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 3405580100 一般行政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405580100 一般行政
預算金額 1,107,256
計畫內容 辦理一般行政事務。  
預期成果 依法辦理各項行政事務,達成司法業務之推展。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明
分支計畫 子分支計畫 子分支計畫
01 人員維持 1,020,442 行政科室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1,020,442千元,均屬人事費 ,其內容如下: 1.法定編制人員待遇591,024千元,係職員526人  ,法警69人之待遇經費。 2.約聘僱人員待遇71,640千元,係聘用人員103  人之待遇經費。 3.技工及工友待遇14,800千元,係技工2人,駕  駛23人,工友12人之待遇經費。 4.獎金141,679千元,包括:  (1)考績獎金58,045千元。  (2)年終工作獎金83,634千元。 5.其他給與12,100千元,包括:  (1)休假補助12,000千元。  (2)員工執行職務意外傷亡慰問金100千元。 6.加班值班費72,750千元,包括:  (1)超時加班費46,930千元。  (2)未休假加班費25,820千元。 7.退休離職儲金53,412千元,包括:  (1)依法提撥公務人員退撫基金經費47,980千    元。  (2)依法提繳勞工退休金及提撥約聘僱人員離    職儲金經費4,532千元。  (3)依法提繳勞工退休金、工資墊償基金及提    撥勞工退休準備金900千元。 8.保險63,037千元,包括:  (1)健保保險補助40,616千元。  (2)公保保險補助15,504千元。  (3)勞保保險補助6,917千元。
1000 人事費 1,020,442
1015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591,024
1020 約聘僱人員待遇 71,640
1025 技工及工友待遇 14,800
1030 獎金 141,679
1035 其他給與 12,100
1040 加班費 72,750
1050 退休離職儲金 53,412
1055 保險 63,037
02 基本行政工作維持 34,359 行政科室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34,359千元,其內容如下: 1.業務費34,011千元,包括:  (1)水電費17,902千元,包括:    <1>辦公廳室水費513千元。    <2>辦公廳室電費17,389千元。  (2)其他業務租金4,850千元,包括:    <1>租用辦公廳室租金4,368千元。    <2>租用影印機等設備租金310千元。    <3>租用電動(機)車電池租金22千元。    <4>租用公務車租金150千元。  (3)稅捐及規費139千元(明細詳「公務車輛明    細表」),包括:    <1>公務汽機車牌照稅98千元。    <2>公務汽機車燃料費41千元。  (4)保險費516千元,包括:    <1>公務汽機車保險費302千元(明細詳「公      務車輛明細表」)。    <2>建築物及財產保險費214千元。  (5)物品2,661千元,包括:    <1>辦公廳室清潔用物品203千元。    <2>公務汽機車油料費1,213千元(明細詳「      公務車輛明細表」)。    <3>辦公事務費1,245千元。  (6)一般事務費2,205千元,係員工慶生及自強    活動等各項文康活動經費,按員工735人,    每人每年3,000元計列。  (7)房屋建築養護費4,110千元,係辦公房舍基    本維護費。  (8)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1,460千元,包括:    <1>公務汽機車養護費728千元,係各型車輛      30輛之養護費(明細詳「公務車輛明細      表」)。    <2>內勤人員辦公器具養護費732千元,按職      員(含法警、約聘僱人員)698人,每人      每年1,048元計列。  (9)特別費168千元,係首長特別費(每月按14    ,000元計列)。 2.獎補助費348千元,均屬獎勵及慰問,係退休  退職人員三節慰問金。
2000 業務費 52,455
2006 水電費 17,902
2021 其他業務租金 4,850
2024 稅捐及規費 139
2027 保險費 7
2051 物品 7,958
2054 一般事務費 23,466
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10,490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1,460
2093 特別費 168
4085 獎勵及慰問 348
2003 教育訓練費 50
2009 通訊費 655
2018 資訊服務費 4,619
2033 約用人員酬金 96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37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3,507
2072 國內旅費 606
4000 獎補助費 348
03 辦理司法行政業務 52,455 行政科室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52,455千元,均屬業務費,其 內容如下: 1.教育訓練費50千元,包括:  (1)赴學校進修所需補貼之學分費、雜費等費    用25千元。  (2)赴訓練機構研習所需補貼之教材、住宿及    交通等費用25千元。 2.通訊費655千元,包括:  (1)電話等通信費639千元。  (2)郵資費16千元。 3.資訊服務費4,619千元,係強化資訊安全相關  經費及電腦設備養護費。 4.保險費7千元,係司法(廉政)志工保險費。 5.約用人員酬金960千元,係進用工讀生協助辦  理法院行政業務經費。 6.按日按件計資酬金137千元,包括:  (1)辦理員工及司法(廉政)志工訓練所需授課    鐘點費106千元。  (2)辦理公有建築物、消防設備及水質等安全    申報、檢驗及簽證經費31千元。 7.物品7,958千元,包括:  (1)公務用文具用品紙張等經費103千元。  (2)辦理公務所需報表、色帶、碳粉、錄音、    錄影等耗材費7,629千元。  (3)法警押解人犯戒護用具226千元。 8.一般事務費23,466千元,包括:  (1)法袍製作費、法警及庭務員制服費715千元    。  (2)員工健康檢查補助及員工心理健康協助方    案等經費1,704千元。  (3)辦公廳室管理費1,080千元。  (4)院檢共同使用大型贓證物庫分攤經費1,535    千元。  (5)辦理法官間業務經驗交流經費567千元。  (6)辦公廳室清潔維護費6,900千元。  (7)辦公大樓保全經費3,426千元。  (8)電話總機、檔案管理、駕駛、公文傳遞、    資料登錄等勞務委外經費5,183千元。  (9)各類書表等印製費53千元。  (10)司法(廉政)志工誤餐補助及辦理訓練事務     費(含便民禮民及訴訟輔導)1,826千元。  (11)辦理司法風紀推廣等經費78千元。  (12)辦理與民有約推廣等經費239千元。  (13)辦理各項座談、講習、工作會報及院外聯     繫、新聞發布等經費70千元。  (14)辦理法律常識及訴訟推廣等經費40千元。  (15)民眾使用信用卡繳納規費之刷卡手續費50     千元。 9.房屋建築養護費10,490千元,係本院法官辦公  室整修及辦公室輕鋼架天花板更新整修工程等  經費。  10.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3,507千元,係電氣設   施及其他設備等養護費。  11.國內旅費606千元,包括:  (1)因公派赴出差旅費582千元。  (2)司法風紀訪查旅費24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