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 6357012000 保護服務業務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6357012000 保護服務業務
預算金額 1,918,348
計畫內容 1.保護服務業務宣導。 2.撥充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基金,辦理家庭暴力、性侵  害、性騷擾防治、老人與身心障礙者被害人保護服務方  案;網路合作與協調、教育宣導,研究發展事項之規劃  、推動、督導及相關法規之研訂。 3.兒童與少年之保護及性剝削防制、推動及相關法規研訂  。 4.其他有關保護服務事項。  
預期成果 1.有效督導及推動性騷擾、家庭暴力、性侵害防治、兒童  與少年保護及性剝削防制工作,提高相關行政效率及服  務品質。 2.落實性騷擾、家庭暴力、性侵害、兒童及少年、老人與  身心障礙被害者之保護。 3.強化社會大眾性騷擾、家庭暴力、性侵害防治、老人與  身心障礙者、兒童與少年之保護及性剝削防制觀念。 4.暢通113保護專線之通報及諮詢窗口。 5.提升各級政府處理保護案件之效能。 6.加強防治網絡專業人員訓練,以保障被害人權益。 7.捐助民間團體辦理被害人保護、推廣教育及培育民間資  源計畫,深植在地資源,整合相關服務,以符人民需求  。 8.推動兒少保護區域醫療整合中心。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明
分支計畫 子分支計畫 子分支計畫
01 推展性別暴力防治 137,637 保護服務司 撥充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基金辦理被害人保護 扶助、性別暴力防治及教育推廣等,計列137,63 7千元(對特種基金之補助)。
4000 獎補助費 60,640
4030 對特種基金之補助 742,365
02 推展兒少保護及處遇輔導 5,553 保護服務司 1.辦理兒童與少年保護之法制研修、通報、分流  、評估、處遇、訓練及推廣等,計列1,400千  元(按日按件計資酬金100千元、一般事務費1  ,200千元、國內旅費100千元)。 2.辦理兒童與少年性剝削防制之法制研修、調查  評估、訓練、推廣、配合辦理iWIN網路內容防  護機構、網路與媒體安全推廣教育及服務等,  計列1,953千元(按日按件計資酬金62千元、  一般事務費1,861千元、國內旅費30千元)。 3.約用人員3名,計列2,000千元(約用人員酬金  )。 4.捐助國內團體辦理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輔導  、兒童及少年保護人身與網路安全推動相關業  務及推廣服務活動,計列200千元(對國內團  體之捐助)。
2000 業務費 18,083
2033 約用人員酬金 2,00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600
2054 一般事務費 17,283
2072 國內旅費 200
4040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200
4005 對直轄市政府之補助 32,721
4010 對各縣市政府之補助 27,919
03 強化社會安全網第二期計畫 1,696,435 保護服務司 「強化社會安全網第二期計畫」奉行政院113年5 月15日院臺衛字第1135009691號函核定,總經費 32,968,875千元,中央公務預算負擔23,458,857 千元,執行期間為110至114年,110至113年度已 編列16,762,263千元,本年度續編最後1年經費6 ,696,594千元,本科目編列1,696,435千元,其 內容如下: 1.辦理重大政策宣導及強化保護服務評估工具之  訓練與推廣等,計列4,070千元(按日按件計  資酬金50千元、一般事務費4,000千元、國內  旅費20千元)(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4,000千  元)。 2.補助地方政府辦理增聘兒少保護性社工人力與  優化保護服務提升風險控管保護性社工人力,  計列950,000千元(對直轄市政府之補助673,7  33千元、對各縣市政府之補助276,267千元)  。 3.撥充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基金,計列742,36  5千元。  (1)辦理充實地方政府社工人力配置及進用計    畫,增聘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社工人力    ,計列171,063千元(對特種基金之補助)    。  (2)辦理保護性工作協助人力、以家庭為中心    之整合性服務方案、性侵害創傷復原方案    、家庭親職促進及家庭處遇服務、兒少保    護區域醫療整合中心計畫等,計列571,302    千元(對特種基金之補助)。
04 衛生福利部推動性騷擾防治法 78,723 保護服務司 「衛生福利部推動性騷擾防治法中長程個案計畫 」奉行政院112年11月2日院臺性平字第11210378 88號函核定,總經費462,469千元,中央公務預 算負擔382,796千元,執行期間為112至115年, 本年度編列78,723千元,其內容如下: 1.辦理業務相關會議、績優縣市與場所主人表揚  及場所主人教育訓練、業務講習與研討等,計  列18,083千元(按日按件計資酬金600千元、  一般事務費17,283千元、國內旅費200千元)  。 2.補助地方政府辦理性騷擾防治相關業務等,計  列60,640千元(對直轄市政府之補助32,721千  元、對各縣市政府之補助27,919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