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 農業部漁業署及所屬 - 5651202000 漁業管理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5651202000 漁業管理
預算金額 5,958,760
計畫內容 1.綜理本署年度施政計畫、漁業產銷與發展、漁業經濟與  漁產品國際貿易政策、漁業資訊電子化及落實漁港管理  。 2.加強漁船員管理及維護漁業作業秩序,規劃推動沿近海  漁業資源保育;辦理漁船航程紀錄器維護及汰換;辦理  馬祖海域受違法抽砂影響專案調查及監測。 3.促進遠洋漁船遵守國際規範,永續經營遠洋漁業產業;  持續參與國際組織,維護遠洋漁船權益;提升資源研究  品質,提高我國國際漁業領導地位;辦理收購遠洋鮪延  繩釣漁船相關事宜(含漁船船體搗毀及廢棄物清運)。 4.落實勞動條件、強化生活條件與社會保障、強化仲介管  理、監測管理機制能量、加強權宜船管理、建立深化國  際合作及宣導共善夥伴關係。 5.即時掌握魚價變動資料、分析重要魚種之行情趨勢,並  蒐集與瞭解魚價波動原因,與建置全國性漁產品產銷行  情資訊即時系統;輔導漁民(業)團體事業發展,健全漁  業推廣體制;確保漁船和漁民作業安全,營造優質作業  環境;建立我國漁產品優質形象,擴大我國漁產品國內  外市場;落實水產飼料管理工作,確保養殖水產品衛生  安全;落實漁民福利救助,辦理漁船與漁民之海上作業  保險、海難救助及慰問。強化養殖產業基礎資料調查,  精準掌握我國養殖生產現況,落實總量控管與生產調節  ,引導產業依據市場需求轉型為計畫性生產模式。強化  養殖場衛生安全與疫病監控,提升水產品品質,增強國  際通路供貨能力,落實水產品源頭安全管理,確保國產  水產品品質。 6.為提升漁船幹部船員專業能力,辦理各級幹部訓練班,  提供符合國際公約要求之課程,辦理一般船員基本安全  訓練及漁船幹部訓練;並辦理本署巡護船及訓練船之營  運管理。 7.傳播農漁業政策、政令,即時提供最新漁海況、農漁氣  象、農漁業產銷動態及海難救助等消息,報導最新漁撈  、養殖科技資訊及農業科技與運用。另為推廣生態保育  、促進休閒觀光,製作農漁業專業性節目;提高廣播服  務品質,加強設備保養維護,落實農漁業永續經營發展  ;輔導維持全國各漁業通訊電臺正常運作。 8.辦理獎勵休漁計畫,鼓勵漁民自願性休漁,降低漁獲努  力量之投入,以養護漁業資源,促進永續漁業發展。 9.辦理漁業動力用油優惠油價補貼。  
預期成果 1.辦理計畫管考工作,掌握本署計畫執行情形及進度,提  升計畫實施效率;綜理全署軟硬體設備,強化網路效能  及安全,整合全署資訊應用系統,充實漁業資訊網內容  ,強化漁會共用軟體與漁業管理效能,縮短城鄉數位落  差,並加強統計調查資料正確性,提高產業競爭力;提  升前鎮等9處第一類漁港經營管理績效,維繫漁港機能  。 2.推動沿近海漁業資源保育區、環境敏感區等之保育宣導  及自主管理機制;推動娛樂漁業漁船經營管理及航行安  全,並加強休閒服務品質及確保消費者安全。 3.研析國際漁業規範,以供參與國際組織參考;參加多場  次國際漁業組織會議,維護遠洋作業權益;舉行雙邊漁  業會談,推動國際漁業合作管理;拓展國內大宗魚貨市  場,減少依賴國外市場壓力,達到產銷調節效果;加強  國內外漁業基地業務,確實掌控漁船動態及外來船員資  料,繼續輔導漁船措施以維產業永續經營。 4.每年參與10個以上國際漁業管理組織,維持我國參與權  利。藉由參與機會研商漁獲配額分配及管理措施等議題  ,維持漁獲配額分配與我國船隊相稱。 5.打擊非法漁業行為,使我國漁船每年被國際漁業管理組  織列入非法、未報告及未受規範(IUU)漁船名單船數不  超過5艘;落實公海登臨及港口檢查,每年抽檢船數達5  %,以降低漁船違規事件發生;因應國際趨勢監控漁船  船位,對公海作業漁船船位掌握達95%以上;因應各區  域性漁業管理組織(RFMOs)對觀察員涵蓋率之要求,針  對遠洋漁船派遣觀察員之涵蓋率達5%以上。 6.有效落實薪資給付,解決或減少債務束縛問題;確立出  勤紀錄記載,避免工時過長爭議;新建漁船符合ILO-C1  88標準接軌國際;確保漁船外籍船員於海上、陸上均有  適當生活照護;提升境內僱用外籍船員勞工保險投保率  ;強化仲介管理,降低外籍船員行蹤不明比例;公開外  籍船員權益資訊,船員申訴管道更多元化,促進保障其  工作權益;提高遠洋漁船經營者企業社會責任意識,勞  資更和諧。 7.掌握全球漁產品產銷資訊概況,促進供需均衡,穩定漁  產品市場價格;健全水產品安全管理體制,建立與落實  衛生管理;促進漁業升級,提升養殖產業競爭力;保障  漁民人身及財產安全,維護及照顧漁民基本需求,輔導  漁民(業)團體健全管理。完善整體產業鏈供應情資,以  全面性進行產業結構調整布局。建立優良種苗生產體系  ,降低後端養殖戶承接風險,提升我國水產種苗外銷質  與量。動態分析與預測產地與市場供需狀況,適時啟動  產銷調節措施,將產銷失衡發生率降至最低。強化產地  標示輔導作業,建立優良國產品牌價值,穩定國產水產  品生產供應量。擴大辦理登錄場制度,標準化養殖生產  模式,達到安全溯源、環境友善等目的為加入CPTPP做  好準備,拓展多元市場通路。 8.培育漁船漁航、輪機、電信等各級幹部船員及普通船員  ,提高船員專業能力,以確保漁船(民)海上作業安全。 9.運用廣播電臺之大眾傳播特性,強化農漁業施政傳播量  能,宣導生態資源維護以落實永續農漁業,並經由廣播  傳達臺灣農漁業現況。 10.透過漁業通訊電臺提供海上氣象、航安資訊與船岸間   通聯服務,並於漁船發生海事海難事件或事故時,協   助轉知通報相關單位,保障漁民生命財產安全。 11.預計輔導約10,000艘漁船(筏)參與休漁計畫,每船(筏   )自願性休漁120天,計減少約1,200,000船-天之漁獲   努力量。 12.實施漁業動力用油優惠油價政策,核實核算優惠用油   量,減少漁船主購油資金負擔。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明
分支計畫 子分支計畫 子分支計畫
01 企劃管理 131,352 企劃組、漁業建設組、漁業人力組 本分支計畫辦理項目及內容如下:  1.研擬規劃本署年度施政計畫,並審核地方政府  漁業部門之年度施政計畫。 2.研擬漁業產銷與發展計畫,辦理本署各項補助  及委辦計畫審查、追蹤考核、績效評估,並實  地查證重要計畫之成效。 3.辦理第一類漁港營運管理工作。 4.賡續強化本署區域網路及網際網路效率。 5.整合電子化公文管理及內部資訊線上簽核系統   ,強化漁業管理資訊系統連線安全及身分鑑  別機制,建立電子化政府之資訊應用系統。 6.加強漁業行政及相關人員知識社群、漁業資料  倉儲及知識文件資源分享,建構資通安全機制   ,提升服務效能。 7.辦理老舊網路設備更新計畫。 8.辦理遠洋漁業經濟調查計畫。 9.辦理漁業統計調查精進計畫、養殖漁業經濟調  查計畫。 10.漁民之海上作業保險、海難救助及慰問。 11.漁業勞工住宅貸款利息差額補貼。 12.業務費72,598千元,包括:  (1)教育訓練費10千元。  (2)水電費1,789千元(含漁港港區公路路燈用    電優惠1,704千元)。  (3)本署網際網路數據專線線路費及一般通訊    費等689千元。  (4)本署(含南北辦公區)重要伺服器主機、磁    碟陣列及其他周邊資訊設備約40台之維護(    運)費,年需903千元;本署(含南北辦公區    )電腦機房、全署網路設備(包括路由器、    網路交換器、防火牆等),年需3,287千元    ;持續推動辦理本署資訊安全防護監控、    資訊安全管理系統維護與驗證、個資管理    等工作,年需2,797千元;本署北高兩地虛    擬化系統、備份系統、漁調系統、檔案伺    服器等重要資訊系統維護費,年需1,715千    元;為使行政業務運作順暢,賡續辦理公    文線上管理系統,年需993千元;計畫管考    資料庫維護,年需181千元;行政管理應用    (含人事、會計等)等其他應用系統維護,    年需91千元;計畫經費整合管理,年需460    千元,合共10,427千元。  (5)影印機租金及港區即時監控租賃數位式影    像遠端監錄設備租金等1,843千元。  (6)委託專業律師顧問費68千元,本署漁業諮    詢委員會委員及邀請專家、學者協助審查    本署相關計畫與採購案出席費147千元,國    外會議資料或文件之翻譯費等9千元,合共    224千元。  (7)委辦費54,411千元,包括:    <1>委託辦理代管第一類漁港計畫19,333千      元。    <2>委託辦理漁業資訊發展、資安風險控管      及應變計畫4,500千元。    <3>委託辦理強化漁業統計調查計畫1,600千      元。    <4>委託辦理遠洋漁業經濟調查計畫1,900千      元。    <5>委託辦理漁業統計調查精進計畫21,728      千元。    <6>委託辦理養殖漁業經濟調查計畫4,500千      元。    <7>委託辦理漁船員動員組訓等500千元。    <8>委託辦理臺日漁學科研合作會議350千元      。  (8)參加台灣地球觀測學會會費10千元。  (9)購置辦公用品、文具紙張、報章雜誌、資    料夾、碳粉匣、電腦用品及相關耗材等418    千元。  (10)辦理漁業統計年報、重要施政統計手冊及     各類文件印製等215千元,漁業產銷報告     、文書處理及一般庶務性工作、網頁委外     英文翻譯、漁業成果展示及會議各項雜支     等534千元,辦理計畫查證及查核等561千     元,合共1,310千元。  (11)國內旅費1,467千元。 13.設備及投資1,332千元,包括:  (1)汰換逾使用年限且不堪使用之個人電腦、    伺服器及網路設備等相關資訊設備,年需2    26千元;強化本署內部資訊網管理系統之    整合,導入流程管理管理模組,年需541千    元;強化漁業相關資料收集運用,增修及    擴充漁業調查統計系統功能,年需451千元    ,合共1,218千元。  (2)購置各項事務設備等114千元。 14.獎補助費57,422千元,包括:  (1)補助大專院校辦理研發卸魚申報自動化魚    種辨識軟體及設施3,372千元。  (2)辦理漁民海上作業保險救助51,778千元、    遭難漁船筏救助及漁民海難傷亡慰問1,984    千元,合共53,762千元。  (3)辦理漁民住宅貸款利息差額補貼等288千元    。
2000 業務費 25,200
2003 教育訓練費 100
2006 水電費 9,379
2009 通訊費 812
2018 資訊服務費 908
2021 其他業務租金 60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60
2039 委辦費 25,200
2045 國內組織會費 40
2051 物品 759
2054 一般事務費 1,582
2072 國內旅費 400
3030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515
3035 雜項設備費 175
4030 對特種基金之補助 18,900
4065 社會福利津貼及濟助 5
4075 差額補貼 1,893,692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2,744
2078 國外旅費 146
2081 運費 35
4005 對直轄市政府之補助 17,461
4010 對各縣市政府之補助 25,781
4040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39,757
2027 保險費 88
2033 約用人員酬金 1,856
2042 國際組織會費 25
4025 政府機關間之補助 1,350
4035 對外之捐助 4,500
4085 獎勵及慰問 36
4090 其他補助及捐助 349,533
2024 稅捐及規費 91
2075 大陸地區旅費 112
3020 機械設備費 5,152
2015 權利使用費 615
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188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93
2093 特別費 136
3000 設備及投資 5,842
4000 獎補助費 1,893,692
02 沿近海漁業管理 206,579 沿近海漁業組 本分支計畫辦理項目及內容如下:  1.依據行政院111年8月19日院臺交字第11100251  10號函核定之「馬祖海域受違法抽砂影響專案  調查及監測計畫」辦理,計畫總經費18,000千  元,執行期間111至114年,以前年度法定預算  數12,000千元,本年度續編最後1年經費6,000  千元。 2.依據行政院113年4月29日院臺交字第11310072  58號函核定之「臺灣海域生態守護計畫(114至  119年)」辦理,計畫總經費206,000千元,執  行期間114至119年,本年度編列第1年經費20,  000千元。 3.特定、娛樂漁業經營許可及漁船證照核(換)發  與管理。 4.兩岸漁業交流及漁事糾紛案件處理。 5.沿近海漁業巡護及違規作業漁船之協調與處理  。 6.漁船與船員海難救護之處理。 7.漁船航程紀錄器維護管控。 8.推動休閒漁業之發展。 9.沿近海漁業資源永續利用及教育宣導。 10.辦理漁船保險。 11.業務費100,855千元,包括:   (1)水電費150千元。  (2)郵資、傳真及電話通訊費等100千元。  (3)影印機租金等160千元。  (4)洽請學者專家出席漁政管理諮詢會議等出    席費180千元,辦理講習、研討及推廣等講    師授課鐘點費90千元,合共270千元。  (5)委辦費92,616千元,包括:    <1>委託辦理漁船航程資訊系統維運與改善      、汽油機漁船(筏)航程資料檢核計畫等1      ,083千元。    <2>委託辦理走私進口漁產品銷毀處理等134      千元。    <3>委託辦理漁船(筏)及漁具沒入銷毀等399      千元。    <4>委託辦理建置沿近海漁業智能管理作業      環境及大數據查報匯集分析等38,000千      元。    <5>委託辦理水產動植物繁殖保育區與人工      魚礁區棲地環境及生態監測等3,000千元      。    <6>委託辦理漁船(筏)收購處理所需經費50,      000千元。  (6)參加中華搜救協會、中華民國溪流環境協    會及臺灣海洋汙染防治協會等團體之常年    會費25千元。  (7)購置辦公用品、文具紙張、報章雜誌、資    料夾、碳粉匣、電腦用品及相關耗材等400    千元,購置新型航程紀錄器1,028千元,合    共1,428千元。  (8)漁業資源保育教育錄影片製作、各項業務    資料印製等101千元;辦理證照核發審查及    文書處理等一般庶務性工作1,239千元;辦    理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相關經費2,835千元    ,合共4,175千元。  (9)各項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修理等200千元。  (10)國內旅費1,583千元。  (11)國外旅費113千元,係參加國際衛星輔助     搜救組織會議所需費用。  (12)運送各項公務物品等運費35千元。 12.設備及投資400千元,係購置各項事務設備等   。  13.獎補助費105,324千元,包括:  (1)補助各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辦理強化沿近    海漁業作業管理及資源培育與宣導教育等1    ,169千元。  (2)補助各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辦理強化水產    動植物繁殖保育區經營管理14,000千元。  (3)補助大專院校辦理沿近海重要貿易管理海    洋漁獲物種資源調查及評估2,000千元。  (4)捐助漁會辦理漁船航程紀錄器維護管控等5    76千元。  (5)捐助漁民(業)團體或學術單位辦理推動兩    岸漁業合作發展及深化交流等1,377千元。  (6)捐助漁會辦理覆網清除及棲地優化改善等2    ,000千元。  (7)捐助漁民(業)團體辦理高經濟魚介貝類種    苗放流等15,436千元。  (8)捐助漁民(業)團體辦理推動沿近海漁船以    友善漁法作業等6,000千元。  (9)捐助漁會或漁民(業)團體辦理推動卸魚聲    明機制等7,923千元。  (10)捐助漁民(業)團體辦理沿近海漁船汰換老     舊管線配電盤等497千元。  (11)捐助漁民(業)團體辦理沿近海漁船強化漁     船防火材質與設施等746千元。  (12)捐助漁民(業)團體辦理沿近海漁船海難原     因分析及現成船防火安全抽查及船員演練     等600千元。  (13)捐助漁會辦理代購轉交漁船用油之加(儲)      油設施改善暨評估及補助設施改善等1,0     00千元。  (14)捐助漁民(業)團體或學術單位辦理馬祖海     域受違法抽砂影響專案調查及監測等6,00     0千元。  (15)捐助漁民(業)團體辦理強化水產動植物繁     殖保育區經營管理1,000千元。  (16)辦理漁船保險45,000千元。
03 遠洋漁業管理 1,619,815 沿近海漁業組、遠洋漁業組、漁業人力組 本分支計畫辦理項目及內容如下: 1.依據行政院113年7月30日院臺農字第11310157  12號函核定之「遠洋漁業永續發展-落實責任  漁業消除非法漁撈計畫(114-117年)」,計畫  總經費2,555,725千元,執行期間114至117年  ,本年度編列第1年經費465,442千元,未來年  度經費需求數2,090,283千元,本科目編列457  ,486千元。 2.依據行政院112年4月6日院臺農字第111003069  7號函核定之「遠洋漁船專案收購計畫」辦理  ,計畫總經費750,820 千元,執行期間112至1  14年,以前年度法定預算數636,030千元,本  年度續編最後1年經費114,790千元。 3.依據行政院113年2月21日院臺農字第11310033  01號函核定之「遠洋大型鮪延繩釣漁船及魷釣  漁船專案收購計畫」辦理,計畫總經費2,373,  280千元,執行期間113至115年,本年度編列  第1年經費1,036,759千元,未來年度經費需求  數1,336,521千元。 4.落實觀察員涵蓋率符合國際標準。 5.持續推動雙邊與多邊之國際合作與國際組織參  與。 6.落實推動漁業資訊透明及漁獲可追溯性。 7.漁船及漁獲物管理資訊系統升級整合。 8.強化船隊管理及輔導產業遵守規範。 9.持續辦理實地查核執檢工作。 10.參與國際漁業組織所需能力研習課程。 11.業務費1,535,888千元,包括:   (1)水電費200千元。  (2)公務用網際網路通訊費200千元,寄送文件    郵資及國內外電話通訊費等800千元,合共    1,000千元。  (3)整合岸際基地臺及衛星AIS船位資訊系統維    運5,400千元,遠洋漁業出口業者管理系統    維運700千元,遠洋漁船作業暨漁獲證明書    線上申辦系統維運3,000千元,合共9,100    千元。  (4)駐外漁業專員辦公室租金350千元,影印機    租金等840千元,租車辦理遠洋漁獲卸魚檢    查等450千元,租用冷凍庫暫存查扣之漁獲    物等555千元,合共2,195千元。  (5)科學觀察員工作期間意外險等750千元。  (6)約用人員酬金56,400千元,包括:    <1>僱用科學觀察員55名,辦理海上執法及      科學觀察等工作,主要係隨我國遠洋漁      船出海作業,蒐集並記錄漁船海上作業      漁獲資料及辦理生物採樣,以獲得正確      之統計數據及詳實之生物資訊,提升漁      獲資料回收之品質50,000千元。    <2>僱用卸魚檢查員8名,執行我國漁船或進      入我國港口之非我國籍漁船港口檢查工      作,繳交漁船卸魚或轉載查核報告,記      錄進口卸魚或轉載漁獲量,港口漁獲採      樣與量測紀錄工作,進行港口漁船船長      訪查,向船主及船員宣導漁業相關規定6      ,400千元。  (7)對外談判及漁業諮商專案小組等委員(專家    )出席費500千元,辦理相關業務講習及研    討會等講座鐘點費100千元,委請專業人士    撰擬、翻譯相關稿件之費用305千元,魚種    DNA鑑定費用341千元,合共1,246千元。  (8)委辦費1,387,324千元,包括:    <1>委託研究區域性漁業管理組織會議策略      與法政議題研析1,750千元。    <2>委託研究WTO及區域貿易協定漁業談判策      略分析及因應措施545千元。    <3>委託辦理提升我國遠洋漁業觀察員涵蓋      率計畫80,000千元。    <4>委託辦理國際漁業議題及管理規定彙集      分析5,900千元。    <5>委託辦理國際漁業資訊彙整、典章制度      法規及漁業文件雙語化3,150千元。    <6>委託辦理遠洋漁船卸魚資料登錄6,500千      元。    <7>委託辦理遠洋漁業漁獲物或漁產品出口      業者稽核850千元。    <8>委託辦理沿近海漁船AIS即時船位監控資      料檢核5,600千元。    <9>委託辦理漁船監控系統維護及資料分析5      ,700千元。    <10>委託辦理遠洋漁船漁獲資料蒐集、彙整       、統計分析及港口漁務處理40,000千元       。    <11>委託辦理漁業監控中心及漁務事件應變       處置19,000千元。    <12>委託辦理調查我國人投資經營非我國籍       漁船情形3,000千元。    <13>委託公正第三方執行國外港口漁獲物及       相關檢查9,000千元。    <14>委託辦理沿近海漁船海上作業查緝27,0       00千元。    <15>委託辦理境外僱用外籍船員權益保障及       防杜人口販運17,000千元。    <16>委託辦理遠洋漁船專案收購計畫所需經       費114,790千元。    <17>委託辦理遠洋大型鮪延繩釣漁船及魷釣       漁船專案收購計畫所需經費1,036,759       千元。    <18>委託專業機構辦理參與國際漁業組織所       需研習課程經費780千元。    <19>委託辦理船舶監控管理系統(VMS)功能       強化與設備升級(新一代VMS系統)10,00       0千元。  (9)國際組織會費包括:美洲熱帶鮪類委員會(    IATTC)會費7,300千元,中西太平洋漁業委    員會(WCPFC)會費30,000千元,南方黑鮪保    育委員會(CCSBT)會費5,820千元,南太平    洋區域性漁業管理組織(SPRFMO)會費1,200    千元,北太平洋漁業委員會(NPFC)會費4,5    00千元,南印度洋漁業協定(SIOFA)會費5,    300千元,合共54,120千元。  (10)購置辦公用品、文具紙張、電腦用品、相     關耗材、報章雜誌及圖書等1,320千元,     公務船執行公海及臺日協議水域巡護任務     油料2,700千元,合共4,020千元。  (11)駐外漁業專員辦公室所需印刷、清潔、雜     項支出等費用360千元,邀請國際組織成     員及國外知名漁業專家學者來臺指導活動     相關經費500千元,印製業務報告資料、     會議資料及會議雜支等310千元,文書處     理及一般庶務性工作2,500千元,在臺舉     辦漁業國際會議相關經費410千元,觀察     員執行海上勤務及公海巡護所需代理(辦)     費、匯費、手續費等920千元,合共5,000     千元。  (12)國內旅費1,000千元。  (13)國外旅費13,533千元,包括:    <1>海上執法及科學觀察員任務2,500千元。    <2>國外港口轉載或卸魚漁獲查核595千元。    <3>參加中西太平洋漁業委員會(WCPFC)等區      域性漁業管理組織相關會議6,881千元。    <4>參加有關漁業談判、經貿及保育之國際      性組織相關會議774千元。    <5>參加雙邊諮商相關會議2,783千元。 12.設備及投資6,000千元,包括:  (1)購置科學觀察員任務、國內外港口漁獲查    核及漁業監控中心所需之電腦、其他硬體    設備費1,500千元及軟體購置費400千元,    遠洋魚貨出口業者管理系統功能擴充100千    元,遠洋漁船作業暨漁獲證明書線上申辦    系統功能擴充3,000千元,合共5,000千元    。  (2)國內外港口漁獲查核及漁業監控中心所需    之事務設備1,000千元。 13.獎補助費77,927千元,包括:  (1)補助外交部駐外機構協助辦理國外基地漁    務輔導1,350千元。  (2)補助大專院校辦理漁業資訊整合系統功能    智慧化與維護4,000千元。  (3)捐助大西洋鮪類資源保育委員會(ICCAT)、    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及漁業關係密    切之國際組織等4,500千元。  (4)捐助國內民間團體辦理漁撈能力調整計畫2    0,672千元。  (5)捐助財團法人中華民國對外漁業合作發展    協會協助推動處理涉外事務16,000千元。  (6)捐助國內民間團體或學術單位洽談國外漁    業合作及參與國際漁業聯盟3,000千元。  (7)捐助國內民間團體輔導漁民遵守船位、漁    獲回報等國際規範及雙邊漁業協議作業規    範23,905千元。  (8)捐助國內民間團體辦理提升漁船作業報表    品質1,500千元。  (9)捐助國內民間團體辦理漁船裝設AIS等3,00    0千元。
04 漁業與人權行動計畫 400,963 漁業人力組 本分支計畫辦理項目及內容如下: 1.依據行政院111年5月20日院臺農字第11100145  88號函及112年7月25日院臺權字第1121030529  號函核定之「漁業與人權行動計畫」辦理,計  畫總經費1,080,578千元,中央負擔971,520  千元,執行期間111至114年,以前年度法定預  算數538,674千元,本年度續編最後1年經費43  2,846千元,本科目編列400,963千元。 2.落實勞動條件。 3.強化生活條件與社會保障。 4.強化仲介管理。 5.提升監測管理機制能量。 6.加強權宜籍漁船管理。 7.建立及深化國際合作。 8.宣導共善夥伴關係。 9.業務費70,085千元,包括:  (1)僱用勞動檢查員22位,執行遠洋漁船(含外    國籍漁船)、經營者、仲介機構勞動檢查之    拍照、錄影及船員訪查,執行檢查資料之    整理、建檔、比對等文書資料處理等15,81    7千元。  (2)委辦費38,240千元,包括:    <1>委託辦理境外僱用外籍船員勞動條件現      場查核30,000千元。    <2>委託辦理權宜籍漁船管理、企業社會責      任、ILO-C188公約說明會2,600千元。    <3>委託辦理媒體政策及政策業務宣導相關      經費4,940千元。    <4>委託辦理境外僱用仲介評鑑滿意度調查7      00千元。  (3)勞動檢查、船員工資審議工作小組庶務費3    ,421千元,強迫勞動鑑別指引及訓練600千    元,疑似人口販運被害人安置費1,000千元    ,合共5,021千元。  (4)國內旅費2,151千元。  (5)國外旅費8,856千元,包括:    <1>國外港口境外僱用外籍船員勞動條件現      場查核7,591千元。    <2>與歐美等市場國就我國漁業人權事宜交      換意見,並與船員來源國合作洽談建立      合法僱用等1,265千元。 10.設備及投資900千元,係購置勞動檢查所需之   相關設備等。 11.獎補助費329,978千元,包括:  (1)捐助國內民間團體輔導漁船裝設科技監測    設備(CCTV)25,500千元。  (2)捐助國內民間團體辦理提升船員作業安全6    9,000千元。  (3)捐助國內民間團體辦理漁船資訊查詢平台    維護300千元。  (4)捐助國內民間團體辦理船員關懷、權益及    法令宣導1,920千元。  (5)捐助國內民間團體辦理船員岸上設施設置    及維運12,350千元。  (6)對境外僱用外籍船員罹難家屬慰問金5,000    千元。  (7)獎勵援助或搜救漁船1,000千元。  (8)輔導漁船裝設網路通訊設備(WIFI)171,908    千元。  (9)輔導漁船增購衛星電話43,000千元。
05 養殖漁業管理 1,230,389 養殖漁業組 本分支計畫辦理項目及內容如下: 1.依據行政院111年8月2日院臺農字第111001903  8號函核定之「養殖管理及輔導量能提升計畫  」辦理,執行期間112至115年,以前年度法定  預算數709,742千元,本年度續編第3年經費41  0,692千元。 2.依據行政院112年11月28日院臺農字第1121034  579號函核定之「溯源農產品驗證輔導及安全  管理與行銷計畫(113-116年)」辦理,計畫總  經費127,945千元,執行期間113至116年,以  前年度法定預算數33,839千元,本年度續編第  2年經費33,768千元,未來年度經費需求數60,  338千元。 3.精進養殖源頭管理機制。 4.強化水產品溯源管理及登錄場制度。 5.推動水產養殖用電優惠減免及辦理電價凍漲差  額。 6.加強水產驗證與標章水產品管理及輔導。 7.健全養殖漁業管理。 8.水產飼料查驗及管理工作。 9.輔導發展團膳副食供應業務。 10.建立魚價查報機制穩定產銷,發展優質漁產   品。 11.業務費84,547千元,包括:   (1)水電費272千元。  (2)郵資、電話通訊費等287千元。  (3)影印機租金等費用180千元。  (4)邀請專家學者出席養殖漁業管理相關審查    會議之出席費或書面審查費等434千元,邀    請專家學者協助辦理研習及宣導活動講師    鐘點費等30千元,合共464千元。  (5)委辦費74,389千元,包括:    <1>委託相關學術或檢驗單位執行水產飼料      品質監測等768千元。    <2>委託辦理查核輸外水產品合格登錄場衛      生安全等19,000千元。    <3>委託辦理養殖漁業管理及相關系統資料      整合及應用等13,000千元。    <4>委託辦理鰻魚放養許可制度及審核外銷      鰻魚生產管理證明等6,000千元。    <5>委託辦理輔導觀賞魚登陸場(含中轉場)      取得3年長期監測疾病合格等17,500千元      。    <6>委託辦理高風險魚種養殖環境檢測,調      查養殖場藥物殘留等作業8,121千元。    <7>委託辦理驗證制度相關作業等8,000千元      。    <8>委託辦理溯源水產品安全品質抽驗監測      ,及動物用藥輔導2,000千元。  (6)參加中華民國海洋事務與政策協會、台灣    水產協會及台灣農學會等團體之常年會費2    0千元。  (7)購置辦公用品、文具紙張、報章雜誌、電    腦用品及相關耗材等328千元,抽驗水產飼    料所需材料費等12千元,合共340千元。  (8)辦理漁業產銷及企業經營之教育等2,330千    元,文書處理等一般庶務性工作1,013千元    ,印製各項業務報告資料及其他清潔等各    項事務費用2,505千元,辦理媒體政策及業    務宣導相關經費466千元,合共6,314千元    。  (9)國內旅費1,600千元。  (10)國外旅費681千元,包括:    <1>參加國際鰻魚合作會議256千元。    <2>參加世界水產養殖學會年會(WAS)172千      元。    <3>漁業青農國外訪查150千元。    <4>研習現代魚市場及加工凍儲等冷鏈物流      體系之食品安全及環境衛生管理模式103      千元。 12.設備及投資3,250千元,包括:   (1)辦理現有資訊系統軟硬體汰換、升級等所    需經費3,000千元。  (2)購置各項事務設備等250千元。 13.獎補助費1,142,592千元,包括:  (1)補助各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辦理水產飼料    管理計畫,執行水產配合飼料抽驗等442千    元。  (2)補助各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辦理溯源水產    品銷售通路媒合與行銷推廣及辦理教育推    廣研習等2,000千元。  (3)補助各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辦理養殖漁業    放養量調查等20,700千元。  (4)補助各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辦理養殖場環    境檢測等作業2,100千元。  (5)補助各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辦理強化獸醫    師產區駐點輔導作業等13,000千元。  (6)補助各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辦理牡蠣產地    標示輔導等相關措施5,000千元。  (7)補助國立大專院校協助辦理強化獸醫師產    區駐點輔導作業等3,000千元。  (8)補助國立大專院校協助辦理養殖場環境檢    測等作業15,900千元。  (9)捐助漁會辦理輔導發展團膳副食供應業務    等182千元。  (10)捐助各魚市場及相關漁民(業)團體辦理溯     源農產品驗證輔導及安全管理與行銷計畫     29,768千元。  (11)捐助相關漁民(業)團體辦理養殖漁業放養     量調查等23,800千元。  (12)捐助相關漁民(業)團體辦理輔導輸外水產     品養殖場登錄管理及石斑魚用餌料進口作     業等8,000千元。  (13)捐助相關漁民(業)團體辦理輔導大宗養殖     魚種計畫型生產及優良生產管理模式示範     計畫等4,000千元。  (14)捐助相關漁民(業)團體辦理觀賞魚登錄場     管理輔導等作業2,860千元。  (15)捐助相關漁民(業)團體辦理推動種苗源頭     溯源管理等事宜17,000千元。  (16)捐助相關漁民(業)團體辦理養殖場環境檢     測等作業1,200千元。  (17)捐助相關漁民(業)團體辦理調查、蒐集、     建置水產品市場行情資料庫等7,000千元     。  (18)捐助相關漁民(業)團體辦理產銷履歷相關     輔導作業68,511千元。  (19)辦理污染地區魚塭休養補償費5千元。  (20)依據農業發展條例第29條第2項規定,農     業動力用電費用,不採累進計算,停用期     間,免收基本費。前項優惠減免措施及電     價凍漲差額原由台電公司自行吸收,自11     4年度起改由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編列預     算支應,其中水產養殖用電優惠減免及電     價凍漲差額部分,本年度預估應負擔經費     918,124千元。
06 漁業人力管理 35,716 漁業人力組 本分支計畫辦理項目及內容如下: 1.漁業公務船之營運管理。 2.辦理漁船幹部船員專業訓練,以符合國際需求  。  3.辦理漁船船員之基本安全訓練,強化漁船船員  海上求生技能。  4.兩岸漁船船員勞務合作。 5.漁船船員證照核(換)發與管理。 6.海峽兩岸漁船船員勞務合作協議主管部門工作  會晤計畫。 7.業務費34,816千元,包括:  (1)員工教育訓練費100千元。  (2)公務用網際網路通訊費400千元,寄送文件    郵資及國內外電話通訊費等180千元,合共    580千元。  (3)電腦軟硬體養護維修等500千元。  (4)影印機、訓練用滅火器租金等600千元。  (5)公務船舶無線電臺、船舶檢查及燻艙檢查    等規費50千元。  (6)受訓學員平安保險費250千元及公務船舶保    險費6,460千元,合共6,710千元。  (7)講師授課鐘點費、中文撰稿與編稿、外文    譯稿、審稿與校稿及會議出席費等1,600千    元。  (8)委辦費7,863千元,包括:    <1>委託公、民營專業訓練機構或學術單位      ,辦理漁船各級職類幹部船員及漁船船      員基本安全訓練等6,000千元。    <2>委託辦理兩岸漁船船員勞務合作相關業      務計畫等1,863千元。  (9)參加國際安全與求生訓練協會等相關團體    會費25千元。  (10)參加中華海洋事業協會及社團法人中華海     運研究協會等國內組織年費20千元。  (11)碳粉匣、文具紙張、報章雜誌、電腦用品     及相關耗材等400千元,漁具、安全帽、     救生衣等學員訓練實習用材料等1,200千     元,公務船主副機、冷凍機、一般輔機及     甲板等輪機配件、甲板耗材、潤滑機油1,      800千元,公務船油料4,880千元、液化     石油瓦斯50千元、滅火訓練用油49千元,     購置非消耗性物品等費用100千元,合共8     ,479千元。  (12)辦理求生及滅火訓練場清潔、維護及管理     等工作200千元,辦理公文文書及一般庶     務性工作等1,900千元,求生訓練學員及     公務船船員用安全帽、救生衣等、操作服     及被服洗滌、救生筏整理重用及充氣等51     5千元,公務船船員工作制服、安全鞋及     防寒衣等450千元,訓練教材及證書印刷     等其他雜支1,051千元,辦理媒體政策及     業務宣導相關經費9千元,合共4,125千元     。  (13)學員教室水電、機電、空調設備、桌椅等     教學設施及電梯之維護費800千元,教室     儀器設備及視聽器材等養護費200千元,     基本急救、求生及滅火等器材養護費400     千元,公務船塢內上架、航儀電信、安全     設備等養護費1,956千元,合共3,356千元     。  (14)國內旅費500千元。  (15)辦理海峽兩岸漁船船員勞務合作協議主管     部門工作會晤計畫,所需大陸地區旅費11     2千元。  (16)參加國際安全及求生訓練協會會議,所需     國外旅費146千元。  (17)運送教材、訓練設備等所需費用50千元。 8.設備及投資900千元,包括:  (1)辦理漁船幹部及船員訓練,購置漁航、漁    撈、輪機、電信、基本急救、求生及滅火    等訓練設備400千元。  (2)漁船船員訓練管理系統硬體設備升級200千    元。  (3)公務船維運機具、零星設備、訓練及事務    設備等300千元。
07 漁業電臺管理 65,521 漁業廣播電臺 本分支計畫辦理項目及內容如下: 1.傳播農漁業政策、政令,即時提供最新漁海況  、農漁氣象、農漁業產銷動態及海難救助等消  息,報導最新漁撈、養殖科技資訊及農業科技  與運用。 2.推廣生態保育、促進休閒觀光,製作農漁業專  業性節目;提高廣播服務品質,加強設備保養  維護,落實農漁業永續經營發展。 3.恢復全載發射功率,提升廣播涵蓋範圍及效能  。 4.辦理漁業通訊電臺相關業務。 5.業務費19,886千元,包括:  (1)員工教育訓練費100千元。  (2)水電費9,379千元。  (3)郵資、電話費及網路通訊費等812千元。  (4)交通部無線頻率、音樂使用費等615千元。  (5)電腦主機及網路系統維護費等808千元,小    額軟體購置100千元,合共908千元。  (6)公務車輛燃料使用費、牌照稅等36千元,    公務車輛檢驗費及其他行政規費等55千元    ,合共91千元。  (7)公務車輛保險費4千元,房屋、辦公廳舍及    設備等財產保險費84千元,合共88千元。  (8)僱用約用人員3名,辦理節目製播剪輯等工    作1,856千元。  (9)辦理業務講習講師鐘點費等60千元。  (10)參加相關廣播協會等年費40千元。  (11)公務車輛油料71千元及割草機發電機油料     費42千元,文具紙張、電腦用品及相關耗     材、節目有聲及無聲資料、音效、道具、     電池及其他雜項用品等646千元,合共759     千元。  (12)員工文康活動費123千元,員工協助方案     相關經費10千元,維護機關安全保全人員     550千元,駕駛文書庶務勞務承攬600千元     ,資料印製、環境佈置及其他雜項支出等     299千元,合共1,582千元。  (13)電臺辦公廳舍及其他公用房舍整修維護費     188千元。  (14)公務車輛養護費54千元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39千元,合共93千元。  (15)宜蘭轉播站維護管理252千元,電力設備     維護保養費99千元、發射臺發電機組保養     12千元、發射臺、機房、廣播機器、天線     、鐵塔、地網、空調、發電機、高低壓檢     測及消防設備等相關設施維護費881千元     ,澎湖發射臺天線鐵塔油漆及拉線保養1,     500千元,合共2,744千元。  (16)國內旅費400千元。  (17)運送物料費用35千元。  (18)臺長特別費136千元。 6.設備及投資5,842千元,包括:  (1)編解碼器、網路廣播器、數位監視錄影主    機、冷氣機等1,038千元、發電機及資訊機    房設備消防改善4,114千元,合共5,152千    元。  (2)筆記型電腦、電腦主機及印表機等515千元    。  (3)公務用相關事務設備及專業無線麥克風175    千元。 7.獎補助費39,793千元,包括:  (1)捐助漁會辦理臺灣地區各漁業通訊電臺營    運輔導等39,757千元。  (2)電臺退休退職人員三節慰問金36千元,退    休退職人員6人,每人每年以6千元計算。
08 休漁獎勵 374,733 沿近海漁業組 本分支計畫辦理內容如下: 1.為因應國內油品自由化及為符合WTO規範,藉  由調降漁業動力用油優惠油價補貼標準所撙節  之經費,用於辦理獎勵休漁,以減少對漁民之  立即衝擊。 2.業務費25,200千元,係委託縣(市)政府及漁民  團體辦理休漁計畫說明事宜與受理獎勵金申請  案件等。 3.獎補助費349,533千元,係核發漁民自願性休  漁獎勵金等。
09 漁業用油補貼 1,893,692 沿近海漁業組 本分支計畫辦理內容如下: 1.依據「漁業動力用油優惠油價標準」辦理漁業  用油差額補貼,係為照顧漁民與顧及現階段漁  業困境,減少漁民負擔,乃持續編列預算補貼  漁船用油價差。 2.獎補助費1,893,692千元,係用以歸墊油品公  司代墊之甲種、乙種及丙種漁船油優惠油價補  貼款,並補貼漁業人漁船用汽油優惠油價差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