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 3405600100 一般行政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405600100 一般行政 
預算金額 287,913
計畫內容 辦理一般行政事務及司法行政業務。  
預期成果 依法辦理各項行政事務,達成司法業務之推展。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明
分支計畫 子分支計畫 子分支計畫
01 人員維持 250,634 行政科室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250,634千元,均屬人事費, 其內容如下: 1.法定編制人員待遇141,144千元,係職員139人  ,法警21人之待遇經費。 2.約聘僱人員待遇17,720千元,係聘用人員23人  ,約僱人員1人之待遇經費。 3.技工及工友待遇6,142千元,係技工2人、駕駛  11人、工友3人之待遇經費。 4.獎金34,465千元,包括:  (1)考績獎金13,912千元。  (2)年終工作獎金20,553千元。 5.其他給與3,491千元,包括:  (1)休假補助3,391千元。  (2)員工執行職務意外傷亡慰問金100千元。 6.加班費18,267千元,包括:  (1)超時加班費12,432千元。  (2)未休假加班費5,835千元。 7.退休離職儲金13,883千元,包括:  (1)依法提撥公務人員退撫基金經費11,921千    元。  (2)依法提繳勞工退休金及提撥約聘僱人員離    職儲金經費1,157千元。  (3)依法提繳勞工退休金、工資墊償基金及提    撥勞工退休準備金805千元。 8.保險15,522千元,包括:  (1)健保保險補助10,167千元。  (2)公保保險補助3,120千元。  (3)勞保保險補助2,235千元。
1000 人事費 250,634
1015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141,144
1020 約聘僱人員待遇 17,720
1025 技工及工友待遇 6,142
1030 獎金 34,465
1035 其他給與 3,491
1040 加班費 18,267
1050 退休離職儲金 13,883
1055 保險 15,522
02 基本行政工作維持 7,922 行政科室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7,922千元,其內容如下: 1.業務費7,760千元,包括:  (1)水電費3,410千元,包括:    <1>辦公廳室水費70千元。    <2>辦公廳室電費3,340千元。  (2)其他業務租金22千元,係租用影印機等設    備租金。  (3)稅捐及規費70千元(明細詳「公務車輛明細    表」),包括:    <1>公務汽機車牌照稅33千元。    <2>公務汽機車燃料費37千元。  (4)保險費69千元,包括:    <1>公務汽機車保險費52千元(明細詳「公      務車輛明細表」)。    <2>建築物及財產保險費17千元。  (5)物品1,853千元,包括:    <1>辦公廳室清潔用物品324千元。    <2>公務汽機車油料費738千元(明細詳「公      務車輛明細表」)。    <3>辦公事務費791千元。  (6)一般事務費600千元,係員工慶生及自強活    動等各項文康活動經費,按員工200人,每    人每年3,000元計列。  (7)房屋建築養護費1,210千元,係辦公房舍基    本維護費。  (8)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396千元,包括:    <1>公務汽機車養護費203千元,係各型車輛      19輛之養護費(明細詳「公務車輛明細      表」)。    <2>內勤人員辦公器具養護費193千元,按職      員(含法警、約聘僱人員)184人,每人每      年1,048元計列。  (9)特別費130千元,係首長特別費(每月按10    ,800元計列)。 2.獎補助費162千元,均屬獎勵及慰問,係退休  退職人員三節慰問金。
2000 業務費 22,797
2006 水電費 3,410
2021 其他業務租金 22
2024 稅捐及規費 70
2027 保險費 16
2051 物品 1,304
2054 一般事務費 7,550
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9,268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396
2093 特別費 130
4085 獎勵及慰問 162
2003 教育訓練費 50
2009 通訊費 527
2018 資訊服務費 2,721
2033 約用人員酬金 312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71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778
2072 國內旅費 200
3020 機械設備費 3,324
3035 雜項設備費 3,236
4000 獎補助費 162
03 辦理司法行政業務 29,357 行政科室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29,357千元,其內容如下: 1.業務費22,797千元,包括:  (1)教育訓練費50千元,包括:    <1>赴學校進修所需補貼之學分費、雜費等      費用25千元。    <2>赴訓練機構研習所需補貼之教材、住宿      及交通等費用25千元。  (2)通訊費527千元,包括:    <1>電話等通信費280千元。    <2>郵資費247千元。  (3)資訊服務費2,721千元,係強化資訊安全相    關經費及電腦設備養護費。  (4)保險費16千元,係司法(廉政)志工保險費    。  (5)約用人員酬金312千元,係進用工讀生協助    辦理法院行政業務經費。  (6)按日按件計資酬金71千元,包括:    <1>辦理員工及司法(廉政)志工訓練所需授      課鐘點費36千元。    <2>辦理公有建築物、消防設備及水質等安      全申報、檢驗及簽證經費35千元。  (7)物品1,304千元,包括:    <1>公務用文具用品紙張等經費400千元。    <2>辦理公務所需報表、色帶、碳粉、錄音      、錄影等耗材費868千元。    <3>法警押解人犯戒護用具36千元。  (8)一般事務費7,550千元,包括:    <1>法袍製作費、法警及庭務員制服費141千      元。    <2>員工健康檢查補助及員工心理健康協助      方案等經費404千元。    <3>辦理法官間業務經驗交流經費139千元。    <4>辦公廳室清潔維護費1,350千元。    <5>植栽維護費10千元。    <6>辦公大樓保全經費1,145千元。    <7>電話總機、檔案管理、駕駛、公文傳遞      、資料登錄等勞務委外經費4,057千元。    <8>各類書表等印製費43千元。    <9>司法(廉政)志工誤餐補助及辦理訓練事      務費(含便民禮民及訴訟輔導)66千元      。    <10>辦理司法風紀推廣等經費40千元。    <11>辦理與民有約推廣等經費103千元。    <12>辦理各項座談、講習、工作會報及院外       聯繫、新聞發布等經費29千元。    <13>辦理法律常識及訴訟推廣等經費21千元       。    <14>民眾使用信用卡繳納規費之刷卡手續費       2千元。  (9)房屋建築養護費9,268千元,係配電盤修繕    及屋頂花園排水系統等整修工程。  (10)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778千元,係電氣     設施及其他設備等養護費。  (11)國內旅費200千元,包括:    <1>因公派赴出差旅費180千元。    <2>辦理各項座談及研習會旅費20千元。 2.設備及投資6,560千元,包括:  (1)監視數位錄影系統等機械設備3,324千元。  (2)購置法庭影像及錄音數位化系統、冷氣機    等雜項設備費3,236千元。
3000 設備及投資 6,5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