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 3405111000 行政訴訟審判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405111000 行政訴訟審判
預算金額 14,343
計畫內容 辦理與行政訴訟審判等活動有關之業務。  
預期成果 辦理行政訴訟審判業務,本年度高等行政訴訟庭預計終結 件數3,100件,地方行政訴訟庭預計終結件數12,600件, 依施政計畫預定進度,按期完成。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明
分支計畫 子分支計畫 子分支計畫
01 辦理高等行政訴訟庭業務 4,579 書記處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4,579千元,均屬業務費,其 內容如下: 1.通訊費1,872千元,包括:  (1)電話等通信費312千元。  (2)郵資費1,560千元。 2.按日按件計資酬金272千元,包括:  (1)特約通譯報酬20千元。  (2)行政訴訟案件鑑定費252千元。 3.物品1,776千元,包括:  (1)公務用文具用品紙張等經費861千元。  (2)法律圖書購置費540千元。  (3)辦理公務所需報表、色帶、碳粉、錄音、    錄影等耗材費275千元。  (4)辦理法學研討會經費100千元。 4.一般事務費565千元,包括:  (1)電子卷證委外掃描經費420千元。  (2)各類書表等印製費64千元。  (3)提解出庭應訊被告誤餐費及開庭逾時誤餐    費81千元。 5.國內旅費94千元,包括:  (1)行政訴訟事件出外調查證據旅費22千元。  (2)行政訴訟事件證人、鑑定人旅費72千元。
2000 業務費 9,764
2009 通訊費 4,522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2,020
2051 物品 906
2054 一般事務費 821
2072 國內旅費 1,495
02 辦理地方行政訴訟庭業務 9,764 書記處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9,764千元,均屬業務費,其 內容如下: 1.通訊費4,522千元,包括:  (1)電話等通信費1,082千元。  (2)郵資費3,440千元。 2.按日按件計資酬金2,020千元,包括:  (1)特約通譯報酬1,500千元。  (2)行政訴訟案件鑑定費220千元。  (3)調解報酬300千元。 3.物品906千元,包括:  (1)公務用文具用品紙張等經費175千元。  (2)法律圖書購置費257千元。  (3)辦理公務所需報表、色帶、碳粉、錄音、    錄影等耗材費474千元。 4.一般事務費821千元,包括:  (1)電子卷證委外掃描經費580千元。  (2)各類書表等印製費223千元。  (3)提解出庭應訊被告誤餐費及開庭逾時誤餐    費18千元。 5.國內旅費1,495千元,包括:  (1)行政訴訟事件出外調查證據旅費100千元。  (2)行政訴訟事件法警押解人犯旅費50千元。  (3)行政訴訟事件證人、鑑定人旅費445千元。  (4)行政訴訟事件巡迴法庭旅費200千元。  (5)特約通譯旅費600千元。  (6)調解委員旅費100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