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 行政院(院本部) - 3203010700 施政及法制業務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203010700 施政及法制業務
預算金額 14,885
計畫內容 1.院會及其他重要會議之召開,議事日程之安排、會議資  料之保管、典藏及會議紀錄之分發等。 2.編印年度施政方針、施政報告、行政院長講詞及其他重  要報告文件。 3.辦理重大政策及法案之研審。 4.加強與立法院、監察院之聯繫,增進雙向溝通,確保施  政工作順利推展。 5.院區開放參觀之規劃安排。 6.民意電子信件及電話案件之處理。 7.院長國內各地訪視行程之規劃與執行。 8.法案之審議與法制問題之諮商。 9.訴願案件審議與訴願業務之督導。 10.舉辦法制及訴願業務座談會。 11.法學資料庫使用授權與法學圖書之購置。  
預期成果 1.國家重大政策及施政作為,經由各項會議完成研討,透  過議決,強化施政目標之達成及政令推展。 2.適時向立法院提出報告,促使民眾瞭解政府施政作為,  俾利展開各項施政工作,締造國家繁榮進步。 3.提供各項政策擬訂之參考,以強化政策目標之達成。 4.促進行政院、立法院、監察院等之良性互動,順利推動  本院法案及預算案。 5.提升院區開放參觀之品質與效率。 6.快速妥善處理民意電子信件及電話案件。 7.赴國內各地訪視以促進施政順利推行。 8.使審議之法規及研提之法制意見,周妥可行。 9.充實法學專業素養,提昇整體法制作業品質。 10.訴願審議工作之實施,對人民因中央機關違法或不當   之處分,損害其權利或利益之訴願案件,獲合法之救   濟。 11.訴願業務之督導,強化各機關訴願業務功能。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明
分支計畫 子分支計畫 子分支計畫
01 院會議事 314 綜合業務處 本項計需經費314千元,其內容如下: 1.院會議事用文具紙張及各項參考書刊等費用11  0千元。 2.院會議事雜支費204千元。
2000 業務費 3,341
2051 物品 138
2054 一般事務費 86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295
2072 國內旅費 127
2078 國外旅費 1,729
2003 教育訓練費 43
2027 保險費 15
2015 權利使用費 400
2030 兼職費 1,275
2045 國內組織會費 10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10
02 施政報告編印 660 綜合業務處 施政方針、施政報告、院長口頭施政報告及其他 重要報告等文件資料印製費660千元。
03 政策及法案之研審 2,207 各業務處 本項計需經費2,207千元,其內容如下: 1.辦理公民參政、地方自治、人事行政與國家發  展等政策及法案之研審215千元,包括:  (1)推動各項業務所需文具及碳粉匣等購置費9    5千元。  (2)各項專業會議所需資料與雜支等90千元及    員工因公出差所需國內旅費30千元,合共1    20千元。 2.辦理衛生福利、內政、勞動、原住民等政策及  法案之研審213千元,包括:  (1)推動各項業務所需文具及碳粉匣等購置費8    5千元。  (2)各項會議所需資料與雜支等98千元及員工    因公出差所需國內旅費30千元,合共128千    元。 3.辦理外交、國防、僑務、法務、退除役官兵輔  導與大陸等政策及法案之研審267千元,包括  :  (1)推動各項業務所需文具及碳粉匣等購置費8    4千元。  (2)各項會議所需資料與雜支等94千元及員工    因公出差所需國內旅費89千元,合共183千    元。 4.辦理交通建設、運輸安全、環保、營建、地政  、公共工程、海洋事務等政策及法案之研審28  5千元,包括:  (1)出席費及審查費26千元。  (2)推動各項業務所需文具及碳粉匣等購置費5    0千元。  (3)各項會議所需資料與雜支等141千元及員工    因公出差所需國內旅費68千元,合共209千    元。 5.辦理財政、金融、貨幣、外匯、主計等政策及  法案之研審178千元,包括:  (1)出席費及審查費15千元。  (2)推動各項業務所需文具及碳粉匣等購置費7    8千元。  (3)各項會議所需資料與雜支等60千元及員工    因公出差所需國內旅費25千元,合共85千    元。 6.辦理經濟、能源、農業、國家發展、公平交易  等政策及法案之研審305千元,包括:  (1)出席費及審查費45千元。  (2)各項會議所需資料與雜支等170千元及員工    因公出差所需國內旅費90千元,合共260千    元。 7.辦理教育、體育、科技、通訊傳播、核能安全  、文化、客家、故宮等政策及法案之研審253  千元,包括:  (1)出席費及審查費20千元。  (2)推動各項業務所需文具及碳粉匣等購置費1    58千元。  (3)各項會議所需資料與雜支等50千元及員工    因公出差所需國內旅費25千元,合共75千    元。 8.辦理能源及減碳業務之各項會議所需資料與雜  支等110千元及員工因公出差所需國內旅費67  千元,合共177千元。 9.辦理打擊詐欺業務314千元,包括:  (1)推動各項業務所需文具及碳粉匣等購置費1    08千元。  (2)各項會議所需資料與雜支等206千元。
04 派員出國計畫 1,729 各業務處 參加2025年臺美跨境緝毒合作論壇、澳洲道路安 全研討會、國際證券管理機關組織(IOSCO)相關 會議或亞洲公司治理論壇等國際金融會議、聯合 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第30次締約方大會、京都議 定書第20次締約方會議暨巴黎協定第7次締約方 會議、2025世界行動通信會議等所需國外旅費1, 729千元。﹝詳派員出國計畫預算類別表﹞
06 法規審查研議及訴願審議督導 3,341 法規會 本項計需經費3,341千元,其內容如下: 1.法學資料庫使用授權費400千元。 2.訴願委員兼職費1,275千元。 3.訴願委員聽取陳述意見酬金240千元,法規諮  詢會議、研討會等學者專家出席費20千元,合  共260千元。 4.舉辦法制及訴願專題演講講座鐘點費10千元。 5.訴願委員審理訴願案件審查費1,020千元。 6.訴願案件實行囑託鑑定費5千元。 7.參加社團法人台灣行政法學會等學術團體年費  10千元。 8.購置法學圖書、期刊、訴願案件舉行言詞辯論  、陳述意見等所需物品及事務機器耗材等費用  138千元。 9.召開有關法制業務專案諮詢、座談會等會議之  雜支、負擔行政訴訟必要費用及法制業務交流  等費用86千元。 10.錄影監控設備等機械設備養護費10千元。 11.因公赴各地區出席會議與督導訴願業務及參   與行政訴訟之國內旅費127千元。
05 公共事務推展 6,634 公共關係處、政風處 本項計需經費6,634千元,其內容如下: 1.辦理院區導覽志工及安全維護人員訓練費43千  元。 2.辦理院區開放參觀導覽志工意外保險費15千元  。 3.辦理院區開放參觀導覽志工在職訓練講師鐘點  費13千元。 4.辦理公共事務業務所需文具及碳粉匣購置費用  100千元,致送輓額等經費150千元,院區參觀  秩序維護物品費9千元,合共259千元。 5.國會聯絡人員名冊印製費140千元。 6.辦理業務研討會及國會聯絡人業務會報20千元  。 7.辦理本院與國會議員施政意見交換座談會300  千元。 8.辦理本院與國會助理、記者、黨團、行政人員  等意見交換、聯繫及其他公共關係等業務經費  607千元。 9.院區開放參觀相關志工交通及誤餐費300千元  ,警衛安全人員誤餐費56千元,辦理志工工作  交流檢討會與活動經費83千元及印製相關文宣  品經費80千元,合共519千元。 10.院區警衛工作所需基本維持費、設施改善與   誤餐費等541千元。 11.辦理院長民意專線話務相關工作勞務服務費(   2人)1,005千元。 12.辦理院長電子信箱相關工作勞務服務費(3人)   1,731千元。 13.院長行政專機使用民用機場所需機坪基本費   及額外裝備使用費300千元。 14.辦理院長地方訪視相關工作人員及協勤人員   所需誤餐便當費835千元。 15.辦理院長地方訪視相關工作人員所需國內旅   費306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