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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辦理家事事件業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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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391 |
家事法庭、調查保護室 |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18,391千元,其內容如下:
1.業務費18,391千元,包括:
(1)通訊費8,728千元,包括:
<1>電話等通信費1,004千元。
<2>郵資費7,724千元。
(2)按日按件計資酬金3,845千元,包括:
<1>特約通譯報酬186千元。
<2>法官審理案件專家諮詢費125千元。
<3>調解報酬3,534千元。
(3)物品557千元,包括:
<1>公務用文具用品紙張等經費138千元。
<2>法律圖書購置費205千元。
<3>辦理公務所需報表、色帶、碳粉、錄音
、錄影等耗材費214千元。
(4)一般事務費2,197千元,包括:
<1>電子卷證委外掃描經費1,680千元。
<2>各類書表等印製費291千元。
<3>提解出庭應訊被告誤餐費及開庭逾時誤
餐費226千元。
(5)國內旅費3,064千元,包括:
<1>家事事件訪視及調查旅費816千元。
<2>家事事件證人、鑑定人旅費651千元。
<3>調解委員旅費1,470千元。
<4>專家諮詢旅費22千元。
<5>特約通譯旅費105千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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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辦理少年事件業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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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477 |
少年法庭、調查保護室 |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21,477千元,其內容如下:
1.業務費15,781千元,包括
(1)通訊費426千元,包括:
<1>電話等通信費294千元。
<2>郵資費132千元。
(2)保險費32千元,係少年輔導及保護志工保
險費。
(3)按日按件計資酬金1,776千元,包括:
<1>聘請專家學者協助調查保護業務所需指
導教授出席費157千元。
<2>辦理輔導及保護志工訓練所需授課鐘點
費105千元。
<3>法官審理案件專家諮詢費342千元。
<4>義務辯護律師及訴訟參與人指定代理人
酬金80千元。
<5>少年事件鑑定費1,092千元。
(4)物品2,837千元,包括:
<1>公務用文具用品紙張等經費44千元。
<2>少年輔導及保護志工訓練經費189千元。
<3>舉辦保護管束少年家長座談會經費112千
元。
<4>舉辦少年團體及輔導活動經費1,607千元
。
<5>篩檢少年吸食毒品反應試劑經費540千元
。
<6>尿液檢驗耗材313千元。
<7>律師法律座談會經費32千元。
(5)一般事務費856千元,包括:
<1>聘請少年輔導及保護志工辦理協助調查
保護業務所需交通誤餐補助359千元。
<2>各類書表等印製費132千元。
<3>進行修復式司法程序相關經費231千元。
<4>提解出庭應訊被告誤餐費及開庭逾時誤
餐費75千元。
<5>裁判彙編印製費59千元。
(6)給養費2,527千元,係辦理少年安置等經費
。
(7)國內旅費2,002千元,包括:
<1>少年調查官及少年保護官辦理少年團體
及輔導活動旅費146千元。
<2>少年調查官及少年保護官訪視及調查旅
費854千元。
<3>採驗業務訓練旅費38千元。
<4>少年事件出外調查證據及勘驗旅費395千
元。
<5>少年事件法警押解人犯旅費352千元。
<6>少年事件證人、鑑定人旅費217千元。
(8)少年保護管束風險管理試辦計畫等經費5,3
25千元,包括物品28千元及一般事務費5,2
97千元。
2.設備及投資5,696千元,係汰購消防系統檢測
偵煙模組、安全監控系統及冷氣等雜項設備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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