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 3405520100 一般行政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405520100 一般行政
預算金額 743,581
計畫內容 辦理一般行政事務。  
預期成果 依法辦理各項行政事務,達成司法業務之推展。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明
分支計畫 子分支計畫 子分支計畫
01 人員維持 683,998 行政科室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683,998千元,均屬人事費, 其內容如下: 1.法定編制人員待遇394,488千元,係職員350人  ,法警43人之待遇經費。 2.約聘僱人員待遇50,150千元,係聘用人員63人  ,約僱人員1人之待遇經費。 3.技工及工友待遇10,389千元,係技工1人、駕  駛13人及工友8人之待遇經費。 4.獎金94,915千元,包括:  (1)考績獎金39,547千元。  (2)年終工作獎金55,368千元。 5.其他給與8,510千元,包括:  (1)休假補助8,480千元。  (2)員工執行職務意外傷亡慰問金30千元。 6.加班費46,211千元,包括:  (1)超時加班費25,424千元。  (2)未休假加班費20,787千元。 7.退休離職儲金39,527千元,包括:  (1)依法提撥公務人員退撫基金經費32,725千    元。  (2)依法提繳勞工退休金及提撥約聘僱人員離    職儲金經費158千元。  (3)依法提繳勞工退休金、工資墊償基金及提    撥勞工退休準備金6,644千元。 8.保險39,808千元,包括:  (1)健保保險補助26,094千元。  (2)公保保險補助9,005千元。  (3)勞保保險補助4,709千元。
1000 人事費 683,998
1015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394,488
1020 約聘僱人員待遇 50,150
1025 技工及工友待遇 10,389
1030 獎金 94,915
1035 其他給與 8,510
1040 加班費 46,211
1050 退休離職儲金 39,527
1055 保險 39,808
02 基本行政工作維持 25,576 行政科室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25,576千元,其內容如下: 1.業務費25,270千元,包括:  (1)水電費16,938千元,包括:    <1>辦公廳室水費438千元。    <2>辦公廳室電費16,500千元。  (2)稅捐及規費125千元(明細詳「公務車輛明    細表」),包括:    <1>公務汽機車牌照稅64千元。    <2>公務汽機車燃料費61千元。  (3)保險費167千元,係公務汽機車保險費(明    細詳「公務車輛明細表」)。  (4)物品1,989千元,包括:    <1>辦公廳室清潔用物品150千元。    <2>公務汽機車油料費1,038千元(明細詳「      公務車輛明細表」)。    <3>辦公事務費801千元。  (5)一般事務費1,437千元,係員工慶生及自強    活動等各項文康活動經費,按員工479人,    每人每年按3,000元計列。  (6)房屋建築養護費3,469千元,係辦公房舍基    本維護費。  (7)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1,015千元,包括:    <1>公務汽機車養護費536千元,係各型車輛      27輛之養護費(明細詳「公務車輛明細      表」)。    <2>內勤人員辦公器具養護費479千元,按職      員(含法警、約聘僱人員)457人,每人每      年1,048元計列。  (8)特別費130千元,係首長特別費(每月按10,    800元計列)。 2.獎補助費306千元,均屬獎勵及慰問,係退休  退職人員三節慰問金。
2000 業務費 33,387
2006 水電費 16,938
2024 稅捐及規費 125
2027 保險費 8
2051 物品 4,961
2054 一般事務費 13,487
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3,916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1,015
2093 特別費 130
4085 獎勵及慰問 306
2003 教育訓練費 50
2009 通訊費 1,276
2018 資訊服務費 3,121
2033 約用人員酬金 584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280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5,528
2072 國內旅費 176
3030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273
3035 雜項設備費 347
4000 獎補助費 306
03 辦理司法行政業務 34,007 行政科室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34,007千元,其內容如下: 1.業務費33,387千元,包括:  (1)教育訓練費50千元,包括:    <1>赴學校進修所需補貼之學分費、雜費等      費用25千元。    <2>赴訓練機構研習所需補貼之教材、住宿      及交通等費用25千元。  (2)通訊費1,276千元,包括:    <1>電話等通信費688千元。    <2>郵資費588千元。  (3)資訊服務費3,121千元,係強化資訊安全相    關經費及電腦設備養護費。  (4)保險費8千元,係司法(廉政)志工保險費。  (5)約用人員酬金584千元,係進用工讀生協助    辦理法院行政業務經費。  (6)按日按件計資酬金280千元,包括:    <1>辦理員工及司法(廉政)志工訓練所需授      課鐘點費63千元。    <2>辦理公有建築物、消防設備及水質等安      全申報、檢驗及簽證經費217千元。  (7)物品4,961千元,包括:    <1>公務用文具用品紙張等經費1,482千元。    <2>辦理公務所需報表、色帶、碳粉、錄音      、錄影等耗材費3,429千元。    <3>法警押解人犯戒護用具50千元。  (8)一般事務費13,487千元,包括:    <1>法袍製作費、法警及庭務員制服費307千      元。    <2>員工健康檢查補助及員工心理健康協助      方案等經費1,000千元。    <3>院檢共同使用大型贓證物庫分攤經費250      千元。    <4>辦理法官間業務經驗交流經費535千元。    <5>辦公廳室清潔維護費4,214千元。    <6>植栽維護費189千元。    <7>辦公大樓保全經費571千元。    <8>電話總機、檔案管理、駕駛、公文傳遞      、資料登錄等勞務委外經費4,238千元。    <9>各類書表等印製費1,026千元。    <10>司法(廉政)志工誤餐補助及辦理訓練事       務費(含便民禮民及訴訟輔導)832千元       。    <11>辦理司法風紀推廣等經費73千元。    <12>辦理與民有約推廣等經費182千元。    <13>辦理各項座談、講習、工作會報及院外       聯繫、新聞發布等經費35千元。    <14>辦理法律常識及訴訟推廣等經費35千元       。  (9)房屋建築養護費3,916千元,係院區整修工    程。  (10)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5,528千元,係電     氣設施及其他設備等養護費。  (11)國內旅費176千元,包括:    <1>因公派赴出差旅費171千元。    <2>司法風紀訪查旅費5千元。 2.設備及投資620千元,包括:  (1)邊際網路交換器等資訊設備273千元。  (2)購置飲水機、監視器主機等雜項設備費347    千元。
3000 設備及投資 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