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 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嘉義分署 - 5651021100 林業發展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5651021100 林業發展
預算金額 827,014
計畫內容 1.執行森林永久樣區複查,建立森林資源長期監測體系。 2.加強林野護管及森林火災防救,保護國家森林資源,招  募森林監測志工及登山團體等民間力量,並結合社區加  強森林保護工作;辦理租地改正造林輔導、國有林地產  籍管理、暫准放租林地檢討解編事宜及國有林租地補償  收回;辦理國有林地占用排除,並宣導及推廣林業及自  然保育相關業務,鼓勵全民參與自然保育、造林綠美化  等林業、保育及環境教育之推廣;管理經營保安林約8.  2萬公頃,逐年辦理保安林檢訂、清查,並適時依環境  狀況擴編保安林;辦理海岸線保安林之環境整理,提供  民眾森林療癒、環境教育與休憩之空間,使全國保安林  得獲完整維護。 3.辦理國有林復育造林及人工林中後期撫育工作,厚植森  林資源並提升林木形質,提高木材價值;辦理海岸區外  保安林及離島地區造林及定砂工作,構築濱海綠色廊道  ;創新林產科技研發,提升國產木竹材附加價值及國際  競爭力;重整加強國有林竹林經營管理、竹材生產質量  管控、省工機械採伐模組化流程建立。 4.推動平原地區之短期經濟林及公有地造林綠化工作,持  續加強撫育平地造林地,以營造優質綠色生態環境。加  強輔導公私有林經營與管理技術及造林後續輔導措施,  建構木材生產技術體系,輔導林業生產合作社,媒合林  農與林產加工業者合作,建立林業產業鏈。依「森林以  外之樹木普查方法及受保護樹木認定標準」進行受保護  樹木全面普查,建立受保護樹木清冊、辦理樹木保護專  業人員培訓;加強林木疫病、蟲害防治,抑制外來入侵  種蔓延,強化樹木保護與林木健康管理,營造健全生態  環境;持續辦理天然災害漂流木之整備及緊急應變、原  生植物產業應用之推廣與宣導。 5.於轄區國有林地內,依集水區整體治理原則,依據國有  林集水區危險度評估結果,檢討轉化為「高、中、低」  治理順序後,以安全為基礎,優先針對中、高危險集水  區加強治理,辦理防砂工程及崩塌地復育,保障民眾生  命財產安全,並建立治理工程生態友善機制,加強治理  工程對生態保育措施。加速推動林道道路上下邊坡崩塌  處理、地層滑動整治、排水設施改善、路基及鋪面改善  、設置安全設施,以及生態通道規劃設置等工作,提供  國人森林旅遊與林業經營管理安全之道路。 6.以國有林大規模崩塌潛勢區判釋成果為基礎,持續追蹤  判釋,並辦理監測分析及調查規劃工作,建立防災應變  機制,以安全為基礎,分年分期辦理處理改善工程,降  低大規模崩塌發生風險。 7.整合自然步道、國家森林遊樂區、平地森林園區、林業  文化園區及生態教育館等森林遊憩場域,充實各項必要  且具公益性質之公共設施,以提供自然學習、環境教育  、遊憩體驗的優質場所,活化與保存林業文化資源,發  揮在地特色,並結合各項遊憩場域、周邊農業及社區營  造等產業,發展多樣化遊程及行銷推廣活動;藉由阿里  山鐵路軸帶建設縫合區域遊憩網絡,打造區域亮點,帶  動地方聚落發展,形塑阿里山森林遊樂區及生態博物館  群之建構及再發展建設。 8.健全陸域自然保護區經營管理架構,辦理陸域有效保育  地(OECMs)規劃及推動,加強保護區相關國際交流,建  立合作模式和聯繫管道;推動社區居民參與林業工作,  建置原住民族獵捕、宰殺或利用野生動物之管理體系;  完成陸域野生物資源調查、分析與評估,與國內外保育  組織、學術團體合作建立夥伴關係,建置維護野生動物  復育地和緊急救援處置空間;建置陸域外來種動物之輸  入管制與風險評估機制,執行關鍵陸域外來種防除,引  導民間宗教信仰放生行為轉向與野生動物保育單位合作  動物護生野放。 9.落實淺山生態保育,擴大中央山脈生態保育廊道周邊土  地的保護效應;建立跨部門、跨空間之合作關係,強化  橫向與縱向整合及各權益關係者之參與;研擬與推動高  生態風險地區瀕危物種之保育策略,以提升生態系服務  功能與生物多樣性涵養力,進而提升臺灣本島沿海與離  島地區生態系之韌性;營造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友善生  產與農業環境,增進社區韌性;以東西向河川、綠帶連  結山脈、平原至海岸,增進自然地區、鄉村地區和都市  地區的連結性和互惠關係,編織成具韌性和調適能力的  「森、川、里、海」國土生物安全網。  
預期成果 1.完成年度經營施政等計畫之編擬、建立森林資源長期監  測體系,以掌握森林動態變化,適時調整森林經營策略  ;建構國家生物多樣性策略與行動計畫,推動生物多樣  性主流化。 2.護管國家森林資源,結合民間力量加強林野巡護,並加  強科技器材應用,防範森林火災、盜伐、濫墾及人為破  壞等林政案件之發生,達到降低危害、減少損失目標,  以維護國家森林資源之完整。加強經管林地產籍管理,  健全出租林地管理,降低違約使用發生率,有效維護國  家財產;收回出租造林地,更新造林,恢復林地生態之  完整性,達穩定地質、國土保安等公益效能;宣導林業  、環境教育及保育相關政策,喚起民眾對自然保育之意  識。管理經營轄區保安林,隨時保持海岸線保安林地之  清潔及美觀,避免廢棄物影響保安林木之生長,確保海  岸保安林地之完整,發揮海岸保安林之防風、定砂、防  止潮害之功能,提供民眾優良之休憩場所。 3.加強國有林造林,營造複層林相提高生物多樣性,成為  生物良好棲息場所,發揮竹、木材對二氧化碳吸存之功  能,增加水源涵養及國土保安等效益;加強林木經營區  內人工林中、後期撫育工作,建造優質經濟林,提高國  產竹木材生產量;海岸林帶形成,可增強海岸脆弱地區  形成綠色防護網,減緩飛砂、季節風、鹽霧及潮浪對沿  海地區的危害。 4.從地景角度結合公、私有地造林及綠化,建構多元、健  康、優質森林,以營造臺灣優質環境,推動短期經濟林  、檳榔廢園造林、公有地造林及綠化工作,並持續加強  撫育平地造林地。公私有林經營輔導,建立培訓基地,  強化營林技術,培育優質竹、木材,提高國內竹木材之  自給率。促進森林經營與產銷接軌,媒合農民、合作社  伐採及林產加工等產業,發展特色林產業,創新發展多  元與高值化之林產品。逐步建立受保護樹木清冊並完成  樹木保護專業人員培訓;以人工除蔓方式防除小花蔓澤  蘭,促進環境生態維護並進行小花蔓澤蘭收購,鼓勵民  眾參與防除作業,藉以提升私有土地防除效益;強化樹  木保護與林木健康管理,營造健全生態環境;持續辦理  天然災害漂流木之整備及相關應變措施、原生植物之推  廣與宣導。 5.防止國有林地沖蝕崩塌,調節土石下移避免淤高河道,  減緩洪水及土砂災害,並保護下游公共設施與人民生命  財產之安全。辦理所轄林道之改善與維護,以維持林道  暢通並確保林業經營人員、當地居民及遊客行車安全,  提供原住民地區居民通行、觀光旅遊、軍事基地補給、  山區農林產品等民生物資便捷之運輸交通,提升行車安  全。 6.降低國有林大規模崩塌潛勢區土石下移,減緩崩塌土砂  災害,強化防災應變能力,增進森林水土資源保育,並  保障周邊保全對象之安全,完成大規模崩塌潛勢區監測  及預警機制。 7.辦理森林遊憩場域內之公共服務設施整建及改善工程,  有效提升遊憩品質;整合林業文化資源、建構保存系統  網絡,完善保存維護與經營管理工作;建立公眾參與良  好管道,增強與各森林遊憩場域鄰近社區與產業策略聯  盟關係;發展多樣化遊程、辦理環境解說活動及在地培  力,藉此促進當地產業及經濟永續發展,活絡綠資源之  產業生機;強化環境及木材教育,發揮森林多功能效益  及生態價值,整合遊憩資源打造區域亮點,建設國際級  遊憩帶。 8.進行陸域各類型保護區經營管理效能評量,辦理陸域保  護區域各項野生動植物資源調查、監測資料,持續加強  陸域保護區巡護工作;推動陸域有效保育地(OECMs)的  認證,擴增臺灣的棲地保育範圍。補助社區林業計畫,  促進社區、部落共同參與林業經營工作,從森林生態維  護產出的效益上獲得經濟收益,辦理原住民森林相關傳  統文化調查及森林經營與自然資源共管,達到野生動物  資源永續利用及管理之效。調查分析陸域野生動物資源  ,建立完整的生態資料庫,提供未來保育政策和決策的  科學基礎,建立穩定的國內外夥伴生態合作網絡,有助  於保育工作的合作,建置野生動物復育地將提供野生種  的關鍵基地。緊急救援處置空間的設立將能快速應對野  生動物的危機情況,提高救援成功率。建置陸域外來種  動物之輸入管制與風險評估機制,與互生團體維持良性  溝通,引導民間宗教信仰放生行為轉向與野生動物保育  單位合作動物護生野放,持續辦理關鍵陸域外來入侵動  物之防治及移除,以維護臺灣生態環境,降低對經濟、  社會之衝擊。 9.健全國土生態綠網空間規劃,增補建置淺山平原地區土  地利用、管理及發展規劃所需圖資,發展跨機關合作機  制,強化橫向與縱向整合;辦理在地原生與特色樹種採  種育苗、高灘地與劣化地生態植被復育,營造綠帶生態  廊道;研訂瀕危受脅動植物生態保育對策,推動生態調  查、棲地營造改善及域外保育行動,降低物種滅絕風險  ;推動綠色保育及友善生產,輔導提升友善農地面積,  增進棲地連結性;推動里山里海地景保育及地質公園,  發展企業投入生物多樣性相關指引及案例實作,促進公  眾參與及環境教育。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明
分支計畫 子分支計畫 子分支計畫
01 森林生態系經營 5,440 經營企劃科 本分支計畫辦理項目及內容如下: 1.執行森林資源長期監測體系之設置、永久樣區  複查等相關工作,並辦理森林永續經營規劃等  相關工作。 2.辦理森林資源調查影像圖資製作等相關工作。 3.業務費5,105千元  (1)員工教育訓練費、水電費、電話及網路通    訊費等374千元。  (2)保險、專家學者出席費、鐘點費等474千元    。  (3)委託辦理FSC森林年審等費用850千元。  (4)購置物品、勞務承攬、國內旅費等3,407千    元。 4.設備及投資335千元,係購置航攝影像判釋設  備等。
2000 業務費 14,567
2003 教育訓練費 68
2006 水電費 236
2009 通訊費 200
2027 保險費 4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387
2039 委辦費 11,734
2051 物品 586
2054 一般事務費 510
2072 國內旅費 465
3030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120
3035 雜項設備費 495
2018 資訊服務費 86
2021 其他業務租金 90
2024 稅捐及規費 1,410
2033 約用人員酬金 2,160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100
2081 運費 25
3020 機械設備費 690
3025 運輸設備費 1,500
4040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4,460
4080 損失及賠償 59,954
4085 獎勵及慰問 20
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2,100
3015 公共建設及設施費 4,840
2045 國內組織會費 60
4005 對直轄市政府之補助 8,300
4010 對各縣市政府之補助 16,377
2012 土地租金 260
2015 權利使用費 40
3010 房屋建築及設備費 16,260
3000 設備及投資 5,455
02 森林保護與林地管理 123,760 森林管理科 本分支計畫辦理項目及內容如下: 1.依據行政院109年8月3日院臺農字第109002114  9號函及113年3月21日院臺農字第1131004762  號函核定「國有林出租造林地補償收回計畫(1  10-115年)」辦理,本年度編列經費63,242千  元。 2.依據行政院112年9月23日院臺交字第11210361  51號函核定「向海致敬-海岸清潔維護計畫(11  3-116年)」辦理,本年度編列經費6,357千元  。 3.辦理強化國有林地護管、加強林野巡護工作,  防救森林火災,取締及防範盜伐、濫墾等林政  案件發生,招募森林監測志工,搭配登山團體  等民間力量,並結合社區加強森林保護工作。 4.辦理國有林地產籍管理、出租林地管理及暫准  放租林地檢討解編事宜、土地鑑界複丈等申請  地政業務及區外保安林地地籍登記及保安林經  營管理。 5.辦理林業宣導及保育、環教推廣等工作。 6.辦理濫墾地續辦清理計畫及國有林地占用排除  等工作。 7.辦理臨海保安林之環境清潔並巡護監控執行情  形,保持海岸線保安林地之清潔及美觀。 8.業務費58,115千元  (1)員工教育訓練費、電費、其他動力費、電    話及網路通訊費等1,630千元。  (2)林政業務管理等系統維護費、租用車輛及    房舍租金、地價稅、地政規費、保險等4,2    25千元。  (3)雇用約用人員協辦業務、法律諮詢顧問費    、邀請專家學者出席會議出席費、辦理課    程講座鐘點費等7,954千元。  (4)委託辦理公私協力經營管理保安林600千元    。  (5)購置文具紙張、碳粉匣、電腦用品、耗材    、警示帶、噴漆、小型手工具、手套、蒐    證用攝影監控器材等3,452千元。  (6)辦理海岸保安林環境清潔維護工作、勞務    承攬及印刷等費用33,357千元(其中辦理媒    體政策及業務宣導相關經費300千元)。  (7)設備修繕等1,001千元。  (8)國內旅費及運費5,896千元。 9.設備及投資3,941千元  (1)購置租地重測作業儀器及無線電通訊等690    千元。  (2)汰購保林機車及小貨車1,825千元。  (3)汰換電腦500千元。  (4)購置林火鏈鋸、消防幫浦、背負式水袋、    發電機、車牌辨識設備、即時監視系統等9    26千元。 10.獎補助費61,704千元  (1)捐助社區、登山團體協助巡護工作、捐助    民間團體辦理林業相關活動等1,650千元。  (2)國有林出租造林地收回之補償經費59,954    千元。  (3)檢舉盜伐、濫墾及火災獎金等100千元。
4000 獎補助費 12,760
03 厚植森林資源 74,430 經營企劃科 本分支計畫辦理項目及內容如下: 1.依據行政院111年12月8日院臺農字第11100174  54號函核定「新興竹產業發展計畫(111至114  年)」辦理,其中本科目編列10,400千元。 2.依據行政院113年7月30日院臺農字第11310175  41號函核定「強勢外來入侵種移除防治及復育  計畫(114-117年)」辦理,其中本科目編列1,9  10千元。 3.辦理國有林造林及人工林撫育工作,於國有林  地之崩塌地、濫墾收回地、退化林地等辦理造  林復育作業,並針對已成林地加強中後期撫育  工作,營造優質、健康及永續生產之森林。 4.辦理加強海岸區外保安林之砂丘地、草生地、  低窪地、濫墾地收回、火災跡地及衰退林地復  育造林作業,營造多層次林相,減緩飛砂、季  節風、鹽霧及潮浪危害。 5.辦理推動永續林業生產作業技術,建立人工林  收穫專業技術核心能力。 6.業務費16,380千元  (1)員工教育訓練費、水電費、電話及網路通    訊費、電腦及資訊作業系統維護費、租用    車輛、規費、保險等2,860千元。  (2)雇用約用人員協辦業務、邀請專家學者出    席會議出席費、辦理課程講座鐘點費等1,4    41千元。  (3)委託辦理海岸林分析調查及規劃造林等1,5    00千元。  (4)購置文具紙張、碳粉匣、電腦用品、耗材    、業務用消耗品、油料等1,846千元。  (5)辦理印刷、環境佈置、清潔、勞務承攬等4    ,288千元。  (6)造林、苗圃工寮、相關建築物及設備修繕    等274千元。  (7)國內旅費、苗木檢驗運費等4,171千元。 7.設備及投資58,050千元  (1)辦理國有林造林、人工林撫育、疏伐、海    岸林造林、國有林老化竹林更新撫育等經    費56,310千元。  (2)汰購四輪傳動客貨兩用車、電腦及軟體、    事務性設備等1,740千元。
04 公私有林經營及林產發展 98,844 經營企劃科 本分支計畫辦理項目及內容如下: 1.依據行政院111年12月8日院臺農字第11100174  54號函核定「新興竹產業發展計畫(111至114  年)」辦理,其中本科目編列1,400千元。 2.辦理全國各地公有地造林、綠化、疫病、蟲害  及入侵植物防治、受保護樹木普查等業務。 3.辦理各地方政府、機關、學校及團體輔導公私  有林經營、技術講習、示範觀摩、建構林產產  銷平臺、開發創新林產品、竹林經營輔導及產  業發展等業務。 4.業務費31,023千元  (1)員工教育訓練費、水電費、電話及網路通    訊費、電腦及資訊作業系統維護費、租用    車輛、保險等878千元。  (2)邀請專家學者出席會議出席費、辦理課程    講座鐘點費等474千元。  (3)委託辦理國產木質多元利用及推廣、林下    良品綜合行銷及視覺設計精進計畫等20,99    0千元。  (4)參加中華民國環境綠化協會會費、購置文    具紙張、碳粉匣、電腦用品、耗材、業務    用消耗品、印刷、環境佈置、勞務承攬等3    ,258千元。  (5)辦公房舍及設備等修繕費用、國內旅費、    運費等5,423千元。 5.設備及投資36,941千元  (1)辦理公有地造林、綠化等36,286千元。  (2)汰換電腦及事務性設備等655千元。 6.獎補助費30,880千元  (1)補助各地方政府辦理受保護樹木維護、入    侵植物防治、漂流木清運及林木病蟲害防    治等8,900千元。  (2)捐助民間團體辦理林業永續多元輔導方案    、森林經營計畫書編撰及社區林業等相關    業務3,500千元。  (3)平地造林私有農地獎勵金18,480千元。
05 國有林整體治山防災及林道維 116,647 集水區治理科 本分支計畫辦理項目及內容如下: 1.執行國有林地整體治山防災工作,以安全為基  礎,生態為導向,辦理國有林地內之崩塌地處  理、防砂工程、維護與緊急處理及整體調查規  劃等工作,並建立治理工程生態友善機制,加  強治理工程對生態保育措施。 2.辦理林道改善與維護工作,係辦理林道道路上  下邊坡崩坍處理、地層滑動整治、排水系統改  善、鋪面改善、設置安全設施、加強水土保持  、植生綠美化,以及生態通道規劃設置等。 3.業務費6,547千元  (1)雇用約用人員辦理國有林治山及林道維護    業務600千元。  (2)辦理國有林治山及林道各項會議所需印刷    、餐費及環境佈置、物品、野外安全裝備    、國內旅費等5,947千元。(其中辦理媒體    政策及業務宣導相關經費100千元)。 4.設備及投資110,100千元,係辦理國有林地內  之土砂抑制工程,坡面基礎工程、坡面植生、  坡面排水等崩塌地處理工程與緊急維護處理工  程及整體調查規劃,並辦理林道改善與維護工  程等工作所需經費,其中工程管理費2,510千  元,係按施工費110,100千元,扣除營造工程  保險費及營業稅等後為104,595千元提列(計算  方式:62,757千元*3%+41,838千元*1.5%=2,51  0千元),依中央政府各機關工程管理費支用要  點規定估算,並配合工程結算總價覈實於得提  列數額內執行。
06 國有林大規模崩塌防災治理 19,540 集水區治理科 本分支計畫辦理項目及內容如下: 1.依據行政院109年4月17日院臺忠字第10901703  74號函及111年11月18日院臺忠字第111019311  1號函核定「氣候變遷下大規模崩塌及不安定  土砂防減災計畫(第二期)(110年至115年)」辦  理,本年度編列經費19,540千元。 2.以國有林大規模崩塌潛勢區判釋成果為基礎,  持續追蹤判釋,並辦理監測分析及調查規劃工  作,建立防災應變機制,分年分期辦理處理改  善工程。 3.業務費8,540千元  (1)評選、審查會議所需委員出席費等60千元    。  (2)委託辦理阿里山森林遊樂區及奮起湖地區    安全監測等8,300千元。  (3)國內旅費180千元。 4.設備及投資11,000千元,係辦理國有林大規模  崩塌防災治理工程等所需經費,其中工程管理  費251千元,係按施工費11,000千元,扣除營  造工程保險費及營業稅等後為10,450千元提列  (計算方式:6,270千元*3%+4,180千元*1.5%=2  51千元),依中央政府各機關工程管理費支用  要點規定估算,並配合工程結算總價覈實於得  提列數額內執行。
07 森林遊憩場域發展與推動 296,610 森林育樂科 本分支計畫辦理項目及內容如下: 1.依據行政院112年9月1日院臺農字第112103061  1號函核定「大阿里山軸帶百年躍升建設計畫(  第一期113-116年)」辦理,本年度編列經費24  0,050千元。 2.辦理國家森林遊樂區計畫檢討、志工推廣業務  及設施整建維護工作、生態教育館之經營管理  ,並發揮在地特色,透過多元推廣活動,推動  自然學習及環境解說等工作。 3.辦理國有林自然步道之經營管理及環境維護、  結合民間團體推動公私合作共同維護步道及活  絡步道活動。 4.辦理平地森林園區、林業文化園區及歷史建築  之整建及管理維護工作,活化與保存林業文化  資源,並促進周邊社區產業發展。 5.辦理大阿里山軸帶百年躍升建設計畫、生態博  物館群建構及阿里山森林遊樂區之再發展建設  等。 6.業務費106,450千元  (1)業務人員及志工教育訓練、森林遊憩場域    之水電、通訊、土地租金、資訊系統維運    、租金、規費、公共意外責任險、約用人    員薪資、會議出席費、辦理訓練講座鐘點    費等11,058千元。  (2)委託辦理阿里山國家森林遊樂區旅客服務    中心及賣店輔導改造計畫、手作步道課程    、阿里山博物館及鰲鼓生態展示館駐館服    務等32,424千元 。  (3)購置物品、辦理森林遊憩場域清潔與保全    及建物養護、自然步道路體及沿線之設備    養護修繕等60,748千元。  (4)國內旅費、運費2,220千元。 7.設備及投資178,260千元  (1)整建及充實阿里山國家森林遊樂區、生態    教育館之各項公共服務設施、辦理自然步    道之整建及維護、平地森林園區之維護修    繕及本分署所轄木構造歷史建築之設施整    建及修復、大阿里山地區旅遊軸帶步道整    建等工程171,360千元,其中工程管理費4,    127千元,係按施工費171,360千元,扣除    營造工程保險費及營業稅等後為162,792千    元提列(計算方式:112,327千元*3%+50,46    5千元*1.5%=4,127千元),依中央政府各機    關工程管理費支用要點規定估算,並配合    工程結算總價覈實於得提列數額內執行。  (2)汰購四輪傳動客貨兩用車1,500千元。  (3)汰換電腦及事務性設備等5,400千元。 8.獎補助費11,900千元  (1)補助地方政府辦理阿里山軸帶縫合計畫9,9    00千元。  (2)捐助民間團體辦理社區林業計畫2,000千元    。
08 棲地及野生物保育管理 58,961 自然保育科 本分支計畫辦理項目及內容如下: 1.依據行政院113年7月30日院臺農字第11310175  41號函核定「強勢外來入侵種移除防治及復育  計畫(114-117年)」辦理,其中本科目編列8,9  14千元。 2.建置保護區域經營管理架構,並辦理各項野生  動植物資源調查、監測及巡護工作;推動社區  居民參與林業工作;執行關鍵陸域外來入侵動  物監測及移除工作。 3.落實野生動物保育法執行,辦理查緝、查核工  作;野生動物及其產製品鑑識及輸出入審查管  理;野生動物人工飼養族群管理及繁殖場查證  ;辦理野生動物族群調查及經營管理,野生動  物保育教育宣導活動。 4.健全野生動物及產製品輸出入審查機制,避免  入侵物種進入國內,並符合CITES規範,防制  非法國際野生動物貿易。 5.外來入侵種移除。 6.捕蜂捉蛇為民服務業務。 7.業務費21,820千元  (1)執行各類型保護區之棲地巡護及取締盜伐    盜獵等保育業務之教育訓練、通訊、土地    租金、資訊系統及網站維運、租賃車輛、    保險、會議出席費、辦理訓練講座鐘點費    等1,024千元。  (2)委託辦理各項野生動植物資源調查、保護    區資源監測調查、埃及聖䴉移除等16,480    千元。  (3)參加專業組織會費、購置文具紙張、碳粉    匣、電腦用品、耗材、海報、摺頁、文宣    印刷、勞務承攬等2,816千元(其中辦理媒    體政策及業務宣導相關經費150千元)。  (4)國內旅費1,500千元。 8.設備及投資700千元,係採購野生動物監測相  機、冰箱、冷氣等設備。 9.獎補助費36,441千元  (1)補助地方政府執行野生物合理利用與管理    計畫、保護區及自然地景經營管理計畫、    野生動物救傷計畫、綠鬣蜥防治宣導計畫    、捕蜂捉蛇為民服務等32,291千元。  (2)捐助國內團體辦理社區林業計畫4,130千元    。  (3)社區林業特優社區獎勵金等20千元。
09 國土生態保育綠色網絡建置計 32,782 森林管理科、自然保育科 本分支計畫辦理項目及內容如下: 1.依據行政院110年7月6日院臺農字第110001735  8號函核定「國土生態保育綠色網絡建置計畫(  111-114年)」辦理,本年度編列經費32,782千  元。 2.健全國土生態綠網藍圖。 3.生態植被復育與入侵種移除。 4.生態廊道串連與動物通道建置。 5.高風險地區與瀕危物種保育。 6.友善生產環境之營造。 7.里山倡議與地景保育推動。 8.公眾參與及國土綠網環境教育推廣。 9.業務費14,567千元  (1)辦理各項工作所需教育訓練費、水電、通    訊、權利使用費、資訊系統及網站維運、    租用車輛、保險、會議出席費、教育訓練    所需講座鐘點費等1,147千元。  (2)委託辦理國土綠網保育軸帶建置平臺推動    計畫、瀕色物種保育、濕地整體棲地改善    規劃等11,734千元(其中辦理媒體政策及業    務宣導相關經費280千元)。  (3)購置文具紙張、碳粉匣、電腦用品、耗材    、印刷、勞務承攬、設備修繕、國內旅費    、運費等1,686千元。 10.設備及投資5,455千元  (1)辦理生態造林工作4,840千元。  (2)汰購電腦、事務性設備等615千元。 11.獎補助費12,760千元  (1)補助地方政府辦理推動地景保育及地質公    園永續發展計畫、友善棲地經營管理計畫8    ,300千元。  (2)捐助國內團體辦理社區林業計畫4,460千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