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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桃園農業物流園區計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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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0,000 |
營建環境組 |
本分支計畫辦理項目及內容如下:
1.依據行政院110年1月15日院臺農字第10902019
08號函及112年9月1日院臺農字第1121029962
號函核定「桃園農業物流加工園區建設計畫(
110-115年)」辦理,計畫總經費3,218,150千
元,中央負擔3,018,150千元,執行期間110至
115年,以前年度法定預算數1,315,723千元,
本年度續編第5年經費650,000千元,未來年度
經費需求數1,052,427千元。
2.業務費9,000千元。
(1)辦理計畫所需各項規費等500千元。
(2)聘請專業人士審查出席費及稿費等100千元
。
(3)購置文具紙張、電腦耗材等300千元。
(4)園區開發環境監測等環保業務費用7,000千
元。
(5)國內出差旅費1,100千元。
3.設備及投資641,000千元,係辦理園區公共設
施、污水處理廠、聯合服務管理中心、檢疫設
施房舍及燻蒸廠等興建工程所需經費,其中工
程管理費2,927千元,係按施工費616,705元(
不含專案管理及設計監造費21,368千元),扣
除營造工程保險費及營業稅後為585,338千元
提列(計算方式:585,338千元*0.5%=2,927千
元),依「中央政府各機關工程管理費支用要
點」規定估算,並配合工程結算總價覈實於得
提列數額內執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