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 3405480100 一般行政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405480100 一般行政
預算金額 628,180
計畫內容 辦理一般行政事務。  
預期成果 依法辦理各項行政事務,達成司法業務之推展。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明
分支計畫 子分支計畫 子分支計畫
01 人員維持 561,788 行政科室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561,788千元,均屬人事費, 其內容如下: 1.法定編制人員待遇316,175千元,係職員325人  、法警36人之待遇經費。 2.約聘僱人員待遇44,823千元,係聘用人員52人  、約僱人員1人之待遇經費。 3.技工及工友待遇7,850千元,係技工1人、駕駛  12人、工友5人之待遇經費。 4.獎金75,927千元,包括:  (1)考績獎金32,447千元。  (2)年終工作獎金43,480千元。 5.其他給與6,698千元,包括:  (1)休假補助6,598千元。  (2)員工執行職務意外傷亡慰問金100千元。 6.加班費45,008千元,包括:  (1)超時加班費27,408千元。  (2)未休假加班費17,600千元。 7.退休離職儲金29,861千元,包括:  (1)依法提撥公務人員退撫基金經費26,475千    元。  (2)依法提繳勞工退休金及提撥約聘僱人員離    職儲金經費2,750千元。  (3)依法提繳勞工退休金、工資墊償基金及提    撥勞工退休準備金636千元。 8.保險35,446千元,包括:  (1)健保保險補助23,916千元。  (2)公保保險補助7,388千元。  (3)勞保保險補助4,142千元。
1000 人事費 561,788
1015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316,175
1020 約聘僱人員待遇 44,823
1025 技工及工友待遇 7,850
1030 獎金 75,927
1035 其他給與 6,698
1040 加班費 45,008
1050 退休離職儲金 29,861
1055 保險 35,446
02 基本行政工作維持 25,057 行政科室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25,057千元,其內容如下: 1.業務費24,722千元,包括:  (1)水電費13,768千元,包括:    <1>辦公廳室水費413千元。    <2>辦公廳室電費13,355千元。  (2)其他業務租金520千元,係租用影印機等設    備租金。  (3)稅捐及規費42千元(明細詳「公務車輛明細    表」),包括:    <1>公務汽機車牌照稅23千元。    <2>公務汽機車燃料費19千元。  (4)保險費377千元,包括:    <1>公務汽機車保險費177千元(明細詳「公      務車輛明細表」)。    <2>建築物及財產保險費200千元。  (5)物品2,613千元,包括:    <1>辦公廳室清潔用物品591千元。    <2>公務汽機車油料費1,005千元(明細詳「      公務車輛明細表」)。    <3>辦公事務費1,017千元。  (6)一般事務費1,296千元,係員工慶生及自強    活動等各項文康活動經費,按員工432人,    每人每年3,000元計列。  (7)房屋建築養護費4,651千元,係辦公房舍基    本維護費。  (8)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1,325千元,包括:    <1>公務汽機車養護費891千元,係各型車輛      23輛之養護費(明細詳「公務車輛明細表      」)。    <2>內勤人員辦公器具養護費434千元,按職      員(含法警、約聘僱人員)414人,每人每      年1,048元計列。  (9)特別費130千元,係首長特別費(每月按10,    800元計列)。 2.獎補助費335千元,包括:  (1)社會福利津貼及濟助65千元,係早期退休    技工工友生活困難照護金。  (2)獎勵及慰問270千元,係退休退職人員三節    慰問金。
2000 業務費 36,314
2006 水電費 13,768
2021 其他業務租金 520
2024 稅捐及規費 42
2027 保險費 40
2051 物品 4,589
2054 一般事務費 18,968
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2,134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1,325
2093 特別費 130
4065 社會福利津貼及濟助 65
4085 獎勵及慰問 270
2003 教育訓練費 50
2009 通訊費 59
2018 資訊服務費 3,769
2033 約用人員酬金 43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828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5,000
2072 國內旅費 447
3020 機械設備費 1,909
3030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2,201
3035 雜項設備費 911
4000 獎補助費 335
03 辦理司法行政業務 41,335 行政科室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41,335千元,其內容如下: 1.業務費36,314千元,包括:  (1)教育訓練費50千元,包括:    <1>赴學校進修所需補貼之學分費、雜費等      費用25千元。    <2>赴訓練機構研習所需補貼之教材、住宿      及交通等費用25千元。  (2)通訊費59千元,包括:    <1>電話等通信費50千元。    <2>郵資費9千元。  (3)資訊服務費3,769千元,係強化資訊安全相    關經費及電腦設備養護費。  (4)保險費40千元,係司法(廉政)志工保險費    。  (5)約用人員酬金430千元,係進用工讀生協助    辦理法院行政業務經費。  (6)按日按件計資酬金828千元,包括:    <1>辦理員工及司法(廉政)志工訓練所需授      課鐘點費110千元。    <2>辦理公有建築物、消防設備及水質等安      全申報、檢驗及簽證經費718千元。  (7)物品4,589千元,包括:    <1>公務用文具用品紙張等經費838千元。    <2>辦理公務所需報表、色帶、碳粉、錄音      、錄影等耗材費3,501千元。    <3>法警押解人犯戒護用具250千元。  (8)一般事務費18,968千元,包括:    <1>法袍製作費、法警及庭務員制服費200千      元。    <2>員工健康檢查補助及員工心理健康協助      方案等經費410千元。    <3>辦理法官間業務經驗交流經費358千元。    <4>辦公廳室清潔維護費5,293千元。    <5>植栽維護費325千元。    <6>辦公大樓保全經費2,340千元。    <7>電話總機、檔案管理、駕駛、公文傳遞      、資料登錄等勞務委外經費8,331千元。    <8>各類書表等印製費350千元。    <9>司法(廉政)志工誤餐補助及辦理訓練事      務費(含便民禮民及訴訟輔導)900千元。    <10>辦理司法風紀推廣等經費50千元。    <11>辦理與民有約推廣等經費151千元。    <12>辦理各項座談、講習、工作會報及院外       聯繫、新聞發布等經費200千元。    <13>辦理法律常識及訴訟推廣等經費30千元       。    <14>民眾使用信用卡繳納規費之刷卡手續費       30千元。  (9)房屋建築養護費2,134千元,包括:    <1>民事法庭室內裝修工程1,892千元。    <2>北部大型贓證物庫拆除圍牆騰空地上物      相關工程242千元。  (10)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5,000千元,係電     氣設施及其他設備等養護費。  (11)國內旅費447千元,包括:    <1>因公派赴出差旅費422千元。    <2>司法風紀訪查旅費25千元。 2.設備及投資5,021千元,包括:  (1)汰換平面停車場門禁管理系統等機械設備    費1,909千元。  (2)購置不斷電系統等資訊軟硬體設備費2,201    千元。  (3)購置民事法庭室內裝修工程所需監視系統    等雜項設備費911千元。
3000 設備及投資 5,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