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 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屏東分署 - 5651021100 林業發展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5651021100 林業發展
預算金額 836,835
計畫內容 1.執行森林永久樣區複查,建立森林資源長期監測體系。 2.加強林野護管及森林火災防救,保護國家森林資源,招  募森林監測志工及登山團體等民間力量,並結合社區加  強森林保護工作;辦理租地改正造林輔導、國有林地產  籍管理、暫准放租林地檢討解編事宜及國有林租地補償  收回;辦理國有林地占用排除,並宣導及推廣林業及自  然保育相關業務,鼓勵全民參與自然保育、造林綠美化  等林業、保育及環境教育之推廣;管理經營保安林,逐  年辦理保安林檢訂、清查,並適時依環境狀況擴編保安  林;辦理海岸線保安林之環境整理,提供民眾森林療癒  、環境教育與休憩之空間,使保安林得獲完整維護。 3.辦理國有林復育造林及人工林中後期撫育工作,厚植森  林資源並提升林木形質,提高木材價值;辦理海岸區外  保安林及離島地區造林及定砂工作,構築濱海綠色廊道  ;創新林產科技研發,提升國產木竹材附加價值及國際  競爭力;重整加強國有林竹林經營管理、竹材生產質量  管控、省工機械採伐模組化流程建立。 4.推動平原地區之短期經濟林及公有地造林綠化工作,持  續加強撫育平地造林地,以營造優質綠色生態環境。加  強輔導公私有林經營與管理技術及造林後續輔導措施,  建構木材生產技術體系,輔導林業生產合作社,媒合林  農與林產加工業者合作,建立林業產業鏈。依「森林以  外之樹木普查方法及受保護樹木認定標準」進行受保護  樹木全面普查,建立受保護樹木清冊、辦理樹木保護專  業人員培訓;加強林木疫病、蟲害防治,抑制外來入侵  種蔓延,強化樹木保護與林木健康管理,營造健全生態  環境;持續辦理天然災害漂流木之整備及緊急應變、原  生植物產業應用之推廣與宣導。 5.於轄管國有林地內,依集水區整體治理原則,依據國有  林集水區危險度評估結果,檢討轉化為「高、中、低」  治理順序後,以安全為基礎,優先針對中、高危險集水  區加強治理,辦理防砂工程及崩塌地復育,保障民眾生  命財產安全,並建立治理工程生態友善機制,加強治理  工程對生態保育措施。加速推動林道道路上下邊坡崩塌  處理、地層滑動整治、排水設施改善、路基及鋪面改善  、設置安全設施,以及生態通道規劃設置等工作,提供  國人森林旅遊與林業經營管理安全之道路。 6.以國有林大規模崩塌潛勢區判釋成果為基礎,持續追蹤  判釋,並辦理監測分析及調查規劃工作,建立防災應變  機制,以安全為基礎,分年分期辦理處理改善工程,降  低大規模崩塌發生風險。 7.整合自然步道、國家森林遊樂區、平地森林園區及生態  教育館等森林遊憩場域,充實各項必要且具公益性質之  公共設施,以提供自然學習、環境教育、遊憩體驗的優  質場所,發揮在地特色,並結合各項遊憩場域、周邊農  業及社區營造等產業,發展多樣化遊程及行銷推廣活動  。 8.健全陸域自然保護區經營管理架構,辦理陸域有效保育  地(OECMs)規劃及推動,加強保護區相關國際交流,建  立合作模式和聯繫管道;推動社區居民參與林業工作,  建置原住民族獵捕、宰殺或利用野生動物之管理體系;  完成陸域野生物資源調查、分析與評估,與國內外保育  組織、學術團體合作建立夥伴關係,建置維護野生動物  復育地和緊急救援處置空間。 9.落實淺山生態保育,擴大中央山脈生態保育廊道周邊土  地的保護效應;建立跨部門、跨空間之合作關係,強化  橫向與縱向整合及各權益關係者之參與;研擬與推動高  生態風險地區瀕危物種之保育策略,以提升生態系服務  功能與生物多樣性涵養力,進而提升臺灣本島沿海與離  島地區生態系之韌性;營造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友善生  產與農業環境,增進社區韌性;以東西向河川、綠帶連  結山脈、平原至海岸,增進自然地區、鄉村地區和都市  地區的連結性和互惠關係,編織成具韌性和調適能力的  「森、川、里、海」國土生物安全網。  
預期成果 1.完成年度經營施政等計畫之編擬、建立森林資源長期監  測體系,以掌握森林動態變化,適時調整森林經營策略  。 2.護管國家森林資源,結合民間力量加強林野巡護,並加  強科技器材應用,防範森林火災、盜伐、濫墾及人為破  壞等林政案件之發生,達到降低危害、減少損失目標,  以維護國家森林資源之完整。加強經管林地產籍管理,  健全出租林地管理,降低違約使用發生率,有效維護國  家財產;收回出租造林地,更新造林,恢復林地生態之  完整性,達穩定地質、國土保安等公益效能;宣導林業  、環境教育及保育相關政策,喚起民眾對自然保育之意  識。管理經營保安林,隨時保持海岸線保安林地之清潔  及美觀,避免廢棄物影響保安林木之生長,確保海岸保  安林地之完整,發揮海岸保安林之防風、定砂、防止潮  害之功能,提供民眾優良之休憩場所。 3.加強國有林造林,營造複層林相提高生物多樣性,成為  生物良好棲息場所,發揮林木對二氧化碳吸存之功能,  增加水源涵養及國土保安等效益;加強林木經營區內人  工林中、後期撫育工作,建造優質經濟林,提高國產木  材生產量;海岸林帶形成,可增強海岸脆弱地區形成綠  色防護網,減緩飛砂、季節風、鹽霧及潮浪對沿海地區  的危害。 4.從地景角度結合公、私有地造林及綠化,建構多元、健  康、優質森林,以營造臺灣優質環境,推動短期經濟林  、公有地造林及綠化工作,並持續加強撫育平地造林地  。公私有林經營輔導,建立培訓基地,強化營林技術,  培育優質竹、木材,提高國內竹木材之自給率。促進森  林經營與產銷接軌,媒合農民、合作社伐採及林產加工  等產業,發展特色林產業,創新發展多元與高值化之林  產品。逐步建立受保護樹木清冊並完成樹木保護專業人  員培訓;以人工除蔓方式防除小花蔓澤蘭,促進環境生  態維護並進行小花蔓澤蘭收購,鼓勵民眾參與防除作業  ,藉以提升私有土地防除效益;強化樹木保護與林木健  康管理,營造健全生態環境;持續辦理天然災害漂流木  之整備及相關應變措施、原生植物之推廣與宣導。 5.防止國有林地沖蝕崩塌,調節土石下移避免淤高河道,  減緩洪水及土砂災害,並保護下游公共設施與人民生命  財產之安全。辦理所轄林道之改善與維護,以維持林道  暢通並確保林業經營人員、當地居民及遊客行車安全,  提供原住民地區居民通行、觀光旅遊、軍事基地補給、  山區農林產品等民生物資便捷之運輸交通,提升行車安  全。 6.降低國有林大規模崩塌潛勢區土石下移,減緩崩塌土砂  災害,強化防災應變能力,增進森林水土資源保育,並  保障周邊保全對象之安全,完成大規模崩塌潛勢區監測  及預警機制。 7.辦理森林遊憩場域內之公共服務設施整建及改善工程,  有效提升遊憩品質;完善保存維護與經營管理工作;建  立公眾參與良好管道,增強與各森林遊憩場域鄰近社區  與產業策略聯盟關係;發展多樣化遊程、辦理環境解說  活動及在地培力,藉此促進當地產業及經濟永續發展,  活絡綠資源之產業生機;強化環境及木材教育,發揮森  林多功能效益及生態價值。 8.進行陸域各類型保護區經營管理效能評量,辦理陸域保  護區域各項野生動植物資源調查、監測資料,持續加強  陸域保護區巡護工作;推動陸域有效保育地(OECMs)的  認證,擴增臺灣的棲地保育範圍。補助社區林業計畫,  促進社區、部落共同參與林業經營工作,從森林生態維  護產出的效益上獲得經濟收益,辦理原住民森林相關傳  統文化調查及森林經營與自然資源共管,達到野生動物  資源永續利用及管理之效。調查分析陸域野生動物資源  ,建立完整的生態資料庫,提供未來保育政策和決策的  科學基礎,建立穩定的國內外夥伴生態合作網絡,有助  於保育工作的合作,建置野生動物復育地將提供野生種  的關鍵基地。持續辦理關鍵陸域外來入侵動物之防治及  移除,以維護臺灣生態環境,降低對經濟、社會之衝擊  。 9.健全國土生態綠網空間規劃,增補建置淺山平原地區土  地利用、管理及發展規劃所需圖資,發展跨機關合作機  制,強化橫向與縱向整合;辦理在地原生與特色樹種採  種育苗、高灘地與劣化地生態植被復育,營造綠帶生態  廊道;研訂瀕危受脅動植物生態保育對策,推動生態調  查、棲地營造改善及域外保育行動,降低物種滅絕風險  ;推動綠色保育及友善生產,輔導提升友善農地面積,  增進棲地連結性;推動里山里海地景保育及地質公園,  發展企業投入生物多樣性相關指引及案例實作,促進公  眾參與及環境教育。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明
分支計畫 子分支計畫 子分支計畫
01 森林生態系經營 6,300 經營企劃科、秘書室 本分支計畫辦理項目及內容如下: 1.執行森林資源長期監測體系之設置、永久樣區  複查等相關工作,並辦理森林永續經營規劃,  推動生物多樣性保育等相關工作。 2.業務費4,435千元   (1)森林資源調查、FSC等教育訓練90千元。  (2)電話及網路通訊費等300千元。  (3)辦理機房、電腦及網路委外服務等所需經    費150千元。  (4)辦理森林資源樣區調查約用人員、出席費    等2,044千元。  (5)委託辦理國有林森林驗證體系導入工作等1    ,150千元。  (6)購置物品、印刷、國內旅費等701千元。(    其中辦理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相關經費50    千元。) 3.設備及投資865千元,係辦理機房設備、汰換  電腦相關設備、購置航攝影像判釋設備等。 4.獎補助費1,000千元,係補助地方政府辦理多  元森林產業、輔導建置林業剩餘資材循環場域  及營運、林下經濟、輔導森林育樂及生態保育  相關綠色產業發展等。
2000 業務費 17,990
2003 教育訓練費 50
2009 通訊費 126
2018 資訊服務費 15
2033 約用人員酬金 51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531
2039 委辦費 12,217
2051 物品 824
2054 一般事務費 480
2072 國內旅費 2,662
3030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325
3035 雜項設備費 250
4010 對各縣市政府之補助 7,217
2021 其他業務租金 80
2024 稅捐及規費 48
2027 保險費 87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261
2081 運費 180
3020 機械設備費 3,725
3025 運輸設備費 1,300
4040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1,000
4080 損失及賠償 100
2006 水電費 419
2012 土地租金 4,465
2015 權利使用費 10
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80
3015 公共建設及設施費 22,349
4030 對特種基金之補助 3,300
4090 其他補助及捐助 1,600
2045 國內組織會費 20
4005 對直轄市政府之補助 2,100
4085 獎勵及慰問 20
3000 設備及投資 22,924
4000 獎補助費 10,317
02 森林保護與林地管理 213,904 森林管理科 本分支計畫辦理項目及內容如下:  1.依據行政院109年8月3日院臺農字第109002114  9號函及113年3月21日院臺農字第1131004762  號函核定「國有林出租造林地補償收回計畫(1  10-115年)」辦理,本年度編列經費160,782千  元。  2.依據行政院112年9月23日院臺交字第11210361  51號函核定「向海致敬-海岸清潔維護計畫(11  3-116年)」辦理,本年度編列經費23,192千元  。 3.辦理強化國有林地護管、加強林野巡護工作,  防救森林火災,取締及防範盜伐、濫墾等林政  案件發生,招募森林監測志工,搭配登山團體  等民間力量,並結合社區加強森林保護工作。 4.辦理國有林地產籍管理、出租林地管理及暫准  放租林地檢討解編事宜、土地鑑界複丈等申請  地政業務及區外保安林地地籍登記及保安林經  營管理。  5.辦理林業宣導及保育、環教推廣等工作。  6.辦理濫墾地續辦清理計畫及國有林地占用排除  等工作。  7.辦理臨海保安林之環境清潔並巡護監控執行情  形,保持海岸線保安林地之清潔及美觀。 8.業務費50,117千元   (1)員工教育訓練費、電話及網路通訊費等772    千元。  (2)林政業務管理等系統維護費、租用車輛機    具及製圖軟體、地價稅、地政規費、保險    等1,888千元。  (3)雇用約用人員協辦業務、法律諮詢顧問費    、邀請專家學者出席會議出席費、辦理課    程講座鐘點費等3,317千元。  (4)委託辦理向海致敬保安林環境維護等3,982    千元。  (5)購置文具紙張、碳粉匣、電腦用品、耗材    、警示帶、噴漆、小型手工具、手套、蒐    證用攝影監控器材等3,620千元。  (6)辦理海岸保安林環境清潔維護工作、勞務    承攬及印刷等費用29,405千元(其中辦理媒    體政策及業務宣導相關經費100千元)。  (7)設備修繕等1,075千元。  (8)國內旅費、運費等6,058千元。 9.設備及投資5,250千元   (1)購置森林火災防救用無線電通訊系統建置    改善3,725千元。  (2)汰購保林機車、小貨車、無人機等1,070千    元。  (3)汰換電腦等150千元。  (4)購置鏈鋸、發電機及GPS等305千元。 10.獎補助費158,537千元   (1)捐助社區、登山團體協助巡護工作、捐助    民間團體辦理林業相關活動等970千元。  (2)國有林出租造林地收回之補償經費157,567    千元。
03 厚植森林資源 89,573 經營企劃科 本分支計畫辦理項目及內容如下: 1.依據行政院111年12月8日院臺農字第11100174  54號函核定「新興竹產業發展計畫(111至114  年)」辦理,其中本科目編列10,020千元。 2.依據行政院113年7月30日院臺農字第11310175  41號函核定「強勢外來入侵種移除防治及復育  計畫(114-117年)」辦理,其中本科目編列32,  123千元。 3.辦理國有林造林及人工林撫育工作,於國有林  地之崩塌地、濫墾收回地、退化林地等辦理造  林復育作業,並針對已成林地加強中後期撫育  工作,營造優質、健康及永續生產之森林。  4.辦理加強海岸區外保安林之砂丘地、草生地、  低窪地、濫墾地收回、火災跡地及衰退林地復  育造林作業,營造多層次林相,減緩飛砂、季  節風、鹽霧及潮浪危害。 5.辦理國有林竹林更新工作。  6.辦理強勢外來入侵植物移除、復育造林與監測  調查工作。 7.業務費21,280千元   (1)員工教育訓練費、水電費、電話及網路通    訊費、土地租金、權利使用費、電腦及資    訊作業系統維護費、租用車輛、規費、保    險等2,734千元。  (2)雇用約用人員協辦業務、邀請專家學者出    席會議出席費、辦理課程講座鐘點費等1,5    31千元。  (3)委託辦理人工林經營、育林作業研究、銀    合歡移除復育監測及收購、竹林省工伐採    模組化、竹剩餘資材循環利用開發、林業    人力訓練等5,850千元(其中辦理媒體政策    及業務宣導相關經費350千元)。  (4)購置文具紙張、碳粉匣、電腦用品、耗材    、業務用消耗品等1,394千元。  (5)辦理印刷、環境佈置、清潔、勞務承攬等4    ,363千元(其中辦理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相    關經費80千元)。  (6)辦公房舍及設備修繕等512千元。  (7)國內旅費、運費等4,896千元。 8.設備及投資57,003千元   (1)辦理國有林造林、人工林撫育、疏伐、海    岸林造林、國有林老化竹林更新撫育、銀    合歡移除復育造林等經費56,333千元。  (2)購置竹木伐採機具、汰換電腦、事務性設    備汰換等670千元。 9.獎補助費11,290千元  (1)補助各地方政府辦理銀合歡移除復育造林    等6,390千元。  (2)補助國立大專院校辦理銀合歡移除等3,300    千元。  (3)補助轄管租地承租戶銀合歡移除費用1,600    千元。
04 公私有林經營及林產發展 167,919 經營企劃科 本分支計畫辦理項目及內容如下: 1.依據行政院111年12月8日院臺農字第11100174  54號函核定「新興竹產業發展計畫(111至114  年)」辦理,其中本科目編列494千元。 2.辦理各地方政府、機關、學校及團體輔導公私  有林經營、技術講習、示範觀摩、建構林產產  銷平臺等業務。 3.辦理開發創新林產品、竹林經營輔導及產業發  展等業務。 4.辦理轄管各地(含離島)公有地造林、綠化、私  有地平地造林等業務。 5.業務費32,811千元   (1)員工教育訓練費、水電費、電話及網路通    訊費、土地租金、租用車輛、保險2,245千    元。  (2)雇用約用人員協辦業務、邀請專家學者出    席會議出席費、辦理課程講座鐘點費等2,4    64千元。  (3)委託辦理國產木竹材創新技術及林產利用    、平地造林檢測、林下經濟政策推廣等17,    935千元。  (4)參加中華民國環境綠化協會會費、購置文    具紙張、碳粉匣、電腦用品、耗材、業務    用消耗品、印刷、環境佈置、勞務承攬等3    ,348千元(其中辦理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相    關經費155千元)。  (5)國內旅費、運費等6,819千元。 6.設備及投資25,385千元   (1)辦理公有地造林、綠化及建置國產材製材    場等25,115千元。  (2)汰換電腦與汰換事務性設備等270千元。 7.獎補助費109,723千元   (1)補助各地方政府辦理公私有林經營輔導、    林產產銷輔導、木育人才培育、造林綠美    化、漂流木清理、入侵植物防治、受保護    樹木維護、竹林經營輔導及產業推廣等10,    200千元。  (2)捐助國內團體辦理公私有林經營輔導、造    林及綠美化、樹木保護、國產竹材產品產    業輔導等25,400千元。  (3)平地造林私有農地獎勵金、短期經濟林、    耕作困難地造林、檳榔廢園及轉作等方案    之造林補貼等74,123千元。
05 國有林整體治山防災及林道維 104,427 集水區治理科 本分支計畫辦理項目及內容如下: 1.執行國有林地整體治山防災工作,以安全為基  礎,生態為導向,辦理國有林地內之崩塌地處  理、防砂工程、維護與緊急處理及整體調查規  劃等工作,並建立治理工程生態友善機制,加  強治理工程對生態保育措施。 2.辦理林道改善與維護工作,係辦理林道道路上  下邊坡崩坍處理、地層滑動整治、排水系統改  善、鋪面改善、設置安全設施、加強水土保持  、植生綠美化,以及生態通道規劃設置、工程  用地之取得等。 3.業務費8,927千元   (1)國有林治山及林道維護之約用人員1,730千    元。  (2)購買物品、辦理國有林治山及林道各項會    議所需印刷、餐費及環境佈置、宣導品製    作出版、野外安全裝備、國內旅費等7,197    千元。(其中辦理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相關    經費100千元)。 4.設備及投資95,500千元  (1)辦理國有林地內之土砂抑制工程,坡面基    礎工程、坡面植生、坡面排水等崩塌地處    理工程與緊急維護處理工程及整體調查規    劃,並辦理林道改善與維護工程等工作所    需經費94,200千元,其中工程管理費2,148    千元,係按施工費94,200千元,扣除營造    工程保險費及營業稅等後為89,490千元提    列(計算方式:53,694千元*3%+35,796千元    *1.5%=2,148千元),依中央政府各機關工    程管理費支用要點規定估算,並配合工程    結算總價覈實於得提列數額內執行。  (2)汰換四輪傳動客貨兩用車1,300千元。
06 國有林大規模崩塌防災治理 37,740 集水區治理科 本分支計畫辦理項目及內容如下: 1.依據行政院109年4月17日院臺忠字第10901703  74號函及111年11月18日院臺忠字第111019311  1號函核定「氣候變遷下大規模崩塌及不安定  土砂防減災計畫(第二期)(110年至115年)」辦  理,本年度編列經費37,740千元。 2.以國有林大規模崩塌潛勢區判釋成果為基礎,  持續追蹤判釋,並辦理監測分析及調查規劃工  作,建立防災應變機制,分年分期辦理處理改  善工程。 3.業務費7,740千元   (1)評選、審查會議所需委員出席費等所需經    費60千元。  (2)委託國內學術及專業機構辦理國有林大規    模崩塌潛勢區防災應變監控暨情資研判、    國有林大規模崩塌潛勢區監測調查、轄管    國有林地大規模崩塌及治山防災工程構造    物檢測及評估等所需經費7,500千元。  (3)工程查核、現勘、國內旅費等180千元。 4.設備及投資30,000千元,係辦理國有林大規模  崩塌防災治理工程等所需經費,其中工程管理  費684千元,係按施工費30,000千元,扣除營  造工程保險費及營業稅等後為28,500千元提列  (計算方式:17,100千元*3%+11,400千元*1.5%  =684千元),依中央政府各機關工程管理費支  用要點規定估算,並配合工程結算總價覈實於  得提列數額內執行。
07 森林遊憩場域發展與推動 92,525 森林育樂科 本分支計畫辦理項目及內容如下: 1.辦理國家森林遊樂區計畫檢討、志工推廣業務  及設施整建維護工作、生態教育館之經營管理  ,並發揮在地特色,透過多元推廣活動,推動  自然學習及環境解說等工作。 2.辦理國有林自然步道之經營管理及環境維護、  山屋整建維護工作,結合民間團體推動公私合  作共同維護步道及活絡步道活動。 3.改善平地森林園區之自然環境及公共設施,提  供自然學習、藝術啟迪、保健療癒、遊憩體驗  的題材與友善場域,提高遊客遊憩體驗品質。 4.業務費38,900千元   (1)業務人員及志工教育訓練、森林遊憩場域    之水電、通訊、土地租金、資訊系統維運    、租金、稅捐規費、公共意外責任險、約    用人員、會議出席費、辦理訓練講座鐘點    費等10,211千元。  (2)委託專業機構辦理森林遊樂區資源調查、    森林育樂場域經營計畫修訂等4,020千元    。  (3)國內組織會費、購置物品、辦理森林遊憩    場域清潔與保全及業務宣導、建物養護、    自然步道路體及沿線之設備養護修繕等22,    837千元(其中辦理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相    關經費500千元)。  (4)國內旅費、運費等1,832千元。 5.設備及投資53,025千元   (1)整建及充實國家森林遊樂區之各項公共服    務設施、辦理自然步道、山屋之整建及維    護、國家森林遊樂區及平地森林園區之維    護修繕等工程51,545千元,其中工程管理    費1,469千元,係按施工費51,545千元,扣    除營造工程保險費及營業稅等後為48,968    千元提列(計算方式:48,968千元*3%=1,46    9千元),依中央政府各機關工程管理費支    用要點規定估算,並配合工程結算總價覈    實於得提列數額內執行。  (2)汰換四輪傳動客貨兩用車1,300千元。  (3)購置電腦及事務性設備等180千元。 6.獎補助費600千元  (1)捐助民間團體辦理環境教育推廣、步道健    行及無痕山林活動、國際步道交流、遊憩    場域緊急救護培訓、高山協作輔導、平地    森林園區周邊社區及部落參與景觀農作計    畫等500千元。  (2)遊客發生意外之損失及賠償100千元。
08 棲地及野生物保育管理 73,216 自然保育科 本分支計畫辦理項目及內容如下: 1.依據行政院113年7月30日院臺農字第11310175  41號函核定「強勢外來入侵種移除防治及復育  計畫(114-117年)」辦理,其中本科目編列11,  000千元。 2.健全陸域自然保護區域經營管理架構,辦理各  項野生動植物資源調查、監測及巡護工作;辦  理陸域有效保育地(OECMs)規劃及推動。 3.推動社區居民參與林業工作,落實社區參與建  立夥伴關係,協助社區、部落從森林生態維護  產出效益上獲得經濟收益;建置原住民族獵捕  、宰殺或利用野生動物之管理體系。 4.完成陸域野生物資源調查、分析與評估,與國  內外保育組織、學術團體合作建立夥伴關係,  建置維護野生動物復育地和緊急救援處置空間  。  5.捕蜂捉蛇為民服務業務。 6.外來入侵種埃及聖䴉與綠鬣蜥移除。 7.業務費24,546千元   (1)執行各類型保護區之棲地巡護及取締盜伐    盜獵等保育業務之教育訓練、水電、通訊    、租賃車輛、公共意外責任險、雇用約用    人員協辦業務、會議出席費、辦理訓練講    座鐘點費等2,828千元。  (2)委託辦理各項野生動植物資源調查、棲地    經營管理、關鍵陸域外來入侵種動物防治    、生物多樣性相關研究、保護區資源監測    調查、埃及聖䴉移除及捕蜂捉蛇為民服務    工作等17,200千元。  (3)參加專業組織會費、購置文具紙張、碳粉    匣、電腦用品、耗材、海報、摺頁、文宣    印刷、勞務承攬、房舍及設備修繕等2,481    千元。(其中辦理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相關    經費120千元。)  (4)國內旅費、運費等2,037千元。 8.設備及投資1,300千元,係購置四輪傳動客貨  兩用車。 9.獎補助費47,370千元   (1)補助各地方政府執行保護區及自然地景經    營管理計畫及生物多樣性保育及陸域入侵    種動物管理計畫,保護區經營管理評估、    綠鬣蜥移除、野生動物救援、違反野生動    物保育法案件查緝及查核工作、捕蜂捉蛇    為民服務等42,500千元。  (2)捐助國內團體、私校辦理棲地環境營造、    棲地復育行動、自然保育相關技能訓練、    教育推廣活動、推動社區林業等4,850千元    。  (3)社區林業特優社區獎勵金所需經費20千元    。
09 國土生態保育綠色網絡建置計 51,231 森林管理科、自然保育科、經營企劃科 本分支計畫辦理項目及內容如下: 1.依據行政院110年7月6日院臺農字第110001735  8號函核定「國土生態保育綠色網絡建置計畫(  111-114年)」辦理,本年度編列經費51,231千  元。 2.健全國土生態綠網藍圖。 3.生態植被復育與入侵種移除。 4.生態廊道串連與動物通道建置。 5.高風險地區與瀕危物種保育。 6.友善生產環境之營造。 7.里山倡議與地景保育推動。 8.公眾參與及國土綠網環境教育推廣。 9.業務費17,990千元   (1)辦理各項工作所需教育訓練費、水電、通    訊、權利使用費、國土生態綠網成果公開    圖臺維運及資訊處理費、租用車輛、場地    租金、規費、保險、會議出席費、教育訓    練所需講座鐘點費等1,366千元。  (2)委託辦理國土生態綠網藍圖定期檢討與區    域資料整合、協助跨部會與區域合作平臺    運作、生態廊道串連、友善生物棲地個案    輔導、瀕危物種保育、原生植物培育試驗    、友善環境生態造林及植物試驗、生態植    被復育作業之監測及效益評估、國土生態    綠網關注區域公私協力經營管理及教育推    廣等12,217千元。(其中辦理媒體政策及業    務宣導相關經費470千元。)  (3)購置文具紙張、碳粉匣、電腦用品、耗材    、印刷、機械設備修繕、國內旅費、運費    等4,407千元。(其中辦理媒體政策及業務    宣導相關經費200千元。) 10.設備及投資22,924千元   (1)辦理生態造林工作22,349千元。  (2)汰購電腦、事務性設備、解說牌等575千元    。 11.獎補助費10,317千元,係補助各地方政府、   民間團體、機關學校,辦理生物通道與生態   廊道建置、地質公園推動、生態綠網個案推   動、結合社區加強國土生態綠色網絡關注區   域經營管理、生態植被復育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