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 3405120100 一般行政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405120100 一般行政
預算金額 176,014
計畫內容 辦理一般行政事務。  
預期成果 辦理一般行政事務,依施政計畫預定進度,按期完成。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明
分支計畫 子分支計畫 子分支計畫
01 人員維持 156,008 人事室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156,008千元,均屬人事費, 其內容如下: 1.法定編制人員待遇87,432千元,係職員73人,  法警9人之待遇經費。 2.約聘僱人員待遇8,400千元,係聘用人員12人  之待遇經費。 3.技工及工友待遇4,016千元,係技工1人,駕駛  6人,工友3人之待遇經費。 4.獎金23,869千元,包括:  (1)考績獎金11,493千元。  (2)年終工作獎金12,376千元。 5.其他給與1,850千元,包括:  (1)休假補助1,750千元。  (2)員工執行職務意外傷亡慰問金100千元。 6.加班費13,021千元,包括:  (1)超時加班費8,221千元。  (2)未休假加班費4,800千元。 7.退休離職儲金8,670千元,包括:  (1)依法提撥公務人員退撫基金經費7,745千元    。  (2)依法提繳勞工退休金及提撥約聘僱人員離    職儲金經費600千元。  (3)依法提繳勞工退休金、工資墊償基金及提    撥勞工退休準備金325千元。 8.保險8,750千元,包括:  (1)健保保險補助5,760千元。  (2)公保保險補助2,040千元。  (3)勞保保險補助950千元。
1000 人事費 156,008
1015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87,432
1020 約聘僱人員待遇 8,400
1025 技工及工友待遇 4,016
1030 獎金 23,869
1035 其他給與 1,850
1040 加班費 13,021
1050 退休離職儲金 8,670
1055 保險 8,750
02 基本行政工作維持 9,188 總務科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9,188千元,其內容如下: 1.業務費9,170千元,包括:  (1)水電費5,786千元,包括:    <1>辦公廳室水費150千元。    <2>辦公廳室電費5,626千元。    <3>辦公廳室瓦斯費10千元。  (2)稅捐及規費129千元(明細詳「公務車輛明    細表」),包括:    <1>公務汽機車牌照稅88千元。    <2>公務汽機車燃料費41千元。  (3)保險費72千元,包括:    <1>公務汽機車保險費58千元(明細詳「公務      車輛明細表」)。    <2>建築物及財產保險費14千元。  (4)物品1,417千元,包括:    <1>辦公廳室清潔用物品395千元。    <2>公務汽機車油料費410千元(明細詳「公      務車輛明細表」)。    <3>辦公事務費612千元。  (5)一般事務費312千元,係員工慶生及自強活    動等各項文康活動經費,按員工104人,每    人每年3,000元計列。  (6)房屋建築養護費902千元,係辦公房舍基本    維護費。  (7)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334千元,包括:    <1>公務汽機車養護費235千元,係各型車輛      11輛之養護費(明細詳「公務車輛明細表      」)。    <2>內勤人員辦公器具養護費99千元,按職      員(含法警、約聘僱人員)94人,每人每      年1,048元計列。  (8)特別費218千元,係首長特別費,按每月18    ,100元計列。 2.獎補助費18千元,均屬獎勵及慰問,係退休退  職人員三節慰問金。
2000 業務費 8,261
2006 水電費 5,786
2024 稅捐及規費 129
2027 保險費 5
2051 物品 750
2054 一般事務費 1,913
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902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334
2093 特別費 218
4085 獎勵及慰問 18
2003 教育訓練費 50
2009 通訊費 109
2018 資訊服務費 2,512
2033 約用人員酬金 15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550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1,935
2072 國內旅費 259
2084 短程車資 28
3035 雜項設備費 2,557
4000 獎補助費 18
03 辦理司法行政業務 10,818 書記處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10,818千元,其內容如下: 1.業務費8,261千元,包括:  (1)教育訓練費50千元,包括:    <1>赴學校進修所需補貼之學分費、雜費等      費用25千元。    <2>赴訓練機構研習所需補貼之教材、住宿      及交通等費用25千元。  (2)通訊費109千元,包括:    <1>數據通訊月租費20千元。    <2>電話等通信費45千元。    <3>郵資費44千元。  (3)資訊服務費2,512千元,係強化資訊安全相    關經費及電腦設備養護費。  (4)保險費5千元,係司法(廉政)志工保險費。  (5)約用人員酬金150千元,係進用工讀生協助    辦理法院行政業務經費。  (6)按日按件計資酬金550千元,包括:    <1>辦理員工及司法(廉政)志工訓練所需授      課鐘點費493千元。    <2>辦理公有建築物、消防設備及水質等安      全申報、檢驗及簽證經費57千元。  (7)物品750千元,包括:    <1>公務用文具用品紙張等經費123千元。    <2>辦理公務所需報表、色帶、碳粉、錄音      、錄影等耗材費627千元。  (8)一般事務費1,913千元,包括:    <1>法袍製作費、法警及庭務員制服費83千      元。    <2>員工健康檢查補助及員工心理健康協助      方案等經費234千元。    <3>辦理法官間業務經驗交流經費90千元。    <4>辦公廳室清潔維護費1,205千元。    <5>各類書表等印製費48千元。    <6>司法(廉政)志工誤餐補助及辦理訓練事      務費(含便民禮民及訴訟輔導)105千元。    <7>辦理司法風紀推廣等經費45千元。    <8>辦理與民有約推廣等經費101千元。    <9>民眾使用信用卡繳納規費之刷卡手續費2      千元。  (9)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1,935千元,係電氣    設施及其他設備等養護費。  (10)國內旅費259千元,包括:    <1>因公派赴出差旅費243千元。    <2>司法風紀訪查旅費16千元。  (11)短程車資28千元,係短程洽公所需車資。 2.設備及投資2,557千元,係購置會議室影音設  備等雜項設備費。
3000 設備及投資 2,5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