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 3405100100 一般行政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405100100 一般行政
預算金額 163,573
計畫內容 辦理一般行政事務。  
預期成果 辦理一般行政事務,依施政計畫預定進度,按期完成。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明
分支計畫 子分支計畫 子分支計畫
01 人員維持 143,484 人事室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143,484千元,均屬人事費, 其內容如下:  1.政務人員待遇3,838千元,係院長之待遇經費  。 2.法定編制人員待遇70,403千元,係職員61人、  法警3人之待遇經費。 3.約聘僱人員待遇12,375千元,係聘用人員16人  之待遇經費。 4.技工及工友待遇4,465千元,係技工3人、駕駛  4人及工友4人之待遇經費。 5.獎金23,024千元,包括:  (1)考績獎金10,888千元。  (2)年終工作獎金12,136千元。 6.其他給與1,790千元,包括:  (1)休假補助1,690千元。  (2)員工執行職務意外傷亡慰問金100千元。 7.加班費11,911千元,包括:  (1)超時加班費6,262千元。  (2)未休假加班費5,649千元。 8.退休離職儲金7,301千元,包括:  (1)依法提撥政務人員離職儲金經費200千元。  (2)依法提撥公務人員退撫基金經費5,782千元    。  (3)依法提繳勞工退休金及提撥約聘僱人員離    職儲金經費652千元。  (4)依法提繳勞工退休金、工資墊償基金及提    撥勞工退休準備金667千元。 9.保險8,377千元,包括:  (1)健保保險補助5,514千元。  (2)公保保險補助1,609千元。  (3)勞保保險補助1,254千元。
1000 人事費 143,484
1010 政務人員待遇 3,838
1015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70,403
1020 約聘僱人員待遇 12,375
1025 技工及工友待遇 4,465
1030 獎金 23,024
1035 其他給與 1,790
1040 加班費 11,911
1050 退休離職儲金 7,301
1055 保險 8,377
02 基本行政工作維持 5,905 總務科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5,905千元,其內容如下: 1.業務費5,803千元,包括:  (1)水電費3,448千元,包括:    <1>辦公廳室水費100千元。    <2>辦公廳室電費3,348千元。  (2)其他業務租金93千元,包括:    <1>租用電動(機)車電池租金4千元。    <2>租用公務車租金89千元。  (3)稅捐及規費61千元(明細詳「公務車輛明    細表」),包括:    <1>公務汽機車牌照稅40千元。    <2>公務汽機車燃料費21千元。  (4)保險費201千元,包括:    <1>公務汽機車保險費97千元(明細詳「公      務車輛明細表」)。    <2>建築物及財產保險費104千元。  (5)物品549千元,包括:    <1>辦公廳室清潔用物品281千元。    <2>公務汽機車油料費79千元(明細詳「公      務車輛明細表」)。    <3>辦公事務費189千元。  (6)一般事務費276千元,係員工慶生及自強活    動等各項文康活動經費,按員工92人,每    人每年3,000元計列。  (7)房屋建築養護費571千元,係辦公房舍基本    維護費。  (8)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127千元,包括:    <1>公務汽機車養護費42千元,係各型車輛4      輛之養護費(明細詳「公務車輛明細表      」)。    <2>內勤人員辦公器具養護費85千元,按職      員(含法警、約聘僱人員)81人,每人每      年1,048元計列。  (9)特別費477千元,係首長特別費(每月按39    ,700元計列)。 2.獎補助費102千元,均屬獎勵及慰問,係退休  退職人員三節慰問金。
2000 業務費 13,160
2006 水電費 3,448
2021 其他業務租金 93
2024 稅捐及規費 61
2027 保險費 201
2051 物品 699
2054 一般事務費 2,961
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4,434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127
2093 特別費 477
4085 獎勵及慰問 102
2003 教育訓練費 50
2009 通訊費 100
2018 資訊服務費 2,432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200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2,160
2072 國內旅費 117
2084 短程車資 7
3035 雜項設備費 1,024
4000 獎補助費 102
03 辦理司法行政業務 14,184 書記廳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14,184千元,其內容如下: 1.業務費13,160千元,包括:  (1)教育訓練費50千元,包括:    <1>赴學校進修所需補貼之學分費、雜費等      費用25千元。    <2>赴訓練機構研習所需補貼之教材、住宿      及交通等費用25千元。  (2)通訊費100千元,包括:    <1>電話等通信費57千元。    <2>郵資費43千元。  (3)資訊服務費2,432千元,係強化資訊安全相    關經費及電腦設備養護費。  (4)按日按件計資酬金200千元,包括:    <1>辦理研究發展項目報告編校等經費82千      元。    <2>辦理公有建築物、消防設備及水質等安      全申報、檢驗及簽證經費118千元。  (5)物品699千元,包括:    <1>公務用文具用品紙張等經費214千元。    <2>辦理公務所需報表、色帶、碳粉、錄音      、錄影等耗材費485千元。  (6)一般事務費2,961千元,包括:    <1>法袍製作費、法警及庭務員制服費75千      元。    <2>員工健康檢查補助及員工心理健康協助      方案等經費210千元。    <3>辦理司法業務交流經費130千元。    <4>辦理法官間業務經驗交流經費144千元。    <5>辦公廳室清潔維護費720千元。    <6>辦公大樓保全經費1,270千元。    <7>各類書表等印製費36千元。    <8>辦理司法風紀推廣等經費45千元。    <9>辦理各項座談、講習、工作會報及院外      聯繫、新聞發布等經費330千元。    <10>民眾使用信用卡繳納規費之刷卡手續費       1千元。  (7)房屋建築養護費4,434千元,係檔案大樓屋    頂防水及宿舍等整修工程。  (8)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2,160千元,係電氣    設施及其他設備等養護費。  (9)國內旅費117千元,包括:    <1>因公派赴出差旅費78千元。    <2>司法風紀訪查旅費12千元。    <3>辦理各項座談及研習會旅費27千元。  (10)短程車資7千元,係短程洽公所需車資。 2.設備及投資1,024千元,均屬雜項設備費,係  購置影印機、打孔膠裝機等雜項設備費。
3000 設備及投資 1,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