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 3405630100 一般行政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405630100 一般行政
預算金額 395,967
計畫內容 辦理一般行政事務及司法業務電腦化。  
預期成果 依法辦理各項行政事務,達成司法業務之推展。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明
分支計畫 子分支計畫 子分支計畫
01 人員維持 360,572 行政科室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360,572千元,均屬人事費, 其內容如下: 1.法定編制人員待遇209,857千元,係職員197人  及法警27人之待遇經費。 2.約聘僱人員待遇21,520千元,係聘用人員32人  及約僱人員1人之待遇經費。 3.技工及工友待遇6,719千元,係技工2人、駕駛  9人及工友6人之待遇經費。 4.獎金53,427千元,包括:  (1)考績獎金24,178千元。  (2)年終工作獎金29,249千元。 5.其他給與4,324千元,包括:  (1)休假補助4,224千元。  (2)員工執行職務意外傷亡慰問金100千元。 6.加班費24,783千元,包括:  (1)超時加班費17,283千元。  (2)未休假加班費7,500千元。 7.退休離職儲金18,994千元,包括:  (1)依法提撥公務人員退撫基金經費17,045千    元。  (2)依法提繳勞工退休金及提撥約聘僱人員離    職儲金經費1,479千元。  (3)依法提繳勞工退休金、工資墊償基金及提    撥勞工退休準備金470千元。 8.保險20,948千元,包括:  (1)健保保險補助13,766千元。  (2)公保保險補助4,607千元。  (3)勞保保險補助2,575千元。
1000 人事費 360,572
1015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209,857
1020 約聘僱人員待遇 21,520
1025 技工及工友待遇 6,719
1030 獎金 53,427
1035 其他給與 4,324
1040 加班費 24,783
1050 退休離職儲金 18,994
1055 保險 20,948
02 基本行政工作維持 13,353 行政科室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13,353千元,其內容如下: 1.業務費13,239千元,包括:  (1)水電費7,357千元,包括:    <1>辦公廳室水費192千元。    <2>辦公廳室電費7,165千元。  (2)其他業務租金12千元,係租用電動(機)車    電池租金。  (3)稅捐及規費105千元(明細詳「公務車輛明    細表」),包括:    <1>公務汽機車牌照稅61千元。    <2>公務汽機車燃料費44千元。  (4)保險費79千元,係公務汽機車保險費(明    細詳「公務車輛明細表」)。  (5)物品1,606千元,包括:    <1>辦公廳室清潔用物品373千元。    <2>公務汽機車油料費770千元(明細詳「公      務車輛明細表」)。    <3>辦公事務費463千元。  (6)一般事務費822千元,係員工慶生及自強活    動等各項文康活動經費,按員工274人,每    人每年3,000元計列。  (7)房屋建築養護費2,300千元,係辦公廳室基    本維護費。  (8)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828千元,包括:    <1>公務汽機車養護費559千元,係各型車輛      22輛之養護費(明細詳「公務車輛明細      表」)。    <2>內勤人員辦公器具養護費269千元,按職      員(含法警、約聘僱人員)257人,每人      每年1,048元計列。  (9)特別費130千元,係首長特別費(每月按10    ,800元計列)。 2.獎補助費114千元,均屬獎勵及慰問,係退休  退職人員三節慰問金。
2000 業務費 20,349
2006 水電費 7,357
2021 其他業務租金 12
2024 稅捐及規費 105
2027 保險費 1
2051 物品 1,999
2054 一般事務費 8,790
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3,202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828
2093 特別費 130
4085 獎勵及慰問 114
2003 教育訓練費 50
2009 通訊費 204
2018 資訊服務費 2,112
2033 約用人員酬金 48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277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3,125
2072 國內旅費 109
3020 機械設備費 1,693
4000 獎補助費 114
03 辦理司法行政業務 22,042 行政科室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22,042千元,其內容如下: 1.業務費20,349千元,包括:  (1)教育訓練費50千元,包括:    <1>赴學校進修所需補貼之學分費、雜費等      費用25千元。    <2>赴訓練機構研習所需補貼之教材、住宿      及交通等費用25千元。  (2)通訊費204千元,包括:    <1>電話等通信費112千元。    <2>郵資費92千元。  (3)資訊服務費2,112千元,係強化資訊安全相    關經費及電腦設備養護費。  (4)保險費1千元,係司法(廉政)志工保險費。  (5)約用人員酬金480千元,係進用工讀生協助    辦理法院行政業務經費。  (6)按日按件計資酬金277千元,包括:    <1>辦理員工及司法(廉政)志工訓練所需授      課鐘點費147千元。    <2>辦理公有建築物、消防設備及水質等安      全申報、檢驗及簽證經費130千元。  (7)物品1,999千元,包括:    <1>公務用文具用品紙張等經費584千元。    <2>辦理公務所需報表、色帶、碳粉、錄音      、錄影等耗材費1,264千元。    <3>法警押解人犯戒護用具151千元。  (8)一般事務費8,790千元,包括:    <1>法袍製作費、法警及庭務員制服費300千      元。    <2>員工健康檢查補助及員工心理健康協助      方案等經費420千元。    <3>辦理法官間業務經驗交流經費150千元。    <4>辦公廳室清潔維護費1,415千元。    <5>辦公大樓保全經費1,170千元。    <6>電話總機、檔案管理、駕駛、公文傳遞      、資料登錄等勞務委外經費4,185千元。    <7>各類書表等印製費72千元。    <8>司法(廉政)志工誤餐補助及辦理訓練事      務費(含便民禮民及訴訟輔導)688千元。    <9>辦理司法風紀推廣等經費45千元。    <10>辦理與民有約推廣等經費134千元。    <11>舉辦各項座談、講習、工作會報及院外       聯繫、新聞發布等經費136千元。    <12>辦理法律常識及訴訟推廣等經費28千元       。    <13>民眾使用信用卡繳納規費之刷卡手續費       47千元。  (9)房屋建築養護費3,202千元,係辦公廳室整    修經費。  (10)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3,125千元,係電     氣設施及其他設備等養護費。  (11)國內旅費109千元,包括:    <1>因公派赴出差旅費92千元。    <2>司法風紀訪查旅費17千元。 2.設備及投資1,693千元,係新增辦公大樓1樓大  門「大廳入口風除式」玄關門禁空間工程及汰  換資訊機房空調主機設備等經費。
3000 設備及投資 1,6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