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1 整體性治山防災 |
|
|
2,846,000 |
各業務組、各分署 |
本分支計畫係辦理加速山坡地土砂災害緊急處
理、治山防災、水庫集水區保育、國有非公用
山坡地水土保持處理與維護、土砂災害防治及
清疏、山坡地環境生態、土石流監測及預報、
水土保持監測與管理、區域性水土資源保育、
特定水土保持區保育治理及水土保持教育推廣
。其中投注於原住民族地區經費425,000千元
。其內容如下:
1.依據行政院109年5月6日院臺農字第1090011
643號函核定之「整體性治山防災計畫(第四
期)」辦理,計畫總經費10,716,583千元,
執行期間110至113年,本年度續編最後1年
經費2,846,000千元,以前年度法定預算數7
,870,583千元。
2.人事費1,500千元,係辦理土石流災害緊急
應變小組值班人員超時加班費。
3.業務費596,056千元。
(1)員工教育訓練費1,500千元。
(2)水電費1,454千元。
(3)文件寄送郵資、電話及數據網路通訊費
等10,150千元。
(4)資訊軟硬體設備保養、維修費等20,071
千元。
(5)舉辦各項推廣活動、研討會場地、器材
、車輛租用等805千元。
(6)業務活動及公務車輛保險費等3,800千元
。
(7)辦理計畫相關業務所遴用臨時人員勞務
服務費28,060千元。
(8)聘請專家學者講座鐘點費、稿費、出席
費等9,015千元。
(9)委託辦理重點集水區調查規劃、土砂運
移觀測與分析、治山防災工程體檢、巡
查與延壽活化評估、水土保持工程低碳
及增匯措施、生態檢核管理與成效追蹤
、坡地滯洪及保水空間調查、工程品質
委託抽驗計畫、工程品質強化與提升、
辦理山坡地範圍、查定資料檢討更新及
特定水土保持區劃定系統功能精進及維
運、山坡地範圍、土地可利用限度查定
及特定水土持區規劃調查等研究案、運
用衛星進行山坡地變異監測、山坡地保
育利用管理工作績效考核、山坡地管理
資訊系統功能更新及維運、加強山坡地
水土保持監督與管理及教育訓練、推動
全國山坡地水土保持管理、水土保持教
育訓練及推廣、水土保持科普推廣、水
土保持社群平臺經營及媒體宣導、水土
保持國際合作與交流、土石流災害潛勢
調查與資料庫整合、土石流防災疏散避
難作業管理、土石流潛勢溪流調查評估
與資料更新、土石流觀測網絡整合發展
、坡地土石流災害應變與警戒、強化各
分署土石流防災整備與緊急應變效能、
完備土石流防災整備與教育訓練、刊登
土石流防災宣導廣告等計畫471,523千元
(含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7,000千元)。
(10)參加學術團體所需會費300千元。
(11)購置紙張、文具用品、碳粉、光碟片、
電腦耗材及油料等5,000千元。
(12)摺頁資料印刷、環境佈置、植生維護管
理、清潔、保全及雜支等21,100千元,
辦理水土保持與土石流防災媒體政策及
業務宣導費600千元,合共21,700千元
。
(13)辦公廳舍及各項建築房舍等修繕費2,10
0千元。
(14)公務車輛及辦公器具之保養、維修費等
493千元。
(15)公共設施及各項機電設備之保養、維修
費等1,072千元。
(16)國內差旅費18,600千元。
(17)派員出席土壤沖蝕與防治第三階段計畫
討論會議及技術交流、2024國際組織OG
C Member Meeting年度大會、推動台菲
坡地災害與水土保持雙邊交流等國外旅
費413千元。
4.設備及投資1,905,752千元。
(1)辦理土砂災害防治、水庫集水區保育、
區域性水土資源保育、國有非公用山坡
地水土保持處理與維護、特定水土保持
區保育治理、水土保持戶外教室既有設
施改善等經費1,877,198千元。因公共建
設及設施費中包含數件細項工程,件數
及金額未確定,爰工程管理費依「中央
政府各機關工程管理費支用要點」規定
暫以2.45%估算,計45,991千元,並配合
工程結算總價覈實於得提列數額內執行
。
(2)購置機械工具及測試儀器等800千元。
(3)汰換、新購土石流防災與應變、山坡地
集水區治理、救災、搶修工程等所需四
輪傳動客貨兩用車4輛3,640千元及8至9
人座小客車1輛1,540千元,合共5,180千
元。
(4)購置電腦軟硬體及周邊設備等19,874千
元。
(5)購置事務設備、圖書設備及零星設備等2
,700千元。
5.獎補助費342,692千元。
(1)補助縣市政府辦理碼崙橋改建相關工作8
5,977千元。
(2)補助各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辦理特定水土
保持區劃定、廢止、研提長期水土保持
計畫及監測計畫相關工作23,966千元。
(3)補助山坡地保育利用管理績優之各直轄
市及縣市政府9,400千元。
(4)補助各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辦理水土保持
戶外教室與教學園區經營管理及推廣活
動等13,049千元。
(5)補助各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辦理強化土石
流應變能力、土石流防災推廣、演練及
充實土石流防災疏散避難處所設施等48,
000千元。
(6)補助中央機關辦理水土保持戶外教室經
營管理及水土保持推廣等3,300千元。
(7)補助大專院校辦理水土保持及土石流防
災科技調查、運用推廣、坡地防災技術
交流等36,000千元。
(8)補助民間團體辦理水土保持教育訓練及
推廣、土石流防災推廣及防災技術交流
等23,000千元。
(9)補助農民、農業企業機構辦理農地水土
保持處理與維護等100,000千元。 |
|
|
1000 人事費 |
|
1,500 |
|
|
|
|
|
1040 加班費 |
1,500 |
|
|
|
|
|
2003 教育訓練費 |
1,500 |
|
|
|
|
|
2006 水電費 |
250 |
|
|
|
|
|
2009 通訊費 |
5,850 |
|
|
|
|
|
2018 資訊服務費 |
13,940 |
|
|
|
|
|
2021 其他業務租金 |
235 |
|
|
|
|
|
2027 保險費 |
100 |
|
|
|
|
|
2033 臨時人員酬金 |
7,840 |
|
|
|
|
|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
1,000 |
|
|
|
|
|
2039 委辦費 |
5,000 |
|
|
|
|
|
2045 國內組織會費 |
100 |
|
|
|
|
|
2051 物品 |
2,000 |
|
|
|
|
|
2054 一般事務費 |
7,866 |
|
|
|
|
|
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
400 |
|
|
|
|
|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
493 |
|
|
|
|
|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
300 |
|
|
|
|
|
2072 國內旅費 |
5,000 |
|
|
|
|
|
2078 國外旅費 |
413 |
|
|
|
|
|
3015 公共建設及設施費 |
147,000 |
|
|
|
|
|
3020 機械設備費 |
700 |
|
|
|
|
|
3025 運輸設備費 |
5,180 |
|
|
|
|
|
3030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
12,419 |
|
|
|
|
|
3035 雜項設備費 |
600 |
|
|
|
|
|
4005 對直轄市政府之補助 |
3,750 |
|
|
|
|
|
4010 對各縣市政府之補助 |
11,250 |
|
|
|
|
|
4025 政府機關間之補助 |
3,300 |
|
|
|
|
|
4030 對特種基金之補助 |
36,000 |
|
|
|
|
|
4040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
23,000 |
|
|
|
|
|
4090 其他補助及捐助 |
100,000 |
|
|
|
|
2000 業務費 |
|
5,000 |
|
|
|
|
3000 設備及投資 |
|
147,000 |
|
|
|
|
4000 獎補助費 |
|
15,000 |
|
|
|
02 氣候變遷下大規模崩塌防減災 |
|
|
808,000 |
各業務組、各分署 |
本分支計畫係辦理氣候變遷下大規模崩塌防減
災。其中投注於原住民族地區經費80,000千元
,其內容如下:
1.依據行政院109年4月17日院臺忠字第109017
0374號函及111年11月18日院臺忠字第11101
93111號函核定之「氣候變遷下大規模崩塌
及不安定土砂防減災計畫(第二期)」辦理,
計畫總經費5,950,000千元,執行期間110至
115年,本年度續編第4年經費808,000千元
,以前年度法定預算數1,328,896千元,未
來年度經費需求數3,813,104千元。
2.業務費543,881千元。
(1)水電費250千元。
(2)文件寄送郵資、電話及數據網路通訊費
等5,850千元。
(3)資訊軟硬體設備保養、維修費等13,940
千元。
(4)舉辦各項推廣活動、研討會場地、器材
、車輛租用等235千元。
(5)業務活動及公務車輛保險費等100千元。
(6)辦理計畫相關業務所遴用臨時人員之勞
務服務費7,840千元。
(7)聘請專家學者講座鐘點費、稿費、出席
費等1,000千元。
(8)委託辦理大規模崩塌減災技術提升與改
善減災及計畫成效評估、大規模崩塌地
區開發變異點監測及開發行為對土砂影
響之研究、教育推廣普及化、巨量空間
資訊平臺整合與提升計畫、多元衛星影
像整合建置與加值服務應用計畫、大規
模土砂防治技術研究發展及策略規劃、
不安定土砂風險評估、建構不安定土砂
風險預報平臺、大規模崩塌潛勢區影響
範圍檢討與整合、大規模崩塌潛勢區防
災警戒與應變、大規模崩塌潛勢區防災
整備與強化、大規模崩塌潛勢區自主防
災社區推動、強化各分署大規模崩塌防
災應變效能等計畫499,000千元。
(9)參加學術團體所需會費100千元。
(10)購置紙張、文具用品、碳粉、光碟片、
電腦耗材及油料等2,000千元。
(11)摺頁資料印刷、環境佈置、植生維護管
理、清潔、保全及雜支等7,866千元。
(12)辦公廳舍及各項建築房舍等修繕費400
千元。
(13)公共設施及各項機電設備之保養、維修
費等300千元。
(14)國內差旅費5,000千元。
3.設備及投資264,119千元。
(1)辦理大規模崩塌處理改善工程等250,400
千元,因公共建設及設施費包含數件細
項工程,件數及金額未確定,爰工程管
理費依「中央政府各機關工程管理費支
用要點」規定暫以2.45%估算,計6,135
千元,並配合工程結算總價覈實於得提
列數額內執行。
(2)購置機械工具及測試儀器等700千元。
(3)購置電腦軟硬體及周邊設備等12,419千
元。
(4)購置事務設備、圖書設備及零星設備等6
00千元。 |
|
03 山坡地農路改善 |
|
|
1,290,000 |
保育治理組 |
本分支計畫係辦理山坡地農路改善工程。其中
投注於原住民族地區經費150,000千元,其內
容如下:
1.依據行政院109年5月22日院臺農字第109001
1646號函核定之「山坡地農路改善計畫」辦
理,計畫總經費5,100,000千元,執行期間1
10至113年,本年度續編最後1年經費1,290,
000千元,以前年度法定預算數3,810,000千
元。
2.業務費10,000千元,係委託辦理坡地防災農
路績效控管及圖資彙整。
3.設備及投資1,280,000千元,係辦理重劃區
外山坡地農路路面路基排水、邊坡穩定設施
、植生復育及附屬安全設施等改善工程。公
共建設及設施費中包含數件細項工程,因件
數及金額未確定,爰工程管理費依「中央政
府各機關工程管理費支用要點」規定暫以2.
45%估算,計31,360千元,並配合工程結算
總價覈實於得提列數額內執行。 |
|
04 平地農路改善 |
|
|
152,000 |
保育治理組 |
本分支計畫係辦理平地農路改善工程。其中投
注於原住民族地區經費10,000千元,其內容如
下:
1.依據行政院109年7月6日院臺農字第1090016
495號函核定之「平地農路改善(含農地重劃
區)計畫(第四期)」辦理,計畫總經費644,0
00千元,執行期間110至113年,本年度續編
最後1年經費152,000千元,以前年度法定預
算數492,000千元。
2.業務費5,000千元,係委託辦理平地農路績
效控管。
3.設備及投資147,000千元,係辦理重劃區外
平地農路路面路基排水、植生復育及附屬安
全設施等改善工程。公共建設及設施費中包
含數件細項工程,因件數及金額未確定,爰
工程管理費依「中央政府各機關工程管理費
支用要點」規定暫以2.45%估算,計3,602千
元,並配合工程結算總價覈實於得提列數額
內執行。 |
|
05 農地利用管理 |
|
|
15,000 |
農村規劃組 |
本分支計畫辦理內容如下:
1.因應國土計畫,促進農地資源合理利用,並
強化農地利用管理及提高執行效率。
2.獎補助費15,000千元,係補助地方政府辦理
加強農地利用管理計畫,促進農地合理使用
及落實農地農用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