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 3405051000 審判業務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405051000 審判業務
預算金額 10,921
計畫內容 1.審查民、刑事案件終審,以達毋枉毋縱,迅速確實,現  民事設置9庭,刑事設置9庭由庭長處理之。 2.辦理與審判等活動有關之業務。  
預期成果 1.民事事件業務預計審理5,916件。 2.刑事案件業務預計審理7,759件。 3.家事事件業務預計審理870件。 4.少年事件業務預計審理28件。 5.律師懲戒覆審案件預計審理24件。 6.民間公證人懲戒覆審事件預計審理3件。 7.律師懲戒覆審再審議預計審理8件。 8.刑事補償事件求償審查業務預計審理6件。 9.期各盡所能,避免積案,以達新速實簡之效。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明
分支計畫 子分支計畫 子分支計畫
01 辦理民事事件業務 5,618 民庭及書記科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5,618千元,均屬業務費,其 內容如下: 1.通訊費1,819千元,包括:  (1)電話等通信費418千元。  (2)郵資費1,401千元。 2.按日按件計資酬金1,137千元,包括:  (1)法官審理案件專家諮詢費237千元。  (2)調解報酬900千元。 3.物品1,495千元,包括:  (1)公務用文具用品紙張等經費256千元。  (2)法律圖書購置費210千元。  (3)辦理公務所需報表、色帶、碳粉、錄音、    錄影等耗材費1,029千元。 4.一般事務費628千元,包括:  (1)電子卷證委外掃描經費441千元。  (2)各類書表等印製費175千元。  (3)提解出庭應訊被告誤餐費及開庭逾時誤餐    費12千元。 5.國內旅費539千元,包括:  (1)調解委員旅費477千元。  (2)專家諮詢旅費62千元。
2000 業務費 792
2009 通訊費 8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601
2051 物品 78
2054 一般事務費 5
2072 國內旅費 113
02 辦理刑事案件業務 4,162 刑庭及書記科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4,162千元,均屬業務費,其 內容如下: 1.通訊費2,352千元,包括:  (1)電話等通信費241千元。  (2)郵資費2,111千元。 2.按日按件計資酬金479千元,包括:  (1)法官審理案件專家諮詢費360千元。  (2)刑事大法庭言詞辯論錄音委外轉譯費119千    元。 3.物品496千元,包括:  (1)公務用文具用品紙張等經費266千元。  (2)法律圖書購置費230千元。 4.一般事務費747千元,包括:  (1)電子卷證委外掃描經費483千元。  (2)各類書表等印製費239千元。  (3)提解出庭應訊被告誤餐費及開庭逾時誤餐    費25千元。 5.國內旅費88千元,係專家諮詢旅費。
03 辦理家事事件業務 331 民庭及書記科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331千元,均屬業務費,其內 容如下: 1.通訊費141千元,包括:  (1)電話等通信費41千元。  (2)郵資費100千元。 2.按日按件計資酬金23千元,係法官審理案件專  家諮詢費。 3.物品49千元,包括:  (1)公務用文具用品紙張等經費25千元。  (2)法律圖書購置費21千元。  (3)辦理公務所需報表、色帶、碳粉、錄音、    錄影等耗材費3千元。 4.一般事務費112千元,包括:  (1)電子卷證委外掃描經費44千元。  (2)各類書表等印製費68千元。 5.國內旅費6千元,係專家諮詢旅費。
04 辦理少年事件業務 18 刑庭及書記科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18千元,均屬業務費,其內容 如下: 1.通訊費8千元,係郵資費。 2.物品5千元,包括:  (1)公務用文具用品紙張等經費2千元。  (2)辦理公務所需報表、色帶、碳粉、錄音、    錄影等耗材費3千元。 3.一般事務費5千元,包括:  (1)各類書表等印製費3千元。  (2)電子卷證委外掃描經費2千元。
05 辦理律師懲戒覆審再審議、民 792 文書科、民事科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792千元,均屬業務費,其內 容如下: 1.按日按件計資酬金601千元,包括:  (1)辦理律師懲戒覆審再審議業務所需審議、    審查、紀錄、事務等經費379千元。  (2)辦理民間公證人懲戒覆審業務所需審議、    審查、紀錄、事務等經費172千元。  (3)辦理刑事補償事件求償審查業務所需審議    、審查、紀錄、事務等經費50千元。 2.物品78千元,係公務用文具用品紙張等經費。 3.國內旅費113千元,係懲戒覆審委員交通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