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 3405320100 一般行政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405320100 一般行政         
預算金額 456,128
計畫內容 辦理一般行政事務。  
預期成果 依法辦理各項行政事務,達成司法業務之推展。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明
分支計畫 子分支計畫 子分支計畫
01 人員維持 431,238 行政科室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431,238千元,均屬人事費, 其內容如下: 1.法定編制人員待遇243,152千元,係職員197人  ,法警30人之待遇經費。 2.約聘僱人員待遇27,324千元,係聘用人員36人  之待遇經費。 3.技工及工友待遇7,830千元,係技工1人,駕駛  10人,工友6人之待遇經費。 4.獎金68,761千元,包括:  (1)考績獎金33,396千元。  (2)年終工作獎金35,365千元。 5.其他給與4,398千元,包括:  (1)休假補助4,298千元。  (2)員工執行職務意外傷亡慰問金100千元。 6.加班費31,627千元,包括:  (1)超時加班費16,042千元。  (2)未休假加班費15,585千元。 7.退休離職儲金23,099千元,包括:  (1)依法提撥公務人員退撫基金經費20,370千    元。  (2)依法提繳勞工退休金及提撥約聘僱人員離    職儲金經費1,698千元。  (3)依法提繳勞工退休金、工資墊償基金及提    撥勞工退休準備金1,031千元。 8.保險25,047千元,包括:  (1)健保保險補助16,974千元。  (2)公保保險補助5,343千元。  (3)勞保保險補助2,730千元。
1000 人事費 431,238
1015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243,152
1020 約聘僱人員待遇 27,324
1025 技工及工友待遇 7,830
1030 獎金 68,761
1035 其他給與 4,398
1040 加班費 31,627
1050 退休離職儲金 23,099
1055 保險 25,047
02 基本行政工作維持 10,675 行政科室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10,675千元,其內容如下: 1.業務費10,513千元,包括:  (1)水電費6,429千元,包括:    <1>辦公廳室水費201千元。    <2>辦公廳室電費6,228千元。  (2)稅捐及規費56千元(明細詳「公務車輛明    細表」),包括:    <1>公務汽機車牌照稅34千元。    <2>公務汽機車燃料費22千元。  (3)保險費229千元,包括:    <1>公務汽機車保險費164千元(明細詳「公      務車輛明細表」)。    <2>建築物及財產保險費65千元。  (4)物品1,145千元,包括:    <1>辦公廳室清潔用物品41千元。    <2>公務汽機車油料費611千元(明細詳「公      務車輛明細表」)。    <3>辦公事務費493千元。  (5)一般事務費840千元,係員工慶生及自強活    動等各項文康活動經費,按員工280人,每    人每年3,000元計列。  (6)房屋建築養護費1,040千元,係辦公房舍基    本維護費。  (7)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606千元,包括:    <1>公務汽機車養護費330千元,係各型車輛      14輛之養護費(明細詳「公務車輛明細      表」)。    <2>內勤人員辦公器具養護費276千元,按職      員(含法警、約聘僱人員)263人,每人每      年1,048元計列。  (8)特別費168千元,係首長特別費(每月按14    ,000元計列)。 2.獎補助費162千元,均屬獎勵及慰問,係退休  退職人員三節慰問金。
2000 業務費 14,215
2006 水電費 6,429
2024 稅捐及規費 56
2027 保險費 3
2051 物品 2,868
2054 一般事務費 6,965
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1,040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606
2093 特別費 168
4085 獎勵及慰問 162
2003 教育訓練費 50
2009 通訊費 22
2018 資訊服務費 2,183
2033 約用人員酬金 144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377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943
2072 國內旅費 660
4000 獎補助費 162
03 辦理司法行政業務 14,215 行政科室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14,215千元,均屬業務費,其 內容如下: 1.教育訓練費50千元,包括:  (1)赴學校進修所需補貼之學分費、雜費等費    用25千元。  (2)赴訓練機構研習所需補貼之教材、住宿及    交通等費用25千元。 2.通訊費22千元,包括:  (1)電話等通信費15千元。  (2)郵資費7千元。 3.資訊服務費2,183千元,係強化資訊安全相關  經費及電腦設備養護費。 4.保險費3千元,係司法(廉政)志工保險費。 5.約用人員酬金144千元,係進用工讀生協助辦  理法院行政業務經費。 6.按日按件計資酬金377千元,包括:  (1)辦理員工及司法(廉政)志工訓練所需授課    鐘點費169千元。  (2)辦理公有建築物、消防設備及水質等安全    申報、檢驗及簽證經費208千元。 7.物品2,868千元,包括:  (1)公務用文具用品紙張等經費659千元。  (2)辦理公務所需報表、色帶、碳粉、錄音、    錄影等耗材費2,044千元。  (3)法警押解人犯戒護用具165千元。 8.一般事務費6,965元,包括:  (1)法袍製作費、法警及庭務員制服費202千元    。  (2)員工健康檢查補助及員工心理健康協助方    案等經費894千元。  (3)辦理一、二審法院間業務交流經費439千元    。  (4)辦理法官間業務經驗交流經費278千元。  (5)辦公廳室清潔維護費1,296千元。  (6)辦公大樓保全經費1,142千元。  (7)電話總機、檔案管理、駕駛、公文傳遞、    資料登錄等勞務委外經費2,260千元。  (8)各類書表等印製費115千元。  (9)司法(廉政)志工誤餐補助及辦理訓練事務    費(含便民禮民及訴訟輔導)167千元。  (10)辦理司法風紀推廣等經費41千元。  (11)辦理與民有約推廣等經費78千元。  (12)辦理法律常識及訴訟推廣等經費51千元。  (13)民眾使用信用卡繳納規費之刷卡手續費2     千元。 9.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943千元,係電氣設施  及其他設備等養護費。 10.國內旅費660千元,包括:  (1)因公派赴出差旅費648千元。  (2)司法風紀訪查旅費12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