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 3405800100 一般行政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405800100 一般行政
預算金額 347,231
計畫內容 辦理一般行政業務。  
預期成果 依法辦理各項行政事務,達成司法業務之推展。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明
分支計畫 子分支計畫 子分支計畫
01 人員維持 318,127 行政科室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318,127千元,均屬人事費, 其內容如下: 1.法定編制人員待遇190,067千元,係職員169人  、法警18人之待遇經費。 2.約聘僱人員待遇16,210千元,係聘用人員22人  、約僱人員1人之待遇經費。 3.技工及工友待遇8,400千元,係技工1人、駕駛  8人、工友9人之待遇經費。 4.獎金43,220千元,包括:  (1)考績獎金19,500千元。  (2)年終工作獎金23,720千元。 5.其他給與4,200千元,包括:  (1)休假補助4,100千元。  (2)員工執行職務意外傷亡慰問金100千元。 6.加班費17,600千元,包括:  (1)超時加班費10,800千元。  (2)未休假加班費6,800千元。 7.退休離職儲金19,750千元,包括:  (1)依法提撥公務人員退撫基金經費16,560千    元。  (2)依法提繳勞工退休金及提撥約聘僱人員離    職儲金經費930千元。  (3)依法提繳勞工退休金、工資墊償基金及提    撥勞工退休準備金2,260千元。 8.保險18,680千元,包括:  (1)健保保險補助12,300千元。  (2)公保保險補助4,400千元。  (3)勞保保險補助1,980千元。
1000 人事費 318,127
1015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190,067
1020 約聘僱人員待遇 16,210
1025 技工及工友待遇 8,400
1030 獎金 43,220
1035 其他給與 4,200
1040 加班費 17,600
1050 退休離職儲金 19,750
1055 保險 18,680
02 基本行政工作維持 12,079 行政科室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12,079千元,其內容如下: 1.業務費12,061千元,包括:  (1)水電費7,423千元,包括:    <1>辦公廳室水費269千元。    <2>辦公廳室電費7,154千元。  (2)其他業務租金800千元,係租用影印機等設    備租金。  (3)稅捐及規費148千元(明細詳「公務車輛明    細表」),包括:    <1>公務汽機車牌照稅75千元。    <2>公務汽機車燃料費73千元。  (4)保險費322千元,包括:    <1>公務汽機車保險費222千元(明細詳「公      務車輛明細表」)。    <2>建築物及財產保險費100千元。  (5)物品1,012千元,包括:    <1>公務汽機車油料費660千元(明細詳「公      務車輛明細表」)。    <2>辦公事務費352千元。  (6)一般事務費684千元,係員工慶生及自強活    動等各項文康活動經費,按員工228人,每    人每年3,000元計列。  (7)房屋建築養護費932千元,係辦公房舍基本    維護費。  (8)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572千元,包括:    <1>公務汽機車養護費352千元,係各型車輛      32輛之養護費(明細詳「公務車輛明細      表」)。    <2>內勤人員辦公器具養護費220千元,按職      員(含法警、約聘僱人員)210人,每人每      年1,048元計列。  (9)特別費168千元,係首長特別費(每月按14    ,000元計列)。 2.獎補助費18千元,均屬獎勵及慰問,係退休退  職人員三節慰問金。
2000 業務費 17,025
2006 水電費 7,423
2021 其他業務租金 800
2024 稅捐及規費 148
2027 保險費 5
2051 物品 1,966
2054 一般事務費 7,766
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642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572
2093 特別費 168
4085 獎勵及慰問 18
2003 教育訓練費 60
2009 通訊費 417
2018 資訊服務費 2,871
2033 約用人員酬金 124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214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2,623
2072 國內旅費 337
4000 獎補助費 18
03 辦理司法行政業務 17,025 行政科室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17,025千元,均屬業務費,其 內容如下: 1.教育訓練費60千元,包括:  (1)赴學校進修所需補貼之學分費、雜費等35    千元。  (2)赴訓練機構研習所需補貼之教材、住宿及    交通費等25千元。 2.通訊費417千元,包括:  (1)電話等通信費239千元。  (2)郵資費178千元。 3.資訊服務費2,871千元,係強化資訊安全相關  經費及電腦設備養護費。 4.保險費5千元,係司法(廉政)志工保險費。 5.約用人員酬金124千元,係進用工讀生協助辦  理法院行政業務經費。 6.按日按件計資酬金214千元,包括:  (1)辦理員工及司法(廉政)志工訓練所需授課    鐘點費115千元。  (2)辦理公有建築物、消防設備及水質等安全    申報、檢驗及簽證經費99千元。 7.物品1,966千元,包括:  (1)公務用文具用品紙張等經費186千元。  (2)辦理公務所需報表、色帶、碳粉、錄音、    錄影等耗材費1,780千元。 8.一般事務費7,766千元,包括:  (1)法袍製作費、法警及庭務員制服費100千元    。  (2)員工健康檢查補助費及員工心理健康協助    方案等經費250千元。  (3)辦理法官間業務經驗交流經費113千元。  (4)辦公廳室清潔維護費3,530千元。  (5)支援法院門衛等勤務保全經費1,713千元。  (6)電話總機、檔案管理、駕駛、公文傳遞、    資料登錄業務等經費733千元  (7)各類書表等印製費161千元。  (8)司法(廉政)志工誤餐補助及辦理訓練事務    費(含便民禮民及訴訟輔導)950千元。  (9)辦理司法風紀推廣等經費45千元。  (10)辦理與民有約推廣等經費100千元。  (11)辦理法律常識及訴訟推廣等經費57千元。  (12)民眾使用信用卡繳納規費之刷卡手續費14     千元。 9.房屋建築養護費642千元,係法警執勤室及盥  洗室(含無障礙廁所)裝修工程經費。 10.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2,623千元,係電氣設   施及其他設備等養護費。 11.國內旅費337千元,包括:  (1)因公派赴出差旅費320千元。  (2)司法風紀訪查旅費17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