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 3405530100 一般行政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405530100 一般行政 
預算金額 487,174
計畫內容 1.辦理一般行政事務。 2.推展司法業務電腦化,加強資訊管理與運用。  
預期成果 依法辦理一般行政事務,達成司法業務之推展。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明
分支計畫 子分支計畫 子分支計畫
01 人員維持 441,042 行政科室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441,042千元,均屬人事費, 其內容如下: 1.法定編制人員待遇250,800千元,係職員247人  ,法警29人之待遇經費。 2.約聘僱人員待遇29,461千元,係聘用人員41人  ,約僱人員1人之待遇經費。 3.技工及工友待遇8,432千元,係技工1人,駕駛  10人,工友8人之待遇經費。 4.獎金63,324千元,包括:  (1)考績獎金27,000千元。  (2)年終工作獎金36,324千元。 5.其他給與5,950千元,包括:  (1)休假補助5,850千元。  (2)員工執行職務意外傷亡慰問金100千元。 6.加班費33,548千元,包括:  (1)超時加班費20,673千元。  (2)未休假加班費12,875千元。 7.退休離職儲金23,527千元,包括:  (1)依法提撥公務人員退撫基金經費21,527千    元。  (2)依法提繳勞工退休金及提撥約聘僱人員離    職儲金經費1,800千元。  (3)依法提繳勞工退休金、工資墊償基金及提    撥勞工退休準備金200千元。 8.保險26,000千元,包括:  (1)健保保險補助17,200千元。  (2)公保保險補助5,600千元。  (3)勞保保險補助3,200千元。
1000 人事費 441,042
1015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250,800
1020 約聘僱人員待遇 29,461
1025 技工及工友待遇 8,432
1030 獎金 63,324
1035 其他給與 5,950
1040 加班費 33,548
1050 退休離職儲金 23,527
1055 保險 26,000
02 基本行政工作維持 11,176 行政科室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11,176千元,其內容如下: 1.業務費11,044千元,包括:  (1)水電費5,359千元,包括:    <1>辦公廳室水費222千元。    <2>辦公廳室電費5,137千元。  (2)稅捐及規費34千元(明細詳「公務車輛明    細表」),包括:    <1>公務汽機車牌照稅15千元。    <2>公務汽機車燃料費19千元。  (3)保險費142千元,係公務汽機車保險費(明    細詳「公務車輛明細表」)。  (4)物品1,364千元,包括:    <1>公務汽機車油料費795千元(明細詳「公      務車輛明細表」)。    <2>辦公事務費569千元 。  (5)一般事務費1,011千元,係員工慶生及自強    活動等各項文康活動經費,按員工337人,    每人每年3,000元計列。  (6)房屋建築養護費2,173千元,係辦公房舍基    本維護費。  (7)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831千元,包括:    <1>公務汽機車養護費498千元,係各型車輛      22輛之養護費(明細詳「公務車輛明細表      」)。    <2>內勤人員辦公器具養護費333千元,按職      員(含法警、約聘僱人員)318人,每人每      年1,048元計列。  (8)特別費130千元,係首長特別費(每月按10,    800元計列)。 2.獎補助費132千元,均屬獎勵及慰問,係退休  退職人員三節慰問金。
2000 業務費 29,115
2006 水電費 5,359
2024 稅捐及規費 34
2027 保險費 7
2051 物品 1,700
2054 一般事務費 12,275
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9,564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831
2093 特別費 130
4085 獎勵及慰問 132
2003 教育訓練費 50
2009 通訊費 42
2018 資訊服務費 2,640
2033 約用人員酬金 60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283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1,350
2072 國內旅費 224
2081 運費 380
3020 機械設備費 232
3035 雜項設備費 5,609
4000 獎補助費 132
03 辦理司法行政業務 34,956 行政科室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34,956千元,其內容如下: 1.業務費29,115千元,包括:  (1)教育訓練費50千元,包括:    <1>赴學校進修所需補貼之學分費、雜費等      費用25千元。    <2>赴訓練機構研習所需補貼之教材、住宿      及交通等費用25千元。  (2)通訊費42千元,包括:    <1>電話等通信費12千元。    <2>郵資費30千元。  (3)資訊服務費2,640千元,係強化資訊安全相    關經費及電腦設備養護費。  (4)保險費7千元,係司法(廉政)志工保險費。  (5)約用人員酬金600千元,係進用工讀生協助    辦理法院行政業務經費。  (6)按日按件計資酬金283千元,包括:    <1>辦理員工及司法(廉政)志工訓練所需授      課鐘點費65千元。    <2>辦理公有建築物、消防設備及水質等安      全申報、檢驗及簽證經費218千元。  (7)物品1,700千元,包括:    <1>公務用文具用品紙張等經費624千元。    <2>辦理公務所需報表、色帶、碳粉、錄音      、錄影等耗材費926千元。    <3>法警押解人犯戒護用具150千元。  (8)一般事務費12,275千元,包括:    <1>法袍製作費、法警及庭務員制服費227千      元。    <2>員工健康檢查補助及員工心理健康協助      方案等經費1,010千元。    <3>辦理法官間業務經驗交流經費197千元。    <4>辦公廳室清潔維護費3,404千元。    <5>辦公大樓保全經費2,855千元。    <6>電話總機、檔案管理、駕駛、公文傳遞      、資料登錄等勞務委外經費3,260千元。    <7>各類書表等印製費200千元。    <8>司法(廉政)志工誤餐補助及辦理訓練事      務費(含便民禮民及訴訟輔導)765千元。    <9>辦理司法風紀推廣等經費56千元。    <10>辦理與民有約推廣等經費160千元。    <11>辦理各項座談、講習、工作會報及院外       聯繫、新聞發布等經費110千元。    <12>辦理法律常識及訴訟推廣等經費24千元       。    <13>民眾使用信用卡繳納規費之刷卡手續費       7千元。  (9)房屋建築養護費9,564千元,係優化審判空    間整修工程。  (10)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1,350千元,係電     氣設施及其他設備等養護費。  (11)國內旅費224千元,包括:    <1>因公派赴出差旅費200千元。    <2>司法風紀訪查旅費24千元。  (12)運費380千元,包括:    <1>新辦公大樓啟用及檔卷庫搬遷費278千元      。    <2>公務搬運及案卷運送102千元。 2.設備及投資5,841千元,包括:  (1)門禁系統等機械設備232千元。  (2)購置檔案櫃、冷氣機等雜項設備費5,609千    元。
3000 設備及投資 5,8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