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 6557050100 一般行政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6557050100 一般行政
預算金額 1,120,601
計畫內容 配合業務辦理一般行政事務工作。  
預期成果 配合辦理防疫業務所需之一般行政事務,確保防疫工作正 常運作。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明
分支計畫 子分支計畫 子分支計畫
01 人員維持 1,061,788 人事室 本署預算員額889人,包括職員835人、駐警2人 、工友15人、技工15人、駕駛17人、聘用人員2 人、約僱人員3人,依規定編列人事費1,061,788 千元。
1000 人事費 13,944
1015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13,944
1020 約聘僱人員待遇 2,525
1025 技工及工友待遇 21,205
1030 獎金 193,019
1035 其他給與 14,272
1040 加班費 32,450
1045 退休退職給付 3,598
1050 退休離職儲金 80,595
1055 保險 58,089
02 基本行政工作維持 44,869 秘書室 辦理各項行政工作推展,共需經費44,869千元, 其內容如下: 1.辦理員工教育訓練及公餘進修經費,計列221  千元。 2.辦公大樓水電費,計列10,602千元。 3.郵資、電話及傳真等通訊費,計列1,070千元  。 4.影印機、印表機、飲水機及會議室盆栽等租金  ,計列543千元。 5.公務用車輛使用牌照稅及燃料使用費等規費,  計列670千元。 6.保險費,計列124千元。 7.約用人員5名,計列3,296千元。  8.顧問費、出席費、講座鐘點費及稿費等,計列  451千元。 9.油料(汽油、液化石油氣)、辦公用品、文具  紙張及報章雜誌等物品,計列3,031千元。 10.辦理保全、清潔、總機、駕駛、辦公及公共   區域維護管理、首長宿舍管理、檔案清理掃   描、舉辦各類活動、會議之各項雜支、各類   文件印製、員工健康檢查等各項行政業務所   需一般事務費,計列13,964千元。 11.辦理文康活動費,按預算內員額人數(含職   員、駐警、工友、技工、駕駛及約聘僱人員   ),計列計列2,667千元(889人×3千元)。 12.辦理員工協助方案,計列120千元。 13.辦公房舍養護費,計列1,600千元。  14.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計列241千元。 15.機電、消防、空調設備、電梯、門禁及監視   系統等設備維修及保養,計列2,319千元。 16.國內旅費,計列340千元。  17.物品運費,計列24千元。  18.短程車資,計列10千元。 19.依規定編列署長特別費,計列218千元。 20.汰換文書檔案、辦公設備及事務性設備等,   計列1,228千元(資本門)。 21.教育人員退撫基金差額補助,計列541千元。 22.退休人員優惠存款利息差額補貼,計列197千   元。  23.退休退職人員三節慰問金,依據行政院105年   9月8日院授人給揆字第1050053161號函及行   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05年9月13日總處綜字第1   050053769號函規定辦理,計列1,392千元。
2000 業務費 41,511
2003 教育訓練費 221
2006 水電費 10,602
2009 通訊費 1,070
2021 其他業務租金 543
2024 稅捐及規費 670
2027 保險費 124
2033 約用人員酬金 3,296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451
2051 物品 3,031
2054 一般事務費 16,751
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1,600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241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2,319
2072 國內旅費 340
2081 運費 24
2084 短程車資 10
2093 特別費 218
3035 雜項設備費 1,228
4060 對公保軍保退撫基金之 541
4075 差額補貼 197
4085 獎勵及慰問 1,392
3000 設備及投資 1,228
4000 獎補助費 2,130
03 研發替代役 13,944 各單位 研發替代役40人,計列13,944千元,其中涉及中 長程計畫部分,內容如下: 1.「新興傳染病暨流感大流行應變整備及邊境檢  疫計畫」前經行政院110年7月26日院臺衛字第  1100019915號函核定,嗣經行政院113年6月4  日院臺衛字第1131012263號函核定同意修正,  總經費4,344,789千元,執行期間為111至116  年,111至113年度已編列778,094千元,本年  度續編第4年經費605,117千元,本科目編列1,  700千元。 2.「2030年消除愛滋第一期計畫」奉行政院110  年5月14日院臺衛字第1100012299號函核定,  總經費9,697,156千元,執行期間為111至115  年,111至113年度已編列4,026,157千元,本  年度續編第4年經費1,242,321千元,本科目編  列851千元。  3.「我國加入WHO2035消除結核第二期計畫」奉  行政院109年4月15日院臺衛字第1090009112號  函核定,總經費5,108,342千元,執行期間為1  10至114年,110至113年度已編列4,012,431千  元,本年度續編最後1年經費1,095,911千元,  本科目編列900千元。 4.「國家級防疫一體抗生素抗藥性管理行動計畫  」奉行政院113年7月12日院臺衛字第11310152  29號函核定,總經費1,490,800千元,執行期  間為114至118年,本年度編列第1年經費181,1  55千元,本科目編列1,161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