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 3405200100 一般行政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405200100 一般行政
預算金額 111,834
計畫內容 辦理一般經常性事務工作。  
預期成果 辦理一般行政事務,依施政計畫預定進度,按期完成。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明
分支計畫 子分支計畫 子分支計畫
01 人員維持 104,133 人事室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104,133千元,均屬人事費, 其內容如下: 1.政務人員待遇3,837千元,係首長1人之待遇經  費。 2.法定編制人員待遇59,344千元,係職員48人之  待遇經費(含優遇法官2人之待遇5,021千元)  。 3.約聘僱人員待遇3,473千元,係約聘人員5人之  酬金。 4.技工及工友待遇1,772千元,係技工1人、駕駛  1人及工友2人之待遇經費。 5.獎金16,101千元(含優遇法官2人之年終工作  獎金628千元),包括:  (1)考績獎金7,719千元。  (2)年終工作獎金8,382千元。 6.其他給與1,027千元,包括:  (1)休假補助927千元。  (2)員工執行職務意外傷亡慰問金100千元。 7.加班費6,732千元,包括:  (1)超時加班費3,077千元。  (2)未休假加班費3,655千元。 8.退休離職儲金5,825千元,包括:  (1)依法提撥政務人員離職儲金經費205千元。  (2)依法提撥公務人員退撫基金經費5,175千元    。  (3)依法提繳勞工退休金及提撥約聘僱人員離    職儲金經費209千元。  (4)依法提繳勞工退休金、工資墊償基金及提    撥勞工退休準備金236千元。 9.保險6,022千元,包括:  (1)健保保險補助4,247千元。  (2)公保保險補助1,351千元。  (3)勞保保險補助424千元。
1000 人事費 104,133
1010 政務人員待遇 3,837
1015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59,344
1020 約聘僱人員待遇 3,473
1025 技工及工友待遇 1,772
1030 獎金 16,101
1035 其他給與 1,027
1040 加班費 6,732
1050 退休離職儲金 5,825
1055 保險 6,022
02 基本行政工作維持 2,353 書記廳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2,353千元,其內容如下: 1.業務費2,239千元,包括:  (1)水電費766千元,包括:    <1>辦公廳室水費61千元。    <2>辦公廳室電費705千元。  (2)稅捐及規費34千元(明細詳「公務車輛明    細表」),包括:    <1>公務汽機車牌照稅22千元。    <2>公務汽機車燃料費12千元。  (3)保險費30千元,係公務汽機車保險費(明    細詳「公務車輛明細表」)。  (4)兼職費42千元,係兼職人員兼職費。  (5)物品508千元,包括:    <1>辦公廳室清潔用物品302千元。    <2>公務汽機車油料費62千元(明細詳「公      務車輛明細表」)。    <3>辦公事務費144千元。  (6)一般事務費174千元,係員工慶生及自強活    動等各項文康活動經費,按員工58人,每    人每年3,000元計列。  (7)房屋建築養護費134千元,係辦公房舍基本    維護費。  (8)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74千元,包括:    <1>公務汽機車養護費17千元,係各型車輛2      輛之養護費(明細詳「公務車輛明細表      」)。    <2>內勤人員辦公器具養護費57千元,按職      員(含約聘僱人員)54人,每人每年1,0      48元計列。  (9)特別費477千元,係首長特別費(每月按39    ,700元計列)。 2.獎補助費114千元,均屬獎勵及慰問,係退休  退職人員三節慰問金。
2000 業務費 4,964
2006 水電費 766
2024 稅捐及規費 34
2027 保險費 30
2030 兼職費 42
2051 物品 870
2054 一般事務費 2,194
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129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74
2093 特別費 477
4085 獎勵及慰問 114
2003 教育訓練費 50
2009 通訊費 100
2018 資訊服務費 1,185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178
2072 國內旅費 245
2084 短程車資 13
3035 雜項設備費 384
4000 獎補助費 114
03 辦理司法行政業務 5,348 書記廳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5,348千元,其內容如下: 1.業務費4,964千元,包括:  (1)教育訓練費50千元,包括:    <1>赴學校進修所需補貼之學分費、雜費等      費用25千元。    <2>赴訓練機構研習所需補貼之教材、住宿      及交通等費用25千元。  (2)通訊費100千元,係電話等通信費。  (3)資訊服務費1,185千元,係強化資訊安全相    關經費及電腦設備養護費。  (4)物品870千元,包括:    <1>公務用文具用品紙張等經費505千元。    <2>辦理公務所需報表、色帶、碳粉、錄音      、錄影等耗材費365千元。  (5)一般事務費2,194千元,包括:    <1>法袍製作費41千元。    <2>員工健康檢查補助及員工心理健康協助      方案等經費306千元。    <3>辦理司法業務交流經費74千元。    <4>辦理法官間業務經驗交流經費109千元。    <5>辦公廳室清潔維護費133千元。    <6>電話總機、檔案管理、駕駛、公文傳遞      、資料登錄等勞務委外經費1,321千元。    <7>各類書表等印製費80千元。    <8>辦理司法風紀推廣等經費45千元。    <9>辦理各項座談、講習、工作會報及院外      聯繫、新聞發布等經費85千元。  (6)房屋建築養護費129千元,係第一法庭等冷    氣安裝前置鷹架搭建及舊機拆除等整修工    程。  (7)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178千元,係電氣設    施及其他設備等養護費。  (8)國內旅費245千元,包括:    <1>因公派赴出差旅費38千元。    <2>司法風紀訪查旅費7千元。    <3>辦理法律座談會旅費200千元。  (9)短程車資13千元,係短程洽公所需車資。 2.設備及投資384千元,係購置冷氣機、碎紙機  等雜項設備費。
3000 設備及投資 3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