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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院會議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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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4 |
綜合業務處 |
本項計需經費314千元,其內容如下:
1.院會議事用文具紙張及各項參考書刊等費用11
0千元。
2.院會議事雜支費204千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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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 業務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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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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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51 物品 |
1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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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54 一般事務費 |
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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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
1,2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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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72 國內旅費 |
1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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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78 國外旅費 |
1,7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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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 教育訓練費 |
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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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7 保險費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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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權利使用費 |
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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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30 兼職費 |
1,2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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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45 國內組織會費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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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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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施政報告編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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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0 |
綜合業務處 |
施政方針、施政報告、院長口頭施政報告及其他
重要報告等文件資料印製費660千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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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政策及法案之研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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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7 |
各業務處 |
本項計需經費2,207千元,其內容如下:
1.辦理公民參政、地方自治、人事行政與國家發
展等政策及法案之研審215千元,包括:
(1)推動各項業務所需文具及碳粉匣等購置費9
5千元。
(2)各項專業會議所需資料與雜支等90千元及
員工因公出差所需國內旅費30千元,合共1
20千元。
2.辦理衛生福利、內政、勞動、原住民等政策及
法案之研審213千元,包括:
(1)推動各項業務所需文具及碳粉匣等購置費8
5千元。
(2)各項會議所需資料與雜支等98千元及員工
因公出差所需國內旅費30千元,合共128千
元。
3.辦理外交、國防、僑務、法務、退除役官兵輔
導與大陸等政策及法案之研審267千元,包括
:
(1)推動各項業務所需文具及碳粉匣等購置費8
4千元。
(2)各項會議所需資料與雜支等94千元及員工
因公出差所需國內旅費89千元,合共183千
元。
4.辦理交通建設、運輸安全、環保、營建、地政
、公共工程、海洋事務等政策及法案之研審28
5千元,包括:
(1)出席費及審查費26千元。
(2)推動各項業務所需文具及碳粉匣等購置費5
0千元。
(3)各項會議所需資料與雜支等141千元及員工
因公出差所需國內旅費68千元,合共209千
元。
5.辦理財政、金融、貨幣、外匯、主計等政策及
法案之研審178千元,包括:
(1)出席費及審查費15千元。
(2)推動各項業務所需文具及碳粉匣等購置費7
8千元。
(3)各項會議所需資料與雜支等60千元及員工
因公出差所需國內旅費25千元,合共85千
元。
6.辦理經濟、能源、農業、國家發展、公平交易
等政策及法案之研審305千元,包括:
(1)出席費及審查費45千元。
(2)各項會議所需資料與雜支等170千元及員工
因公出差所需國內旅費90千元,合共260千
元。
7.辦理教育、體育、科技、通訊傳播、核能安全
、文化、客家、故宮等政策及法案之研審253
千元,包括:
(1)出席費及審查費20千元。
(2)推動各項業務所需文具及碳粉匣等購置費1
58千元。
(3)各項會議所需資料與雜支等50千元及員工
因公出差所需國內旅費25千元,合共75千
元。
8.辦理能源及減碳業務之各項會議所需資料與雜
支等110千元及員工因公出差所需國內旅費67
千元,合共177千元。
9.辦理打擊詐欺業務314千元,包括:
(1)推動各項業務所需文具及碳粉匣等購置費1
08千元。
(2)各項會議所需資料與雜支等206千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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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派員出國計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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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29 |
各業務處 |
參加2025年臺美跨境緝毒合作論壇、澳洲道路安
全研討會、國際證券管理機關組織(IOSCO)相關
會議或亞洲公司治理論壇等國際金融會議、聯合
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第30次締約方大會、京都議
定書第20次締約方會議暨巴黎協定第7次締約方
會議、2025世界行動通信會議等所需國外旅費1,
729千元。﹝詳派員出國計畫預算類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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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 法規審查研議及訴願審議督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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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41 |
法規會 |
本項計需經費3,341千元,其內容如下:
1.法學資料庫使用授權費400千元。
2.訴願委員兼職費1,275千元。
3.訴願委員聽取陳述意見酬金240千元,法規諮
詢會議、研討會等學者專家出席費20千元,合
共260千元。
4.舉辦法制及訴願專題演講講座鐘點費10千元。
5.訴願委員審理訴願案件審查費1,020千元。
6.訴願案件實行囑託鑑定費5千元。
7.參加社團法人台灣行政法學會等學術團體年費
10千元。
8.購置法學圖書、期刊、訴願案件舉行言詞辯論
、陳述意見等所需物品及事務機器耗材等費用
138千元。
9.召開有關法制業務專案諮詢、座談會等會議之
雜支、負擔行政訴訟必要費用及法制業務交流
等費用86千元。
10.錄影監控設備等機械設備養護費10千元。
11.因公赴各地區出席會議與督導訴願業務及參
與行政訴訟之國內旅費127千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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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公共事務推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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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34 |
公共關係處、政風處 |
本項計需經費6,634千元,其內容如下:
1.辦理院區導覽志工及安全維護人員訓練費43千
元。
2.辦理院區開放參觀導覽志工意外保險費15千元
。
3.辦理院區開放參觀導覽志工在職訓練講師鐘點
費13千元。
4.辦理公共事務業務所需文具及碳粉匣購置費用
100千元,致送輓額等經費150千元,院區參觀
秩序維護物品費9千元,合共259千元。
5.國會聯絡人員名冊印製費140千元。
6.辦理業務研討會及國會聯絡人業務會報20千元
。
7.辦理本院與國會議員施政意見交換座談會300
千元。
8.辦理本院與國會助理、記者、黨團、行政人員
等意見交換、聯繫及其他公共關係等業務經費
607千元。
9.院區開放參觀相關志工交通及誤餐費300千元
,警衛安全人員誤餐費56千元,辦理志工工作
交流檢討會與活動經費83千元及印製相關文宣
品經費80千元,合共519千元。
10.院區警衛工作所需基本維持費、設施改善與
誤餐費等541千元。
11.辦理院長民意專線話務相關工作勞務服務費(
2人)1,005千元。
12.辦理院長電子信箱相關工作勞務服務費(3人)
1,731千元。
13.院長行政專機使用民用機場所需機坪基本費
及額外裝備使用費300千元。
14.辦理院長地方訪視相關工作人員及協勤人員
所需誤餐便當費835千元。
15.辦理院長地方訪視相關工作人員所需國內旅
費306千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