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 3405521000 審判業務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405521000 審判業務
預算金額 77,292
計畫內容 1.提高民事及刑事辦案維持率及速度。 2.加強審判事實之認定及調解和解。 3.有效防制竊盜、贓物犯罪及保護智慧財產權等犯罪。 4.速辦重大民刑事案件、國家賠償事件及勞工事件。 5.成立公平交易法專業法庭及清理遲延案件。 6.辦理與審判等活動有關之業務。 7.辦理少年及家事事件審理、調查及保護輔導業務。 8.加強公證及提存事件處理。  
預期成果 1.加強審判事實之認定及重大刑事案件辦理。 2.仲裁民事糾紛以達案件上訴維持率。 3.對家調案件儘量使當事人雙方心平氣和商談期能提高調  解比例。 4.加強清理遲延及視為不遲延案件。 5.對成長環境不良之非行少年、兒童,以責付、轉介、交  付、安置於適當機關、團體,加以觀察、輔導或執行保  護管束,以調整其成長環境。 6.加強非行少年、兒童偏差心理、違常性格之輔導與治療  ,以健全其自我成長。 7.本年度預計辦理民事事件43,000件,刑事案件21,000件  ,民事強制執行93,500件,少年事件業務2,300件,家  事事件業務9,000件,家事事件調查業務240件,少年事  件調查及保護、輔導業務1,700人,公證業務3,650件,  提存業務2,400件。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明
分支計畫 子分支計畫 子分支計畫
01 辦理民事事件業務 19,936 民事庭、科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19,936千元,均屬業務費,其 內容如下: 1.通訊費10,600千元,包括:  (1)電話等通信費30千元。  (2)郵資費10,570千元。 2.按日按件計資酬金2,868千元,包括:  (1)特約通譯報酬28千元。  (2)法官審理案件專家諮詢費20千元。  (3)調解報酬2,820千元。 3.物品661千元,包括:  (1)公務用文具用品紙張等經費112千元。  (2)法律圖書購置費249千元。  (3)辦理公務所需報表、色帶、碳粉、錄音、    錄影等耗材費300千元。 4.一般事務費4,774千元,包括:  (1)辦理債務清理、非訟事件、調解及民事執    行等業務委外經費3,595千元。  (2)電子卷證委外掃描經費1,011千元。  (3)各類書表等印製費168千元。 5.國內旅費1,033千元,包括:  (1)民事事件出外調查證據旅費355千元。  (2)民事事件法警押解人犯旅費69千元。  (3)民事事件證人、鑑定人旅費15千元。  (4)調解委員旅費576千元。  (5)專家諮詢旅費10千元。  (6)特約通譯旅費8千元。
2000 業務費 257
2009 通訊費 147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595
2051 物品 15
2054 一般事務費 45
2072 國內旅費 50
2003 教育訓練費 10
3035 雜項設備費 355
2039 委辦費 2,552
2027 保險費 28
2057 給養費 982
02 辦理刑事案件業務 29,251 刑事庭、科、國民法官科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29,251千元,其內容如下: 1.業務費27,171千元,包括:  (1)通訊費4,174千元,包括:    <1>電話等通信費109千元。    <2>郵資費4,065千元。  (2)按日按件計資酬金8,213千元,包括:    <1>義務辯護律師及訴訟參與人指定代理人      酬金5,278千元。    <2>刑事審判期日交互詰問法庭錄音委外轉      譯費1,257千元。    <3>刑事案件鑑定費1,200千元。    <4>特約通譯報酬478千元。  (3)物品284千元,包括:    <1>公務用文具用品紙張等經費65千元。    <2>法律圖書購置費219千元。  (4)一般事務費2,975千元,包括:    <1>電子卷證委外掃描經費1,326千元。    <2>各類書表等印製費436千元。    <3>進行修復式司法程序相關經費250千元。    <4>提解出庭應訊被告誤餐費及開庭逾時誤      餐費523千元。    <5>辦理偵移調及刑移調等業務委外經費440      千元。  (5)國內旅費2,201千元,包括:    <1>刑事案件出外調查證據及勘驗旅費311千      元。    <2>刑事案件法警押解人犯旅費1,000千元。    <3>刑事案件證人、鑑定人旅費800千元。    <4>特約通譯旅費90千元。  (6)國民法官業務運作等經費9,324千元,包括    教育訓練費10千元、通訊費490千元、按日    按件計資酬金84千元、一般事務費804千元    及國內旅費7,936千元。 2.設備及投資2,080千元,係購置影印機、投影  機等雜項設備費。
3000 設備及投資 355
03 辦理民事執行業務 16,618 民事執行處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16,618千元,均屬業務費,其 內容如下: 1.通訊費12,159千元,包括:  (1)電話等通信費142千元。  (2)郵資費12,017千元。 2.委辦費2,552千元,係辦理民事執行業務委外  拍賣變賣代辦經費。 3.物品63千元,係公務用文具用品紙張等經費。 4.一般事務費94千元,係各類書表等印製費。 5.國內旅費1,750千元,係民事執行人員出外執  行民事事件旅費。
04 辦理家事事件業務 4,881 少年及家事法庭、科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4,881千元,均屬業務費,其 內容如下: 1.通訊費3,254千元,包括:  (1)電話等通信費47千元。  (2)郵資費3,207千元。 2.按日按件計資酬金900千元,包括:  (1)特約通譯報酬50千元。  (2)調解報酬850千元。 3.物品220千元,係公務用文具用品紙張等經費  。 4.一般事務費26千元,係各類書表等印製費。 5.國內旅費481千元,包括:  (1)家事事件訪視及調查旅費136千元。  (2)調解委員旅費330千元。  (3)特約通譯旅費15千元。
05 辦理少年事件業務 6,349 調查保護室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6,349千元,其內容如下: 1.業務費5,994千元,包括:  (1)通訊費118千元,包括:    <1>電話等通信費18千元。    <2>郵資費100千元。  (2)保險費28千元,係少年輔導及保護志工保    險費。  (3)按日按件計資酬金368千元,包括:    <1>聘請專家學者協助調查保護業務所需指      導教授出席費20千元。    <2>辦理輔導及保護志工訓練所需授課鐘點      費20千元。    <3>舉辦團體及輔導活動授課鐘點費151千元      。    <4>少年事件鑑定費177千元。  (4)物品515千元,包括:    <1>公務用文具用品紙張等經費100千元。    <2>少年輔導及保護志工訓練經費68千元。    <3>辦理少年親職教育經費70千元。    <4>舉辦保護管束少年家長座談會經費20千      元。    <5>舉辦少年團體及輔導活動經費50千元。    <6>篩檢少年吸食毒品反應試劑經費22千元      。    <7>辦理公務所需報表、色帶、碳粉、錄音      、錄影等耗材費185千元。  (5)一般事務費139千元,包括:    <1>聘請少年輔導及保護志工辦理協助調查      保護業務所需交通誤餐補助126千元。    <2>各類書表等印製費13千元。  (6)給養費982千元,係辦理少年安置等經費。  (7)國內旅費601千元,包括:    <1>少年調查官及少年保護官辦理少年團體      及輔導活動旅費8千元。    <2>少年調查官、少年保護官及家事調查官      訪視及調查旅費551千元。    <3>採驗業務訓練旅費21千元。    <4>辦理少年輔導及保護志工訓練所需講座      交通及住宿費21千元。  (8)少年保護管束風險管理試辦計畫等經費3,2    43千元,包括通訊費14千元、按日按件計    資酬金1,227千元及一般事務費2,002千元    。 2.設備及投資355千元,係購置冷氣機、檔案櫃  等雜項設備費。
06 辦理公證及提存業務 257 提存所、公證處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257千元,均屬業務費,其內 容如下: 1.通訊費147千元,包括:  (1)電話等通信費9千元。  (2)郵資費138千元。 2.物品15千元,係公務用文具用品紙張等經費。 3.一般事務費45千元,係各類書表等印製費。 4.國內旅費50千元,係提存所、公證處人員出外  辦理提存、公證、認證及推廣等現場確認旅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