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 3405201000 懲戒及職務案件處理 |
| 預算金額 | 3,681 |
| 計畫內容 | 1.凡經監察院彈劾或由中央各院部會及地方最高行政長官 送請審理之公務員違法失職案件及法官檢察官之懲戒案 件與法官職務案件,均依法收受辦理。 2.凡懲戒案件內容複雜,案情重大,為期徹底明瞭,法官 及書記官依職權有調查之必要,得進行調查工作。 |
| 預期成果 | 1.儘速辦理案件,俾收整肅官箴澄清吏治之效。 2.妥善處理調查資料期能提供法官審理案件對事實真相之 瞭解,而作公正之裁判。 3.本年度預計完成懲戒法庭案件300件,職務法庭案件25 件。 |
|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 金額 | 承辦單位 | 說明 | |||
|---|---|---|---|---|---|---|
| 分支計畫 | 子分支計畫 | 子分支計畫 | ||||
| 01 懲戒案件審理業務 | 1,051 | 書記廳 |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1,051千元,均屬業務費,包 括: 1.通訊費154千元,包括: (1)電話等通信費112千元。 (2)郵資費42千元。 2.按日按件計資酬金45千元,包括: (1)法官審理案件專家諮詢費23千元。 (2)懲戒案件鑑定費22千元。 3.物品250千元,包括: (1)公務用文具用品紙張等經費161千元。 (2)法律圖書購置費89千元。 4.一般事務費490千元,包括: (1)各類書表等印製費70千元。 (2)裁判書回溯委外掃描經費420千元。 5.國內旅費112千元,包括: (1)懲戒案件出外調查證據及勘驗旅費39千元 。 (2)證人旅費73千元。 | |||
| 2000 業務費 | 2,630 | |||||
| 2009 通訊費 | 123 | |||||
|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 913 | |||||
| 2051 物品 | 81 | |||||
| 2054 一般事務費 | 490 | |||||
| 2072 國內旅費 | 61 | |||||
| 2030 兼職費 | 1,452 | |||||
| 02 職務法庭審理業務 | 2,630 | 書記廳 |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2,630千元,均屬業務費,包 括: 1.通訊費123千元,包括: (1)電話等通信費65千元。 (2)郵資費58千元。 2.兼職費1,452千元,係職務法庭法官兼職費。 3.按日按件計資酬金913千元,包括: (1)職務法庭參審員會議出席費120千元。 (2)職務法庭參審員到庭日費500千元。 (3)職務法庭參審員閱卷及案情研析費293千元 。 4.物品81千元,係公務用文具用品紙張等經費。 5.國內旅費61千元,係職務法庭參審員旅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