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 3405261000 審判業務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405261000 審判業務
預算金額 8,988
計畫內容 1.精進審判專業,充實審判資訊,保障司法人權。 2.提高審判績效及裁判品質。 3.發揮技術審查官之功能,確保裁判技術判斷之正確性。 4.商業調查官辦理商業事件問題判斷分析及資料蒐集等業  務。 5.司法事務官確實進行審查及調解、非訟、提存等業務。 6.督促法官助理協助法官辦案,減輕法官工作負擔。  
預期成果 1.推動法官審判專業化,增進專業知能;強化法官會議之  功能,統一法律見解,避免裁判衝突與矛盾;充分運用  審理模式與審理計畫使案件進行情形更透明、順暢。 2.預計本年度辦理民事事件業務1,105件、刑事案件業務4  66件、行政訴訟業務232件、商業事件業務188件。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明
分支計畫 子分支計畫 子分支計畫
01 辦理民事事件業務 4,813 審判庭、紀錄科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4,813千元,均屬業務費,其 內容如下: 1.通訊費824千元,包括:  (1)電話等通信費212千元。  (2)郵資費612千元。 2.按日按件計資酬金910千元,包括:  (1)特約通譯報酬10千元。  (2)法官審理案件專家諮詢費87千元。  (3)調解報酬813千元。 3.物品1,486千元,包括:  (1)公務用文具用品紙張等經費193千元。  (2)法律圖書購置費327千元。  (3)辦理公務所需報表、色帶、碳粉、錄音、    錄影等耗材費966千元。 4.一般事務費1,303千元,包括:  (1)電子卷證委外掃描經費991千元。  (2)各類書表等印製費282千元。  (3)提解出庭應訊被告誤餐費及開庭逾時誤餐    費30千元。 5.國內旅費290千元,包括:  (1)民事事件出外調查證據旅費47千元。  (2)民事事件法警押解人犯旅費50千元。  (3)民事事件證人、鑑定人旅費115千元。  (4)調解委員旅費78千元。
2000 業務費 1,238
2009 通訊費 633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58
2051 物品 346
2054 一般事務費 196
2072 國內旅費 5
02 辦理刑事案件業務 2,937 審判庭、紀錄科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2,937千元,均屬業務費,其 內容如下: 1.通訊費207千元,包括:  (1)電話等通信費57千元。  (2)郵資費150千元。 2.按日按件計資酬金1,969千元,包括:  (1)義務辯護律師及訴訟參與人指定代理人酬    金380千元。  (2)刑事審判期日交互詰問法庭錄音委外轉譯    費381千元。  (3)刑事案件鑑定費1,208千元。 3.物品252千元,係公務用文具用品紙張等經費  。 4.一般事務費309千元,包括:  (1)各類書表等印製費188千元。  (2)進行修復式司法程序相關經費90千元。  (3)提解出庭應訊被告誤餐費及開庭逾時誤餐    費31千元。 5.國內旅費200千元,包括:  (1)刑事案件出外調查證據及勘驗旅費50千元    。  (2)刑事案件法警押解人犯旅費50千元。  (3)刑事案件證人、鑑定人旅費100千元。
03 辦理行政訴訟業務 1,238 審判庭、紀錄科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1,238千元,均屬業務費,其 內容如下: 1.通訊費633千元,包括:  (1)電話等通信費69千元。  (2)郵資費564千元。 2.按日按件計資酬金58千元,包括:  (1)特約通譯報酬10千元。  (2)辦理裁判要旨翻譯等經費20千元。  (3)行政訴訟案件鑑定費13千元。  (4)調解報酬15千元。 3.物品346千元,包括:  (1)公務用文具用品紙張等經費113千元。  (2)法律圖書購置費83千元。  (3)辦理公務所需報表、色帶、碳粉、錄音、    錄影等耗材費50千元。  (4)辦理智慧財產案例評析法律座談經費100千    元。 4.一般事務費196千元,包括:  (1)各類書表等印製費165千元。  (2)提解出庭應訊被告誤餐費及開庭逾時誤餐    費31千元。 5.國內旅費5千元,係調解委員旅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