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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人員維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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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133 |
人事室 |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104,133千元,均屬人事費,
其內容如下:
1.政務人員待遇3,837千元,係首長1人之待遇經
費。
2.法定編制人員待遇59,344千元,係職員48人之
待遇經費(含優遇法官2人之待遇5,021千元)
。
3.約聘僱人員待遇3,473千元,係約聘人員5人之
酬金。
4.技工及工友待遇1,772千元,係技工1人、駕駛
1人及工友2人之待遇經費。
5.獎金16,101千元(含優遇法官2人之年終工作
獎金628千元),包括:
(1)考績獎金7,719千元。
(2)年終工作獎金8,382千元。
6.其他給與1,027千元,包括:
(1)休假補助927千元。
(2)員工執行職務意外傷亡慰問金100千元。
7.加班費6,732千元,包括:
(1)超時加班費3,077千元。
(2)未休假加班費3,655千元。
8.退休離職儲金5,825千元,包括:
(1)依法提撥政務人員離職儲金經費205千元。
(2)依法提撥公務人員退撫基金經費5,175千元
。
(3)依法提繳勞工退休金及提撥約聘僱人員離
職儲金經費209千元。
(4)依法提繳勞工退休金、工資墊償基金及提
撥勞工退休準備金236千元。
9.保險6,022千元,包括:
(1)健保保險補助4,247千元。
(2)公保保險補助1,351千元。
(3)勞保保險補助424千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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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基本行政工作維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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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53 |
書記廳 |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2,353千元,其內容如下:
1.業務費2,239千元,包括:
(1)水電費766千元,包括:
<1>辦公廳室水費61千元。
<2>辦公廳室電費705千元。
(2)稅捐及規費34千元(明細詳「公務車輛明
細表」),包括:
<1>公務汽機車牌照稅22千元。
<2>公務汽機車燃料費12千元。
(3)保險費30千元,係公務汽機車保險費(明
細詳「公務車輛明細表」)。
(4)兼職費42千元,係兼職人員兼職費。
(5)物品508千元,包括:
<1>辦公廳室清潔用物品302千元。
<2>公務汽機車油料費62千元(明細詳「公
務車輛明細表」)。
<3>辦公事務費144千元。
(6)一般事務費174千元,係員工慶生及自強活
動等各項文康活動經費,按員工58人,每
人每年3,000元計列。
(7)房屋建築養護費134千元,係辦公房舍基本
維護費。
(8)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74千元,包括:
<1>公務汽機車養護費17千元,係各型車輛2
輛之養護費(明細詳「公務車輛明細表
」)。
<2>內勤人員辦公器具養護費57千元,按職
員(含約聘僱人員)54人,每人每年1,0
48元計列。
(9)特別費477千元,係首長特別費(每月按39
,700元計列)。
2.獎補助費114千元,均屬獎勵及慰問,係退休
退職人員三節慰問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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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辦理司法行政業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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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48 |
書記廳 |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5,348千元,其內容如下:
1.業務費4,964千元,包括:
(1)教育訓練費50千元,包括:
<1>赴學校進修所需補貼之學分費、雜費等
費用25千元。
<2>赴訓練機構研習所需補貼之教材、住宿
及交通等費用25千元。
(2)通訊費100千元,係電話等通信費。
(3)資訊服務費1,185千元,係強化資訊安全相
關經費及電腦設備養護費。
(4)物品870千元,包括:
<1>公務用文具用品紙張等經費505千元。
<2>辦理公務所需報表、色帶、碳粉、錄音
、錄影等耗材費365千元。
(5)一般事務費2,194千元,包括:
<1>法袍製作費41千元。
<2>員工健康檢查補助及員工心理健康協助
方案等經費306千元。
<3>辦理司法業務交流經費74千元。
<4>辦理法官間業務經驗交流經費109千元。
<5>辦公廳室清潔維護費133千元。
<6>電話總機、檔案管理、駕駛、公文傳遞
、資料登錄等勞務委外經費1,321千元。
<7>各類書表等印製費80千元。
<8>辦理司法風紀推廣等經費45千元。
<9>辦理各項座談、講習、工作會報及院外
聯繫、新聞發布等經費85千元。
(6)房屋建築養護費129千元,係第一法庭等冷
氣安裝前置鷹架搭建及舊機拆除等整修工
程。
(7)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178千元,係電氣設
施及其他設備等養護費。
(8)國內旅費245千元,包括:
<1>因公派赴出差旅費38千元。
<2>司法風紀訪查旅費7千元。
<3>辦理法律座談會旅費200千元。
(9)短程車資13千元,係短程洽公所需車資。
2.設備及投資384千元,係購置冷氣機、碎紙機
等雜項設備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