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 行政院(院本部) - 3203012200 消保及食安業務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203012200 消保及食安業務
預算金額 14,325
計畫內容 1.消費者保護政策、綱領之研擬及修訂;消費者保護教育  之推廣及人員培訓;國際消費者事務合作及交流之推動  等。 2.消費者保護政策、計畫執行之督導及協調等;消費者保  護團體之扶植及公告。 3.消費者保護法相關法規之研修、釋疑,消保法規及判決  等資料蒐集與出版。 4.加強消費者保護官之協調聯繫及推動消費者爭議調解委  員會業務;協調處理重大消費事件;強化商品或服務之  查核檢驗。 5.督導協調權責機關持續精進落實食安五環各項推動政策  ,並精進食安風險預警、食安聯合稽查、食品雲資訊運  用及持續推動學校午餐選用可溯源在地食材、食安風險  溝通教育等食品安全核心工作計畫。 6.研議食品安全管理強化政策、審查法案、核議及管考食  品安全重大計畫。 7.籌辦重大食品安全會議,追蹤並協調部會辦理會議決議  事項。  
預期成果 1.研訂115-116年度消費者保護計畫及檢討修正相關政策  綱領、辦理教育宣導及研習等活動提升消費意識、出席  國際消費者保護相關國際組織會議,加強國際合作及交  流。 2.督導協調各主管機關提供充分正確之消費資訊及落實消  費者保護措施;扶植、獎助消費者保護團體,共同推展  消費者保護工作。 3.研修消保法規及核定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  ,釐清消保法適用疑義,國內外消保法規、判決等資料  之蒐集、翻譯與出版,以強化法制,落實消費者權益之  維護。 4.強化與地方消費者保護官聯繫及處理消費爭議調解能力  ;協調處理重大消費爭議事件;加強市售商品及服務之  查核檢驗並發布消費警訊。 5.藉由跨部會協調與合作,落實食安五環各項推動政策,  精進食安風險預警與聯合稽查制度、整合運用食品雲資  訊、推動學校午餐選用可溯源在地食材及強化風險溝通  與教育等食品安全核心目標。 6.透過跨部會食品安全聯合稽查專案小組,系統化稽查高  風險產品,協調農業部及衛福部,強化市售農產品產地  鑑別、標示及農產品溯源追蹤等,以防堵不安全食品流  入食品供應鏈或農產品混裝販售等食安問題。 7.整合應用食品雲勾稽跨部會資料,推動農安食安環安資  料庫整合與應用、透明化專區及跨部會學校午餐查詢專  區,以及蒐集食安情資及預判預警食安風險,杜絕非法  食品,讓民眾吃得安心。 8.整合跨部會並協調推動及督導食品安全管理政策與措施  ,強化食品安全治理體系。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明
分支計畫 子分支計畫 子分支計畫
01 消費者保護綜合企劃業務 5,298 消費者保護處 本項計需經費5,298千元,其內容如下: 1.接洽公務所需郵資及電話通訊費等90千元。 2.志工意外保險費18千元。 3.消費者保護會委員兼職費490千元。 4.辦理消費者保護政策、計畫、方案、評選(審  查)等相關會議所需學者專家出席費及審查費  等130千元,辦理志工座談會所需鐘點費8千元  ,撰寫或翻譯國內外消費者保護重要論述、期  刊、雜誌等所需撰稿、口譯及譯稿費等170千  元,合共308千元。 5.辦理消費者保護趨勢及與經濟社會建設有關問  題研究調查經費800千元。 6.購置國內外期刊、書籍及雜誌等經費100千元  、推動業務所需辦公消耗品及非消耗品等108  千元,合共208千元。 7.辦理消費者保護相關資料彙編20千元、專案研  究報告及論文書籍之印製等70千元、辦理年度  消費者教育系列活動宣導經費650千元(媒體政  策及業務宣導經費)、辦理消費者教育業務之  統合規劃、素材製作等所需經費800千元、辦  理消費者教育訓練等活動所需經費420千元、  志工交通補助費、工作交流檢討及活動等經費  540千元,合共2,500千元。 8.出席會議及因公出差所需國內旅費35千元。 9.派員參加國際消費者保護執行網絡(ICPEN)及  其他相關國際會議所需國外旅費809千元。﹝  詳派員出國計畫預算類別表﹞ 10.員工短程洽公所需車資40千元。
2000 業務費 1,807
2009 通訊費 15
2027 保險費 400
2030 兼職費 49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300
2039 委辦費 480
2051 物品 80
2054 一般事務費 458
2072 國內旅費 90
2078 國外旅費 370
2084 短程車資 2
2021 其他業務租金 30
4040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906
4085 獎勵及慰問 1,000
2015 權利使用費 22
2003 教育訓練費 10
2081 運費 2
02 消費者保護督導業務 2,488 消費者保護處 本項計需經費2,488千元,其內容如下: 1.辦理消費者保護督導業務所需郵電費50千元。 2.辦理主管機關消費者保護業務之督導考核及消  費者保護團體聯繫會議等所需接駁車輛租金30  千元。 3.辦理主管機關消費者保護業務之督導考核、有  關機關消費者保護業務督導協調會議、消費者  保護團體之評定獎勵與補助等相關會議所需專  家學者出席費230千元。 4.辦理消費者保護團體聯繫會議等所需講座鐘點  費10千元。 5.辦理主管機關消費者保護業務之督導考核所需  審查費50千元。 6.購置業務所需文具紙張、辦公用消耗品及非消  耗品等10千元。 7.辦理主管機關消費者保護業務之督導考核所需  場地佈置、印刷、獎牌製作等經費135千元,  辦理消費者保護團體聯繫會議所需印刷、餐費  及場地佈置等經費30千元,辦理有關機關消費  者保護業務會議所需餐費及雜支等經費7千元  ,合共172千元。 8.辦理主管機關消費者保護業務之督導考核工作  及消費者保護團體聯繫會議等所需國內旅費30  千元。 9.捐助民間團體辦理有關保護消費者權益及相關  事務所需經費906千元。 10.獎助優良消費者保護團體及辦理消保工作成   效顯著之消費者保護團體等經費1,000千元。
4000 獎補助費 1,906
03 消費者保護法制業務 915 消費者保護處 本項計需經費915千元,其內容如下: 1.業務聯繫及資料寄送所需之郵電費15千元。 2.法規檢索軟體法律資料庫權利使用費22千元。 3.邀請學者專家參與消保相關法令業務出席費45  3千元,辦理消保法制研習等鐘點費10千元,  翻譯稿費120千元,合共583千元。 4.購置業務所需圖書雜誌、文具、紙張及碳粉等  18千元。 5.印製消費者保護相關書籍257千元。 6.辦理查核及出席會議等所需國內旅費20千元。
04 消費者保護官業務 3,817 消費者保護處 本項計需經費3,817千元,其內容如下: 1.接洽公務所需之郵電費48千元。 2.辦理全國消費者保護官聯繫會報或講習所需租  車費30千元。 3.為全國各地方政府消費者保護官投保意外險及  醫療險等400千元。 4.辦理查核檢驗業務所需學者專家出席費50千元  ,全國消費者保護官聯繫會報、消費者保護官  之培訓及職權加強等業務所需講師鐘點費60千  元,合共110千元。 5.辦理市售商品檢驗經費1,190千元。 6.辦理查核檢驗業務、全國消費者保護官聯繫會  報或講習所需文具紙張、碳粉等消耗品109千  元。 7.辦理全國消費者保護官聯繫會報所需場地佈置  及雜支等經費203千元,辦理消費者保護官之  培訓及職權加強業務所需場地佈置及雜支等經  費85千元,辦理市售商品查核檢驗業務所需採  樣費270千元、雜支59千元及相關工作勞務服  務費(2人)1,078千元,合共1,695千元。 8.辦理市售商品食品檢驗專案採樣所需國內旅費  126千元,配合民意代表、消保團體與地方政  府召開之記者會或案件協商處理及派遣員工出  差所需國內旅費70千元,辦理全國消費者保護  官聯繫會報或講習所需國內旅費39千元,合共  235千元。
05 食品安全業務 1,807 食品安全辦公室 本項計需經費1,807千元,其內容如下: 1.員工參加各項訓練及研習等經費10千元。 2.接洽公務所需郵資及電話通訊費等15千元。 3.辦理食品安全相關之研討會與座談會、食品安  全相關議題之諮詢、審查及研商會議等,所需  國內外專家學者出席費、撰稿費及譯稿費等30  0千元。 4.辦理市售食品檢驗經費480千元。 5.購置業務所需文具紙張、書籍、報章雜誌、辦  公用消耗品及非消耗品等80千元。 6.印製食品安全相關會議所需資料及一般公務印  刷、辦理食品安全業務各項活動所需場地佈置  、餐費及雜支等428千元,辦理食安知識及食  安風險宣導30千元(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  合共458千元。 7.員工因公出差所需國內旅費90千元。 8.派員參加歐美食品安全相關科學研討會所需國  外旅費370千元。﹝詳派員出國計畫預算類別  表﹞ 9.公務運輸裝卸費2千元。 10.員工短程洽公所需車資2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