歲出機關別預算表

編號 名稱 本年度預算數 上年度預算數 前年度決算數 本年度與上年度比較 說明 詳細資料
4 0005000000 司法院主管
4 31 0005610000 臺灣花蓮地方法院 370,509 345,601 317,035 24,908 本科目上年度法定預算數346,217千元,移出「審判業務」科目616千元,列入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行政訴訟審判」科目項下,淨計如表列上年度預算數。
4 31 * 3405610000 司法支出 370,509 345,601 317,035 24,908
4 31 1 3405610100 一般行政 331,148 302,538 286,306 28,610 1.本年度預算數331,148千元,包括人事費290,493千元,業務費40,499千元,獎補助費156千元。2.本年度預算數之內容與上年度之比較如下:  (1)人員維持費290,493千元,較上  年度增列員工薪俸晉級差額及  退休離職儲金等13,214千元。  (2)基本行政工作維持費10,145千  元,較上年度增列辦公廳室養  護等經費1,365千元。  (3)辦理司法行政業務經費30,510  千元,較上年度增列屋頂防水  整修等經費14,031千元。
4 31 2 3405611000 審判業務 38,299 39,271 30,063 -972 1.本年度預算數38,299千元,包括業務費36,020千元,設備及投資2,279千元。2.本年度預算數之內容與上年度之比較如下:  (1)辦理民事事件業務經費6,593千  元,與上年度同。  (2)辦理刑事案件業務經費18,239  千元,較上年度減列購置審判  設備等經費972千元。  (3)辦理民事執行業務經費4,341千  元,與上年度同。  (4)辦理家事事件業務經費2,759千  元,與上年度同。  (5)辦理少年事件業務經費6,212千  元,與上年度同。  (6)辦理公證及提存業務經費155千  元,與上年度同。
4 31 3 3405619000 一般建築及設備 900 3,630 666 -2,730
4 31 3 1 3405619011 交通及運輸設備 900 3,630 666 -2,730 本年度預算數之內容與上年度之比較如下:1.汰購勘驗車及機車各1輛經費900千元。2.上年度汰購21人座大客車及機車各1輛預算業已編竣,所列3,630千元如數減列。
4 31 4 3405619800 第一預備金 162 162 0 仍照上年度預算數編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