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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人員維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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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931 |
人事室、秘書室 |
本局預算員額1,703人,扣除辦理老農福利津貼
員額15人後,年需經費按1,688人編列,計需人
事費1,974,750千元,包括職員1,584人,聘用61
人,工友37人,技工5人,駕駛1人;另依本局組
織法第6條所訂僱用業務佐理78人依原適用法令
規定標準支給,需人事費50,181千元,合共2,02
4,931千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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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基本行政工作維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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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9,388 |
本局各單位 |
1.薦送在職進修、派員參加各項專業訓練等費用
816千元。
2.本局辦公房舍水電費26,408千元。
3.公務處理所使用電話、傳真、網路通訊、公務
車輛資訊平台費及文件寄送郵資等經費11,661
千元。
4.公文流程、財產管理、公文檔案管理、出納管
理及薪資等系統維護費3,130千元。
5.人事差勤(Web ITR)、人事管理(Web HR)、統
計資料庫等系統維護費2,437千元。
6.租用仰德及紡拓大樓、桃園、新竹縣、台南市
及澎湖等辦事處、中壢、嘉義縣服務站及分攤
行政執行署房屋租金146,046千元。
7.租用倉庫及停車位27,870千元。
8.租用行政專用話機、影印機、電動機車電池及
會議場地等租金8,591千元。
9.房屋稅捐、公務車輛之牌照稅、燃料使用費等
449千元。
10.公務車輛、辦公房舍及機具設備等保險費191
千元。
11.辦理行政訴訟委請律師費、採購評選委員會
委員出席費及自行辦理員工訓練講座鐘點費
等582千元。
12.委託辦理廣播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684千元
。
13.購置公務用文具紙張、報章雜誌、參考書籍
、傳真機碳粉、電動訂書針、清潔用品及未
達1萬元非消秏品等3,926千元。
14.公務車油料費555千元(詳公務車輛明細表)。
15.處理公務所需印製信封、通函、檔案卷宗夾
、公文條碼貼紙等1,457千元。
16.辦理人事業務購置退休人員紀念品、印製新
進人員手冊、講義及人事資料等209千元。
17.辦理主計業務印製預決算書、統計年報及手
冊、傳票紙箱及封面等332千元。
18.辦理政風業務印製廉政教材、廉政研究問卷
調查等90千元。
19.辦理與民眾溝通活動、記者會與各項業務活
動及運用各類媒體進行業務宣導,以利業務
推展,計需5,517千元(其中媒體政策及業務
宣導費4,167千元)。
20.電話服務中心諮詢服務、郵件收受處理、簡
復書函發文及公文繕印作業委外人力費30,19
3千元。
21.勞保基金紓困貸款公告費650千元。
22.辦公房舍及倉庫等保全、大樓管理費、搬遷
費、環境清潔美化、消毒、會議逾時誤餐費
、空氣品質與飲水機水質及消防檢驗等37,56
9千元。
23.辦理藝文及康樂活動5,298千元(1,766人*3,0
00元)。
24.員工健康檢查費1,134千元(252人*4,500元)
。
25.辦理本局員工協助方案430千元。
26.辦公房舍及倉庫等場所之養護費1,513千元。
27.辦理老舊辦公房舍修繕工程3,306千元。
28.辦公事務機具及公務車輛所需之養護費579千
元。
29.電梯、空調、空氣清淨機、飲水機、蒸飯箱
、撕表機、包封機、電動訂書機等設備所需
之養護費1,086千元。
30.辦理財產盤點、採購驗收、人事訪查等國內
出差旅費474千元。
31.短程洽公車資及運費147千元。
32.首長特別費218千元。
33.汰換按鍵電話交換機、摺紙機、膠管裝訂機
、空氣清淨機及電梯等,需機械設備費3,535
千元。
34.汰換冷氣機、飲水機、碎紙機、蒸飯箱、沙
發及電視機等,需雜項設備費1,810千元。
35.補助勞動部勞工保險局工會辦理勞工教育訓
練111千元。
36.退休人員三節慰問金384千元(64人*2,000元*
3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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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資訊業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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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2,743 |
數位服務組 |
1.依行政院108年1月24日院臺勞字第1080000288
號函核定本局勞動保障暨年金服務躍升計畫。
(1)本計畫總經費為3,461,989千元。公務預算
負擔2,042,775千元、國民年金保險基金負
擔1,384,304千元、老農津貼委辦經費負擔
34,910千元。期程為109至114年度,109至
113年度已編列1,711,533千元,本年度續
編最後1年經費331,242千元。
(2)租用機房空間、維護軟硬體設備、購置軟
、硬體設備及開發應用系統,需業務費128
,989千元、設備及投資202,253千元,合共
331,242千元。
2.依行政院112年12月13日院臺科字第112502514
2號函核定數位發展部行政部門關鍵民生系統
精進雲端備份及回復計畫-勞動部勞工保險局
。
(1)本計畫總經費79,895千元,期程為113至11
6年度,113年度已編列20,000千元,本年
度續編19,000千元,未來尚需經費40,895
千元。
(2)租用數據專線、雲端服務、購置軟體及開
發應用系統,需業務費7,580千元、設備及
投資11,420千元,合共19,000千元。
3.租用數據專線連結本局與異地備援中心、機房
、辦公室、各地辦事處及行政執行署等,需業
務費10,735千元。
4.推動資訊業務,租用個人電腦及印表機等,需
業務費18,731千元。
5.資訊安全防護、網路服務及應用系統維護作業
等,需業務費117,381千元。
6.維護個人電腦及機房機電設備等,需業務費2,
403千元。
7.購置未達1萬元電腦軟體或未達2年軟體授權等
,需業務費1,098千元。
8.推動資訊業務,租用電腦機房等,需業務費18
,010千元。
9.數位轉型及永續發展計畫等委託顧問服務費,
需業務費4,313千元。
10.購置電腦、印表機耗材及未達1萬元電腦硬體
設備等,需業務費4,938千元。
11.辦理印製各項業務所需報表紙、個人電腦移
機等,需業務費2,461千元。
12.電腦機房、空調設備等養護費,需業務費362
千元。
13.短程洽公車資、國內出差旅費及運費等,需
業務費67千元。
14.辦理業務諮詢系統開發暨電話服務整合提升
案維運暨AI智能提升服務案,維護軟硬體設
備及開發應用系統,需業務費5,223千元、設
備及投資10,916千元,合共16,139千元。
15.汰換機房發電機,需機械設備費4,700千元。
16.汰換個人電腦等,需硬體設備費3,840千元。
17.購置辦公室自動化軟體等,需軟體購置費5,1
29千元。
18.辦理公文流程及檔案管理系統、本局全球資
訊網、育嬰留職停薪津貼系統等應用系統之
更新擴充,需系統開發費12,194千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