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 3405131000 行政訴訟審判 |
| 預算金額 | 11,290 |
| 計畫內容 | 辦理與行政訴訟審判等活動有關之業務。 |
| 預期成果 | 1.預計辦理高等行政訴訟庭業務1,500件。2.預計辦理地 方行政訴訟庭業務7,300件。 |
|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 金額 | 承辦單位 | 說明 | |||
|---|---|---|---|---|---|---|
| 分支計畫 | 子分支計畫 | 子分支計畫 | ||||
| 01 辦理高等行政訴訟庭業務 | 6,685 | 高等行政訴訟庭、紀錄科 |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6,685千元,其內容如下: 1.業務費3,983千元,包括: (1)通訊費1,195千元,包括: <1>電話等通信費595千元。 <2>郵資費600千元。 (2)按日按件計資酬金292千元,包括: <1>特約通譯報酬20千元。 <2>行政訴訟案件鑑定費172千元。 <3>調解報酬100千元。 (3)物品1,540千元,包括: <1>公務用文具用品紙張等經費589千元 。 <2>法律圖書購置費491千元。 <3>辦理公務所需報表、色帶、碳粉、錄音 、錄影等耗材費260千元。 <4>辦理法學研討會經費200千元。 (4)一般事務費368千元,包括: <1>電子卷證委外掃描經費250千元。 <2>各類書表等印製費108千元。 <3>提解出庭應訊被告誤餐費及開庭逾時誤 餐費10千元。 (5)國內旅費588千元,包括: <1>行政訴訟事件出外調查證據旅費157千元 。 <2>行政訴訟事件證人、鑑定人旅費276千元 。 <3>行政訴訟事件法警押解人犯旅費50千元 。 <4>特約通譯旅費5千元。 <5>調解委員旅費100千元。 2.設備及投資2,702千元,係購置電梯控制盤、 監視系統等雜項設備費。 | |||
| 2000 業務費 | 4,605 | |||||
| 2009 通訊費 | 1,009 | |||||
|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 1,450 | |||||
| 2051 物品 | 157 | |||||
| 2054 一般事務費 | 296 | |||||
| 2072 國內旅費 | 1,693 | |||||
| 3035 雜項設備費 | 2,702 | |||||
| 3000 設備及投資 | 2,702 | |||||
| 02 辦理地方行政訴訟庭業務 | 4,605 | 地方行政訴訟庭、紀錄科 |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4,605千元,均屬業務費,其 內容如下: 1.通訊費1,009千元,包括: (1)電話等通信費245千元。 (2)郵資費764千元。 2.按日按件計資酬金1,450千元,包括: (1)特約通譯報酬1185千元。 (2)調解報酬265千元。 3.物品157千元,包括: (1)公務用文具用品紙張等經費88千元 。 (2)法律圖書購置費24千元。 (3)辦理公務所需報表、色帶、碳粉、錄音、 錄影等耗材費45千元。 4.一般事務費296千元,包括: (1)電子卷證委外掃描經費250千元。 (2)各類書表等印製費43千元。 (3)提解出庭應訊被告誤餐費及開庭逾時誤餐 費3千元。 5.國內旅費1,693千元,包括: (1)行政訴訟事件出外調查證據旅費200千元。 (2)行政訴訟事件法警押解人犯旅費35千元。 (3)行政訴訟事件證人、鑑定人旅費95千元。 (4)行政訴訟事件巡迴法庭旅費711千元。 (5)特約通譯旅費400千元。 (6)調解委員旅費252千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