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 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及所屬 - 5651021100 林業發展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5651021100 林業發展
預算金額 7,161,899
計畫內容 1.執行森林永久樣區複查,建立森林資源長期監測體系,  並辦理國家生物多樣性及臺灣全區航遙測影像之時序空  間資訊建置及應用服務發展等國土資訊建置工作。 2.加強林野護管及森林火災防救,保護國家森林資源,招  募森林監測志工及登山團體等民間力量,並結合社區加  強森林保護工作;辦理租地改正造林輔導、國有林地產  籍管理、暫准放租林地檢討解編事宜及國有林租地補償  收回;辦理國有林地占用排除,並宣導及推廣林業及自  然保育相關業務,鼓勵全民參與自然保育、造林綠美化  等林業、保育及環境教育之推廣;管理經營保安林,逐  年辦理保安林檢訂、清查,並適時依環境狀況擴編保安  林;辦理海岸線保安林之環境整理,提供民眾森林療癒  、環境教育與休憩之空間,使全國保安林得獲完整維護  。 3.辦理國有林復育造林及人工林中後期撫育工作,厚植森  林資源並提升林木形質,提高木材價值;辦理海岸區外  保安林及離島地區造林及定砂工作,構築濱海綠色廊道  ;創新林產科技研發,提升國產木竹材附加價值及國際  競爭力;重整加強國有林竹林經營管理、竹材生產質量  管控、省工機械採伐模組化流程建立。 4.推動平原地區之短期經濟林及公有地造林綠化工作,持  續加強撫育平地造林地,以營造優質綠色生態環境。加  強輔導公私有林經營與管理技術及造林後續輔導措施,  建構木材生產技術體系,輔導林業生產合作社,媒合林  農與林產加工業者合作,建立林業產業鏈。依「森林以  外之樹木普查方法及受保護樹木認定標準」進行受保護  樹木全面普查,建立受保護樹木清冊、辦理樹木保護專  業人員培訓;加強林木疫病、蟲害防治,抑制外來入侵  種蔓延,強化樹木保護與林木健康管理,營造健全生態  環境;持續辦理天然災害漂流木之整備及緊急應變、原  生植物產業應用之推廣與宣導。 5.於全國國有林地內,依集水區整體治理原則,依據國有  林集水區危險度評估結果,檢討轉化為「高、中、低」  治理順序後,以安全為基礎,優先針對中、高危險集水  區加強治理,辦理防砂工程及崩塌地復育,保障民眾生  命財產安全,並建立治理工程生態友善機制,加強治理  工程對生態保育措施。加速推動林道道路上下邊坡崩塌  處理、地層滑動整治、排水設施改善、路基及鋪面改善  、設置安全設施,以及生態通道規劃設置等工作,提供  國人森林旅遊與林業經營管理安全之道路。 6.以國有林大規模崩塌潛勢區判釋成果為基礎,持續追蹤  判釋,並辦理監測分析及調查規劃工作,建立防災應變  機制,以安全為基礎,分年分期辦理處理改善工程,降  低大規模崩塌發生風險。 7.整合自然步道、國家森林遊樂區、平地森林園區、林業  文化園區、林業軌道及生態教育館等森林遊憩場域,充  實各項必要且具公益性質之公共設施,以提供自然學習  、環境教育、遊憩體驗的優質場所,活化與保存林業文  化資源,完備林業鐵路,發揮在地特色,並結合各項遊  憩場域、周邊農業及社區營造等產業,發展多樣化遊程  及行銷推廣活動;藉由阿里山鐵路軸帶建設縫合區域遊  憩網絡,打造區域亮點,帶動地方聚落發展,形塑阿里  山林業鐵路百年風貌。 8.健全陸域自然保護區經營管理架構,辦理陸域有效保育  地(OECMs)規劃及推動,加強保護區相關國際交流,建  立合作模式和聯繫管道;推動社區居民參與林業工作,  建置原住民族獵捕、宰殺或利用野生動物之管理體系;  完成陸域野生物資源調查、分析與評估,與國內外保育  組織、學術團體合作建立夥伴關係,建置維護野生動物  復育地和緊急救援處置空間;建置陸域外來種動物之輸  入管制與風險評估機制,執行關鍵陸域外來種防除,引  導民間宗教信仰放生行為轉向與野生動物保育單位合作  動物護生野放。 9.落實淺山生態保育,擴大中央山脈生態保育廊道周邊土  地的保護效應;建立跨部門、跨空間之合作關係,強化  橫向與縱向整合及各權益關係者之參與;研擬與推動高  生態風險地區瀕危物種之保育策略,以提升生態系服務  功能與生物多樣性涵養力,進而提升臺灣本島沿海與離  島地區生態系之韌性;營造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友善生  產與農業環境,增進社區韌性;以東西向河川、綠帶連  結山脈、平原至海岸,增進自然地區、鄉村地區和都市  地區的連結性和互惠關係,編織成具韌性和調適能力的  「森、川、里、海」國土生物安全網。 10.為滿足各機關施政規劃所需,規劃推動航遙測飛機更   新,計畫以融資租賃方式取得2架飛機,租約期間7年   ,由承辦廠商負責提供飛機、飛行員及維護等服務,   租約期滿後,飛機由民間業者無償移轉政府所有。  
預期成果 1.完成年度經營施政等計畫之編擬、建立森林資源長期監  測體系,以掌握森林動態變化,適時調整森林經營策略  ;建構國家生物多樣性策略與行動計畫,推動生物多樣  性主流化,蒐集擴充臺灣全區航遙測時序影像並強化流  通服務效能,供應生物多樣性保育、國土規劃、環境監  測及防救災空間分析應用。 2.護管國家森林資源,結合民間力量加強林野巡護,並加  強科技器材應用,防範森林火災、盜伐、濫墾及人為破  壞等林政案件之發生,達到降低危害、減少損失目標,  以維護國家森林資源之完整。加強經管林地產籍管理,  健全出租林地管理,降低違約使用發生率,有效維護國  家財產;收回出租造林地,更新造林,恢復林地生態之  完整性,達穩定地質、國土保安等公益效能;宣導林業  、環境教育及保育相關政策,喚起民眾對自然保育之意  識。管理經營全臺保安林,隨時保持海岸線保安林地之  清潔及美觀,避免廢棄物影響保安林木之生長,確保海  岸保安林地之完整,發揮海岸保安林之防風、定砂、防  止潮害之功能,提供民眾優良之休憩場所。 3.加強國有林造林,營造複層林相提高生物多樣性,成為  生物良好棲息場所,發揮竹、木材對二氧化碳吸存之功  能,增加水源涵養及國土保安等效益;加強林木經營區  內人工林中、後期撫育工作,建造優質經濟林,提高國  產竹木材生產量;海岸林帶形成,可增強海岸脆弱地區  形成綠色防護網,減緩飛砂、季節風、鹽霧及潮浪對沿  海地區的危害。 4.從地景角度結合公、私有地造林及綠化,建構多元、健  康、優質森林,以營造臺灣優質環境,推動短期經濟林  、檳榔廢園造林、公有地造林及綠化工作,並持續加強  撫育平地造林地。公私有林經營輔導,建立培訓基地,  強化營林技術,培育優質竹、木材,提高國內竹木材之  自給率。促進森林經營與產銷接軌,媒合農民、合作社  伐採及林產加工等產業,發展特色林產業,創新發展多  元與高值化之林產品。逐步建立受保護樹木清冊並完成  樹木保護專業人員培訓;以人工除蔓方式防除小花蔓澤  蘭,促進環境生態維護並進行小花蔓澤蘭收購,鼓勵民  眾參與防除作業,藉以提升私有土地防除效益;強化樹  木保護與林木健康管理,營造健全生態環境;持續辦理  天然災害漂流木之整備及相關應變措施、原生植物之推  廣與宣導。 5.防止國有林地沖蝕崩塌,調節土石下移避免淤高河道,  減緩洪水及土砂災害,並保護下游公共設施與人民生命  財產之安全。辦理所轄林道之改善與維護,以維持林道  暢通並確保林業經營人員、當地居民及遊客行車安全,  提供原住民地區居民通行、觀光旅遊、軍事基地補給、  山區農林產品等民生物資便捷之運輸交通,提升行車安  全。 6.降低國有林大規模崩塌潛勢區土石下移,減緩崩塌土砂  災害,強化防災應變能力,增進森林水土資源保育,並  保障周邊保全對象之安全,完成大規模崩塌潛勢區監測  及預警機制。 7.辦理森林遊憩場域內之公共服務設施整建及改善工程,  有效提升遊憩品質;整合林業文化資源、建構保存系統  網絡,完善保存維護與經營管理工作;建立公眾參與良  好管道,增強與各森林遊憩場域鄰近社區與產業策略聯  盟關係;發展多樣化遊程、辦理環境解說活動及在地培  力,藉此促進當地產業及經濟永續發展,活絡綠資源之  產業生機;強化環境及木材教育,發揮森林多功能效益  及生態價值;優化林業鐵路設備,整合遊憩資源打造區  域亮點,建設國際級遊憩帶。 8.進行陸域各類型保護區經營管理效能評量,辦理陸域保  護區域各項野生動植物資源調查、監測資料,持續加強  陸域保護區巡護工作;推動陸域有效保育地(OECMs)的  認證,擴增臺灣的棲地保育範圍。補助社區林業計畫,  促進社區、部落共同參與林業經營工作,從森林生態維  護產出的效益上獲得經濟收益,辦理原住民森林相關傳  統文化調查及森林經營與自然資源共管,達到野生動物  資源永續利用及管理之效。調查分析陸域野生動物資源  ,建立完整的生態資料庫,提供未來保育政策和決策的  科學基礎,建立穩定的國內外夥伴生態合作網絡,有助  於保育工作的合作,建置野生動物復育地將提供野生種  的關鍵基地。緊急救援處置空間的設立將能快速應對野  生動物的危機情況,提高救援成功率。建置陸域外來種  動物之輸入管制與風險評估機制,與互生團體維持良性  溝通,引導民間宗教信仰放生行為轉向與野生動物保育  單位合作動物護生野放,持續辦理關鍵陸域外來入侵動  物之防治及移除,以維護臺灣生態環境,降低對經濟、  社會之衝擊。 9.健全國土生態綠網空間規劃,增補建置淺山平原地區土  地利用、管理及發展規劃所需圖資,發展跨機關合作機  制,強化橫向與縱向整合;辦理在地原生與特色樹種採  種育苗、高灘地與劣化地生態植被復育,營造綠帶生態  廊道;研訂瀕危受脅動植物生態保育對策,推動生態調  查、棲地營造改善及域外保育行動,降低物種滅絕風險  ;推動綠色保育及友善生產,輔導提升友善農地面積,  增進棲地連結性;推動里山里海地景保育及地質公園,  發展企業投入生物多樣性相關指引及案例實作,促進公  眾參與及環境教育。 10.完成飛機改裝認證等作業,俾利執行航攝任務,持續   以公務單位能自主且機動執行航攝任務等多元化業務   ,提升我國航遙測運作能量,增加防救災資訊蒐集,   強化防救災體系。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明
分支計畫 子分支計畫 子分支計畫
01 森林生態系經營 267,630 保育企劃組、秘書室、各分署 本分支計畫辦理項目及內容如下: 1.依據行政院109年10月12日院臺農字第1090029  137號函核定「擴大國家航空影像服務暨農業  生態時空資訊多元應用」辦理,計畫總經費53  9,080千元,執行期間110至114年度,以前年  度法定預算數464,880千元,本年度續編最後1  年經費74,200千元。 2.依據行政院113年6月5日院臺經字第113100954  0號函核定「打造永續共好地方創生計畫(114  至117年)」辦理,計畫總經費80,000千元,執  行期間114至117年度,本年度編列第1年經費2  0,000千元,未來年度經費需求數60,000千元  。 3.執行森林資源長期監測體系之設置、永久樣區  複查等相關工作,並辦理森林永續經營規劃,  推動生物多樣性保育等相關工作。 4.辦理森林資源調查影像圖資製作及農林資源航  測調查與航空攝影等相關工作。 5.辦理生物多樣性及臺灣全區航遙測影像之時序  空間資訊建置及應用服務發展等國土資訊建置  工作。 6.高解析度DMCIII航攝影像產製及導入機械學習  AI技術,輔助本署林型土地覆蓋型判釋更新之  效能。 7.配合國家發展委員會地方創生計畫,補(捐)助  地方政府與民間團體辦理多元森林產業、輔導  建置林業剩餘資材循環場域及營運、林下經濟  、輔導森林育樂及生態保育相關綠色產業發展  等。 8.業務費188,387千元  (1)員工教育訓練費、水電費、電話及網路通    訊費、權利使用費等7,014千元。  (2)辦理資訊安全管理制度維護、機房、電腦    及網路委外服務、入口網站維護、生態調    查資料庫系統維運、地理資訊系統及空間    資料倉儲維運、航遙測圖資供應平臺優化    及資訊設備維護等71,124千元。  (3)辦理森林資源樣區調查租用車輛、遙控無    人機相關規費、保險、約用人員酬金、專    家學者出席費等9,341千元。  (4)委託辦理國有林森林驗證輔導培訓及內稽    制度建置、研析打擊非法木材制度及作為    、年度林業永續學術研討會、森林動態樣    區長期監測、生物多樣性公約與臺灣永續    發展整合暨推動科學政策平臺管理、航空    攝影與福衛影像供應、圖資拍攝處理及發    布工作、發展AI判釋及光達應用於森林碳    匯調查機制等43,699千元(其中辦理媒體政    策及業務宣導相關經費1,700千元)。  (5)專業組織會費、購置物品、航攝影像圖資    供應業務承攬、保全、清潔維護、設備維    護、國內旅費、短程洽公車資等56,329千    元(其中辦理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相關經費    250千元)。  (6)派員參加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第30次    締約方大會、亞太森林復育與永續經營網    絡(APFNet)第9屆理事會、生物多樣性公約    第27屆科學諮詢機構會議等國外旅費880千    元。 9.設備及投資45,470千元  (1)辦理機房設備及伺服器作業系統升級、汰    換電腦相關設備、改版建置機關入口網站    、擴充公務入口網服務模組、航攝影像產    製及設備升級、擴充林地土地覆蓋型三維    數化圖資設備等44,985千元。  (2)購置公務用事務設備等485千元。 10.獎補助費33,773千元  (1)補助地方政府辦理多元森林產業、輔導建    置林業剩餘資材循環場域及營運、林下經    濟、輔導森林育樂及生態保育相關綠色產    業發展等15,000千元。  (2)補助國立大專院校辦理臺灣生物多樣性指    標觀測網計畫等5,400千元。  (3)捐助民間團體推動森林永續經營、全球氣    候變遷、生物多樣性永續發展、測繪製圖    及空間資訊活動等13,373千元。
2000 業務費 104,100
2003 教育訓練費 860
2006 水電費 2,548
2009 通訊費 1,191
2015 權利使用費 80
2018 資訊服務費 2,979
2021 其他業務租金 678
2024 稅捐及規費 64
2027 保險費 646
2033 約用人員酬金 999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4,437
2039 委辦費 91,831
2042 國際組織會費 50
2045 國內組織會費 70
2051 物品 9,231
2054 一般事務費 8,984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12,259
2072 國內旅費 10
2078 國外旅費 154
2084 短程車資 50
3030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3,530
3035 雜項設備費 10
4010 對各縣市政府之補助 26,500
4030 對特種基金之補助 49,905
4040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38,985
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730
2081 運費 602
3015 公共建設及設施費 57,637
3020 機械設備費 450
3025 運輸設備費 84,790
4080 損失及賠償 100
4085 獎勵及慰問 235
2012 土地租金 260
4025 政府機關間之補助 27,804
4090 其他補助及捐助 1,600
4005 對直轄市政府之補助 15,580
3010 房屋建築及設備費 268,000
2075 大陸地區旅費 136
4035 對外之捐助 5,000
4045 對私校之獎助 1,550
3000 設備及投資 84,800
4000 獎補助費 132,520
02 森林保護與林地管理 985,920 森林管理組、各分署 本分支計畫辦理項目及內容如下: 1.依據行政院109年8月3日院臺農字第109002114  9號函及113年3月21日院臺農字第1131004762  號函核定「國有林出租造林地補償收回計畫(1  10-115年)」辦理,計畫總經費2,506,000千元  ,執行期間110至115年度,以前年度調整後預  算數1,284,590千元,本年度續編第5年經費53  8,947千元,未來年度經費需求數682,463千元  。 2.依據行政院112年9月23日院臺交字第11210361  51號函核定「向海致敬-海岸清潔維護計畫(11  3-116年)」辦理,計畫總經費443,540千元,  執行期間113至116年度,以前年度法定預算數  102,801千元,本年度續編第2年經費102,801  千元,未來年度經費需求數237,938千元。 3.辦理強化國有林地護管、加強林野巡護工作,  防救森林火災,取締及防範盜伐、濫墾等林政  案件發生,招募森林監測志工,搭配登山團體  等民間力量,並結合社區加強森林保護工作。 4.辦理國有林地產籍管理、出租林地管理及暫准  放租林地檢討解編事宜、土地鑑界複丈等申請  地政業務、區外保安林地地籍登記及保安林經  營管理。 5.辦理林業宣導及保育、環教推廣等工作。 6.辦理濫墾地續辦清理計畫及國有林地占用排除  等工作。 7.辦理臨海編號117個保安林之環境清潔並巡護  監控執行情形,保持海岸線保安林地之清潔及  美觀。 8.預計投注於原住民族地區經費約22,900千元。 9.業務費400,261千元  (1)員工教育訓練費、水電費、電話及網路通    訊費、權利使用費等9,279千元。  (2)林政業務管理等系統維護費、租用車輛及    房舍租金、地價稅、地政規費、保險等46,    366千元。  (3)雇用約用人員協辦業務、法律諮詢顧問費    、邀請專家學者出席會議出席費、辦理課    程講座鐘點費等23,487千元。  (4)委託辦理植樹月系列活動、私有保安林營    林可行性計畫、河川及出海口沿岸廢棄物    快篩調查等15,782千元(其中辦理媒體政策    及業務宣導相關經費4,000千元)。  (5)參加中華林學會、中華農學會等專業組織    或學術團體會費、購置文具紙張、碳粉匣    、電腦用品、耗材、警示帶、噴漆、小型    手工具、手套、蒐證用攝影監控器材等26,    208千元。  (6)辦理海岸保安林環境清潔維護工作、勞務    承攬及印刷等227,808千元(其中辦理媒體    政策及業務宣導相關經費8,700千元)。  (7)辦公房舍及設備修繕等5,006千元。  (8)國內旅費、運費及短程洽公車資等46,325    千元。 10.設備及投資52,071千元  (1)建置搶救林火用設施2,000千元。  (2)購置租地重測作業儀器及森林火災防救用    無線電通訊等設備14,965千元。  (3)汰購保林機車、小貨車、四輪傳動客貨兩    用車、無人機等19,358千元。  (4)汰換電腦、保安林資訊系統建置及林政業    務管理系統功能新增等9,268千元。  (5)購置防範盜伐監視設備、GPS及防火所需相    關設備等6,480千元。 11.獎補助費533,588千元  (1)捐助社區、登山團體協助巡護工作、捐助    民間團體辦理林業相關活動等11,494千元    。  (2)國有林出租造林地收回之補償經費521,244    千元。  (3)核發林業有功人士、檢舉盜伐獎金等850千    元。
03 厚植森林資源 666,528 森林產業組、各分署 本分支計畫辦理項目及內容如下: 1.依據行政院111年12月8日院臺農字第11100174  54號函核定「新興竹產業發展計畫(111至114  年)」辦理,計畫總經費475,015千元,分年辦  理,以前年度法定預算數276,754千元,本年  度續編最後1年經費198,261千元,其中本科目  編列103,364千元。 2.依據行政院113年7月30日院臺農字第11310175  41號函核定「強勢外來入侵種移除防治及復育  計畫(114-117年)」辦理,計畫總經費510,689  千元,執行期間114至117年度,本年度編列第  1年經費100,059千元,其中本科目編列64,995  千元,未來年度經費需求數410,630千元。 3.辦理國有林造林及人工林撫育工作,於國有林  地之崩塌地、濫墾收回地、退化林地等辦理造  林復育作業,並針對已成林地加強中後期撫育  工作,營造優質、健康及永續生產之森林。 4.辦理加強海岸區外保安林之砂丘地、草生地、  低窪地、濫墾地收回、火災跡地及衰退林地復  育造林作業,營造多層次林相,減緩飛砂、季  節風、鹽霧及潮浪危害。 5.辦理國有林竹林更新工作。 6.辦理強勢外來入侵種植物移除、復育造林與監  測調查等工作。 7.業務費188,153千元  (1)員工教育訓練費、水電費、電話及網路通    訊費、租金、權利使用費、電腦及資訊作    業系統維護費、規費、保險等16,225千元    。  (2)雇用約用人員協辦業務、邀請專家學者出    席會議出席費、辦理課程講座鐘點費等10,    451千元。  (3)委託辦理人工林經營、育林作業研究、竹    林經營模式建立、竹林產業技術諮詢及平    臺營運、竹林製材測試及商品開發、外來    種移除復育作業監測等63,750千元(其中辦    理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相關經費350千元)    。  (4)購置文具紙張、碳粉匣、電腦用品、耗材    、業務用消耗品等15,730千元。  (5)辦理印刷、環境佈置、清潔、勞務承攬等3    9,977千元(其中辦理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    相關經費110千元)。  (6)辦公房舍及設備修繕等4,072千元。  (7)國內旅費、苗木載運費用及短程洽公車資    等37,948千元。 8.設備及投資454,988千元  (1)辦理國有林造林、人工林撫育、疏伐、海    岸林造林、國有林老化竹林更新撫育、建    置竹構設施、銀合歡移除復育造林等經費4    33,653千元。  (2)購置竹木伐採機具、繪圖軟體、汰購小貨    車、四輪傳動客貨兩用車、汰換電腦、事    務性設備、造林資訊系統開發等21,335千    元。 9.獎補助費23,387千元  (1)補助各地方政府辦理銀合歡移除復育造林    ,補助金門縣政府辦理排雷區復育造林工    作等17,777千元。  (2)補助機關、國立大專院校及轄管租地承租    戶等辦理銀合歡移除及復育造林工作5,610    千元。
04 公私有林經營及林產發展 1,215,478 森林產業組、各分署 本分支計畫辦理項目及內容如下: 1.依據行政院111年12月8日院臺農字第11100174  54號函核定「新興竹產業發展計畫(111至114  年)」辦理,計畫總經費475,015千元,分年辦  理,以前年度法定預算數276,754千元,本年  度續編最後1年經費198,261千元,其中本科目  編列94,897千元。 2.辦理各地方政府、機關、學校及團體輔導公私  有林經營、技術講習、示範觀摩、建構林產產  銷平臺等業務。 3.辦理開發創新林產品、竹林經營輔導及產業發  展等業務。 4.辦理全國各地(含離島)公有地造林、綠化、私  有地平地造林等業務。 5.辦理全國各地(含離島)疫病、蟲害及入侵植物  防治、受保護樹木普查、樹木保護專業人員培  訓考選等業務。 6.預計投注於原住民族地區經費約4,000千元。 7.業務費396,724千元  (1)員工教育訓練費、水電費、電話及網路通    訊費、苗圃租金、電腦及資訊作業系統維    護費、租用車輛、保險等21,676千元。  (2)雇用約用人員協辦業務、邀請專家學者出    席會議出席費、辦理課程講座鐘點費等11,    157千元。  (3)委託辦理國產木竹材創新技術及林產利用    、林業技術訓練中心管理與人才培訓、平    地造林檢測、平地造林期滿後續輔導、林    下經濟政策推廣等264,052千元(其中辦理    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相關經費2,618千元)    。  (4)參加中華民國環境綠化協會會費、購置文    具紙張、碳粉匣、電腦用品、耗材、業務    用消耗品、印刷、環境佈置、勞務承攬等4    3,394千元(其中辦理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    相關經費980千元)。  (5)辦公房舍及設備等修繕費用、國內旅費、    運費及短程洽公車資等56,113千元。  (6)派員考察林業收穫機具及高效林木採運技    術之國外旅費332千元。 8.設備及投資234,025千元  (1)辦理公有地造林、綠化及建置國產材製材    場等196,080千元。  (2)購置竹材加工機具、汰購小貨車、四輪傳    動客貨兩用車、汰換電腦、林產及造林相    關資訊系統建置與後續擴充、汰換事務性    設備等37,945千元。 9.獎補助費584,729千元  (1)補助各地方政府辦理公私有林經營輔導、    林產產銷輔導、木育人才培育、造林綠美    化、漂流木清理、入侵植物防治、受保護    樹木維護、竹林經營輔導及產業推廣等120    ,329千元。  (2)補助機關辦理公私有林經營輔導、林產品    檢驗認證服務、國產材結構應用、認證產    銷平臺及驗證中心建立營運、木材加工技    術精進、林下經濟推廣等27,804千元。  (3)補助台糖公司、國立大專院校辦理平地撫    育造林、大學實驗林造林、國產材利用開    發及人才培力工作、林木疫病蟲害防治及    入侵種防治、主要外來入侵植物之調查及    監測計畫等122,235千元。  (4)捐助國內團體辦理公私有林經營輔導、造    林及綠美化、樹木保護、國產竹材產品產    業輔導等86,867千元(其中辦理媒體政策及    業務宣導相關經費200千元)。  (5)平地造林私有農地獎勵金、短期經濟林、    耕作困難地造林、檳榔廢園及轉作等方案    之造林補貼等227,494千元。
05 國有林整體治山防災及林道維 964,880 集水區治理組、各分署 本分支計畫辦理項目及內容如下: 1.執行國有林地整體治山防災工作,以安全為基  礎,生態為導向,辦理國有林地內之崩塌地處  理、防砂工程、維護與緊急處理及整體調查規  劃等工作,並建立治理工程生態友善機制,加  強治理工程對生態保育措施,預計處理崩塌地  面積93.28公頃、調節土砂下移量3,017,700立  方公尺。 2.辦理林道改善與維護工作,係辦理林道道路上  下邊坡崩坍處理、地層滑動整治、排水系統改  善、鋪面改善、設置安全設施、加強水土保持  、植生綠美化,以及生態通道規劃設置、工程  用地之取得等。 3.預計投注於原住民族地區經費約501,700千元  。 4.業務費97,292千元  (1)國有林治山及林道維護之通訊、資訊系統    維護更新、人員意外責任險、約用人員、    召開會議所需出席費等15,017千元。  (2)委託國內學術及專業機構辦理應用河相學    於國有林溪流治理與復育、崩塌地水土保    持植生工程適用原生草類評估及採種技術    之研究、國有林治山防災工程效益評估、    水土林堰塞湖及土砂災害應變演練等21,68    0千元。  (3)國內組織會費、物品、辦理國有林治山及    林道各項會議所需印刷、餐費及環境佈置    、宣導品製作出版、野外安全裝備、國內    旅費、短程洽公車資等60,595千元(其中辦    理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相關經費950千元)    。 5.設備及投資842,588千元  (1)辦理國有林地內之土砂抑制工程,坡面基    礎工程、坡面植生、坡面排水等崩塌地處    理工程與緊急維護處理工程及整體調查規    劃,並辦理林道改善與維護工程等工作所    需經費,其中工程管理費19,272千元,係    按施工費838,120千元,扣除營造工程保險    費及營業稅等後為796,214千元提列(計算    方式:488,596千元*3%+307,618千元*1.5%    =19,272千元),依中央政府各機關工程管    理費支用要點規定估算,並配合工程結算    總價覈實於得提列數額內執行。  (2)汰購四輪傳動客貨兩用車、小貨車、機車    等3,968千元。  (3)汰購電腦等400千元。  (4)汰購事務性設備等100千元。 6.獎補助費25,000千元,係補助縣市政府辦理治  山防災工程。
06 國有林大規模崩塌防災治理 115,200 集水區治理組、各分署 本分支計畫辦理項目及內容如下: 1.依據行政院109年4月17日院臺忠字第10901703  74號函及111年11月18日院臺忠字第111019311  1號函核定「氣候變遷下大規模崩塌及不安定  土砂防減災計畫(第二期)(110年至115年)」辦  理,計畫總經費600,000千元,執行期間110至  115年度,以前年度法定預算數288,894千元,  本年度續編第5年經費115,200千元,未來年度  經費需求數195,906千元。 2.以國有林大規模崩塌潛勢區判釋成果為基礎,  持續追蹤判釋,並辦理監測分析及調查規劃工  作,建立防災應變機制,分年分期辦理處理改  善工程,預計完成大規模崩塌潛勢區監測及預  警機制建立1處。 3.預計投注於原住民族地區經費約60,000千元。 4.業務費50,000千元  (1)評選、審查會議所需委員出席費等540千元    。  (2)委託國內學術及專業機構辦理國有林大規    模崩塌潛勢區減災策略研擬及安全監測、    國有林大規模崩塌潛勢區監測調查等47,94    0千元。  (3)工程查核、現勘、業務資料圖冊印刷、國    內旅費等1,520千元。 5.設備及投資65,200千元,係辦理國有林大規模  崩塌防災治理工程等所需經費,其中工程管理  費1,487千元,係按施工費65,200千元,扣除  營造工程保險費及營業稅等後為61,940千元提  列(計算方式:37,164千元*3%+24,776千元*1.  5%=1,487千元),依中央政府各機關工程管理  費支用要點規定估算,並配合工程結算總價覈  實於得提列數額內執行。
07 森林遊憩場域發展與推動 1,828,060 森林育樂組、各分署及林鐵處 本分支計畫辦理項目及內容如下: 1.依據行政院112年9月1日院臺農字第112103061  1號函核定「大阿里山軸帶百年躍升建設計畫(  第一期113-116年)」辦理,計畫總經費6,224,  627千元,中央負擔6,214,787千元,執行期間  113至116年度,以前年度法定預算數416,730  千元,本年度續編第2年經費800,000千元,未  來年度經費需求數4,998,057千元。 2.辦理國家森林遊樂區計畫檢討、志工推廣業務  及設施整建維護工作、生態教育館之經營管理  ,並發揮在地特色,透過多元推廣活動,推動  自然學習及環境解說等工作。 3.辦理國有林自然步道之經營管理及環境維護、  山屋整建維護工作,結合民間團體推動公私合  作共同維護步道及活絡步道活動。 4.改善平地森林園區之自然環境及公共設施,提  供自然學習、藝術啟迪、保健療癒、遊憩體驗  的題材與友善場域,提高遊客遊憩體驗品質。 5.辦理林業文化園區及林業歷史建築之整建及管  理維護工作,活化與保存林業文化資源,並促  進周邊社區產業發展。 6.以阿里山鐵路百年文化歷史與建設為基礎並考  量嘉義地區整體區域發展,跨機關合作辦理軸  帶整合規劃與行銷推廣、大阿里山森林遊憩建  設、林業鐵路運行優化暨林業文化景觀建設、  風貌再造及阿里山軸帶縫合等工作項目。 7.業務費525,820千元  (1)業務人員及志工教育訓練、森林遊憩場域    之水電、通訊、土地租金、權利使用費、    資訊系統維運、租金、稅捐規費、公共意    外責任險、約用人員、會議出席費、辦理    訓練講座鐘點費等58,933千元。  (2)委託專業機構辦理應用森林療癒協助私有    林林業振興發展、辦理生態教育館之整合    發展及環境教育課程執行、手作步道及工    作假期推動、生態旅遊發展、步道設施及    環境監測、山海圳國家綠道推動、平地森    林園區及林業文化園區之遊客服務、林業    文化資源總體規劃與專案管理、林業文化    資源數位加值及防災資訊監測應用、林業    軌道國際合作與交流推動、大阿里山軸帶    整合規劃行銷推廣等239,133千元(其中辦    理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相關經費4,642千元    )。  (3)參與專業組織會費、購置物品、辦理森林    遊憩場域如:生態教育館、遊客中心清潔    與保全及業務宣導、建物養護、林業軌道    、自然步道路體及沿線之設備養護修繕等2    08,653千元(其中辦理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    相關經費1,810千元)。  (4)國內旅費、運費及短程洽公車資等18,697    千元。  (5)派員考察國外林業文化場域轉型活化與永    續經營管理、淡蘭百年山徑與日本簽訂友    誼步道互訪等國外旅費404千元。 8.設備及投資1,272,650千元  (1)整建及充實19處國家森林遊樂區、8處生態    教育館之各項公共服務設施、辦理自然步    道、山屋、橋梁之整建及維護、平地森林    園區之維護修繕及林業文化園區之設施整    建及修復、大阿里山地區旅遊軸帶整建優    化、林業鐵道周邊穩定工程、車庫與油槽    改善整建、林業文化資產歷史建築修復、    旅服空間改造及景觀改善等工程1,251,102    千元,其中工程管理費31,258千元,係按    施工費1,251,102千元,扣除營造工程保險    費及營業稅等後為1,188,550千元提列(計    算方式:895,287千元*3%+293,263千元*1.    5%=31,258千元),依中央政府各機關工程    管理費支用要點規定估算,並配合工程結    算總價覈實於得提列數額內執行。  (2)購置紅外線感測,人流及車輛管制設備等4    50千元。  (3)汰購客貨兩用車、貨車及機車等4,968千元    。  (4)山莊網站暨訂房系統維運與開發、汰購電    腦及事務性設備等16,130千元。 9.獎補助費29,590千元  (1)補助地方政府辦理阿里山風貌再造,嘉義    車站再利用規劃,與阿里山軸帶縫合等經    費18,540千元。  (2)捐助民間團體辦理環境教育推廣、步道健    行及無痕山林活動、國際步道交流、遊憩    場域緊急救護培訓、高山協作輔導、平地    森林園區周邊社區及部落參與景觀農作計    畫等10,950千元。  (3)遊客發生意外之損失及賠償100千元。
08 棲地及野生物保育管理 527,203 保育管理組、各分署 本分支計畫辦理項目及內容如下: 1.依據行政院110年8月6日院臺農字第110002139  2號函核定「豬瘟撲滅及防範重要豬病防檢疫  計畫」辦理,計畫總經費20,732千元,分年辦  理,以前年度預算數16,132千元,本年度續編  最後1年經費4,600千元。 2.依據行政院113年7月30日院臺農字第11310175  41號函核定「強勢外來入侵種移除防治及復育  計畫(114-117年)」辦理,計畫總經費510,689  千元,執行期間114至117年度,本年度編列第  1年經費100,059千元,其中本科目編列35,064  千元,未來年度經費需求數410,630千元。 3.健全陸域自然保護區域經營管理架構,辦理各  項野生動植物資源調查、監測及巡護工作;辦  理陸域有效保育地(OECMs)規劃及推動。 4.推動社區居民參與林業工作,落實社區參與建  立夥伴關係,協助社區、部落從森林生態維護  產出效益上獲得經濟收益;建置原住民族獵捕  、宰殺或利用野生動物之管理體系。 5.完成陸域野生物資源調查、分析與評估,與國  內外保育組織、學術團體合作建立夥伴關係,  建置維護野生動物復育地和緊急救援處置空間  。 6.建置陸域外來種動物之輸入管制與風險評估機  制,執行關鍵陸域外來種防除,引導民間宗教  信仰放生行為轉向與野生動物保育單位合作動  物護生野放。 7.捕蜂捉蛇為民服務業務。 8.野豬及野生物族群監測。 9.外來入侵種埃及聖䴉與綠鬣蜥移除。 10.業務費233,369千元  (1)執行各項棲地及野生物保育管理業務之教    育訓練、水電、通訊、土地租金、資訊系    統及網站維運、租賃車輛、公共意外責任    險、約用人員、會議出席費、辦理訓練講    座鐘點費等23,234千元。  (2)委託辦理保護區資源監測調查、棲地經營    管理、社區培力輔導、野生物資源調查、    野生動物族群調查、關鍵陸域外來入侵種    動物調查評估防治、野生動物產製品鑑識    、典藏蒐集及後續處理等工作、野生動物    輸出入審查、捕蜂捉蛇為民服務工作、野    豬及野生物族群監測、埃及聖䴉移除等149    ,218千元(其中辦理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相    關經費750千元)。  (3)參加專業組織會費、購置文具紙張、碳粉    匣、電腦用品、耗材、海報、摺頁、文宣    印刷、勞務承攬、房舍及設備修繕等43,20    5千元(其中辦理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相關    經費420千元)。  (4)國內旅費、運費等16,889千元。  (5)派員出席兩岸野生物貿易管理協商會議之    大陸地區旅費136千元。  (6)派員出席華盛頓公約第20屆締約方大會、    有效保育地(OECMs)政策推動國際交流等國    外旅費687千元。 11.設備及投資21,100千元,係購置保護區環境   監測經營管理所需客貨兩用車、儀器與設備   、電腦及相關資訊系統建置等。 12.獎補助費272,734千元  (1)補助各地方政府執行陸域自然保護區域經    營管理計畫、陸域野生動物相關救傷、調    查、宣導及野保法查緝、辦理特定陸域外    來入侵種動物移除及監測、辦理野生動物    保育法相關稽查及產製品管理、捕蜂捉蛇    、綠鬣蜥移除等工作184,660千元。  (2)補助國立大學辦理保護區經營管理評估與    生態監測、野生動植物調查及監測、野生    動植物資源永續利用發展、外來種調查監    測計畫等27,409千元。  (3)捐助國際保育團體,與國外保育團體建立    夥伴關係,建立國際間政府和非政府合作    和聯繫管道及相關工作等5,000千元。  (4)捐助國內團體、私校辦理棲地環境營造、    棲地復育行動、自然保育相關技能訓練、    教育推廣活動、推動社區林業等55,430千    元。  (5)依取締或舉發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案件獎    勵辦法核發獎勵及社區林業特優社區獎勵    金等235千元。
09 國土生態保育綠色網絡建置計 402,100 保育企劃組、保育管理組、森林管理組、森林產業組、森林育樂組及各分署 本分支計畫辦理項目及內容如下: 1.依據行政院110年7月6日院臺農字第110001735  8號函核定「國土生態保育綠色網絡建置計畫(  111-114年)」辦理,計畫總經費1,492,038千  元,執行期間111至114年度,以前年度法定預  算數1,089,938千元,本年度續編最後1年經費  402,100千元。 2.健全國土生態綠網藍圖。 3.生態植被復育與入侵種移除。 4.生態廊道串連與動物通道建置。 5.高風險地區與瀕危物種保育。 6.友善生產環境之營造。 7.里山倡議與地景保育推動。 8.公眾參與及國土綠網環境教育推廣。 9.業務費198,975千元  (1)辦理各項工作所需教育訓練費、水電、通    訊、權利使用費、國土生態綠網成果公開    圖臺維運及資訊處理費、車輛與場地租金    、規費、保險、約用人員、會議出席費、    教育訓練所需講座鐘點費等14,482千元。  (2)委託辦理國土生態綠網藍圖定期檢討與區    域資料整合、協助跨部會與區域合作平臺    運作、國土綠網圖資檢討整合與開放、生    態廊道串連、友善生物棲地個案輔導、瀕    危物種保育、原生植物培育試驗、友善環    境生態造林及植物試驗、生態植被復育作    業之監測及效益評估、國土生態綠網關注    區域公私協力經營管理及教育推廣等151,4    49千元(其中辦理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相關    經費3,250千元)。  (3)參加專業組織會費、購置文具紙張、碳粉    匣、電腦用品、耗材、印刷、勞務承攬、    房舍與設備修繕、國內旅費及運費等32,89    0千元(其中辦理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相關    經費520千元)。  (4)派員參加里山倡議國際夥伴關係網絡第十    屆會員大會等國外旅費154千元。 10.設備及投資70,605千元  (1)辦理生態造林工作等57,637千元。  (2)汰購四輪傳動客貨兩用車、電腦、事務性    設備、圖資倉儲主機儲存設備擴充及硬體    架構升級、國土生態綠網成果圖資流通、    公開圖臺擴充等12,968千元。 11.獎補助費132,520千元,係補助各地方政府、   民間團體、機關學校,辦理生物通道與生態   廊道建置、地質公園推動、生態綠網個案推   動、結合社區加強國土生態綠色網絡關注區   域經營管理、生態植被復育等。
10 國家航遙測飛機更新計畫 188,900 航測及遙測分署 本分支計畫辦理項目及內容如下: 1.依據行政院108年4月19日院臺農字第10800115  33號函及111年5月30日院臺農字第1110016087  號函核定「國家航遙測飛機更新計畫(109-118  年)」辦理,計畫總經費1,761,000千元,執行  期間109至118年度,以前年度法定預算數676,  086千元,本年度續編第6年經費188,900千元  ,未來年度經費需求數896,014千元。 2.辦理航遙測飛機融資租賃等工作。 3.業務費104,100千元,係持續委託辦理航遙測  飛機融資租賃履約督導作業,以及融資租賃模  式辦理國家航遙測飛機更新採購案履約等。 4.設備及投資84,800千元,係為因應國家航遙測  飛機更新計畫推動,蒐集多元航遙測影像所需  ,購置影像處理相關設備,以及融資租賃模式  辦理國家航遙測飛機更新採購案履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