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 3405201000 懲戒及職務案件處理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405201000 懲戒及職務案件處理
預算金額 3,681
計畫內容 1.凡經監察院彈劾或由中央各院部會及地方最高行政長官  送請審理之公務員違法失職案件及法官檢察官之懲戒案  件與法官職務案件,均依法收受辦理。 2.凡懲戒案件內容複雜,案情重大,為期徹底明瞭,法官  及書記官依職權有調查之必要,得進行調查工作。  
預期成果 1.儘速辦理案件,俾收整肅官箴澄清吏治之效。 2.妥善處理調查資料期能提供法官審理案件對事實真相之  瞭解,而作公正之裁判。 3.本年度預計完成懲戒法庭案件300件,職務法庭案件25  件。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明
分支計畫 子分支計畫 子分支計畫
01 懲戒案件審理業務 1,051 書記廳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1,051千元,均屬業務費,包 括: 1.通訊費154千元,包括:  (1)電話等通信費112千元。  (2)郵資費42千元。 2.按日按件計資酬金45千元,包括:  (1)法官審理案件專家諮詢費23千元。  (2)懲戒案件鑑定費22千元。 3.物品250千元,包括:  (1)公務用文具用品紙張等經費161千元。  (2)法律圖書購置費89千元。 4.一般事務費490千元,包括:  (1)各類書表等印製費70千元。  (2)裁判書回溯委外掃描經費420千元。 5.國內旅費112千元,包括:  (1)懲戒案件出外調查證據及勘驗旅費39千元    。  (2)證人旅費73千元。
2000 業務費 2,630
2009 通訊費 123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913
2051 物品 81
2054 一般事務費 490
2072 國內旅費 61
2030 兼職費 1,452
02 職務法庭審理業務 2,630 書記廳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2,630千元,均屬業務費,包 括: 1.通訊費123千元,包括:  (1)電話等通信費65千元。  (2)郵資費58千元。 2.兼職費1,452千元,係職務法庭法官兼職費。 3.按日按件計資酬金913千元,包括:  (1)職務法庭參審員會議出席費120千元。  (2)職務法庭參審員到庭日費500千元。  (3)職務法庭參審員閱卷及案情研析費293千元    。 4.物品81千元,係公務用文具用品紙張等經費。 5.國內旅費61千元,係職務法庭參審員旅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