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 3405531000 審判業務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405531000 審判業務
預算金額 55,568
計畫內容 1.辦理第一審民事、刑事審判事項及簡易訴訟程序等案件  。 2.辦理少年案件審理、家事調查及少年保護輔導管束等業  務。 3.辦理加強公證及提存事件處理。 4.辦理與審判等活動有關之業務。  
預期成果 提高辦案維持率及結案速度,預計辦理案件數: 1.民事事件業務32,000件。 2.刑事案件業務14,000件。 3.民事執行業務46,000件。 4.少年事件業務1,200件。 5.家事事件業務5,000件。 6.家事事件調查業務60件。 7.少年事件調查及保護、輔導業務500人。 8.公證業務1,500件。 9.提存業務800件。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明
分支計畫 子分支計畫 子分支計畫
01 辦理民事事件業務 13,698 民事庭科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13,698千元,均屬業務費,其 內容如下: 1.通訊費6,253千元,包括:  (1)電話等通信費215千元。  (2)郵資費6,038千元。 2.按日按件計資酬金2,095千元,包括:  (1)特約通譯報酬64千元。  (2)法官審理案件專家諮詢費241千元。  (3)調解報酬1,790千元。 3.物品750千元,包括:  (1)公務用文具用品紙張等經費100千元。  (2)法律圖書購置費150千元。  (3)辦理公務所需報表、色帶、碳粉、錄音、    錄影等耗材費500千元。 4.一般事務費3,070千元,包括:  (1)辦理債務清理、非訟事件、調解及民事執    行等業務委外經費2,843千元。  (2)各類書表等印製費224千元。  (3)提解出庭應訊被告誤餐費及開庭逾時誤餐    費3千元。 5.國內旅費1,530千元,包括:  (1)民事事件出外調查證據旅費215千元。  (2)民事事件法警押解人犯旅費197千元。  (3)民事事件證人、鑑定人旅費280千元。  (4)調解委員旅費664千元。  (5)專家諮詢旅費32千元。  (6)特約通譯旅費142千元。
2000 業務費 235
2009 通訊費 122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814
2051 物品 6
2054 一般事務費 64
2072 國內旅費 43
2003 教育訓練費 20
3035 雜項設備費 1,742
2039 委辦費 3,263
2027 保險費 26
2057 給養費 1,916
3030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66
02 辦理刑事案件業務 19,042 刑事庭科、國民法官科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19,042千元,其內容如下: 1.業務費17,300千元,包括:  (1)通訊費2,107千元,包括:    <1>電話等通信費430千元。    <2>郵資費1,677千元。  (2)按日按件計資酬金4,512千元,包括:    <1>義務辯護律師及訴訟參與人指定代理人      酬金2,756千元。    <2>刑事審判期日交互詰問法庭錄音委外轉      譯費626千元。    <3>刑事案件鑑定費1,130千元。  (3)物品250千元,包括:    <1>公務用文具用品紙張等經費100千元。    <2>法律圖書購置費150千元。  (4)一般事務費2,303千元,包括:    <1>電子卷證委外掃描經費1,395千元。    <2>各類書表等印製費220千元。    <3>進行修復式司法程序相關經費120千元。    <4>提解出庭應訊被告誤餐費及開庭逾時誤      餐費30千元。    <5>辦理移付調解等業務委外經費538千元。  (5)國內旅費1,626千元,包括:    <1>刑事案件出外調查證據及勘驗旅費272千      元。    <2>刑事案件法警押解人犯旅費424千元。    <3>刑事案件證人、鑑定人旅費930千元。  (6)國民法官業務運作等經費6,502千元,包括    教育訓練費20千元、通訊費700千元、按日    按件計資酬金40千元、一般事務費683千元    及國內旅費5,059千元。 2.設備及投資1,742千元,係購置冷氣機、影印  機等雜項設備費。
3000 設備及投資 66
03 辦理民事執行業務 14,193 民事執行處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14,193千元,均屬業務費,其 內容如下: 1.通訊費9,488千元,包括:  (1)電話等通信費357千元。  (2)郵資費9,131千元。 2.委辦費3,263千元,係辦理民事執行業務委外  拍賣變賣代辦經費。 3.物品292千元,係公務用文具用品紙張等經費  。 4.一般事務費200千元,係各類書表等印製費。 5.國內旅費950千元,係民事執行人員出外執行  民事事件旅費。
04 辦理家事事件業務 1,488 家事法庭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1,488千元,均屬業務費,其 內容如下: 1.通訊費75千元,包括:  (1)電話等通信費50千元。  (2)郵資費25千元。 2.按日按件計資酬金750千元,係調解報酬。 3.物品23千元,係公務用文具用品紙張等經費。 4.一般事務費40千元,係各類書表等印製費。 5.國內旅費600千元,係調解委員旅費。
05 辦理少年事件業務 6,912 調查保護室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6,912千元,其內容如下: 1.業務費6,846千元,包括:  (1)通訊費75千元,包括:    <1>電話等通信費50千元。    <2>郵資費25千元。  (2)保險費26千元,係少年輔導及保護志工保    險費。  (3)按日按件計資酬金454千元,包括:    <1>聘請專家學者協助調查保護業務所需指      導教授出席費38千元。    <2>辦理輔導及保護志工訓練所需授課鐘點      費101千元。    <3>舉辦團體及輔導活動授課鐘點費77千元      。    <4>少年事件鑑定費238千元。  (4)物品508千元,包括:    <1>公務用文具用品紙張等經費30千元。    <2>少年輔導及保護志工訓練經費100千元。    <3>辦理少年親職教育經費87千元。    <4>舉辦保護管束少年家長座談會經費40千      元。    <5>舉辦少年團體及輔導活動經費244千元。    <6>採驗業務訓練經費7千元。  (5)一般事務費100千元,包括:    <1>聘請少年輔導及保護志工辦理協助調查      保護業務所需交通誤餐補助66千元。    <2>各類書表等印製費34千元。  (6)給養費1,916千元,係辦理少年安置等經費    。  (7)國內旅費332千元,包括:    <1>少年調查官及少年保護官辦理少年團體      及輔導活動旅費5千元。    <2>少年調查官及少年保護官訪視及調查旅      費322千元。    <3>採驗業務訓練旅費5千元。  (8)少年保護管束風險管理試辦計畫等經費3,4    35千元,包括通訊費36千元、按日按件計    資酬金360千元、物品60千元、一般事務費    2,871千元及國內旅費108千元。 2.設備及投資66千元,係筆記型電腦等資訊設備  。
06 辦理公證及提存業務 235 提存所、公證處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235千元,均屬業務費,其內 容如下: 1.通訊費122千元,包括:  (1)電話等通信費52千元。  (2)郵資費70千元。 2.物品6千元,係公務用文具用品紙張等經費。 3.一般事務費64千元,係各類書表等印製費。 4.國內旅費43千元,係提存所、公證處人員出外  辦理提存、公證、認證及推廣等現場確認旅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