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1 辦理民事事件業務 |
|
|
70,841 |
民事庭、民事紀錄科 |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70,841千元,均屬業務費,其
內容如下:
1.通訊費37,716千元,包括:
(1)電話等通信費923千元。
(2)郵資費36,793千元。
2.按日按件計資酬金13,000千元,包括:
(1)特約通譯報酬650千元。
(2)法官審理案件專家諮詢費150千元。
(3)調解報酬12,200千元。
3.物品1,242千元,包括:
(1)公務用文具用品紙張等經費800千元。
(2)法律圖書購置費150千元。
(3)辦理公務所需報表、色帶、碳粉、錄音、
錄影等耗材費292千元。
4.一般事務費13,663千元,包括:
(1)辦理債務清理、非訟事件、調解及民事執
行等業務委外經費12,440千元。
(2)電子卷證委外掃描經費1,110千元。
(3)各類書表等印製費26千元。
(4)提解出庭應訊被告誤餐費及開庭逾時誤餐
費87千元。
5.國內旅費5,220千元,包括:
(1)民事事件出外調查證據旅費1,075千元。
(2)民事事件法警押解人犯旅費10千元。
(3)民事事件證人、鑑定人旅費600千元。
(4)調解委員旅費3,325千元。
(5)專家諮詢旅費10千元。
(6)特約通譯旅費200千元。 |
|
|
2000 業務費 |
|
1,252 |
|
|
|
|
|
2009 通訊費 |
614 |
|
|
|
|
|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
626 |
|
|
|
|
|
2051 物品 |
503 |
|
|
|
|
|
2054 一般事務費 |
17 |
|
|
|
|
|
2072 國內旅費 |
118 |
|
|
|
|
|
2003 教育訓練費 |
40 |
|
|
|
|
|
2033 約用人員酬金 |
5,000 |
|
|
|
|
|
2039 委辦費 |
3,000 |
|
|
|
|
|
2027 保險費 |
22 |
|
|
|
|
|
2057 給養費 |
1,165 |
|
|
|
|
|
3035 雜項設備費 |
1,041 |
|
|
|
02 辦理刑事案件業務 |
|
|
58,097 |
刑事庭、刑事紀錄科、國民法官科 |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58,097千元,均屬業務費,其
內容如下:
1.通訊費12,193千元,包括:
(1)電話等通信費1,007千元。
(2)郵資費11,186千元。
2.約用人員酬金5,000千元,係遴用法官助理協
助法官業務經費。
3.按日按件計資酬金13,020千元,包括:
(1)義務辯護律師及訴訟參與人指定代理人酬
金5,320千元。
(2)法官審理案件專家諮詢費100千元。
(3)刑事審判期日交互詰問法庭錄音委外轉譯
費3,700千元。
(4)刑事案件鑑定費3,900千元。
4.物品1,118千元,包括:
(1)公務用文具用品紙張等經費955千元。
(2)法律圖書購置費163千元。
5.一般事務費4,121千元,包括:
(1)電子卷證委外掃描經費2,220千元。
(2)各類書表等印製費28千元。
(3)進行修復式司法程序相關經費50千元。
(4)提解出庭應訊被告誤餐費及開庭逾時誤餐
費1,383千元。
(5)辦理偵移調及刑移調等業務委外經費440千
元。
6.國內旅費6,416千元,包括:
(1)刑事案件出外調查證據及勘驗旅費165千元
。
(2)刑事案件法警押解人犯旅費3,781千元。
(3)刑事案件證人、鑑定人旅費2,470千元。
7.國民法官業務運作等經費16,229千元,包括:
教育訓練費40千元、通訊費1,260千元、按日
按件計資酬金80千元、 一般事務費1,587千元
及國內旅費13,262千元。 |
|
03 辦理民事執行業務 |
|
|
44,415 |
民事執行處、民事執行紀錄科 |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44,415千元,均屬業務費,其
內容如下:
1.通訊費35,015千元,包括:
(1)電話等通信費15千元。
(2)郵資費35,000千元。
2.委辦費3,000千元,係辦理民事執行業務委外
拍賣變賣代辦經費。
3.物品900千元,係公務用文具用品紙張等經費
。
4.一般事務費1,000千元,係各類書表等印製費
。
5.國內旅費4,500千元,係民事執行人員出外執
行民事事件旅費。 |
|
04 辦理家事事件業務 |
|
|
5,275 |
家事庭、家事紀錄科、調查保護室 |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5,275千元,均屬業務費,其
內容如下:
1.通訊費479千元,包括:
(1)電話等通信費52千元。
(2)郵資費427千元。
2.按日按件計資酬金3,453千元,包括:
(1)法官審理案件專家諮詢費106千元。
(2)調解報酬3,347千元。
3.物品12千元,係公務用文具用品紙張等經費。
4.一般事務費13千元,係各類書表等印製費。
5.國內旅費1,318千元,包括:
(1)家事事件訪視及調查旅費111千元。
(2)調解委員旅費1,207千元。 |
|
05 辦理少年事件業務 |
|
|
13,063 |
少年庭、少年紀錄科、調查保護室 |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13,063千元,其內容如下:
1.業務費12,022千元,包括:
(1)通訊費359千元,包括:
<1>電話等通信費39千元。
<2>郵資費320千元。
(2)保險費22千元,係少年輔導及保護志工保
險費。
(3)按日按件計資酬金591千元,包括:
<1>聘請專家學者協助調查保護業務所需指
導教授出席費22千元。
<2>辦理輔導及保護志工訓練所需授課鐘點
費20千元。
<3>舉辦團體及輔導活動授課鐘點費105千元
。
<4>少年事件鑑定費444千元。
(4)物品385千元,包括:
<1>公務用文具用品紙張等經費7千元。
<2>少年輔導及保護志工訓練經費20千元。
<3>辦理少年親職教育經費50千元。
<4>舉辦保護管束少年家長座談會經費50千
元。
<5>舉辦少年團體及輔導活動經費230千元。
<6>篩檢少年吸食毒品反應試劑經費10千元
。
<7>尿液檢驗耗材10千元。
<8>採驗業務訓練經費8千元。
(5)一般事務費657千元,包括:
<1>聘請少年輔導及保護志工辦理協助調查
保護業務所需交通誤餐補助277千元。
<2>各類書表等印製費10千元。
<3>電子卷證委外掃描經費370千元。
(6)給養費1,165千元,係辦理少年安置等經費
。
(7)國內旅費541千元,包括:
<1>少年調查官及少年保護官辦理少年團體
及輔導活動旅費20千元。
<2>少年調查官及少年保護官訪視及調查旅
費452千元。
<3>採驗業務訓練旅費49千元。
<4>少年事件出外調查證據及勘驗旅費20千
元。
(8)少年保護管束風險管理試辦計畫等經費8,3
02千元,包括按日按件計資酬金35千元、
物品220千元、一般事務費7,977千元及國
內旅費70千元。
2.設備及投資1,041千元,係購置會議簡報室投
影機系統、數位式多功能複合機等雜項設備費
。 |
|
|
3000 設備及投資 |
|
1,041 |
|
|
|
06 辦理公證及提存業務 |
|
|
1,252 |
公證處、提存所 |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1,252千元,均屬業務費,其
內容如下:
1.通訊費614千元,包括:
(1)電話等通信費14千元。
(2)郵資費600千元。
2.物品503千元,係公務用文具用品紙張等經費
。
3.一般事務費17千元,係各類書表等印製費。
4.國內旅費118千元,係提存所、公證處人員出
外辦理提存、公證、認證及推廣等現場確認旅
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