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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推展性別暴力防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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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7,637 |
保護服務司 |
撥充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基金辦理被害人保護
扶助、性別暴力防治及教育推廣等,計列137,63
7千元(對特種基金之補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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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0 獎補助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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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6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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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30 對特種基金之補助 |
742,3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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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推展兒少保護及處遇輔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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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53 |
保護服務司 |
1.辦理兒童與少年保護之法制研修、通報、分流
、評估、處遇、訓練及推廣等,計列1,400千
元(按日按件計資酬金100千元、一般事務費1
,200千元、國內旅費100千元)。
2.辦理兒童與少年性剝削防制之法制研修、調查
評估、訓練、推廣、配合辦理iWIN網路內容防
護機構、網路與媒體安全推廣教育及服務等,
計列1,953千元(按日按件計資酬金62千元、
一般事務費1,861千元、國內旅費30千元)。
3.約用人員3名,計列2,000千元(約用人員酬金
)。
4.捐助國內團體辦理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輔導
、兒童及少年保護人身與網路安全推動相關業
務及推廣服務活動,計列200千元(對國內團
體之捐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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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 業務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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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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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33 約用人員酬金 |
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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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
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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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54 一般事務費 |
17,2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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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72 國內旅費 |
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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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40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
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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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5 對直轄市政府之補助 |
32,7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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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10 對各縣市政府之補助 |
27,9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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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強化社會安全網第二期計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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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96,435 |
保護服務司 |
「強化社會安全網第二期計畫」奉行政院113年5
月15日院臺衛字第1135009691號函核定,總經費
32,968,875千元,中央公務預算負擔23,458,857
千元,執行期間為110至114年,110至113年度已
編列16,762,263千元,本年度續編最後1年經費6
,696,594千元,本科目編列1,696,435千元,其
內容如下:
1.辦理重大政策宣導及強化保護服務評估工具之
訓練與推廣等,計列4,070千元(按日按件計
資酬金50千元、一般事務費4,000千元、國內
旅費20千元)(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4,000千
元)。
2.補助地方政府辦理增聘兒少保護性社工人力與
優化保護服務提升風險控管保護性社工人力,
計列950,000千元(對直轄市政府之補助673,7
33千元、對各縣市政府之補助276,267千元)
。
3.撥充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基金,計列742,36
5千元。
(1)辦理充實地方政府社工人力配置及進用計
畫,增聘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社工人力
,計列171,063千元(對特種基金之補助)
。
(2)辦理保護性工作協助人力、以家庭為中心
之整合性服務方案、性侵害創傷復原方案
、家庭親職促進及家庭處遇服務、兒少保
護區域醫療整合中心計畫等,計列571,302
千元(對特種基金之補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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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衛生福利部推動性騷擾防治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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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723 |
保護服務司 |
「衛生福利部推動性騷擾防治法中長程個案計畫
」奉行政院112年11月2日院臺性平字第11210378
88號函核定,總經費462,469千元,中央公務預
算負擔382,796千元,執行期間為112至115年,
本年度編列78,723千元,其內容如下:
1.辦理業務相關會議、績優縣市與場所主人表揚
及場所主人教育訓練、業務講習與研討等,計
列18,083千元(按日按件計資酬金600千元、
一般事務費17,283千元、國內旅費200千元)
。
2.補助地方政府辦理性騷擾防治相關業務等,計
列60,640千元(對直轄市政府之補助32,721千
元、對各縣市政府之補助27,919千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