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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護理行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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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6 |
護理及健康照護司 |
辦理護理行政工作等所需費用,計列716千元(
通訊費30千元、保險費7千元、按日按件計資酬
金277千元、一般事務費302千元、國內旅費100
千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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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 業務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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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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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 通訊費 |
2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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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7 保險費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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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
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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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54 一般事務費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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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72 國內旅費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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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資訊服務費 |
6,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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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30 兼職費 |
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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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33 約用人員酬金 |
4,3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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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39 委辦費 |
8,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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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51 物品 |
1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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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
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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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78 國外旅費 |
2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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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84 短程車資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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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30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
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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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5 對直轄市政府之補助 |
5,0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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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10 對各縣市政府之補助 |
222,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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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30 對特種基金之補助 |
177,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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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40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
38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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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90 其他補助及捐助 |
4,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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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強化護理及健康照護量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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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4,444 |
護理及健康照護司 |
1.辦理強化護理人力培育及提升專業知能,共需
經費32,334千元,其內容如下:
(1)辦理強化護理人力培育及提升專業知能計
畫等所需行政費用,計列2,626千元(保險
費53千元、按日按件計資酬金2,090千元、
物品148千元、一般事務費203千元、國內
旅費132千元)(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75千
元)。
(2)約用人員3名,計列2,250千元(約用人員
酬金)。
(3)辦理護理、助產業務政策規劃及護理品質
提升、推動專科護理師之培育、制度規範
及專業服務、產後護理之家輔導及評鑑計
畫等,計列14,875千元(委辦費)(媒體
政策及業務宣導195千元)。
(4)辦理產後護理之家與助產機構管理及法規
解釋等,計列500千元(一般事務費370千
元、國內旅費130千元)。
(5)參加護理國際會議(CNR),計列256千元
;出席世界衛生大會(WHA)及國際組織辦
理護理專業進階與執業環境改善等相關會
議,計列160千元,合共416千元(國外旅
費)。
(6)維護及增修護理人員暨機構管理系統,計
列7,067千元(含資本門5,067千元)(資
訊服務費2,000千元、資訊軟硬體設備費5,
067千元)。
(7)捐助護理助產相關團體及機構辦理護產領
域執業範圍、繼續教育、留任措施,推動
專科護理師制度之相關研習及活動等,計
列4,600千元(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2.辦理原住民族及離島地區醫療照護服務與緊急
救護空轉後送等業務,共需經費182,110千元
,其內容如下:
(1)辦理原住民族及離島地區醫療保健與照護
等所需行政費用,計列1,430千元(通訊費
84千元、保險費15千元、按日按件計資酬
金320千元、一般事務費692千元、車輛及
辦公器具養護費17千元、國內旅費300千元
、短程車資2千元)。
(2)召開原住民族健康政策會等相關會議,計
列170千元(兼職費120千元、國內旅費50
千元)(預計投注於原住民族)。
(3)約用人員5名,計列3,750千元(約用人員
酬金)。
(4)維護及增修原住民族及離島地區衛生所醫
療資訊相關系統等,計列15,441千元(含
資本門2,001千元)(資訊服務費13,440千
元、資訊軟硬體設備費2,001千元)(預計
投注於原住民族地區10,866千元)。
(5)辦理空中救護審核機制計畫,計列11,200
千元(委辦費)。
(6)辦理提升原住民族及離島地區健康照護品
質相關計畫等,計列200千元(委辦費)(
預計投注於原住民族地區160千元)。
(7)參與原住民健康照護相關國際會議及考察
,計列334千元(國外旅費)(預計投注於
原住民族)。
(8)補助地方政府辦理原住民族及離島地區衛
生所(室)巡迴醫療車(機車)、醫療儀
器及資訊等相關設備更新,計列12,583千
元(資本門)(對直轄市政府之補助1,014
千元、對各縣市政府之補助11,569千元)
(預計投注於原住民族地區9,541千元)。
(9)補助地方政府辦理原住民族及離島地區衛
生所(室)辦公廳舍與其附設護理之家重
擴建(含修繕、空間規劃)、停機坪、相
關設施整建(修)及建置,計列36,933千
元(含資本門35,933千元)(對直轄市政
府之補助2,459千元、對各縣市政府之補助
34,474千元)(預計投注於原住民族地區2
2,993千元)。
(10)補助地方政府辦理原住民族及離島地區部
落社區健康營造計畫,計列43,800千元(
對直轄市政府之補助6,000千元、對各縣
市政府之補助37,800千元)(預計投注於
原住民族地區32,400千元)。
(11)補助地方政府辦理離島地區緊急醫療救護
船船舶管理等相關工作,計列8,854千元
(對各縣市政府之補助)。
(12)補助地方政府辦理離島地區空中緊急醫療
救護等相關工作,計列4,410千元(對各
縣市政府之補助)。
(13)補助地方政府辦理離島地區醫療院所提升
優質照護服務等,計列8,147千元(含資
本門250千元)(對各縣市政府之補助)
。
(14)補助本部所屬醫療機構辦理偏鄉醫療影像
判讀(IRC)整合計畫,計列1,800千元(
含資本門100千元)(對特種基金之補助
)。
(15)補助離島地區醫院提升優質照護服務計畫
等,計列26,554千元(對特種基金之補助
)。
(16)補助原住民族及離島地區健康與遠距醫療
照護之服務品質提升相關計畫等,計列3,
603千元(含資本門1,680千元)(對特種
基金之補助)。
(17)捐助國內團體辦理原住民族及離島地區健
康照護相關服務、教育、國際事務與兩岸
少數民族交流及健康照護活動、研討會等
,計列500千元;醫事人員至原住民族及
離島地區開業醫療機構獎勵及輔導計畫,
計列2,401千元,合共2,901千元(含資本
門1,600千元)(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預計投注於原住民族地區1,200千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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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 設備及投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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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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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0 獎補助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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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7,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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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加強原住民族及離島地區醫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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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419 |
護理及健康照護司 |
1.辦理原住民族及離島地區醫療保健與照護等所
需行政費用,計列233千元(保險費2千元、按
日按件計資酬金88千元、一般事務費143千元
)。
2.維護原鄉離島衛生所(室)及巡迴醫療點網路
服務及整合,計列22,200千元(資訊服務費)
。
3.維護及增修原鄉離島衛生所遠距醫療專科門診
視訊平臺等,計列15,000千元(含資本門10,0
00千元)(資訊服務費5,000千元、資訊軟硬
體設備費10,000千元)。
4.辦理原住民族及離島地區社區健康照護相關議
題及輔導計畫等,計列2,500千元(委辦費)
。
5.考察離島特殊醫療照護服務體系,計列236千
元(國外旅費)。
6.補助地方政府辦理原住民族地區原住民就醫及
照護資源(含社福機構)使用交通費,計列17
,091千元(對直轄市政府之補助3,249千元、
對各縣市政府之補助13,842千元)(預計投注
於原住民族地區)。
7.補助地方政府辦理離島地區嚴重或緊急傷病患
就醫交通費等,計列17,909千元(對各縣市政
府之補助)。
8.補助地方政府辦理擴大補助山地原住民族地區
孕產婦產前檢查及生產交通費,計列11,250千
元(對直轄市政府之補助1,850千元、對各縣
市政府之補助9,400千元)(預計投注於原住
民族地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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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護理法規與謢理人員及機構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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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15 |
護理及健康照護司 |
1.辦理護理機構及人員管理法規等所需行政費用
,計列345千元(保險費10千元、按日按件計
資酬金120千元、一般事務費165千元、國內旅
費50千元)。
2.維護及增修護理機構評鑑管理資訊系統等,計
列500千元(含資本門140千元)(資訊服務費
360千元、資訊軟硬體設備費140千元)。
3.約用人員1名,計列750千元(約用人員酬金)
。
4.辦理全國護政會議及機構管理計畫,計列1,75
0千元(委辦費)。
5.補助公立一般護理之家用電優惠及電價凍漲差
額,計列2,270千元(其他補助及捐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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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金門、連江、澎湖三離島地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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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9,801 |
護理及健康照護司 |
「金門、連江、澎湖三離島地區航空器駐地備勤
計畫」奉行政院109年5月22日院臺衛字第109001
3518號函核定,總經費1,874,995千元,中央公
務預算負擔1,149,005千元,執行期間為110至11
4年,110至113年度已編列919,204千元,本年度
續編最後1年經費229,801千元,其內容如下:
1.維護及增修空中轉診遠距會診平臺,計列7,70
1千元(含資本門1,700千元)(資訊服務費6,
001千元、資訊軟硬體設備費1,700千元)。
2.補助地方政府辦理偏遠及離島地區急重症傷病
患轉診後送等相關工作,計列222,100千元(
對各縣市政府之補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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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 護理人力政策整備中長程計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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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85,000 |
護理及健康照護司 |
「護理人力政策整備中長程計畫」奉行政院113
年7月30日院臺衛字第1131017112號函核定,總
經費27,540,000千元,執行期間為114至117年,
本年度編列第1年經費6,885,000千元,其內容如
下:
1.辦理護理人力政策整備計畫所需行政費用,計
列8,000千元(通訊費270千元、按日按件計資
酬金2,145千元、一般事務費3,570千元、國內
旅費2,000千元、短程車資15千元)。
2.約用人員5名,計列4,368千元(約用人員酬金
)。
3.推動護理人員留任及促進護理領證執業最大化
等相關計畫,計列112,632千元(委辦費)(
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3,000千元)。
4.建置資訊管理整合平臺,辦理護理人力政策整
備計畫之執行、管理與成效監測,計列10,000
千元(資本門)(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5.補(捐)助醫院辦理護理新手臨床教師制度、
三班輪值夜班護理人員直接獎勵、三班護病比
達標醫院獎勵及護理友善職場典範等相關工作
,計列6,750,000千元(對特種基金之補助825
,000千元、對國內團體之捐助1,925,000千元
、其他補助及捐助4,000,000千元)(含健保
財務協助方案6,500,000千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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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 建構完善住院整合照護服務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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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6,000 |
護理及健康照護司 |
1.辦理建構完善住院整合照護服務及輔佐人力制
度所需行政費用,計列200千元(按日按件計
資酬金95千元、一般事務費50千元、國內旅費
50千元、短程車資5千元)(健保財務協助方
案)。
2.推動住院整合照護服務及輔佐人力制度發展、
輔導及審查等相關計畫,計列8,000千元(委
辦費)(健保財務協助方案)。
3.補(捐)助醫院辦理住院整合照護服務、品質
管理及服務精進等,計列557,800千元(對特
種基金之補助177,800千元、對國內團體之捐
助380,000千元)(健保財務協助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