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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文化發展之評估與推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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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001 |
綜合規劃司 |
本計畫共需經費78,001千元,其內容如下:
1.文化政策規劃與研習,計列35,225千元。
(1)規劃與推動文化基本法、文化藝術獎助及
促進條例等相關法規及行政措施,辦理相
關文化推廣活動等,計列17,419千元(含
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225千元)。
(2)補助與輔導地方政府、民間團體辦理文化
論壇與網站維運及籌備2026全國文化會議
,計列15,570千元。
(3)辦理施政計畫管理及追蹤考核作業,計列1
,376千元。
(4)辦理文化法規法制作業,計列860千元。
2.辦理或獎勵文化施政之研究、合作推動及協調
工作,計列10,290千元(含資本門68千元)。
3.辦理行政院文化獎及文馨獎等相關業務,計列
12,685千元。
(1)辦理行政院文化獎與文馨獎之審查會議、
頒獎典禮、行銷及推廣等相關業務,計列9
,685千元(含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425千
元)。
(2)辦理行政院文化獎得主獎金,計列3,000千
元(獎勵金)。
4.辦理文化事務財團法人與文化志工之法規研修
、訪視、培訓、輔導暨財團法人資訊系統功能
更新及新增等相關業務,計列2,980千元(含
資本門824千元)。
5.辦理文化替代役役男之相關甄選、訓練、輔導
、訪視、管理及其他業務租金等,計列2,127
千元(含資本門28千元)。
6.辦理各項法案溝通協調業務,計列1,068千元
。
7.媒體公關召開記者會、座談會及辦理文化傳播
推廣等相關業務活動,計列5,320千元(含資
本門667千元、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1,980千
元)。
8.考察韓國藝文工作者身分認定相關政策及制度
,計列173千元。
9.辦理2025台北及高雄國際旅展參展,計列8,13
3千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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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 業務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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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7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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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 教育訓練費 |
1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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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其他業務租金 |
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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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33 約用人員酬金 |
3,1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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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
4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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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51 物品 |
3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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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54 一般事務費 |
2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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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72 國內旅費 |
9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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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78 國外旅費 |
1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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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81 運費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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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84 短程車資 |
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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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30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
39,1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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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35 雜項設備費 |
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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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40 權利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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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5 對直轄市政府之補助 |
1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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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10 對各縣市政府之補助 |
4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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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30 對特種基金之補助 |
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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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40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
17,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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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85 獎勵及慰問 |
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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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45 對私校之獎助 |
6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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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25 政府機關間之補助 |
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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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 通訊費 |
2,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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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資訊服務費 |
35,9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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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 設備及投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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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2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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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0 獎補助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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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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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文化活動資訊調查與統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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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960 |
綜合規劃司 |
本計畫共需經費26,960千元,其內容如下:
1.辦理文化活動相關資訊審核、統計業務、編制
出版文化統計、全國藝文資訊系統資料蒐集及
運用,計列3,353千元(含資本門5千元)。
2.辦理全國各縣市各項文化活動調查統計工作(
含勞務委外及約用人員),計列13,877千元。
3.辦理文化消費參與行為調查等工作,計列3,88
5千元。
4.辦理文化統計專題研究分析,計列3,850千元
。
5.辦理文化統計整合資料庫建置及維護,計列1,
995千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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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辦理文化平權推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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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90 |
綜合規劃司 |
辦理或輔導地方政府、團體等規劃執行文化平權
、文化近用之推廣活動,計列6,790千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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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推動文化產業減碳淨零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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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600 |
綜合規劃司 |
淨零排放—文化產業減碳科研輔導計畫,執行期
間為112至115年,112至113年已編列152,689千
元,本年度續編第3年經費69,600千元(含資本
門300千元),係辦理淨零趨勢研究、輔導機制
規劃與研議、淨零指引推廣、示範活動、應用實
踐與研究、人才培育、社會溝通、碳排放計算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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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辦理高齡科技與藝術應用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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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80 |
綜合規劃司 |
高齡科技產業-數位賦能推動銀髮世代社會連結
計畫─藝文社交互動體驗與藝術療癒應用推動計
畫,執行期間為113至116年,113年已編列35,97
3千元,本年度續編第2年經費24,480千元,其中
本計畫編列10,880千元,係規劃運用科技與文化
結合,提供樂齡社交數位活動或藝文展覽(示)
等文化體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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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 資訊系統維護暨安全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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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962 |
資訊處 |
本計畫係為維持暨推動本部各項自動化業務正常
運作,共需經費82,962千元,其內容如下:
1.GSN VPN線路租賃費用,計列2,800千元。
2.辦理本部與所屬機關電腦機房、行政共通系統
及業務共通系統維護等資訊服務,計列39,053
千元。
(1)本部與所屬機關委外駐點人力服務採購,
計列15,162千元。
(2)辦理行政共通資訊系統(員工入口網、公
文系統、人事差勤系統、薪資系統等)、
出納帳務、作業基金、獎補助、藝學網、
圖書共構、臉型指紋辨識、iCulture、主
題網站及無障礙資訊專區等系統維護,計
列11,157千元。
(3)資安設備維護授權(防火牆、防毒軟體、
垃圾郵件過濾、網頁檢測及入侵偵測系統
等特徵資料庫更新授權)、資訊安全管理
系統之導入及驗證、資通安全專職人員及
訓練、稽核及演練,計列6,354千元。
(4)新莊機房基礎設施維護保養、雲端資料中
心租賃,計列6,380千元。
3.辦理各項工作所需之委外業務招標案,委員出
席費、講座鐘點費及稿費,計列425千元。
4.本部公務用印表機所需碳粉、感光鼓等耗材,
計列321千元。
5.赴本部各所屬機關辦理資訊業務所需之一般事
務費、國內旅費、運費及短程車資等費用,計
列1,154千元。
6.本部與所屬機關應用軟體開發及汰換、購置資
訊軟硬體設備及相關著作權利費用等,計列39
,209千元(資本門)。
(1)採購業務所需資訊安全、文書處理與相關
軟體授權,本部與所屬機關共通性軟體採
購及管理,辦理資安防護軟硬體、防火牆
、資安防護平臺及上網行為管理設備等授
權更新,個資端點防護、網站安全管理、
加解密軟體採購及佈署、導入資安檢測、
政府組態基準授權等,計列12,531千元。
(2)新購或汰換本部電腦機房設備與個人電腦
設備等,針對共用與雲端資料中心辦理資
通訊基礎設施整合及擴充作業,所屬資訊
系統(或網站)搬移調整等,計列15,356
千元。
(3)辦理本部與所屬機關行政暨業務共通資訊
系統(員工入口網、公文系統、獎補助系
統、人事差勤系統、薪資系統等)功能擴
充,計列2,320千元。
(4)辦理本部與所屬機關業務專題網站整併、
功能擴充、資料移轉及著作權利費用等,
計列4,235千元。
(5)辦理文化業務應用服務共構系統(iCultur
e、影音、會員中心與藝文活動等)功能擴
充及導入等,計列4,767千元。 |