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 3405500100 一般行政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405500100 一般行政
預算金額 1,657,099
計畫內容 辦理一般行政事務。  
預期成果 依法辦理各項行政事務達成司法業務之推展。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明
分支計畫 子分支計畫 子分支計畫
01 人員維持 1,543,485 行政科室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1,543,485千元,均屬人事費 ,其內容如下: 1.法定編制人員待遇886,928千元,係職員804人  、法警97人之待遇經費。 2.約聘僱人員待遇117,331千元,係聘用人員153  人、約僱人員1人之待遇經費。 3.技工及工友待遇18,236千元,係技工2人、駕  駛24人、工友17人之待遇經費。 4.獎金214,171千元,包括:  (1)考績獎金92,804千元。  (2)年終工作獎金121,367千元。 5.其他給與16,892千元,包括:  (1)休假補助16,792千元。  (2)員工執行職務意外傷亡慰問金100千元。 6.加班費113,232千元,包括:  (1)超時加班費60,649千元。  (2)未休假加班費52,583千元。 7.退休離職儲金85,929千元,包括:  (1)依法提撥公務人員退撫基金經費73,574千    元。  (2)依法提繳勞工退休金及提撥約聘僱人員離    職儲金經費7,272千元。  (3)依法提繳勞工退休金、工資墊償基金及提    撥勞工退休準備金5,083千元。 8.保險90,766千元,包括:  (1)健保保險補助59,320千元。  (2)公保保險補助21,126千元。  (3)勞保保險補助10,320千元。
1000 人事費 1,543,485
1015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886,928
1020 約聘僱人員待遇 117,331
1025 技工及工友待遇 18,236
1030 獎金 214,171
1035 其他給與 16,892
1040 加班費 113,232
1050 退休離職儲金 85,929
1055 保險 90,766
02 基本行政工作維持 37,479 行政科室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37,479千元,其內容如下:  1.業務費36,999千元,包括:  (1)水電費18,827千元,包括:    <1>辦公廳室水費450千元。    <2>辦公廳室電費18,348千元。    <3>辦公廳室瓦斯費29千元。  (2)其他業務租金1,378千元,包括:    <1>租用影印機等設備租金1,135千元。    <2>租用電動(機)車電池租金22千元。    <3>租用公務車租金221千元。  (3)稅捐及規費129千元(明細詳「公務車輛明    細表」),包括:    <1>公務汽機車牌照稅71千元。    <2>公務汽機車燃料費58千元。  (4)保險費279千元,包括:    <1>公務汽機車保險費179千元(明細詳「公      務車輛明細表」)。    <2>建築物及財產保險費100千元。  (5)物品4,558千元,包括:    <1>辦公廳室清潔用物品637千元。    <2>公務汽機車油料費1,935千元(明細詳「      公務車輛明細表」)。    <3>辦公事務費1,986千元。  (6)一般事務費3,294千元,係員工慶生及自強    活動等各項文康活動經費,按員工1,098人    ,每人每年3,000元計列。  (7)房屋建築養護費6,078千元,係辦公房舍基    本維護費。  (8)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2,288千元,包括:    <1>公務汽機車養護費1,182千元,係各型車      輛58輛之養護費(明細詳「公務車輛明      細表」)。    <2>內勤人員辦公器具養護費1,106千元,按      職員(含法警、約聘僱人員)1,055人,每      人每年1,048元計列。  (9)特別費168千元,係首長特別費(每月按14    ,000元計列)。 2.獎補助費480千元,均屬獎勵及慰問,係退休  退職人員三節慰問金。
2000 業務費 68,996
2006 水電費 18,827
2021 其他業務租金 1,378
2024 稅捐及規費 129
2027 保險費 16
2051 物品 13,481
2054 一般事務費 34,809
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9,080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2,288
2093 特別費 168
4085 獎勵及慰問 480
2003 教育訓練費 50
2009 通訊費 84
2018 資訊服務費 5,255
2033 約用人員酬金 48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570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4,661
2072 國內旅費 510
3035 雜項設備費 7,139
4000 獎補助費 480
03 辦理司法行政業務 76,135 行政科室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76,135千元,其內容如下︰  1.業務費68,996千元,包括:  (1)教育訓練費50千元,包括:    <1>赴學校進修所需補貼之學分費、雜費等      費用25千元。    <2>赴訓練機構研習所需補貼之教材、住宿      及交通等費用25千元。  (2)通訊費84千元,包括:    <1>電話等通信費50千元。    <2>郵資費34千元。  (3)資訊服務費5,255千元,係強化資訊安全相    關經費及電腦設備養護費。  (4)保險費16千元,係司法(廉政)志工保險費    。  (5)約用人員酬金480千元,係進用工讀生協助    辦理法院行政業務經費。  (6)按日按件計資酬金570千元,包括:    <1>辦理員工及司法(廉政)志工訓練所需授      課鐘點費170千元。    <2>辦理公有建築物、消防設備及水質等安      全申報、檢驗及簽證經費400千元。  (7)物品13,481千元,包括:    <1>公務用文具用品紙張等經費3,692千元。    <2>辦理公務所需報表、色帶、碳粉、錄音      、錄影等耗材費8,593千元。    <3>法警押解人犯戒護用具1,196千元。  (8)一般事務費34,809千元,包括:    <1>法袍製作費、法警及庭務員制服費1,244      千元。    <2>員工健康檢查補助及員工心理健康協助      方案等經費3,363千元。    <3>院檢共同使用大型贓證物庫分攤經費750      千元。    <4>辦理法官間業務經驗交流經費673千元。    <5>辦公廳室清潔維護費7,160千元。    <6>辦公大樓保全經費5,709千元。    <7>電話總機、檔案管理、駕駛、公文傳遞      、資料登錄等勞務委外經費 13,397千元      。    <8>各類書表等印製費843千元。    <9>司法(廉政)志工誤餐補助及辦理訓練事      務費(含便民禮民及訴訟輔導)1,285千元      。    <10>辦理司法風紀推廣等經費100千元。    <11>辦理與民有約推廣等經費38千元。    <12>辦理各項座談、講習、工作會報及院外       聯繫、新聞發布等經費170千元。    <13>辦理法律常識及訴訟推廣等經費62千元       。    <14>民眾使用信用卡繳納規費之刷卡手續費       15千元。  (9)房屋建築養護費9,080千元,係法庭牆面粉    刷暨窗簾、燈具更新及第一辦公大樓與第    二辦公大樓間道路路基掏空改善等整修工    程。  (10)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4,661千元,係電     氣設施及其他設備等養護費。  (11)國內旅費510千元,包括:    <1>因公派赴出差旅費500千元。    <2>司法風紀訪查旅費10千元。 2.設備及投資7,139千元,係購置冷氣機、法庭  及辦公室緊急發報系統等雜項設備費。
3000 設備及投資 7,1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