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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基本行政工作維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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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474 |
總所及各研究中心 |
本分支計畫計編列52,474千元,其內容如下:
1.業務費30,571千元。
(1)員工教育訓練費206千元。
(2)水電費5,551千元。
(3)郵資、電話、網路通訊等費用610千元。
(4)租用土地供作辦公廳舍使用等租金28千元
。
(5)本所公文管理、薪資管理、採購管理、電
子公文交換系統等各項資訊設備保養、維
修及操作費用等1,015千元。
(6)租用影印機等費用302千元。
(7)公務車輛燃料使用費、牌照稅、檢驗費及
房屋稅等323千元。
(8)舉辦活動之法定責任保險以及辦公廳舍、
公務車輛保險等458千元。
(9)遴用短期專業人士協助辦理業務等費用17,
556千元。
(10)辦理環境教育、性別主流化、全民國防教
育及防護團等講習之講座鐘點費及採購評
選案件評選委員之出席費等68千元與員工
協助方案42千元。
(11)辦公用具、文具紙張、清潔用品及公務車
輛油料等782千元。
(12)辦理各項業務所需之印刷、文康活動、辦
公廳舍消防及安全檢查、保全及環境維護
等費用1,577千元。
(13)辦公廳舍及其他建築修繕等費用820千元
。
(14)公務車輛及辦公用器具之保養維修等費用
36千元。
(15)本所辦公大樓高低壓電器設備、電梯、消
防、溫室、空調等各項設備維修等費用36
5千元。
(16)國內差旅費600千元。
(17)各項器材、工具等運費60千元。
(18)洽公短程車資4千元。
(19)首長特別費168千元。
2.設備及投資21,221千元。
(1)職務宿舍整修工程等經費12,180千元。其
中工程管理費230千元:按施工費10,962千
元,扣除營造工程保險費及營業稅等後為1
0,359千元提列(計算方式:5,000千元×3%
+5,359千元×1.5%=230千元),依中央政府
各機關工程管理費支用要點規定估算,並
配合工程結算總價覈實於得提列數額內執
行。
(2)汰換森林研究大樓頂樓冷卻水塔減速機及
馬達等設備6,820千元。
(3)汰換電腦等各項軟硬體設備費2,026千元。
(4)汰購飲水機、印表機等事務設備195千元。
3.獎補助費682千元,係退休(職)人員三節慰問
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