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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基本行政工作維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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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869 |
秘書室 |
辦理各項行政工作推展,共需經費44,869千元,
其內容如下:
1.辦理員工教育訓練及公餘進修經費,計列221
千元。
2.辦公大樓水電費,計列10,602千元。
3.郵資、電話及傳真等通訊費,計列1,070千元
。
4.影印機、印表機、飲水機及會議室盆栽等租金
,計列543千元。
5.公務用車輛使用牌照稅及燃料使用費等規費,
計列670千元。
6.保險費,計列124千元。
7.約用人員5名,計列3,296千元。
8.顧問費、出席費、講座鐘點費及稿費等,計列
451千元。
9.油料(汽油、液化石油氣)、辦公用品、文具
紙張及報章雜誌等物品,計列3,031千元。
10.辦理保全、清潔、總機、駕駛、辦公及公共
區域維護管理、首長宿舍管理、檔案清理掃
描、舉辦各類活動、會議之各項雜支、各類
文件印製、員工健康檢查等各項行政業務所
需一般事務費,計列13,964千元。
11.辦理文康活動費,按預算內員額人數(含職
員、駐警、工友、技工、駕駛及約聘僱人員
),計列計列2,667千元(889人×3千元)。
12.辦理員工協助方案,計列120千元。
13.辦公房舍養護費,計列1,600千元。
14.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計列241千元。
15.機電、消防、空調設備、電梯、門禁及監視
系統等設備維修及保養,計列2,319千元。
16.國內旅費,計列340千元。
17.物品運費,計列24千元。
18.短程車資,計列10千元。
19.依規定編列署長特別費,計列218千元。
20.汰換文書檔案、辦公設備及事務性設備等,
計列1,228千元(資本門)。
21.教育人員退撫基金差額補助,計列541千元。
22.退休人員優惠存款利息差額補貼,計列197千
元。
23.退休退職人員三節慰問金,依據行政院105年
9月8日院授人給揆字第1050053161號函及行
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05年9月13日總處綜字第1
050053769號函規定辦理,計列1,392千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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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研發替代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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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44 |
各單位 |
研發替代役40人,計列13,944千元,其中涉及中
長程計畫部分,內容如下:
1.「新興傳染病暨流感大流行應變整備及邊境檢
疫計畫」前經行政院110年7月26日院臺衛字第
1100019915號函核定,嗣經行政院113年6月4
日院臺衛字第1131012263號函核定同意修正,
總經費4,344,789千元,執行期間為111至116
年,111至113年度已編列778,094千元,本年
度續編第4年經費605,117千元,本科目編列1,
700千元。
2.「2030年消除愛滋第一期計畫」奉行政院110
年5月14日院臺衛字第1100012299號函核定,
總經費9,697,156千元,執行期間為111至115
年,111至113年度已編列4,026,157千元,本
年度續編第4年經費1,242,321千元,本科目編
列851千元。
3.「我國加入WHO2035消除結核第二期計畫」奉
行政院109年4月15日院臺衛字第1090009112號
函核定,總經費5,108,342千元,執行期間為1
10至114年,110至113年度已編列4,012,431千
元,本年度續編最後1年經費1,095,911千元,
本科目編列900千元。
4.「國家級防疫一體抗生素抗藥性管理行動計畫
」奉行政院113年7月12日院臺衛字第11310152
29號函核定,總經費1,490,800千元,執行期
間為114至118年,本年度編列第1年經費181,1
55千元,本科目編列1,161千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