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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辦理民事事件業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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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78 |
民事紀錄科 |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3,578千元,均屬業務費,其
內容如下:
1.通訊費2,269千元,包括:
(1)電話等通信費119千元。
(2)郵資費2,150千元。
2.按日按件計資酬金281千元,包括:
(1)特約通譯報酬60千元。
(2)法官審理案件專家諮詢費38千元。
(3)調解報酬183千元。
3.物品225千元,包括:
(1)公務用文具用品紙張等經費20千元。
(2)法律圖書購置費153千元。
(3)辦理公務所需報表、色帶、碳粉、錄音、
錄影等耗材費52千元。
4.一般事務費486千元,包括:
(1)辦理債務清理、非訟事件、調解及民事執
行等業務委外經費450千元。
(2)各項書表等印製費36千元。
5.國內旅費317千元,包括:
(1)民事事件出外調查證據旅費97千元。
(2)民事事件法警押解人犯旅費8千元。
(3)民事事件證人、鑑定人旅費50千元。
(4)調解委員旅費140千元。
(5)專家諮詢旅費7千元。
(6)特約通譯旅費15千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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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 業務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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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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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 通訊費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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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
2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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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51 物品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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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54 一般事務費 |
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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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72 國內旅費 |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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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 教育訓練費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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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35 雜項設備費 |
2,5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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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7 保險費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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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辦理刑事案件業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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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77 |
刑事紀錄科 |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5,777千元,其內容如下:
1.業務費3,235千元,包括:
(1)通訊費153千元,包括:
<1>電話等通信費104千元。
<2>郵資費49千元。
(2)按日按件計資酬金180千元,包括:
<1>義務辯護律師及訴訟參與人指定代理人
酬金86千元。
<2>刑事案件鑑定費64千元。
<3>特約通譯報酬30千元。
(3)物品39千元,包括:
<1>公務用文具用品紙張等經費9千元。
<2>法律圖書購置費30千元。
(4)一般事務費1,008千元,包括:
<1>電子卷證委外掃描經費498千元。
<2>各類書表等印製費27千元。
<3>進行修復式司法程序相關經費30千元。
<4>提解出庭應訊被告誤餐費及開庭逾時誤
餐費13千元。
<5>辦理偵移調及刑移調等業務委外經費440
千元。
(5)國內旅費350千元,包括:
<1>刑事案件出外調查證據及勘驗旅費10千
元。
<2>刑事案件法警押解人犯旅費286千元。
<3>刑事案件證人、鑑定人旅費47千元。
<4>特約通譯旅費7千元。
(6)國民法官業務運作等經費1,505千元,包括
教育訓練費10千元、通訊費75千元、按日
按件計資酬金17千元、一般事務費184千元
及國內旅費1,219千元。
2.設備及投資2,542千元,係購置法庭數位錄音
系統、影印機等雜項設備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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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 設備及投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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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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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辦理民事執行業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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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2 |
民事執行處 |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1,352千元,均屬業務費,其
內容如下:
1.通訊費919千元,包括:
(1)電話等通信費41千元。
(2)郵資費878千元。
2.物品6千元,係公務用文具用品紙張等經費。
3.一般事務費10千元,係各類書表等印製費。
4.國內旅費417千元,係民事執行人員出外執行
民事事件旅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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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辦理家事事件業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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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 |
民事紀錄科 |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89千元,均屬業務費,其內容
如下:
1.按日按件計資酬金50千元,係調解報酬。
2.物品9千元,係公務用文具用品紙張等經費。
3.一般事務費10千元,係各類書表等印製費。
4.國內旅費20千元,係調解委員旅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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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辦理少年事件業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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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6 |
調查保護室 |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486千元,均屬業務費,其內
容如下:
1.保險費5千元,係少年輔導及保護志工保險費
。
2.按日按件計資酬金67千元,包括:
(1)聘請專家學者協助調查保護業務所需指導
教授出席費20千元。
(2)辦理輔導及保護志工訓練所需授課鐘點費7
千元。
(3)少年事件鑑定費40千元。
3.物品91千元,包括:
(1)公務用文具用品紙張等經費9千元。
(2)少年輔導及保護志工訓練經費40千元。
(3)辦理少年親職教育經費7千元。
(4)舉辦保護管束少年家長座談會經費5千元。
(5)舉辦少年團體及輔導活動經費10千元。
(6)篩檢少年吸食毒品反應試劑經費3千元。
(7)尿液檢驗耗材5千元。
(8)法律圖書購置費12千元。
4.一般事務費20千元,包括:
(1)聘請少年輔導及保護志工辦理協助調查保
護業務所需交通誤餐補助11千元。
(2)各類書表等印製費9千元。
5.國內旅費87千元,包括:
(1)少年調查官及少年保護官訪視及調查旅費4
3千元。
(2)採驗業務訓練旅費20千元。
(3)辦理少年輔導及保護志工訓練所需講座交
通及住宿費20千元。
(4)少年事件出外調查證據及勘驗旅費4千元。
6.少年保護管束風險管理試辦計畫等經費216千
元,均為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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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 辦理公證及提存業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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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
公證處 |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54千元,均屬業務費,其內容
如下:
1.通訊費4千元,包括:
(1)電話等通信費2千元。
(2)郵資費2千元。
2.物品4千元,係公務用文具用品紙張等經費。
3.一般事務費37千元,係各類書表等印製費。
4.國內旅費9千元,係提存所、公證處人員出外
辦理提存、公證、認證及推廣等現場確認旅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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