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 3405901000 審判業務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405901000 審判業務
預算金額 1,324
計畫內容 1.辦理民、刑事案件審判、少年及家事事件審理及調查勘  驗業務。 2.辦理與審判等活動有關之業務。  
預期成果 1.提高民事、刑事案件審理時效,維護與確保民眾權益。 2.強化少年案件、家事事件,以防制青少年犯。 3.預計完成民事事件90件,刑事案件95件,家事事件8件  ,少年事件2件,合共195件。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明
分支計畫 子分支計畫 子分支計畫
01 辦理民事事件業務 143 民事庭民事科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143千元,均屬業務費,其內 容如下: 1.通訊費45千元,包括:  (1)電話等通信費8千元。  (2)郵資費37千元。 2.按日按件計資酬金23千元,包括:  (1)特約通譯報酬15千元。  (2)調解報酬8千元。 3.物品47千元,包括:  (1)公務用文具用品紙張等經費15千元。  (2)法律圖書購置費20千元。  (3)辦理公務所需報表、色帶、碳粉、錄音、    錄影等耗材費12千元。 4.一般事務費7千元,係各類書表等印製費。 5.國內旅費21千元,包括:  (1)民事事件出外調查證據旅費5千元。  (2)民事事件證人、鑑定人旅費10千元。  (3)調解委員旅費3千元。  (4)特約通譯旅費3千元。
2000 業務費 12
2009 通訊費 15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3
2051 物品 12
2054 一般事務費 100
2072 國內旅費 4
02 辦理刑事案件業務 1,152 刑事庭刑事科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1,152千元,均屬業務費,其 內容如下: 1.通訊費150千元,包括:  (1)電話等通信費45千元。  (2)郵資費105千元。 2.按日按件計資酬金64千元,包括:  (1)義務辯護律師及訴訟參與人指定代理人酬    金40千元。  (2)刑事審判期日交互詰問法庭錄音委外轉譯    費6千元。  (3)刑事案件鑑定費18千元。 3.物品36千元,包括:  (1)公務用文具用品紙張等經費16千元。  (2)法律圖書購置費20千元。 4.一般事務費100千元,包括:  (1)各類書表等印製費10千元。  (2)進行修復式司法程序相關經費90千元。 5.國內旅費802千元,包括:  (1)刑事案件出外調查證據及勘驗旅費10千元    。  (2)刑事案件法警押解人犯旅費48千元。  (3)刑事案件證人、鑑定人旅費29千元。  (4)赴馬祖審理刑事案件旅費715千元。
03 辦理家事事件業務 17 民事庭民事科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17千元,均屬業務費,其內容 如下: 1.按日按件計資酬金13千元,包括:  (1)特約通譯報酬5千元。  (2)調解報酬8千元。 2.國內旅費4千元,包括:  (1)調解委員旅費2千元。  (2)特約通譯旅費2千元。
04 辦理少年事件業務 12 刑事庭刑事科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12千元,均屬業務費,其內容 如下: 1.物品12千元,包括:  (1)公務用文具用品紙張等經費2千元。  (2)法律圖書購置費10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