|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 5829719002 營建工程 |
| 預算金額 | 371,733 |
| 計畫內容 | 1.臺中區監理所臺中市監理站新建辦公大樓工程計畫:該 站部分建築物已超過使用年限,九二一大地震後未實施 結構整修,其結構安全與耐震能力堪慮。另臺中市土木 技師公會於101年6月21日曾對部分建築物做過建築物耐 震能力詳細評估作業,經評定為不合格,且優先建議拆 除重建,爰本局規劃原址重建並打造綠建築辦公大樓, 提供民眾及辦公同仁安全優質的空間環境。 2.臺北市區監理所遷建計畫:臺北市政府表示臺北市區監 理所現址承租土地另有規劃,數次來函催促請其另覓適 當地點搬遷,另於107年9月26日臺北市議會亦附帶決議 請該府積極溝通北市所2年內遷移並於屆期後不再續租 ,爰倘未啟動搬遷除額外成本持續擴大支出、效益明顯 不符外,屆時恐有產生北市公路監理服務中斷之窘境與 爭議,本局為維持大臺北地區監理服務品質,另覓地址 遷建該所並打造為綠建築監理洽公大樓,以提供便捷監 理服務。 3.甲仙工務段現有廳舍建置工程:現有建物自58年建造迄 今逾50年,已超過使用年限。考量建物老舊危險及空間 狹小等因素,擬拆除既有建物,並於原址新建辦公大樓 。 4.臺北區監理所板橋監理站用地配合興建社會住宅遷建計 畫:本局板橋監理站配合國家社會住宅政策辦理遷建計 畫,新站區以為民服務為導向進行規劃設計,建構便民 場域及優質的辦公場所,有效利用空間,並採用綠建築 、永續生態及節能的規劃概念,落實於工程施工及後續 營運管理,以滿足社會住宅需求及提升為民服務量能。 5.辦理監理所、站30年以上老舊建築尚未成立預算前先期 規劃作業經費。 |
| 預期成果 | 1.臺中區監理所臺中市監理站新建辦公大樓工程計畫: (1)落實公有建築物及供公眾使用建築物合法化,改善 現況房舍老舊及安全性不足之窘境,可保障洽公民 眾及辦公同仁之生命財產安全,有效提升政府機關 形象。 (2)提供生態、節能、安全之環境,以綠建築響應環保 低碳;另重新規劃洽公動線及無障礙導向之辦公空 間環境,充分發揮服務民眾之功能及成效。 2.臺北市區監理所遷建計畫: (1)大樓設計以民眾使用為導向設計,完工後可提供便 利且便捷洽公環境。 (2)減少年度編列房地租金支出,集中資源換取長期效 益資產空間。 (3)維持大臺北地區公路監理業務推動優質品質與洽公 場域穩定性。 (4)提供生態、節能、安全之環境,以綠建築響應環保 低碳;另重新規劃洽公動線及無障礙導向之辦公空 間環境,充分發揮服務民眾之功能及成效。 3.甲仙工務段現有廳舍建置工程: (1)改善現況房舍老舊及安全性不足之窘境,保障辦公 同仁之生命安全,有效提升政府機關形象;並提供 生態、節能、安全之環境,以綠建築響應環保低碳 ,達成環境永續。 (2)計畫完成後可提供緊急應變中心及交控中心等特殊 空間及現代化設備,將全面提升工務段人員對於轄 區所有道路狀況之掌控能力,並使事故或災害之應 變處理更加快速。 4.臺北區監理所板橋監理站用地配合興建社會住宅遷建計 畫: (1)釋出精華地段低強度使用土地,提供興建社會住宅 ,兼顧居住及監理需求。 (2)有效節省民眾等候、移動時間並改善民眾洽公環境 ,提升政府形象;提升監理服務效能,人車分道維 護交通安全。 (3)建築物將達成「基地綠化」、「日常節能」、「水 資源」及「室內環境」等目標,取得綠建築標章, 落實低碳永續政策。 |
|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 金額 | 承辦單位 | 說明 | |||
|---|---|---|---|---|---|---|
| 分支計畫 | 子分支計畫 | 子分支計畫 | ||||
| 01 營建工程 | 371,733 | 監理組、養路組 | 辦理營繕工程經費,計編列371,733千元。經費 如下: 1.房屋建築及設備費371,733千元: (1)臺中區監理所臺中市監理站新建辦公大樓 工程計畫:本計畫奉行政院108年5月21日 院臺交字第1080015510號函核定,修正計 畫奉行政院111年11月9日院臺交字第11100 34163號函核定,總經費408,460千元,期 程107至114年度,截至113年度止已編列33 7,151千元(107年度7,914千元、109年度36 ,419千元、110年度61,985千元、111年度3 3,787千元、112年度135,878千元及113年 度61,168千元),114年度續編71,309千元( 含工程管理費499千元:按施工費提列約0. 7%,係依中央政府各機關工程管理費支用 要點規定估算,並配合工程結算總價覈實 於得提列數額內執行)。 (2)臺北市區監理所遷建計畫:本計畫奉行政 院111年1月10日院臺交字第1100032632號 函核定,總經費883,754千元,期程112至1 15年度,截至113年度止已編列3,646千元( 112年度2,384千元及113年度1,262千元), 114年度續編19,255千元(含工程管理費135 千元:按施工費提列約0.7%,係依中央政 府各機關工程管理費支用要點規定估算, 並配合工程結算總價覈實於得提列數額內 執行),以後年度預計編列860,853千元。 (3)甲仙工務段現有廳舍建置工程:本計畫奉 行政院112年7月31日院臺交字第112102997 3號函核定,總經費157,659千元,期程111 至115年度,截至113年度止已編列8,500千 元(111年度4,500千元及113年度4,000千元 ),114年度續編73,000千元(含工程管理費 540千元:按施工費提列約0.74%,係依中 央政府各機關工程管理費支用要點規定估 算,並配合工程結算總價覈實於得提列數 額內執行),以後年度預計編列76,159千元 。 (4)臺北區監理所板橋監理站用地配合興建社 會住宅遷建計畫:板橋監理站配合國家住 宅政策,納入內政部提報之「交通部公路 總局中和公路人員訓練場地及板橋監理站 遷建騰空土地興辦1,869戶社會住宅本案先 導計畫」並奉行政院111年10月27日院臺建 字第1110031004號函原則同意,個案計畫 奉行政院112年9月19日院臺建字第1121034 583號函核定,總經費1,250,293千元,期 程113至117年度,113年度編列78,020千元 ,114年度續編208,169千元,以後年度預 計編列964,104千元。 | |||
| 3000 設備及投資 | 371,733 | |||||
| 3010 房屋建築及設備費 | 371,73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