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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都市大眾捷運系統建設計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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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4,700 |
規劃組 |
基隆南港間通勤軌道建設計畫:
1.行政院113年1月31日院臺交字第1130001102號
函核定,期程自113至123年度,總經費69,689
,446千元,扣除地方負擔之用地取得經費3,90
7,400千元後,其餘工程經費分別由中央負擔5
1,998,773千元,臺北市政府負擔5,549,047千
元,新北市政府負擔5,279,223千元,基隆市
政府負擔2,955,003千元。另本計畫因跨臺北
市、新北市及基隆市等三地方政府,由新北市
政府擔任主管機關。
2.本計畫中央共計負擔經費51,998,773千元,期
程自113至123年度,114年度編列第1年經費49
4,700千元,以後年度預計編列51,504,073千
元。
3.本年度編列預算494,700千元補助新北市政府2
54,676千元、臺北市政府39,911千元及基隆市
政府200,113千元,由新北市政府為計畫主管
機關負責興建,辦理工作項目如下:
(1)規劃設計及監造費用等183,529千元:辦理
土建及機電基本設計顧問服務、專案管理
及監造費用等作業。
(2)獨立驗證與認證費用等12,656千元:辦理
機電系統獨立驗證與認證委託技術服務等
作業。
(3)土建及機電系統工程費用等298,515千元:
辦理土建工程及機電工程等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