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 3405471000 審判業務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405471000 審判業務
預算金額 174,680
計畫內容 1.辦理民事事件審判等業務。 2.辦理刑事案件審判等業務。 3.辦理民事調解及執行等業務。 4.辦理家事事件業務。 5.辦理家事事件調查業務。 6.辦理少年事件業務。 7.辦理少年事件調查及保護、輔導業務。 8.辦理公證及提存等業務。 9.辦理與審判等活動有關之業務。  
預期成果 1.仲裁民事糾紛,以達民事案件上訴維持率、結案速度。 2.加強審判事實之認定及重大刑案之辦理,以提高刑事案  件維持率及辦案速度。 3.妥慎處理民事執行事件兼顧債權債務雙方之權益。 4.加強處理家事事件促進家庭和諧並保障被害人之人身安  全。 5.對觸法及有觸法之虞之兒童、少年裁處適當之處遇,加  強兒童及少年個案之調查及各項輔導業務,以健全兒童  少年之成長、矯治其性格並避免再犯。 6.預計辦結件(人)數:   (1)民事事件業務95,466件。   (2)刑事案件業務56,383件。   (3)民事執行業務160,190件。   (4)家事事件業務17,000件。   (5)家事事件調查業務340件。   (6)少年事件業務6,700件。   (7)少年事件調查及保護、輔導業務4,200人。   (8)公證業務9,800件。   (9)提存業務5,700件。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明
分支計畫 子分支計畫 子分支計畫
01 辦理民事事件業務 52,533 民事庭、民事紀錄科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52,533千元,均屬業務費,其 內容如下: 1.通訊費20,737千元,包括:  (1)電話等通信費210千元。  (2)郵資費20,527千元。 2.約用人員酬金5,000千元,係遴用法官助理協  助法官業務經費。 3.按日按件計資酬金8,252千元,包括:  (1)特約通譯報酬150千元。  (2)法官審理案件專家諮詢費100千元。  (3)調解報酬8,002千元。 4.物品1,628千元,包括:  (1)公務用文具用品紙張等經費610千元。  (2)法律圖書購置費108千元。  (3)辦理公務所需報表、色帶、碳粉、錄音、    錄影等耗材費910千元。 5.一般事務費12,089千元,包括:  (1)辦理債務清理、非訟事件、調解及民事執    行等業務委外經費8,995千元。  (2)電子卷證委外掃描經費2,362千元。  (3)各類書表等印製費732千元。 6.國內旅費4,827千元,包括:  (1)民事事件出外調查證據旅費489千元。  (2)民事事件法警押解人犯旅費90千元。  (3)民事事件證人、鑑定人旅費150千元。  (4)調解委員旅費3,892千元。  (5)專家諮詢旅費56千元。  (6)特約通譯旅費150千元。
2000 業務費 1,198
2009 通訊費 434
2033 約用人員酬金 5,00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287
2051 物品 317
2054 一般事務費 167
2072 國內旅費 280
2003 教育訓練費 30
3030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60
3035 雜項設備費 3,466
2039 委辦費 1,500
2027 保險費 20
2057 給養費 1,488
02 辦理刑事案件業務 66,710 刑事庭、刑事紀錄科、國民法官科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66,710千元,其內容如下: 1.業務費63,184千元,包括:  (1)通訊費14,711千元,包括:    <1>電話等通信費801千元。    <2>郵資費13,910千元。  (2)按日按件計資酬金14,515千元,包括:    <1>義務辯護律師及訴訟參與人指定代理人      酬金4,500千元。    <2>刑事審判期日交互詰問法庭錄音委外轉      譯費5,700千元。    <3>刑事案件鑑定費2,565千元。    <4>特約通譯報酬1,750千元。  (3)物品1,149千元,包括:    <1>公務用文具用品紙張等經費790千元。    <2>法律圖書購置費359千元。  (4)一般事務費3,335千元,包括:    <1>電子卷證委外掃描經費1,889千元。    <2>各類書表等印製費456千元。    <3>進行修復式司法程序相關經費100千元。    <4>提解出庭應訊被告誤餐費及開庭逾時誤      餐費450千元。    <5>辦理偵移調及刑移調等業務委外經費440      千元。  (5)國內旅費6,332千元,包括:    <1>刑事案件出外調查證據及勘驗旅費200千      元。    <2>刑事案件法警押解人犯旅費3,612千元。    <3>刑事案件證人、鑑定人旅費2,000千元。    <4>特約通譯旅費500千元。    <5>專家諮詢旅費20千元。  (6)國民法官業務運作等經費23,142千元,包    括教育訓練費30千元、通訊費1,984千元、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132千元、一般事務費2,    943千元及國內旅費18,053千元。 2.設備及投資3,526千元,包括:  (1)儲存器等資訊設備60千元。  (2)購置監視攝影機、影印機等雜項設備費3,4    66千元。
3000 設備及投資 3,526
03 辦理民事執行業務 34,525 民事執行處、民事執行紀錄科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34,525千元,均屬業務費,其 內容如下: 1.通訊費29,871千元,包括:  (1)電話等通信費141千元。  (2)郵資費29,730千元。 2.委辦費1,500千元,係辦理民事執行業務委外  拍賣變賣代辦經費。 3.物品694千元,係公務用文具用品紙張等經費  。 4.一般事務費160千元,係各類書表等印製費。 5.國內旅費2,300千元,係民事執行人員出外執  行民事事件旅費。
04 辦理家事事件業務 6,560 家事庭、家事紀錄科、調查保護室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6,560千元,均屬業務費,其 內容如下: 1.通訊費4,241千元,係郵資費。 2.按日按件計資酬金1,172千元,包括:  (1)特約通譯報酬304千元。  (2)調解報酬868千元。 3.物品46千元,係公務用文具用品紙張等經費。 4.國內旅費1,101千元,包括:  (1)家事事件訪視及調查旅費226千元。  (2)家事事件證人、鑑定人旅費6千元。  (3)調解委員旅費809千元。  (4)特約通譯旅費60千元。
05 辦理少年事件業務 13,154 少年庭、少年紀錄科、調查保護室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13,154千元,均屬業務費,其 內容如下: 1.通訊費1,380千元,包括:  (1)電話等通信費106千元。  (2)郵資費1,274千元。 2.保險費20千元,係少年輔導及保護志工保險費  。 3.按日按件計資酬金1,287千元,包括:  (1)聘請專家學者協助調查保護業務所需指導    教授出席費52千元。  (2)辦理輔導及保護志工訓練所需授課鐘點費6    0千元。  (3)舉辦團體及輔導活動授課鐘點費359千元。  (4)少年事件鑑定費790千元。  (5)調解報酬26千元。 4.物品439千元,包括:  (1)公務用文具用品紙張等經費115千元。  (2)少年輔導及保護志工訓練經費50千元。  (3)辦理少年親職教育經費30千元。  (4)舉辦保護管束少年家長座談會經費20千元    。  (5)舉辦少年團體及輔導活動經費219千元。  (6)尿液檢驗耗材5千元。 5.一般事務費735千元,包括:  (1)聘請少年輔導及保護志工辦理協助調查保    護業務所需交通誤餐補助226千元。  (2)各類書表等印製費509千元。 6.給養費1,488千元,係辦理少年安置等經費。 7.國內旅費917千元,包括:  (1)少年調查官及少年保護官辦理少年團體及    輔導活動旅費85千元。  (2)少年調查官及少年保護官訪視及調查旅費5    00千元。  (3)採驗業務訓練旅費5千元。  (4)辦理少年輔導及保護志工訓練所需講座交    通及住宿費2千元。  (5)少年事件出外調查證據及勘驗旅費15千元    。  (6)少年事件證人、鑑定人旅費294千元。  (7)調解委員旅費16千元。 8.少年保護管束風險管理試辦計畫等經費6,888  千元,均為一般事務費。
06 辦理公證及提存業務 1,198 提存所、公證處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1,198千元,均屬業務費,其 內容如下: 1.通訊費434千元,包括:  (1)電話等通信費36千元。  (2)郵資費398千元。 2.物品317千元,係公務用文具用品紙張等經費  。 3.一般事務費167千元,係各類書表等印製費。 4.國內旅費280千元,係提存所、公證處人員出  外辦理提存、公證、認證及推廣等現場確認旅  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