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 3405300100 一般行政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405300100 一般行政
預算金額 1,841,132
計畫內容 辦理一般行政事務。  
預期成果 依法執行各項行政事務達成司法業務之推展。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明
分支計畫 子分支計畫 子分支計畫
01 人員維持 1,652,515 行政科室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1,652,515千元,均屬人事費 ,其內容如下: 1.法定編制人員待遇935,367千元,係職員699人  、法警114人及支援人員調動補實等之人事費  。(含優遇庭長2人、優遇法官3人之待遇9,802  千元) 2.約聘僱人員待遇133,252千元,係聘用人員179  人之待遇經費。 3.技工及工友待遇18,672千元,係技工2人、駕  駛18人、工友21人之待遇經費。 4.獎金241,602千元(含優遇庭長2人、優遇法官3  人之年終工作獎金1,225千元),包括:  (1)考績獎金115,203千元。  (2)年終工作獎金126,399千元。 5.其他給與14,217千元,包括:  (1)休假補助14,117千元。  (2)員工執行職務意外傷亡慰問金100千元。 6.加班費129,594千元,包括:  (1)超時加班費76,279千元。  (2)未休假加班費53,315千元。 7.退休離職儲金83,144千元,包括:  (1)依法提撥公務人員退撫基金經費71,781千    元。  (2)依法提繳勞工退休金及提撥約聘僱人員離    職儲金經費8,837千元。  (3)依法提繳勞工退休金、工資墊償基金及提    撥勞工退休準備金2,526千元。 8.保險96,667千元,包括:  (1)健保保險補助64,407千元。  (2)公保保險補助19,670千元。  (3)勞保保險補助12,590千元。
1000 人事費 1,652,515
1015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935,367
1020 約聘僱人員待遇 133,252
1025 技工及工友待遇 18,672
1030 獎金 241,602
1035 其他給與 14,217
1040 加班費 129,594
1050 退休離職儲金 83,144
1055 保險 96,667
02 基本行政工作維持 42,380 行政科室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42,380千元,其內容如下: 1.業務費41,852千元,包括:  (1)水電費23,100千元,包括:    <1>辦公廳室水費1,366千元。    <2>辦公廳室電費21,734千元。  (2)其他業務租金6,844千元,包括:    <1>租用辦公廳室租金5,869千元。    <2>租用影印機等設備租金975千元。  (3)稅捐及規費79千元,包括:    <1>公務汽機車牌照稅28千元(明細詳「公      務車輛明細表」)。    <2>公務汽機車燃料費36千元(明細詳「公      務車輛明細表」)。    <3>土地及建物稅捐15千元。  (4)保險費284千元,包括:    <1>公務汽機車保險費161千元(明細詳「公      務車輛明細表」)。    <2>建築物及財產保險費123千元。  (5)物品3,544千元,包括:    <1>辦公廳室清潔用物品466千元。    <2>公務汽機車油料費1,224千元(明細詳「      公務車輛明細表」)。    <3>辦公事務費1,854千元。  (6)一般事務費3,099千元,係員工慶生及自強    活動等各項文康活動經費,按員工1,033人    ,每人每年3,000元計列。  (7)房屋建築養護費2,689千元,係辦公房舍基    本維護費。  (8)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1,995千元,包括:    <1>公務汽機車養護費955千元,係各型車輛      25輛之養護費(明細詳「公務車輛明細      表」)。    <2>內勤人員辦公器具養護費1,040千元,按      職員(含法警、約聘僱人員)992人,每人      每年1,048元計列。  (9)特別費218千元,係首長特別費(每月按18,    100元計列)。 2.獎補助費528千元,均屬獎勵及慰問,係退休  退職人員三節慰問金。
2000 業務費 129,732
2006 水電費 23,100
2021 其他業務租金 6,844
2024 稅捐及規費 79
2027 保險費 17
2051 物品 8,903
2054 一般事務費 36,556
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45,000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1,995
2093 特別費 218
4085 獎勵及慰問 528
2003 教育訓練費 766
2009 通訊費 5,879
2018 資訊服務費 5,933
2033 約用人員酬金 316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592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23,659
2072 國內旅費 1,028
2078 國外旅費 1,083
3030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3,300
3035 雜項設備費 13,205
4000 獎補助費 528
03 辦理司法行政業務 146,237 行政科室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146,237千元,其內容如下: 1.業務費129,732千元,包括:  (1)教育訓練費766千元,包括:    <1>赴學校進修所需補貼之學分費、雜費等      費用25千元。    <2>赴訓練機構研習所需補貼之教材、住宿      及交通等費用741千元。  (2)通訊費5,879千元,包括:    <1>電話等通信費5,810千元。    <2>郵資費69千元。  (3)資訊服務費5,933千元,係強化資訊安全相    關經費及電腦設備養護費。  (4)保險費17千元,係司法(廉政)志工保險費    。  (5)約用人員酬金316千元,係進用工讀生協助    辦理法院行政業務經費。  (6)按日按件計資酬金592千元,包括:    <1>裁判書類審查委員會經費288千元。    <2>辦理員工及司法(廉政)志工訓練所需授      課鐘點費239千元。    <3>辦理公有建築物、消防設備及水質等安      全申報、檢驗及簽證經費65千元。  (7)物品8,903千元,包括:    <1>公務用文具用品紙張等經費3,101千元。    <2>辦理公務所需報表、色帶、碳粉、錄音      、錄影等耗材費5,572千元。    <3>法警押解人犯戒護用具230千元。  (8)一般事務費36,556千元,包括:    <1>法袍製作費、法警及庭務員制服費1,301      千元。    <2>員工健康檢查補助及員工心理健康協助      方案等經費2,948千元。    <3>保全運鈔服務費290千元。    <4>重大刑事案件及法警執行勤務獎品經費3      91千元。    <5>辦理二、三審法院間業務交流經費1,529      千元。    <6>辦理一、二審法院間業務交流經費572千      元。    <7>辦理法官間業務經驗交流經費1,136千元      。    <8>辦公廳室清潔維護費5,073千元。    <9>辦公大樓保全經費5,264千元。    <10>電話總機、檔案管理、駕駛、公文傳遞       、資料登錄等勞務委外經費14,353千元       。    <11>各類書表等印製費468千元。    <12>司法(廉政)志工誤餐補助及辦理訓練事       務費(含便民禮民及訴訟輔導)1,456千       元。    <13>辦理司法風紀推廣等經費122千元。    <14>辦理與民有約推廣等經費299千元。    <15>辦理各項座談、講習、工作會報及院外       聯繫、新聞發布等經費1,290千元。    <16>辦理法律常識及訴訟推廣等經費51千元       。    <17>民眾使用信用卡繳納規費之刷卡手續費       13千元。  (9)房屋建築養護費45,000千元,係緊急支應    審判機關設施維護及臨時辦案等相關經費    。  (10)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23,659千元,包括     :    <1>電氣設施及其他設備等養護費10,158千      元。    <2>科技監控設備管理維護費13,501千元。  (11)國內旅費1,028千元,包括:    <1>因公派赴出差旅費402千元。    <2>司法風紀訪查旅費34千元。    <3>視導各級法院業務旅費416千元。    <4>辦理各項座談及研習會旅費176千元。  (12)國外旅費1,083千元,係派員出國考察旅     費。 2.設備及投資16,505千元,係緊急支應審判機關  辦理業務所需設備購置費。
3000 設備及投資 16,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