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 3405410100 一般行政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405410100 一般行政
預算金額 1,862,214
計畫內容 辦理一般行政事務。  
預期成果 依法辦理各項行政事務,達成司法業務之推展。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明
分支計畫 子分支計畫 子分支計畫
01 人員維持 1,722,887 行政科室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1,722,887千元,均屬人事費 ,其內容如下: 1.法定編制人員待遇972,662千元,係職員961人  、法警115人之待遇經費。 2.約聘僱人員待遇154,336千元,係聘用人員196  人、約僱人員1人之待遇經費。 3.技工及工友待遇20,651千元,係技工3人、駕  駛37人、工友14人之待遇經費。 4.獎金237,899千元,包括:  (1)考績獎金96,491千元。  (2)年終工作獎金141,408千元。 5.其他給與23,100千元,包括:  (1)休假補助23,000千元。  (2)員工執行職務意外傷亡慰問金100千元。 6.加班費113,870千元,包括:  (1)超時加班費73,270千元。  (2)未休假加班費40,600千元。 7.退休離職儲金93,516千元,包括:  (1)依法提撥公務人員退撫基金經費83,551千    元。  (2)依法提繳勞工退休金及提撥約聘僱人員離    職儲金經費9,045千元。  (3)依法提繳勞工退休金、工資墊償基金及提    撥勞工退休準備金920千元。 8.保險106,853千元,包括:  (1)健保保險補助71,823千元。  (2)公保保險補助22,902千元。  (3)勞保保險補助12,128千元。
1000 人事費 1,722,887
1015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972,662
1020 約聘僱人員待遇 154,336
1025 技工及工友待遇 20,651
1030 獎金 237,899
1035 其他給與 23,100
1040 加班費 113,870
1050 退休離職儲金 93,516
1055 保險 106,853
02 基本行政工作維持 60,935 行政科室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60,935千元,其內容如下: 1.業務費59,849千元,包括:  (1)水電費21,017千元,包括:    <1>辦公廳室水費670千元。    <2>辦公廳室電費20,347千元。  (2)其他業務租金23,473千元,包括:    <1>租用辦公廳室租金7,953千元。    <2>租用檔案庫室租金3,917千元。    <3>租用影印機等設備租金1,676千元。    <4>租用宿舍租金9,927千元。  (3)稅捐及規費602千元(明細詳「公務車輛明    細表」),包括:    <1>公務汽機車牌照稅341千元。    <2>公務汽機車燃料費261千元。  (4)保險費1,009千元,包括:    <1>公務汽機車保險費250千元(明細詳「公      務車輛明細表」)。    <2>建築物及財產保險費759千元。  (5)物品4,027千元,包括:    <1>公務汽機車油料費1,709千元(明細詳「      公務車輛明細表」)。    <2>辦公事務費2,318千元。  (6)一般事務費3,981千元,係員工慶生及自強    活動等各項文康活動經費,按員工1,327人    ,每人每年按3,000元計列。  (7)房屋建築養護費3,160千元,係辦公房舍基    本維護費。  (8)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2,412千元,包括:    <1>公務汽機車養護費1,078千元,係各型車      輛50輛之養護費(明細詳「公務車輛明      細表」)。    <2>內勤人員辦公器具養護費1,334千元,按      職員(含法警、約聘僱人員)1,273人,每      人每年1,048元計列。  (9)特別費168千元,係首長特別費(每月按14    ,000元計列)。 2.獎補助費1,086千元,均屬獎勵及慰問,係退  休退職人員三節慰問金。
2000 業務費 78,392
2006 水電費 21,017
2021 其他業務租金 23,473
2024 稅捐及規費 602
2027 保險費 27
2051 物品 12,780
2054 一般事務費 36,735
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8,372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2,412
2093 特別費 168
4085 獎勵及慰問 1,086
2003 教育訓練費 75
2009 通訊費 2,921
2018 資訊服務費 8,519
2033 約用人員酬金 864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447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6,155
2072 國內旅費 968
2081 運費 332
2084 短程車資 197
4000 獎補助費 1,086
03 辦理司法行政業務 78,392 全院各庭、科、室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78,392千元,均屬業務費,其 內容如下: 1.教育訓練費75千元,包括:  (1)赴學校進修所需補貼之學分費、雜費等費    用25千元。  (2)赴訓練機構研習所需補貼之教材、住宿及    交通等費用50千元。 2.通訊費2,921千元,包括:  (1)數據通訊月租費793千元。  (2)電話等通信費61千元。  (3)郵資費2,067千元。 3.資訊服務費8,519千元,係強化資訊安全相關  經費及電腦設備養護費。 4.保險費27千元,係司法(廉政)志工保險費。 5.約用人員酬金864千元,係進用工讀生協助辦  理法院行政業務經費。 6.按日按件計資酬金447千元,包括:  (1)辦理員工及司法(廉政)志工訓練所需授課    鐘點費240千元。  (2)辦理公有建築物、消防設備及水質等安全    申報、檢驗及簽證經費207千元。 7.物品12,780千元,包括:  (1)公務用文具用品紙張等經費2,453千元。  (2)辦理公務所需報表、色帶、碳粉、錄音、    錄影等耗材費9,997千元。  (3)法警押解人犯戒護用具330千元。 8.一般事務費36,735千元,包括:  (1)法袍製作費、法警及庭務員制服費949千元    。  (2)員工健康檢查補助及員工心理健康協助方    案等經費2,245千元。  (3)院檢共同使用大型贓證物庫分攤經費1,516    千元。  (4)辦理法官間業務經驗交流經費758千元。  (5)辦公廳室清潔維護費5,759千元。  (6)辦公大樓保全經費5,849千元。  (7)電話總機、檔案管理、駕駛、公文傳遞、    資料登錄等勞務委外經費16,775千元。  (8)古蹟營運維護所需經費407千元。  (9)各類書表等印製費434千元。  (10)司法(廉政)志工誤餐補助及辦理訓練事務     費(含便民禮民及訴訟輔導)1,500千元。  (11)辦理司法風紀推廣等經費112千元。  (12)辦理與民有約推廣等經費95千元。  (13)辦理各項座談、講習、工作會報及院外聯     繫、新聞發布等經費271千元。  (14)民眾使用信用卡繳納規費之刷卡手續費65     千元。 9.房屋建築養護費8,372千元,係司法新廈法庭  背板汰換等整修工程。 10.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6,155千元,係電氣設   施及其他設備等養護費。 11.國內旅費968千元,包括:  (1)因公派赴出差旅費934千元。  (2)司法風紀訪查旅費34千元。 12.運費332千元,係公務搬運及案卷運送。 13.短程車資197千元,係短程洽公所需車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