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 3405470100 一般行政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405470100 一般行政
預算金額 1,317,144
計畫內容 辦理一般行政事務及司法業務電腦化。  
預期成果 依法辦理各項行政事務,達成司法業務之推展。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明
分支計畫 子分支計畫 子分支計畫
01 人員維持 1,195,831 行政科室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1,195,831千元,均屬人事費 ,其內容如下: 1.法定編制人員待遇694,805千元,係職員662人  、法警75人之待遇經費。 2.約聘僱人員待遇108,574千元,係聘用人員138  人、約僱人員1人之待遇經費。 3.技工及工友待遇10,686千元,係技工1人、駕  駛12人、工友10人之待遇經費。 4.獎金147,455千元,包括:  (1)考績獎金54,331千元。  (2)年終工作獎金93,124千元。 5.其他給與14,484千元,包括:  (1)休假補助14,384千元。  (2)員工執行職務意外傷亡慰問金100千元。 6.加班費82,737千元,包括:  (1)超時加班費55,387千元。  (2)未休假加班費27,350千元。 7.退休離職儲金63,220千元,包括:  (1)依法提撥公務人員退撫基金經費54,969千    元。  (2)依法提繳勞工退休金及提撥約聘僱人員離    職儲金經費6,478千元。  (3)依法提繳勞工退休金、工資墊償基金及提    撥勞工退休準備金1,773千元。 8.保險73,870千元,包括:  (1)健保保險補助49,568千元。  (2)公保保險補助14,805千元。  (3)勞保保險補助9,497千元。
1000 人事費 1,195,831
1015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694,805
1020 約聘僱人員待遇 108,574
1025 技工及工友待遇 10,686
1030 獎金 147,455
1035 其他給與 14,484
1040 加班費 82,737
1050 退休離職儲金 63,220
1055 保險 73,870
02 基本行政工作維持 46,878 行政科室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46,878千元,其內容如下: 1.業務費46,554千元,包括:  (1)水電費31,037千元,包括:    <1>辦公廳室水費733千元。    <2>辦公廳室電費30,304千元。  (2)其他業務租金131千元,包括:    <1>租用影印機等設備租金87千元。    <2>租用電動(機)車電池租金44千元。  (3)稅捐及規費266千元(明細詳「公務車輛明    細表」),包括:    <1>公務汽機車牌照稅158千元。    <2>公務汽機車燃料費108千元。  (4)保險費1,143千元,包括:    <1>公務汽機車保險費343千元(明細詳「公      務車輛明細表」)。    <2>建築物及財產保險費800千元。  (5)物品4,089千元,包括:    <1>辦公廳室清潔用物品1,018千元。    <2>公務汽機車油料費1,574千元(明細詳「      公務車輛明細表」)。    <3>辦公事務費1,497千元。  (6)一般事務費2,697千元,係員工慶生及自強    活動等各項文康活動經費,按員工899人,    每人每年按3,000元計列。  (7)房屋建築養護費5,042千元,係辦公房舍基    本維護費。  (8)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1,981千元,包括:    <1>公務汽機車養護費1,063千元,係各型車      輛37輛之養護費(明細詳「公務車輛明      細表」)。    <2>內勤人員辦公器具養護費918千元,按職      員(含法警、約聘僱人員)876人,每人每      年1,048元計列。  (9)特別費168千元,係首長特別費(每月按14,    000元計列)。 2.獎補助費324千元,均屬獎勵及慰問,係退休  退職人員三節慰問金。
2000 業務費 73,398
2006 水電費 31,037
2021 其他業務租金 131
2024 稅捐及規費 266
2027 保險費 24
2051 物品 13,762
2054 一般事務費 35,888
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2,270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1,981
2093 特別費 168
4085 獎勵及慰問 324
2003 教育訓練費 50
2009 通訊費 1,772
2018 資訊服務費 5,698
2033 約用人員酬金 756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703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12,312
2072 國內旅費 163
3020 機械設備費 1,037
4000 獎補助費 324
03 辦理司法行政業務 74,435 行政科室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74,435千元,其內容如下: 1.業務費73,398千元,包括:  (1)教育訓練費50千元,包括:    <1>赴學校進修所需補貼之學分費、雜費等      費用25千元。    <2>赴訓練機構研習所需補貼之教材、住宿      及交通等費用25千元。  (2)通訊費1,772千元,包括:    <1>電話等通信費1,284千元。    <2>郵資費488千元。  (3)資訊服務費5,698千元,係強化資訊安全相    關經費及電腦設備養護費。  (4)保險費24千元,係司法(廉政)志工保險費    。  (5)約用人員酬金756千元,係進用工讀生協助    辦理法院行政業務經費。  (6)按日按件計資酬金703千元,包括:    <1>辦理員工及司法(廉政)志工訓練所需授      課鐘點費373千元。    <2>辦理公有建築物、消防設備及水質等安      全申報、檢驗及簽證經費330千元。  (7)物品13,762千元,包括:    <1>公務用文具用品紙張等經費4,126千元。    <2>辦理公務所需報表、色帶、碳粉、錄音      、錄影等耗材費9,436千元。    <3>法警押解人犯戒護用具200千元。  (8)一般事務費35,888千元,包括:    <1>法袍製作費、法警及庭務員制服費746千      元。    <2>員工健康檢查補助及員工心理健康協助      方案等經費2,026千元。    <3>辦理法官間業務經驗交流經費411千元。    <4>辦公廳室清潔維護費8,109千元。    <5>植栽維護費406千元。    <6>辦公大樓保全經費4,679千元。    <7>電話總機、檔案管理、駕駛、公文傳遞      、資料登錄等勞務委外經費14,775千元      。    <8>各類書表等印製費1,778千元。    <9>司法(廉政)志工誤餐補助及辦理訓練事      務費(含便民禮民及訴訟輔導)1,773千元      。    <10>辦理司法風紀推廣等經費103千元。    <11>辦理與民有約推廣等經費214千元。    <12>辦理各項座談、講習、工作會報及院外       聯繫、新聞發布等經費343千元。    <13>辦理法律常識及訴訟推廣等經費51千元       。    <14>民眾使用信用卡繳納規費之刷卡手續費       36千元。    <15>檔案回溯建檔勞務委外經費438千元。  (9)房屋建築養護費2,270千元,係屋頂防水及    辦公室等整修工程。  (10)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12,312千元,係電     氣設施及其他設備等養護費。  (11)國內旅費163千元,包括:    <1>因公派赴出差旅費132千元。    <2>司法風紀訪查旅費31千元。 2.設備及投資1,037千元,係購置冰水主機冷却  水塔(數位電錶整合箱體)等機械設備費。
3000 設備及投資 1,0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