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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基本行政工作維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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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098 |
秘書室 |
本計畫係辦理文書、事務及財物管理、會計業務
、人事管理等一般行政工作,所需經費如下:
1.教育訓練費,員工實施教育訓練所需補貼之學
分費、雜費、教材等,需148千元。
2.辦公大樓水電費,需3,162千元。
3.通訊、郵資等,需98千元。
4.其他業務租金,辦理車輛租賃20千元、影印機
租賃422千元,需442千元。
5.公務車輛稅捐及規費,需15千元。
6.保險費,公務車輛法定責任保險2千元、財產
保險及對業務活動保險122千元,需124千元。
7.約用人員酬金,化學物質管理專業人力,需66
,064千元(特約人員70人)。
8.物品,辦理公務車輛油料52千元、消耗品及非
消耗品205千元,需257千元。
9.一般事務費11,336千元,內容如下:
(1)辦理員工協助方案,需13千元。
(2)健康檢查補助費,需99千元。
(3)文康活動費,按機關僱用人數計列,需447
千元(3,000元/人年×149人)。
(4)辦理會計業務需印製年度概算、預算、決
算、各式帳簿、報表資料及相關會計事務
工作等,需88千元。
(5)公務車輛清潔打臘等,需14千元。
(6)大樓清潔管理,需2,600千元。
(7)大樓保全工作,需4,400千元。
(8)辦理行政事務工作(公文交換、檔案清查
及公務車司機等)勞務承攬人力,需3,564
千元。
(9)建築物公共安全、室內空氣品質、飲用水
質、高壓電磁波等檢測改善及申報檢查,
需111千元。
10.房屋建築養護費,辦理本署公用房舍經常性
維護,需284千元。
11.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134千元,內容如下:
(1)公務車輛養護費,需51千元。
(2)辦公器具養護費(依預算內職員及約聘僱
人員人數核算,1,048元/人×79人),需8
3千元。
12.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204千元,內容如下:
(1)空調系統及會議系統全年維修養護,需70
千元。
(2)辦公大樓電梯保養及零件汰換,需100千元
。
(3)辦公大樓室內外建築設施、電力設備、電
話線路、環境消毒衛生器材及消防系統等
保養維護,需34千元。
13.國內出差旅費,需150千元。
14.全年公務運輸費用,需10千元。
15.短程洽公車資,需40千元。
16.首長特別費(18,100元/月×12月),需218
千元。
17.雜項設備費(購置視訊會議設備1臺、會議倒
數計時設備2臺、節能發電設施1組、太陽能
監控面板1臺、電子檔案儲存設備1臺等),
需400千元。
18.獎補助費,退休退職人員三節慰問金,需12
千元(依行政院112年6月7日院授人給字第11
240008153號函修正退休人員三節慰問金發放
月退休金基準數額及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05
年9月13日總處綜字第1050053769號函,編列
6,000元/人年×2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