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 5829911000 航港業務管理及發展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5829911000 航港業務管理及發展
預算金額 708,562
計畫內容 1.辦理離島海運航線營運補貼、離島居民往返臺灣海運票  價補貼、離島綜合建設實施方案基本航次補貼與船舶維  修補貼、國內商港港埠經營管理虧損補貼、國內商港海  岸清潔維護費、兩岸小三通客運航線補貼、跳島航線推  廣獎助、民船汰舊換新購船補助及商港區域外交通船碼  頭改善等。 2.海運航業、船舶、船員、海事、商港之法規、政策及發  展計畫研擬。 3.航業、船舶驗船機構、船員與駕駛訓練機構、商港港埠  業監理業務之規劃、執行及督導。 4.國際海運合作、聯營機構、航運秩序管理業務之規劃、  執行及督導。 5.船舶檢丈、登記與航行安全業務之規劃、執行及督導。 6.船員與駕駛訓練、發證、考核業務之規劃、執行及督導  。 7.海事、引水業務之規劃、執行及督導。 8.商港安全管理業務之督導。 9.航路標識之規劃、建造、維護、監督、管理及航行安全  之促進。 10.海運國際條約、公約、協定、規範與標準之蒐集、編   譯及執行。 11.辦理燈塔照明設備、電子導航設備暨無線電通信之管   理及維護,離島燈塔之補給作業。  
預期成果 1.加強維護離島地區海運交通,提升海上運輸安全及海運  服務水準。 2.配合各項法案之修訂與制訂,與媒體建立良性溝通,強  化宣導工作績效。 3.健全海運法規法制化,與國際海運法規接軌;因應全球  趨勢規劃整體性之航港發展政策、建立我國海運產業之  競爭優勢,提升我國海運業之國際能見度。 4.保障船員工作權,持續提升我國籍船員素質與水平。另  培養我國優質海運人才,帶動海洋經濟及相關觀光事業  發展,普及民眾海上休閒娛樂遊憩活動。 5.落實船舶相關法規執行成效,確保航行船舶及人員之安  全。 6.落實港區許可監理,強化業者經營品質,維護海航及港  區航行安全。 7.提供港埠營運安全及友善環境。 8.發揮燈塔正常導航功能及強化海事安全機制。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明
分支計畫 子分支計畫 子分支計畫
01 離島及偏遠地區航運之營運與 452,726 航務組、船舶組、港務組 1.業務費3,511千元:  (1)按日按件計資酬金75千元:辦理航運補貼    等會議外聘專家學者出席費等。  (2)委辦費3,353千元:    <1>委託會計師查核離島海運客運固定航線      營運補貼計畫653千元。    <2>離島海運客運固定航線營運及服務評鑑2      ,700千元。  (3)國內旅費83千元。 2.獎補助費449,215千元:  (1)依「發展大眾運輸條例」規定對載客小船    經營業及船舶運送業之營運虧損補貼、離    島綜合建設實施方案基本航次補貼、兩岸    小三通客運航線補貼等268,885千元。  (2)離島居民往返臺灣本島海運票價補貼等23,    490千元。  (3)離島綜合建設實施方案船舶維修補貼等40,    451千元。  (4)離島綜合建設實施方案民船汰舊換新購船    補助等78,300千元 。  (5)客運碼頭旅運安全設施改善計畫等14,000    千元。  (6)馬祖港埠拖船租賃及委外操作維護費、國    內商港港埠經營管理虧損補貼、國內商港    海岸清潔維護費等11,809千元。  (7)因應離島地區特定節日及霧鎖機場執行海    運疏送旅客、蘇花陸路中斷執行緊急海運    疏送民生客貨所需經費等9,000千元。  (8)跳島航線推廣獎助等3,280千元(含媒體政    策及業務宣導費1,080千元)。
2000 業務費 200,233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6,451
2039 委辦費 50,674
2072 國內旅費 13,976
4010 對各縣市政府之補助 384,190
4040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2,040
2003 教育訓練費 850
2006 水電費 8,929
2009 通訊費 8,895
2018 資訊服務費 33,017
2021 其他業務租金 10,927
2024 稅捐及規費 1,259
2027 保險費 1,845
2030 兼職費 150
2042 國際組織會費 90
2045 國內組織會費 114
2051 物品 8,398
2054 一般事務費 42,266
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1,531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1,662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6,135
2081 運費 2,764
2084 短程車資 300
3020 機械設備費 36,992
3030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16,024
3035 雜項設備費 547
4000 獎補助費 2,040
02 航港業務管理 255,836 各組、室、中心 1.業務費200,233千元:  (1)教育訓練費850千元:辦理本局同仁進修及    教育訓練費等。  (2)水電費8,929千元。  (3)通訊費8,895千元:郵資、電話費及數據通    訊費等。  (4)資訊服務費33,017千元:資訊安全管理系    統、資安監控服務、文檔管理系統、船員    智慧服務平臺及航路標識服務費收取系統    維護等。  (5)其他業務租金10,927千元:辦理航海人員    測驗試場使用費、辦公室及影印機租金等    。  (6)稅捐及規費1,259千元:地價稅、燃料費及    牌照稅等。  (7)保險費1,845千元:公務車輛、辦公大樓及    燈塔保險等。  (8)兼職費150千元:港口檢查協調中心辦理兩    岸小三通業務人員兼職費。  (9)按日按件計資酬金6,451千元:顧問費、出    席費、講座鐘點費及考試作業費等。  (10)委辦費50,674千元:    <1>臺加海事體系技術合作備忘錄中所定之      年度工作計畫10,000千元。    <2>船員各項專業訓練17,000千元。    <3>檢丈人員專業訓練2,307千元。    <4>海事安全委員會(MSC)及海洋環境保護      委員會(MEPC)重要決議案內國法化評      估2,500千元。    <5>貨櫃集散站安全自主管理講習425千元。    <6>船舶安全營運及防止污染管理(NSM)及危      險品訓練300千元。    <7>國際海事組織要求義務之未詳盡清單執      行程序訂定案1,500千元。    <8>航運業營運財務監管973千元。    <9>參與APEC組織活動倡議之研擬與執行1,5      00千元。    <10>船員專業訓練證書核補(換)發2,850       千元。    <11>國際海事公約動態掌握與因應分析之研       究985千元。    <12>因應第五次獨立評估案之觀察事項改善       規劃案1,800千元。    <13>浮具使用宣導及推廣活動2,697千元。    <14>船東責任保險(P&I)文件委外審查案4       ,662千元。    <15>STCW公約締約國官員或國外訓練機構來       臺認證我國船員訓練機構案1,175千元       。  (11)國際組織會費90千元:參加太平洋港埠協     會及國際海運相關組織等會費。  (12)國內組織會費114千元:參加運輸學會、     航運學會及港埠協會等會費。  (13)物品8,398千元:消耗品、非消耗品及油     料等。  (14)一般事務費42,266千元:辦理海難災害防     救演習、印製臨時性會報、辦公大樓保全     、清潔、海運整體政策推廣活動等(含媒     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1,080千元)。  (15)房屋建築養護費1,531千元。  (16)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1,662千元。  (17)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6,135千元:通信     設備、辦公大樓機電及消防等設備維護經     費。  (18)國內旅費13,976千元。  (19)運費2,764千元。  (20)短程車資300千元。 2.設備及投資53,563千元:  (1)機械設備費36,992千元:更新中央空調及    汰換船員訓練設備。  (2)資訊軟硬體設備費16,024千元:硬體設備    費4,514千元、軟體購置費5,259千元及系    統開發費6,251千元。  (3)雜項設備費547千元。 3.獎補助費2,040千元:  (1)捐助國際電信開發公司代表我國加入國際    衛星輔助搜救組織所需年費1,700千元。  (2)捐助財團法人台灣海峽兩岸航運協會代表    我國辦理兩岸海運業務等200千元。  (3)捐助海運相關團體推動我國參與國際海事    相關活動及會議等費用140千元。
3000 設備及投資 53,5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