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 行政院(院本部) - 3203011600 聯合服務業務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203011600 聯合服務業務
預算金額 37,887
計畫內容 1.加強服務南部、中部、東部、雲嘉南及金馬地區民眾,  促進區域均衡發展,分別於高雄市、臺中市、花蓮市、  嘉義市及金門縣設置聯合服務中心。 2.協調本院相關政策與計畫須地方政府配合辦理之事項。  
預期成果 督導、協調與整合派駐南部、中部、東部、雲嘉南及金馬 地區之中央機關,提升行政效率與國家競爭力,促進民眾 福祉。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明
分支計畫 子分支計畫 子分支計畫
01 南部聯合服務業務 10,538 南部聯合服務中心 本項計需經費10,538千元,其內容如下: 1.員工參加各項訓練及研習等經費10千元。 2.辦公大樓水電費943千元。 3.公務電話費及郵資526千元。 4.影印機租金75千元。 5.公務車牌照稅及汽車燃料使用費24千元。 6.公務車保險費52千元。 7.辦理講習、訓練、座談會等專家學者出席費、  鐘點費及稿費等125千元。 8.公務車油料費70千元,文具紙張及辦公用消耗  品257千元,報章雜誌費42千元,非消耗品237  千元,合共606千元。 9.辦公室清潔費245千元,辦公大樓管理費2,502  千元,事務性行政勞務服務費(4人)2,680千元  ,辦理重大政策說明會及各項協調會等經費1,  043千元,合共6,470千元。 10.辦公房屋建築養護費261千元及機關宿舍養護   費10千元,合共271千元。 11.公務車輛養護費60千元,辦公器具養護費6千   元,合共66千元。 12.設施儀器養護費104千元。 13.員工因公出差所需國內旅費1,096千元。 14.購置零星辦公設備經費170千元。
2000 業務費 6,640
2003 教育訓練費 20
2006 水電費 300
2009 通訊費 150
2021 其他業務租金 1,295
2024 稅捐及規費 19
2027 保險費 24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60
2051 物品 232
2054 一般事務費 4,923
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366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55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71
2072 國內旅費 400
3035 雜項設備費 220
2081 運費 20
3000 設備及投資 220
02 中部聯合服務業務 7,211 中部聯合服務中心 本項計需經費7,211千元,其內容如下: 1.員工參加各項訓練及研習等經費10千元。 2.辦公大樓水電分攤經費618千元。 3.公務電話費、郵資等450千元。 4.辦公室影印機租金65千元、電話交換機等租金  95千元及租用非全時公務車租金50千元,合共  210千元。 5.公務車牌照稅及汽車燃料使用費17千元。 6.公務車保險費30千元。 7.辦理講習、訓練、座談會等專家學者出席費、  鐘點費及稿費等53千元。 8.公務車油料費52千元,報章雜誌及辦公用消耗  品283千元,非消耗品48千元,合共383千元。 9.辦公室清潔費160千元,公務印刷費、公共管  理費及保全服務費等600千元,事務性行政勞  務服務費(4人)2,888千元,辦理重大政策說明  會、各項協調會、座談會與各項業務活動經費  等1,066千元,合共4,714千元。 10.公務車輛養護費51千元,辦公器具養護費4千   元,合共55千元。 11.設施儀器養護費66千元。 12.員工因公出差所需國內旅費520千元。 13.購置零星辦公設備費85千元。
03 東部聯合服務業務 6,192 東部聯合服務中心 本項計需經費6,192千元,其內容如下: 1.員工參加各項訓練及研習等經費10千元。 2.辦公大樓水電費400千元。 3.公務電話及郵資280千元。 4.辦公室租金1,394千元,租用非全時車輛租金9  6千元,合共1,490千元。 5.公務車牌照稅及汽車燃料使用費17千元。 6.公務車保險費25千元。 7.辦理講習、訓練、座談會等專家學者出席費、  鐘點費及稿費等30千元。 8.公務車油料費40千元,報章雜誌及辦公用消耗  品185千元,非消耗品30千元,合共255千元。 9.辦公室清潔費150千元,保全系統服務費、公  務印刷費、辦理重大政策及各項與鄉親溝通活  動、協調會及說明會等經費2,724千元,合共2  ,874千元。 10.公務車輛養護費48千元,辦公器具養護費5千   元,合共53千元。 11.設施儀器養護費168千元。 12.員工因公出差所需國內旅費500千元。 13.購置零星辦公設備經費90千元。
04 雲嘉南區聯合服務業務 7,086 雲嘉南區聯合服務中心 本項計需經費7,086千元,其內容如下: 1.員工參加各項訓練及研習等經費10千元。 2.辦公大樓水電費450千元。 3.公務電話費及郵資170千元。 4.租用非全時車輛租金80千元及座談會、說明會  等租用場地設備1,215千元,合共1,295千元。 5.公務車牌照稅及汽車燃料使用費30千元,車輛  檢驗規費1千元,合共31千元。 6.公務車保險費34千元。 7.辦理講習、訓練、座談會等專家學者出席費、  鐘點費及稿費等56千元。 8.公務車油料費87千元,報章雜誌、文具紙張及  辦公用消耗品71千元,非消耗品32千元,合共  190千元。 9.辦公室清潔服務費100千元,保全系統服務費8  0千元,辦理各項與民眾溝通活動、重大政策  說明會、協調會、座談會與業務活動經費及公  務印刷費等1,274千元,事務性行政勞務服務  費(3人)2,113千元,合共3,567千元。 10.辦公房屋建築養護費64千元。  11.公務車輛養護費75千元,辦公器具養護費3千   元,合共78千元。 12.辦公室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115千元。  13.員工因公出差所需國內旅費589千元。 14.公務運輸裝卸費10千元。  15.購置零星辦公設備經費427千元。
05 金馬聯合服務業務 6,860 金馬聯合服務中心 本項計需經費6,860千元,其內容如下: 1.員工參加各項訓練及研習等經費20千元。 2.辦公大樓水電費300千元。 3.公務電話費及郵資150千元。 4.公務車牌照稅及汽車燃料使用費17千元,汽車  檢驗規費等2千元,合共19千元。 5.公務汽機車保險費24千元。 6.辦理講習、訓練、座談會等專家學者出席費、  鐘點費及稿費等60千元。 7.公務車油料費52千元,報章雜誌及辦公用消耗  品80千元,非消耗品100千元,合共232千元。 8.福建省政府省史館維運經費200千元、公務印  刷、保全系統服務費、辦理各項與民眾溝通活  動、重大政策說明會、協調會、座談會與各項  業務活動經費等2,153千元,事務性行政勞務  服務費(4人)2,570千元,合共4,923千元。 9.辦公房屋建築養護費366千元。 10.公務汽機車養護費53千元,辦公器具養護費2   千元,合共55千元。 11.消防等設備檢查維護費71千元。 12.員工因公出差所需國內旅費400千元。 13.公務運輸裝卸費20千元。 14.購置零星辦公設備經費220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