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 3405130100 一般行政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405130100 一般行政
預算金額 218,142
計畫內容 辦理一般行政事務。  
預期成果 辦理一般行政事務,依施政計畫預定進度,按期完成。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明
分支計畫 子分支計畫 子分支計畫
01 人員維持 197,552 人事室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197,552千元,均屬人事費, 其內容如下: 1.法定編制人員待遇107,421千元,係職員91人  ,法警11人之待遇經費。 2.約聘僱人員待遇11,781千元,係聘用人員17人  之待遇經費。 3.技工及工友待遇6,242千元,係技工2人,駕駛  7人及工友5人之待遇經費。 4.獎金30,849千元,包括:  (1)考績獎金15,355千元。  (2)年終工作獎金15,494千元。 5.其他給與2,044千元,包括:  (1)休假補助1,944千元。  (2)員工執行職務意外傷亡慰問金100千元。 6.加班費16,190千元,包括:  (1)超時加班費9,137千元。  (2)未休假加班費7,053千元。 7.退休離職儲金11,088千元,包括:  (1)依法提撥公務人員退撫基金經費9,768千元    。  (2)依法提繳勞工退休金及提撥約聘僱人員離    職儲金經費720千元。  (3)依法提繳勞工退休金、工資墊償基金及提    撥勞工退休準備金600千元。 8.保險11,937千元,包括:  (1)健保保險補助7,797千元。  (2)公保保險補助2,760千元。  (3)勞保保險補助1,380千元。
1000 人事費 197,552
1015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107,421
1020 約聘僱人員待遇 11,781
1025 技工及工友待遇 6,242
1030 獎金 30,849
1035 其他給與 2,044
1040 加班費 16,190
1050 退休離職儲金 11,088
1055 保險 11,937
02 基本行政工作維持 7,909 總務科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7,909千元,其內容如下: 1.業務費7,879千元,包括:  (1)水電費4,334千元,包括:    <1>辦公廳室水費303千元。    <2>辦公廳室電費4,031千元。  (2)稅捐及規費250千元(明細詳「公務車輛明    細表」),包括:    <1>公務汽機車牌照稅165千元。    <2>公務汽機車燃料費85千元。  (3)保險費452千元,包括:    <1>公務汽機車保險費345千元(明細詳「公      務車輛明細表」)。    <2>建築物及財產保險費107千元。  (4)物品755千元,包括:    <1>辦公廳室清潔用物品65千元。    <2>公務汽機車油料費502千元(明細詳「公      務車輛明細表」)。    <3>辦公事務費188千元。  (5)一般事務費399千元,係員工慶生及自強活    動等各項文康活動經費,按員工133人,每    人每年3,000元計列。  (6)房屋建築養護費1,097千元,係辦公房舍基    本維護費。  (7)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375千元,包括:    <1>公務汽機車養護費250千元,係各型車輛      11輛之養護費(明細詳「公務車輛明細      表」)。    <2>內勤人員辦公器具養護費125千元,按職      員(含法警、約聘僱人員)119人,每人每      年1,048元計列。  (8)特別費217千元,係首長特別費(每月按18,    100元計列)。 2.獎補助費30千元,均屬獎勵及慰問,係退休退  職人員三節慰問金。
2000 業務費 12,681
2006 水電費 4,334
2024 稅捐及規費 250
2027 保險費 3
2051 物品 917
2054 一般事務費 5,525
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1,097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375
2093 特別費 217
4085 獎勵及慰問 30
2003 教育訓練費 50
2009 通訊費 711
2018 資訊服務費 2,276
2033 約用人員酬金 72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386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2,135
2072 國內旅費 480
2084 短程車資 126
4000 獎補助費 30
03 辦理司法行政業務 12,681 總務科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12,681千元,均屬業務費,其 內容如下: 1.教育訓練費50千元,包括:  (1)赴學校進修所需補貼之學分費、雜費等費    用25千元。  (2)赴訓練機構研習所需補貼之教材、住宿及    交通等費用25千元。 2.通訊費711千元,包括:  (1)電話等通信費261千元。  (2)郵資費450千元。 3.資訊服務費2,276千元,係強化資訊安全相關  經費及電腦設備養護費。 4.保險費3千元,係司法(廉政)志工保險費。 5.約用人員酬金72千元,係進用工讀生協助辦理  法院行政業務經費。 6.按日按件計資酬金386千元,包括:  (1)辦理員工及司法(廉政)志工訓練所需授課    鐘點費266千元。  (2)辦理公有建築物、消防設備及水質等安全    申報、檢驗及簽證經費120千元。 7.物品917千元,包括:  (1)公務用文具用品紙張等經費571千元。  (2)辦理公務所需報表、色帶、碳粉、錄音、    錄影等耗材費346千元。 8.一般事務費5,525千元,包括:  (1)法袍製作費、法警及庭務員制服費120千元    。  (2)員工健康檢查補助及員工心理健康協助方    案等經費420千元。  (3)辦理法官間業務經驗交流經費133千元。  (4)辦公廳室清潔維護費2,143千元。  (5)辦公大樓保全經費571千元。  (6)電話總機、檔案管理、駕駛、公文傳遞、    資料登錄等勞務委外經費1,329千元。  (7)各類書表等印製費557千元。  (8)司法(廉政)志工誤餐補助及辦理訓練事務    費(含便民禮民及訴訟輔導)144千元。  (9)辦理司法風紀推廣等經費45千元。  (10)辦理與民有約推廣等經費60千元。  (11)民眾使用信用卡繳納規費之刷卡手續費3     千元。 9.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2,135千元,係電氣設  施及其他設備等養護費。 10.國內旅費480千元,包括:  (1)因公派赴出差旅費464千元。  (2)司法風紀訪查旅費16千元。 11.短程車資126千元,係短程洽公所需車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