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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國土、區域、離島發展政策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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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92 |
國土區域離島發展處 |
1.本分支計畫係審議、協調及推動國家重大公共
建設計畫與政策,主要業務如下:
(1)審議行政院交議之公共建設計畫及年度先
期作業。
(2)區域、城鄉發展計畫與產業園區之審議及
協調推動。
(3)持續推動離島及花東永續發展。
2.本分支計畫編列5,092千元,其內容如下:
(1)業務費5,062千元:
<1>教育訓練費120千元。
<2>影印機租金265千元。
<3>為研審交通、水利、文教設施及衛生福
利等各類公共建設及政策專案性計畫,
邀請專家學者出席費、鐘點費300千元。
<4>參加臺灣智慧建築協會等會費100千元。
<5>公務用文具用品等500千元。
<6>蒐集、整理資料等費用2,240千元及印刷
、會議雜支等560千元,合計2,800千元
。
<7>國內出差旅費400千元。
<8>國外旅費488千元,包括:
#1.帶領國內優良青年團隊與日本地方
創生案例團隊交流暨參與相關市集
活動旅費291千元。
#2.參加第41屆國際水利與環境工程學
會世界大會旅費124千元。
#3.參加智慧運輸亞太論壇旅費73千元
。
<9>短程洽公車資89千元。
(2)設備及投資30千元:
<1>會議室投影設備購置20千元。
<2>公務所需辦公傢俱、事務設備等雜項設
備購置10千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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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 業務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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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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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 教育訓練費 |
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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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其他業務租金 |
2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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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
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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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45 國內組織會費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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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51 物品 |
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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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54 一般事務費 |
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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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72 國內旅費 |
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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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78 國外旅費 |
4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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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84 短程車資 |
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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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20 機械設備費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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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35 雜項設備費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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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39 委辦費 |
136,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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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5 對直轄市政府之補助 |
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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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10 對各縣市政府之補助 |
1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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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40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
16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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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85 獎勵及慰問 |
2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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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 設備及投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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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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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永續發展計畫之協調推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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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00 |
國土區域離島發展處 |
1.本分支計畫主要業務為辦理氣候變遷調適政策
整合協調,智慧國土發展研析,及國土空間資
料分析應用、統計,以精進國土管理,確保永
續發展。
2.本分支計畫編列業務費13,500千元,其內容如
下:
(1)委託辦理「氣候變遷調適政策規劃研析」4
,500千元、「智慧國土發展計畫之研審及
協調推動」4,600千元、「地方發展資料分
析與整體推動應用」2,400千元、「都市及
區域發展統計彙編」1,000千元,合計12,5
00千元。
(2)辦理氣候變遷調適、智慧國土等政策宣導1
,000千元(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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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地方創生之協調推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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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2,000 |
國土區域離島發展處 |
1.本分支計畫主要業務如下:
(1)依據行政院113年6月5日院臺經字第113100
9540號函核定「打造永續共好地方創生計
畫(114至117年)–國家發展委員會」項下
「地方創生之協調推動」,計畫總經費1,8
95,000千元,自114至117年度分4年辦理,
本年度編列經費342,000千元,以後年度經
費需求1,553,000千元。
(2)辦理地方創生政策整體之推動、強化地方
創生計畫之輔導、補助公有建築空間整備
活化、補助青年培力工作站及獎勵地方青
年團體推動地方創生,引動多元活力,創
造在地希望。
2.本分支計畫編列342,000千元,其內容如下:
(1)業務費136,000千元:
<1>委託辦理「地方創生政策整體推動」71,
000千元(含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5,000
千元),委託地方創生專業顧問,辦理政
策推動工作及行銷推廣。
<2>委託辦理「強化地方創生計畫輔導工作
」65,000千元,辦理整合區域產學研社
及部門資源,建構區域型輔導系統,強
化執行能量。
(2)獎補助費206,000千元:
<1>補助地方政府公有建築空間整備活化20,
000千元,作為推動地方創生相關事業經
營使用。
<2>補助建置地方創生青年培力工作站161,0
00千元,協助營造青年留鄉、返鄉創業
支援體系,陪伴輔導青年開創地方創生
事業。
<3>獎勵地方青年團體推動地方創生25,000
千元,協助青年團體實現地方創生構想
,培育人才種籽,蓄積創生動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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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0 獎補助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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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6,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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