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 5651031000 水土保持發展 |
| 預算金額 | 40,220 |
| 計畫內容 | 1.辦理集水區水土保持、治山防災、水土資源保育、土石 流防治、大規模崩塌處理、農村及防災道路系統等工程 。 2.辦理山坡地土地可利用限度查定、水土保持書件審核監 督與特定水土保持區劃設之協調、聯繫及執行。 3.辦理水土保持教育推廣。 4.辦理土石流與大規模崩塌災害緊急處理與防災整備應變 。 |
| 預期成果 | 1.集水區水土保持、治山防災、水土資源保育、土石流防 治、大規模崩塌處理、農村及防災道路系統等工程,減 少土石流災害發生,並維護自然環境生態。 2.山坡地保育利用監測及可利用限度查定等工作,落實山 坡地管理,達到山坡地開發利用及保育並重原則,促進 山坡地之合法利用。 3.透過多元推廣活動、水土保持教學場域經營等,增進民 眾之水土保持、土石流防災科普知識。 4.透過防災整備與應變作業,配合土石流監測與預警系統 、掌握土石災害潛勢地區,規劃疏散避難工作,增加坡 地災害應變能力,降低對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之影響。 |
|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 金額 | 承辦單位 | 說明 | |||
|---|---|---|---|---|---|---|
| 分支計畫 | 子分支計畫 | 子分支計畫 | ||||
| 01 整體性治山防災 | 39,520 | 各業務科 | 本分支計畫係辦理加速山坡地土砂災害緊急處 理、治山防災、水庫集水區保育、國有非公用 山坡地水土保持處理與維護、土砂災害防治及 清疏、山坡地環境生態、土石流監測及預報、 水土保持監測與管理、區域性水土資源保育、 特定水土保持區保育治理及水土保持教育推廣 。其內容如下: 1.依據行政院109年5月6日院臺農字第1090011 643號函核定之「整體性治山防災計畫(第四 期)」辦理,執行期間110至113年,本年度 續編最後1年經費39,520千元。 2.業務費6,870千元。 (1)員工教育訓練費100千元。 (2)水電費100千元。 (3)資訊軟硬體設備保養、維修費等1,050千 元。 (4)舉辦各項推廣活動、研討會場地、器材 、車輛租用等100千元。 (5)業務活動及公務車輛保險費等100千元。 (6)辦理計畫相關業務所遴用臨時人員勞務 服務費1,120千元。 (7)聘請專家學者講座鐘點費、稿費、出席 費等500千元。 (8)購置紙張、文具用品、碳粉、光碟片、 電腦耗材及油料等600千元。 (9)摺頁資料印刷、環境佈置、植生維護管 理、清潔、保全及雜支等1,500千元。 (10)公務車輛及辦公器具之保養、維修費等 50千元。 (11)公共設施及各項機電設備之保養、維修 費等150千元。 (12)國內差旅費1,500千元。 3.設備及投資32,650千元。 (1)辦理土砂災害防治、水庫集水區保育、 區域性水土資源保育、國有非公用山坡 地水土保持處理與維護、特定水土保持 區保育治理、水土保持戶外教室既有設 施改善等經費32,000千元。因公共建設 及設施費中包含數件細項工程,件數及 金額未確定,爰工程管理費依「中央政 府各機關工程管理費支用要點」規定暫 以2.45%估算,計784千元,並配合工程 結算總價覈實於得提列數額內執行。 (2)購置機械工程工具及測試儀器等50千元 。 (3)購置電腦軟硬體及周邊設備等300千元。 (4)購置事務設備、圖書設備及零星設備等3 00千元。 | |||
| 2000 業務費 | 650 | |||||
| 2003 教育訓練費 | 100 | |||||
| 2006 水電費 | 100 | |||||
| 2018 資訊服務費 | 1,050 | |||||
| 2021 其他業務租金 | 100 | |||||
| 2027 保險費 | 100 | |||||
| 2033 臨時人員酬金 | 1,120 | |||||
|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 500 | |||||
| 2051 物品 | 250 | |||||
| 2054 一般事務費 | 100 | |||||
|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 50 | |||||
|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 150 | |||||
| 2072 國內旅費 | 300 | |||||
| 3015 公共建設及設施費 | 32,000 | |||||
| 3020 機械設備費 | 50 | |||||
| 3030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 300 | |||||
| 3035 雜項設備費 | 50 | |||||
| 3000 設備及投資 | 50 | |||||
| 02 氣候變遷下大規模崩塌防減災 | 700 | 各業務科 | 本分支計畫係辦理氣候變遷下大規模崩塌防減 災。其內容如下: 1.依據行政院109年4月17日院臺忠字第109017 0374號函及111年11月18日院臺忠字第11101 93111號函核定之「氣候變遷下大規模崩塌 及不安定土砂防減災計畫(第二期)」辦理, 執行期間110至115年,本年度續編第4年經 費700千元。 2.業務費650千元。 (1)購置紙張、文具用品、碳粉、光碟片、 電腦耗材及油料等250千元。 (2)摺頁資料印刷、環境佈置、植生維護管 理、清潔、保全及雜支等100千元。 (3)國內差旅費300千元。 3.設備及投資50千元,係購置事務設備、圖書 設備及零星設備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